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国联合会
这是议会外保守党的全国群众性组织,建于1867年,那时名称是“保守党和宪政协会全国联合会”。1885年改为“保守与统—党协会全国联合会”,简称“全国联合会”。它是一个联邦性的组织,由634个英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地区的选区协会和苏格兰统一协会构成。苏格兰的选区协会不是以每个协会名义而是以统一协会名义加入联合会。按照保守党的有关文件规定,全国联合会的职能是:1)推进保守党协会在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每—个选区的形成和发展,培养有助于实现党的原则和目标的思想和行为;2)形成一个统一行动的中心,起到联结领袖和全部党组织的桥梁作用;3)同党的中央办公室保持密切关系;4)同苏格兰统一协会及北爱尔兰统一议会密切合作。实际上,全国联合会对党的政策的形成只起着讨论和建议的作用,它无权决定党的政策。全国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在议会外从事宣传和组织工作,以扩大保守党的影响,进而为议会党团服务。全国联合会名义上最高领导人是会长,这实际上是个荣誉头衔,其职责无非是参加礼仪性的活动,如在群众性的会议上任主持人,而会议闭幕时的报告则往往由领袖来做。联合会的实际最高领导人是主席,联合会的年度大会以及中央理事会的主持人都由他担任。主席由三名副主席做助手,其中一名是妇女。会长、主席、副主席都由中央理事会选举产生。此外还有一名名誉书记和一名书记协助主席工作,名誉书记一般由中央总部的总干事担任,书记则由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任命。全国联合会所属的主要机构有年度大会、中央理事会、全国执行委员会、全国咨询委员会和若干个中央委员会。
(1)年度大会。年度大会是联合会每年最重要的一次全党性的集会。其构成成份是:中央理事会的全体成员,有3,600人左右;每个选区协会再委派三名代表,其中一男一女一个青年人;各协会的名誉司库或副司库;各选区协会的代理人和组织员。这样,参加年度大会的全部代表最多时可达5,600人,平均每个选区7名以上。每次大会的主要安排是听取并讨论中央理事会全国执行委员会的报告,辩论关系到全党的一些重大问题。党的主要领导人都出席会议并讲话。年度大会一般都在10月份召开,为期3—4天,会址在布莱顿或其它海滨风景城市。
(2)中央理事会。中央理事会是全国联合会的管理机构,通常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会址在伦敦。中央理事会的组成是:党的领袖、中央总部主席、总干事和其他重要官员,全体下院议员和上院议员(这些人必须持有督导员发的许可证),有希望的议员候选人,全国执委会的成员,联合会全国咨询委员会的代表,每个选区协会再派出4名代表。全国理事会的主要职能是选举全国联合会的会长、主席和副主席,审查全国执委会的报告。此外它还有权修补全国联合会的章程,审查由地区理事会提交上来的动议。全国理事会实际上是年度大会的缩小。
(3)全国执行委员会。全国执委会大约有150人,每两周开一次会。其成员包括领袖、中央总部的主席和总干事等党的主要领导人以及来自地区的代表。执委会处理中央理事会歇会期间的日常事务,并每年负责向中央理事会推荐待选举的全国联合会的官员。此外,它还选举自己的主席并委派全国联合会的书记。再者,它还负责审查由地方和选区提交上来的有关党的事务的决议和报告,然后送交给有关部门。执委会在决定吸收全国联合会的成员上有重大权力。它还有权解决选区协会间的争端。执委会还要选举全国联合会参加各个全国咨询委员会的代表。每年执委会还得向全国理事会和年度大会提交报告。
(4)全国咨询委员会和其它中央委员会。全国执委会要接受一系列全国咨询委员会的指导建议。这些咨询委员会是:全国政治教育咨询委员会,妇女的全国咨询委员会,青年保守统一党的全国咨询委员会,工会会员全国咨询委员会,全国地方政府咨询委员会,全国宣传咨询委员会,保守统一主义教师协会中央咨询委员会,大学生保守统一主义协会联盟中央委员会。每—个咨询委员会都有权制定它们自己的组织和管理章程,然后经全国执委会批准。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平均大约50人,主要由地区委派的代表构成。它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参与起草全国执委会的年度报告。
除了上述这些全国咨询委员会外,还有6个重要的中央委员会和董事会。它们是:1)政策咨询委员会;2)党的财政顾问委员会;3)中央财政董事会;4)议员候选人常务咨询委员会;5)考核董事会(对代理人和组织员);6)退休基金管理局。从名称可以看出,前4个机构都涉及到党的工作的最重要的方面,即决定政策、筹集资金和选择候选人。可是,这些委员会和董事会却不向任何全国联合会的机构负责。这也表明全国联合会在重大事务上没有实权。
