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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识字且记日记的小姑娘

“恭喜恭喜啊,刘都尉!”来到桌前不等刘琦说话,李全就赶忙弯腰行礼道。

“同喜同喜。”刘琦站起来回应。

“我这有甚好恭喜的。”李全眼神里带着一股不明意味,出言道:“我仅仅从兵曹参军佐史升为兵曹参军,刘官人已经升为都尉,哪里称得上同喜。”

“哎呀,嫉妒了?”刘琦笑道:“你若是嫉妒了,就来我军中,给你安排一个校尉、旅帅的官职,保准你下次回到碎叶镇时是个果毅,比镇将官儿还大。”

“哈哈。”李全忍不住笑起来,心里也彻底没了芥蒂。这才几年,刘琦已经从一介士卒升为四品折冲都尉,官阶远高于自己;不说他认识贫贱时的刘琦,就算不认识之人,只要听说刘琦过往经历,也很难不升起嫉妒之意。

但在此亲眼见到刘琦,见到刘琦对他的态度并无丝毫变化,仿佛自己仍与他地位平等,李全的嫉妒之情却彻底消散了。‘他对人之态度始终如一,怪不得封节度看重他。’

“来两壶酒。”刘琦招呼伙计,又对李全道:“你坐呀,站着作甚。”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李全笑着说了一句,在刘琦对面坐下。

“有啥好‘却’的。”刘琦也重新坐下说道:“今日只论交情,不论其他。”

“既然如此,那我有个十分不解的问题想问:你为何挑选这家酒肆约我吃酒?不说大酒楼,雷泰与巴特那两家酒肆物美价廉,不比这儿强?”李全也不客气,直言问出自己想不明白的问题。

“原因很简单。”刘琦笑道:“一来,未时我便是在雷泰家酒肆吃酒,晚上不想再去了;二来,我忽然怀念起家乡来,这条街巷又让我想起老家。”

说到这里,刘琦的表情变得有些伤感。虽然他小时候的生活环境与这里差别很大,但不知为何,他在这里就有家乡的感觉,或许是因为自己小时候家里也和这里的家庭过着类似的穷困日子?或是街上成群结队的小孩子让他想起了自己幼时?总而言之,他在这里就会想起老家。

“你若是实在思念家乡,可以将老家的亲人接到安西。”李全也不知该怎么安慰,干脆出主意道:“你已是都尉,在安西也算是位高权重的人物,将家人接来足以让他们生活安康。”

“或者请求调回中原。从安西调回中原自然不易,但若向封节度使请求、请人帮忙,或许能够调回去。自然,官职会低一些。”

‘我能去另一个世界将父母接来吗!你这主意出的,对我有啥用!’刘琦心想。但他也没法对李全说出实情,只能道:“父母安土重迁,恐怕不愿来安西;至于请调回中原,我再想想。封都护未必愿意放我回中原。”

听到刘琦最后这句话,李全忽然想到在家里听说的一件事,就要说与刘琦;但他忽然又想起来父亲说这件事尚未确定,怕说错了,话又咽了回去。

“李全,你想与我说甚?”刘琦注意到他的表情变化,问道。

“我想说,”李全正抓耳挠腮琢磨,这时店家将酒菜端了过来,李全赶忙拿起酒壶给二人的杯子倒上酒,举起酒杯道:“吃酒吃酒,我先干为敬。”说罢一饮而尽。

“好,先吃酒。”刘琦也喝光杯中之物。

几杯酒下肚,二人间的气氛更加融洽起来。他们一边闲聊,一边吃酒吃肉。那件事也自然而然的被李全糊弄过去。

“刘琦,你听说了吗?”李全想起一事,同他说道:“吐蕃人内乱了。”

“吐蕃人内乱?何时发生的?”刘琦赶忙追问道。

“就这几日传到的碎叶镇。吐蕃赞普尺带珠丹被梅色与东则布二人所谋害;他们两个还勾结番国苏毗举兵叛乱。”李全道。

“就是《隋书》中记载的那个女国?”刘琦问道。

“就是那国。这一国虽以女子为王,女尊男卑,但有民数万户,实力在吐蕃地界颇为强大。我瞧着吐蕃要乱上很久。”李全笑道。

“真是太好了!”刘琦笑道。吐蕃是大唐第一敌人,这一国发生内乱,对所有唐人都是好事。

“也不知封都护会不会插手。”他又道。

“节度使定会插手。这么好的机会,天予不取反受其咎,节度使必不会浪费。但应当不会直接出兵助战,而是援助苏毗国些粮草兵器,或者若苏毗国兵败接纳其国官吏兵民。”李全道。

