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章与主线并无太大关系,属回忆。O(∩_∩)O~
仰望那抹色彩,才知道我在你们眼里是那么遥不可及。蓦然回首,往事早已凝为永恒······
——七年前的吕小逗
其实,董小狗也不想,吕小逗也不想,徐大座更不想,这又有什么用呢?
八年前。吕小逗还是个只会屁颠屁颠的跟在老娘身后的小屁孩,可就是那么始料不及。
一日午后。吕小逗在操场上玩,一个人来了。成为了吕小逗生命的转折,使他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自甘堕落,要么名垂千古。孤独如不可一世的红莲那般盛放着,吕小逗无聊的哼着那首要被唱烂的“啦啦啦德玛西亚”,慵懒地躺在操场上,仿佛这样他就能找到天人合一的山水之乐一样。不知何时,当吕小逗昏昏欲睡时,一句话钻入了他的耳朵,没错,正是董小狗。
“小丫头片子,有意思吗?我都等你半个小时了,你他娘的还不醒,要等你到地老天荒怎么?”
吕小逗未在意,爱答不理:“666,叫啥名啊你?”
“董小狗。”
“哦。干什么?”
“无聊。怎么,你不是?”
“你赢了。”
吕小逗来了兴致,问:“交个朋友呗?”
董小狗笑了,“行!”
从此,他俩就成为了朋友。你不得不说它奇葩,因为就这简单的几句话将他们的关系延续到了现在;你也不得不说它平凡,因为这对于“精神病”来说在普通不过了。
“鸟悄儿的,我走了,
正如我蔫了吧唧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不带走一疙瘩云彩。”
——吕小逗和董小狗作
“哈哈哈哈······”大座笑道。这首“诗”是吕小逗和董小狗在大家面前强撑面子,硬说自己是一个超凡入圣的诗人被逼而改。这下好,小逗将这首诗发到网上去,居然迎来了三千多个赞。这下,还真成了“网红“。却殊不知,这是小逗的最后一次犯二,也是他的最后一次赠礼。
日复一日,小逗发现董小狗身上有着比自己更强的实力,自己不过是个土包子罢了;小狗发现吕小逗身上有着不可多得的只有男人才会懂的浪漫。他们互相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卑微、那么的渺小,于是,小逗将自己硬是塑造成了一个自负的人,小狗也是,将自己塑造成了智者的形象。在学校里成为了令人望尘莫及的人物,却在私下里改不了自己的逗比气质。也分不清了,也看不透了,到底哪个才是自己。卑微呵,全都成为了草草的赘笔,恣肆呦,皆尽幻化为了彼此的彷徨。在人生的道路上,到底是为了名垂青史而“一将功成万骨枯”,还是为了感悟氤氲于自然的如此而遗臭万年,岂是我们的选择能够决定的?假戏真做也好,回归本真也好,反正他们都变了。
“打女枪啊,打女枪!”吕小逗咆哮道。
“人家皇子给老子罩住了,吵吵啥啊?”董小狗气急败坏地说。
半夜两点了,九岁的“小学僧”,吕小逗和董小狗还在玩英雄联盟。
这是一局特殊的比赛,吕小逗和董小狗的斗志被彻底激发了。没有像往常一样,一局“GG”结束,而是给对方发送了一句话:“这盘,我记住了!加我好友,三年后,再战,没开玩笑!”
对方似乎很感兴趣,没有直接打掉他们的家,而是说:“我叫大座,加个好友吧。”
“大座?我们是小逗和小狗啊!”
“呵,那就更方便了。”
董小狗刚想继续打字,却发现自己已经输了。董小狗苦笑一声,也下了线。
吕小逗却不是。他静静的等着,等待着七年之后的召唤。
吕小逗打开自己的QQ空间,写下了这么一段话:
“世界是个球体,我是这个球的心脏。或许,最本真的向往,在逡巡不前之中被淡然带过了罢。迷途的羔羊,定会成长为睿智的、凶猛的、果敢的狼。”
董小狗看到了。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