政策咨询委员会在党的所有组织机构中是最重要的一个。它的主要官员——主席和副主席由领袖任命,而且该委员会也只对领袖负责。该委员会由16人组成,除主席和副主席外,其他14人中有7人来自于国会(其中5人来自于下院1922年委员会,另2人是上院贵族),另外7人由全国执委会在自己的成员中选出。此外,该委员会有权为自己增选4名成员并任命其下属的小组委员会成员。该委员会对中央总部的保守党研究部起着支配作用。
党的财政顾问委员会的职能是了解情况并通过给党的司库提供建议和信息来帮助他的工作。党的组织主席是该委员会当然的主席,中央总部的两名司库是它当然的副主席。
中央财政董事会负责筹集党的活动经费。其人事组成和财政顾问委员会相似,由党的司库和地区司库以及由他们任命的5人组成。所不同的是,董事会有权从自己的成员中选择自己的主席,但主席要向党的组织主席负责。
议员候选人常务咨询委员会的职能是评估有愿望当候选人的人,从而保证议员候选人在各方面都有代表性而且符合标准。评估的主要内容是:1)个人特性;2)对党的忠诚隋况;3)过去的记录和经历;4)政治素质和知识;5)口才;6)对党在财政上的贡献。可见,该委员会的权力和作用是很大的。它的组成如下:全国联合会中央理事会主席;全国执委会主席;妇女的全国咨询委员会主席;青年保守统一党全国咨询委员会主席;工会会员全国咨询委员会主席;党的组织主席;上下两院总督导员和全国联合会名誉司库或中央办公室总干事。
代理人和组织员考核董事会负责定期对那些正在接受这一岗位培训的男男女女进行考核。该董事会由全国联合会、中央办公室、全国保守统一党代理人协会的代表组成。
退休基金管理局负责为那些长期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的代理人、组织员和中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供退休金。
除全国联合会外,保守党还有三个层次的群众性组织,依所属行政区划级别排序分别是地区组织、选区协会和分支协会。
地区组织就是民族地区(如英格兰、威尔士等)一级的组织。这级组织较松散,名称也不统一。选区协会就是在全国600多个国会下院选区建立的保守党协会。分支协会是选区协会的支部,以地方议会的选区(小选区)或投票区为单位。民族地区组织和选区协会的机构设置和全国联合会相似。这三种组织中,选区协会最为重要。
选区协会是保守党议会外组织的基本单位。它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保守党的所有党员实际上就是以个人名义在选区协会中活动;全国联合会这座庞大的金字塔就是建立在选区协会基础之上的,因为全国中央理事会和年度大会以及民族地区组织的地区理事会的多数代表都是来自于选区协会。
选区协会在管理它自身的事务上有很大的自治权。它们选举它们自己的官员,选择并委任它们自己的代理人,接纳它们自己的国会和地方议会的候选人,筹集并管理它们自己的资金,执行它们自己的宣传纲领并在本选区代表党组织竞选运动。尽管一些力量较弱的选区协会需要接受本地区或中央党组织的帮助,但它们仍有很大的权力和独立性。全国执委会在是否接收某选区协会为全国联合会会员上拥有最后否决权,但执委会极少行使这一权力。当然,选区协会拥有很大自治权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操纵整个党的事务。它们并不能控制本选区议员的活动,而且在党的政策形成上所起的作用也很小。
保守党章程中规定的选区协会的宗旨是:1)在本选区提供一个有效率的保守统一党的组织;2)传播保守统一党的原则和政策方面的知识并促进本党利益在本选区的发展;3)确保本选区保守党议员为本党服务;4)确保本选区地方议会中本党议员为本党服务;5)同邻近选区的保守党协会保持联系并提供尽可能的帮助;6)在建立一个强大的保守统一党政府这一共同目标下同地区理事会及有关中央机关合作,并为党的中央财政做出贡献;等等。
选区协会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选择党的议员候选人。虽然各选区协会的工作程序不同,但基本作法是一样的。第一步是产生一个选择委员会。当该选区协会认为有必要吸纳一个新的候选人时,该协会的执委会便委任一个选择委员会。同时该协会主席要同中央总部有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讨论此事,并听取中央总部的意见。第二步是选择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下一步的程序并对意向性的被提名人的情况交换意见。第三步是选择委员会向本协会执委会推荐2至3名人选,然后执委会邀请这些人选来执委会开会,这些人选将被要求在会上讲话(通常是20分钟左右)并回答问题。第四步是一系列的投票,直到某一个人获得明显的多数票。然后执委会将它的选择提交选区协会大会。除极特殊情况外,该大会一般都接纳执委会所选择的人为预备议员候选人。待国会解散或接到进行补缺选举的通知时,选区协会再举行一次大会,正式确认预备候选人为议员候选人。
