每个女生都有一段或是更多的暗恋经历,而我当然也不例外。
小学六年级,喜欢班上的副班长,因为他长得像《快乐星球》的丁凯乐,而且也是成绩超好的男同学。小学升初中的那个暑假,我天天祈祷着可以和他初中同班,即使每天看看也好啊。镇上及各个乡下规模不等的小学有好多所,所以初中有12个班,分7个普通班,5个重点班。在入学名单上,莫名的缘分啊,让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导致我兴奋的好几天睡不着觉,于是用自己每天干家务活赚的零花钱,买了一本可爱的笔记本,准备写上我跟他即将再开始的同班生涯。
从小就独立的我,自己拉着妈妈用旧的自行车,整理好几件住校穿的衣服,装上被子,放在自行车后面驮着去了学校。整理床单位,开学报道,一个人一气呵成。因为也是跟我发小同班——一个皮的不能再皮的男生,第一个学期我被称为班花,第一次感受到了受人追捧的感觉,这种感觉在此时此刻仍然记忆犹新。收情书,被校外的男生每天送奶茶,大家常聚的奶茶店上,一张显眼的红色的纸上,大胆的写着我的名字还有毫不掩饰的“我喜欢你”四个大字,总会有些同学跑回来告诉我,虚荣感涌上心头,自然也得罪了一些原本受人追捧,却被我掩盖掉的女生,我被堵在厕所里威胁,外面围着一群人,有看热闹的,有望风的,有替我着急的。此时此刻内心非常害怕,却一副从容的样子,像极了视死如归,直至我的发小赶到冲进女厕所,那副大义凛然的模样,如果不是发小,也许我会更喜欢他吧。自然有他在,我没受任何伤,同时也因为他的这份壮举,收到了学校许多女生的情书。
而一切的变化,从大家生活水平上升开始的。那时候班里的同学几乎都有了手机,当时父母买给他们可能是便于联系,而他们却把手机当成了谈恋爱的工具,所以班主任抓的非常严,就差在班级门口写“手机与狗不得入内”的地步了。就在某一天,班里的“恶霸”手机终于在一次语文课上被没收了,而我,刚好坐在他边上。一切的变化,也是从这一秒开始的。班里没有手机的,只有我和另外两个同学,而另外两个同学坐在离“恶霸”很远的地方,在他看来,他们两个是不知道他有手机的,而唯一的告状者,他觉得只有我了。
从此以后,我成了全班人孤立的对象,再也不是万众宠爱的班花了。一瞬间跌到谷底的我充满了绝望,回家恳求过我的父母也给我买手机,由此证明那个告状人不是我,结果当然显而易见,我的父母是不会同意的,经济条件也不允许,毕竟当时家里只有一台我小姑用旧了的诺基亚,在我妈手里。
我经历过书包里被人放毛毛虫,铅笔盒被扔楼梯口,值日生全叫我,放学回家坐中巴,会有人朝我扔钱……你所能想象的中学生的恶劣行径,我全经历过,到现在才知道我原来经历过校园暴力。于是,我开始和年段里赫赫有名的女恶霸成了好朋友,我开始学习她们那套混世魔王的样子,是怎么样能把一个文静的不能再文静的女生逼到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呢,其中的酸甜苦辣如今用文字我已经描述不出了。于是,我又如愿以偿的成了班里“德高望重”的对象。而我,再也看不上之前喜欢过的那个男同学了,那个懦弱、文静的男生。从此,我成了老师“通缉”的对象,而唯一争气的是,我的语文成绩一如既往的好,每次语文课上,总有我上台读自己作文的时间。各种作文得奖的奖状接踵而至,直到初中毕业,我的语文老师始终觉得我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语文老师。没想到24岁时的那天,我穿上白大褂走进一所医院里,有模有样的工作着……像极了鲁迅笔下“弃医从文”的大义,而我,是弃文从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