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帝景,丁原野躺在波斯地毯上,随意地摆弄着手里游戏机,听着喇叭里发出来的声音,冷笑了一声。
他倒很乐意看看洛锦将用什么样的方式再来杀他。
她已经失败了两次,虽然,他会再给她三次机会,但,有句古话说的好,事不过三。她不停地试探,只会让她的缺点越发的暴露,而作为对手,他的警惕性会增强,防备能力也会增加,越来越不好对付。所以,如果要对付别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比如,前几天晚上的那次的堂口失事,洛老大被袭击事件,都是在他们毫无预料之中做成的。
结果自然不需说。
他摇摇头,还以为洛锦至少是个聪明人,可惜,看来,和洛大那种人在一起呆久了,果然,脑袋还是要锈逗的。这就是传说中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
丁原野的脸上闪耀着笃定的笑容。
8
丁原野一直很喜欢黑暗。在黑暗里睡觉,吃饭,打游戏,思考,以及升华。
所以他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黑夜里的任何一丝风吹草动都躲不开他那双眼睛。
比如,今夜,风淡云轻。他在睡床上看见窗帘就那么动了一下。
“你来了?”
黑夜中的猛地一声出声,让来人吓了一跳,不过,只是一瞬间的惊讶,随即,来人脸色就平和下来。也不再做作,毫无芥蒂地一屁股坐在床上。
“你怎么不说话?又来杀我啊?”
“你说呢?”
“我怎么知道?不过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就算你要杀我,也要等我把衣服穿一下,我有个习惯,就是习惯裸睡,当然,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我不介意——”
“那我——我爬起来了。”
“等等——”
“你说不介意的,况且这还是在夜里——”
“你——还是先穿衣服吧。”洛锦的额头流下一地汗来,她自己都有些糊涂了,这哪是什么暗杀,根本就像孩子在扮过家家。她杀过那么多人,做过那么多事,为什么,惟独面对他的时候,她好象有力气却无法使出来一样,那么力不从心呢?
“哦,我忘记了,今天我忘了脱衣服,其实我是穿了衣服的。”
“你——”洛锦几乎要被他气绝了。
没有开灯,没有亮光,他们都是喜欢黑暗的人,在黑夜里对话,杀人,天亮以后,一切归于平静。
“这次你打算怎么杀我呢?我说过再给你三次机会,过了这三次,我就要决定永远和你在一起了。”
洛锦冷笑:“那你也要看看你有没有这个命了。”
“有没有这个命不是你说了算而是我说了算。”
洛锦回过头,目光逼视他。
“干吗要用这种恐怖的目光看着我,这么安详的夜里,用来杀人,真是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