每一个选区协会一般都设有下列机构:1)青年保守党;2)保守党工会会员组织;3)保守党的妇女组织;4)政治讨论小组;5)资金筹集委员会;6)政治活动小组。
在选区协会,职业化的代理人起着重要作用。代理人的历史可追溯到上个世纪,那时他们的最重要的一个职责是作选民登记的准备工作。当然,现在的代理人和一个世纪以前的已大不相同。现在的代理人已是职业化的,其主要任务是在大选、欧洲议会选举和地方议会选举中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力争使本党获胜。为达此目的,代理人可以组织一批人发起募捐运动及从事其他组织活动。他还必须同保守党议员和有希望的候选人以及地方政府中的保守党人密切合作。吸收和培训代理人是中央总部组织部的任务。任何有兴趣成为保守党代理人的人都可以直接同中央总部培训办公室联系。
从以上情况介绍可以看出,保守党议会外的群众性组织是很复杂的,而中央办公室系统的组织却很简单、精干。
三、运转机制
保守党组织机构的一大特征是:看起来是支离破碎的,不象是—个政党的组织。有趣的是,1982年,当英国上诉法院裁决保守党中央总部的收入是否应当纳企业所得税时,法院裁决是:保守党在法律上不是一个非企业性协会。就此,有人评论道:保守党实际上是一个政治运动,在运动中许多它的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为共同目标结合起来;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只不过是职能性的,而不是机制性的;各个部分之间唯一的真正的联系是领袖;中央总部的收入不是为党所用,而是为领袖所操纵。上述评论虽有偏激,但不无道理。保守党至今没有全党统一的章程,通常所说的章程只不过是全国联合会的章程。
尽管如此,保守党在组织上仍不失有很多特色和优势。
在保守党的三个系统的组织中,议会党团是全党的核心,因为党的最主要工作——执政和当反对党都是由它来承担的。议会外组织的工作基本上都是支持、协助议会党团来争取选民,扩大党的影响。
在议会外的两个系统的组织中,全国联合会等群众性组织是保守党影响、争取选民的主要渠道,也是它吸收、扩大队伍的基本场所。而中央总部则是联结议会党团和群众性组织的桥梁。实际上,中央总部就是议会外的干部党,它队伍精干、权力集中,党的方针政策、领袖的意志基本上都是由它来传达、贯彻的。中央总部同全国联合会虽然不是同一系统,但在人事上和工作上互相交错,许多联合会的重要职务都由中央总部的人兼任。中央总部实际上成了全国联合会的常务办公机构,两个机构的办公地点同在一处也说明了这个问题。中央总部的一些部和全国联合会的一些委员会的职能相交叉,在工作上起到了互补的作用。更值得注意的是,独立性很大的选区协会在许多工作上,不是听从它的上级机构——全国联合会的指导,而是接受中央总部的指导。这种独特的组织关系更便于权力集中。
1992年,部分保守党人建立起了一个组织——“党的改革筹划委员会”,其目标是实现:(1)全国联合会执委会的一半成员由中央理事会的成员直接选举产生;(2)全国联合会把管理党的财政事务的责任从中央.总部那里接管过来。然而,这些改革要求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总的来讲,保守党内的民主很有限,而且民主化的改革也进展缓慢。
保守党在组织上的最大一个特点是领袖高度集权。一方面,领袖通过他任命的督导员来控制议会党团,以便议员们都来按他的意志行事,领袖有权对违纪的议员进行制裁,甚至将之开除本党的议会党团。另一方面,领袖又通过他任命的党主席来控制中央总部,进而影响全国联合会。议会内外的组织,主要靠领袖来取得联系和相互作用。实际上,领袖本身就构成了保守党组织机构的一个重要部分。当然,领袖高度集权并不等于绝对集权,领袖的权力是受到有效制约的,这个制约力量就是议会党团。选择领袖的大权由全体保守党议员来掌握,所以当领袖不再适合担任此职务时,议会党团会毫不客气地将他换掉,撒切尔夫人的下台就是典型例子。
总的来看,保守党的运转机制中,集中的成份远远大于民主的成份,尽管它一直在朝民主化方向发展。比较之下,全国联合会和选区协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民主成份多一些,而中央总部则很少有民主。从整体来看,保守党的组织在运转过程中,能够实现权力的制约及集中和民主的有效结合。议会党团制约领袖,选区协会制约本选区议员,等等。在整个保守党组织大厦中,议会党团、中央总部和全国联合会是三根最重要支柱,而选区协会则是大厦的底座,大厦的顶层就是领袖,总督导员和党主席则是领袖的两只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