“若是吐蕃国内乱绵延日久可太好了。”刘琦笑道:“待吐蕃国平定叛乱后最为弱小之时朝廷汇合陇右、安西两处的兵马攻打吐蕃,一定能使其元气大伤。”

他没说灭掉吐蕃,尽管他很想实现这个目标。青藏高原毕竟对普通人太不友好了,大唐就算占了也只能退回来,能重创吐蕃国便好。

“但愿如此。”李全也说道。

他们正说着,忽然听有人说道:“二位官人,羊肉汤熬好了,敬请慢用。”

“请放下吧。”刘琦侧头看了一眼,见到是老板娘亲自端着过来,说道。

“如何当得起刘官人一个请字。”老板娘抿嘴笑道。

刘琦微微一笑,并未答话,老板娘将盛汤的盆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又说了一句:“请慢用,”转身离开。

“刘琦,你不会是瞧着她风姿婀娜,意动了吧。”李全笑道:“别说,你眼光还不错。这几年我也来这条小巷吃过几次酒,只有这家的女主人长得最漂亮。”

“哪里。”刘琦收回看着老板娘后背的目光,说道:“只是因为她长兄是巴特,有些好奇。巴特家绝对算不上穷,也不住这边,为何会将妹妹嫁给这家男主人。”

“你还别说,这事我也好奇,特意打听过。不过打听到的理由倒是很简单:这家店的东家苏展有一次去巴特家的酒肆吃酒,巴特妹妹容娘出来招待客人,就与苏展互相喜欢起来。”

“巴特虽不愿意,但妹妹自己愿意,又怕妹妹与苏展私奔,不得不答应了。”李全道。

“够巧合的,足以编写一本传奇了。”刘琦正笑着回应,忽然又看向柜台那边。

李全也顺着刘琦的目光看去,嘴角带上富有深意的笑容说道:“原来如此,你不是看上了老板娘,是看上她女儿了。”

“可不是你说的这样!”刘琦立刻说道。

“还狡辩。”李全笑道:“你适才是不是在看文娘?”

“确实是,但是……”刘琦话还没说完,就被李全打断:“既然你承认便好。文娘是否长得十分漂亮?”

“确实不难看,但是……”他的话再次被李全打断:“既然你承认她漂亮,又承认适才在看她,不是看上了她,又是在琢磨甚?”

“好吧,我说实话,我适才确实是在欣赏文娘,但这只不过是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单纯欣赏而已,可没有你说的那意思。”刘琦被逼不过,只能说道。

“欣赏不就是看上了么?”李全笑道:“还狡辩甚?”

刘琦还想垂死挣扎着反驳,但李全已经滔滔不绝地说起来。“文娘确实不错。她今年才十二岁,若按照突厥人的实岁计算,才十一岁,但已经生的花容月貌,身量也与其母不相上下;而且根据我的经验,她只要吃得好些,将来成年了屁股定然浑圆,宜生养。”

“她父母也必定愿意把女儿嫁给你,哪怕是做妾。你已是折冲都尉,将来前途不可限量,谁家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你?我若是有个与你年岁相当或稍小的妹妹,一定嫁给你。自然,只能做正妻。”

“不过即使如此,你现在求亲也太早了。她才十二岁,女子最好的年华是十六七岁,你等她十五岁以后再迎娶更好。不过可以先提亲,把人圈到你怀里,以防她被旁人捷足先登。”

“我还打听到一个消息。文娘是识字的。她不仅识字,而且还喜欢写日记。还有……”

‘这都啥跟啥啊,八字还没一撇你这说的倒是欢快。’面对李全喋喋不休的话,刘琦有些哭笑不得,赶在李全说的口渴举杯吃酒的间隙说道:“你不必再说了,我并无纳她为妾的意思。不过,”顿了顿他又说道:“文娘竟然识字?还喜欢写日记?”

刘琦既是转移话题,也确实对这一点好奇。在识字率极低的大唐安西,一个小店主的女儿为何会认字?她又哪来的钱买笔墨纸张写日记?

“听说是这里有一个教书先生,苏展将自家儿子送去读书。白日吃饭吃酒的客人少,文娘也不在自家饭馆待着,偶尔会去教书的房屋外面玩,等着兄长下学一起回家。”

“因见只是一个小姑娘,又仅仅在外面听着,教书先生也没在意。却不想文娘就这样竟然学会了数百字,能够看中官府的告书了。”

“至于纸张。她家有一亲属在本地的造纸作坊当伙计,偶尔有那几乎不能用、造废了纸张就带回来给她。她就将木炭削的极细在上面写字,也用不着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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