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琨是陪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家哥哥,用一个简单的词来概括我俩之间的关系,就是青梅竹马。
虽然这是第一次听人说孟子琨喜欢我,但我立马就信了;像我这种没有大智慧的人,小聪明还是有一点的,尽管秉持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我从来就没往那方面去想,但只要把我和孟子琨之间前前后后的事情在脑子里一转,我就悟了。
孟子琨对我是真好。
小时候我是个胖妞,除了对吃的会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占有欲之外,对于其他一切都是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这也就导致班上一个智力发育比我早的小瘦子窥破了我壮实皮囊下的豆腐心和浆糊脑子,开始打起我的主意来。
小瘦子的具体操作方式很简单:装作不经意地撞掉我桌上的东西,接着捡起来上交给老师,然后在无人认领的情况下,老师会把它们奖励给小瘦子,作为对他拾金不昧的褒奖。
而且这个小瘦子相当有原则,那就是绝不碰我的零食。
他觊觎的东西都很固定,一般就是我新买的自动铅笔啦、上面画着可爱小鹿的橡皮啦、丑萌丑萌的恐龙小玩具啦……也不知是抓准了我的迷糊特质,还是看穿了我在大庭广众之下不敢为自己争取的怂包,反正小瘦子是每击必中,从无失手。
直到有一天孟子琨发现了这一切,情况才发生变化。
小瘦子又一次故技重施,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老师还是像往常一样,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失物招领,就在小瘦子以为自己又能得到这个奖励的时候,孟子琨举起手,把东西认领了。
小瘦子也不含糊,马上站起来出声:“老师,这不是他的!”
孟子琨没有辩驳,只是迈着步子走到我旁边,手里拿着那支好看的彩色水性笔开了口:“老师,这是我送给祁晚晚的生日礼物。”然后把笔郑重其事地放到了我的课桌上。
后面的事情也用不着多说了,反正就跟大多数言情小说里的男二一样,孟子琨像个忠勇的骑士一样默默地守护在我身边,帮我遮风挡雨,排忧解难。就我这招麻烦的体质和一身的小毛病,这么些年能过得平安顺遂、稳稳当当,很难说没有他的一份功劳。
但是膨胀也就持续了那么一小会儿,很快我就以极强的理智压住了情感,然后让自己的脑回路回归了正常的轨道,对着路修颜继续发问:“你不觉得你这么做有点儿不大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