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亲,如果我们单纯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官员的亲人或亲戚。
中国人讲究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还专门为此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这就像是将一枚石子丢在水中,波纹总是围绕着核心向外一层层地扩散开去。如果一个人是石子落水砸出的核心,那么他的亲人就是最靠近他的那一圈波纹。亲疏远近,往往就表现在纹路到核心的距离。
清人外出做官,往往有亲属随任或前来投靠,其中有不少人被委以职务,如司征比(征用人力和考校服役成绩)、掌笔墨案牍、管仓库等,其中作为至亲的“三爷”最易受到委任。这些离家随官或投靠的官亲,多是家中无恒产恒业和羡慕官势的人,多不善理事。他们来到官府中,大多是想借当了官的亲属的官威牟求私利,因而多心术不端,任性妄为。
官亲在衙门中的地位比较高,甚至可以指挥官幕吏役等衙中各类人员。《牧令须知》说,官亲“在家乡,畏官人;在署中,管官人,犹之乎以羊(喻衙中各类人员)将(送给)狼(喻官亲)”。一般来说,官亲在官员手下诸类人中的地位和幕友差不多,高于书吏、长随、差役等。《官场现形记》曾写到某寺庙中的客位按官场中人的地位分为三等:上等是提、镇、司、道及督抚衙门的幕友、官亲;二等是实缺、候补府班以下人员,至首县止,以及阔商家、洋行买办、钱庄汇票等字号;三等是候补州县、佐贰各官及随常买卖人等。这里的官亲是督抚衙门中的,故地位列为第一等,在第一等中又与幕友并称。
道光年间,既当过京官,又当过地方大员的张集馨认为,官亲“犯事不能惩办,非如家人(指家丁、长随)可以驱逐而严治之”。在当时的官场上流行着这样一句话:“莫用三爷,废职亡家。”这里所说的“三爷”指的就是官亲。也就是说,官员用人时不要用自己的儿子(少爷)、女婿(姑爷)、妻兄弟(舅爷),否则会招致丢官败家的结果。所谓官亲,并不只限于“三爷”;官员的远亲近戚,乃至干亲,都属于官亲的范围。因为在各种“官亲吏戚”中,当属“三爷”最难搞定。
曾经当过师爷和知县的汪辉祖深有感触地说:官亲滋事,“以法则伤恩,以恩则伤法”,“治婿则碍女,治舅则碍妻”。女婿干了违法的事,依法处理就会伤害到与女儿之间的感情;孩子舅舅干了违法的事,如果依法处理就会伤害夫妻感情。官员在处理官亲的利益方面,真是左右为难。
一个人在官府衙门里供职,往往就有口衔天宪的能耐。古语有云“宰相家人七品官”,说的是高官的家人(仆人),其威势尚不低于七品官,何况其近亲属。张集馨曾说到官亲倚仗官势,招摇撞骗,勾结胥吏、差役,共同作弊:“每思官亲背井离乡,依托宇下,无非为利,稍不遂意,便生怨怼,甚有倚势招摇,勾同丁胥作弊。”
在古代官僚体系中,官亲所享有的庇护值应该大于他所带来的伤害值。唯有如此,他们才能真正实现权力的庇护。当然也有例外,一个官员如果犯了罪,可以兑现利益的血缘成本也就成了一桩赔本的买卖。明成祖朱棣举兵抢了自己侄子建文帝朱允炆的江山之后,就因为方孝孺一句“便诛我十族又奈我何”,就造成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十族之诛。在中国传统的亲属关系中,最多也就是九族相连。但是,愤怒的朱棣史无前例地将方孝孺的门生故旧也算作一族,全部杀掉。因此事而被杀者达到数百人之多,受牵连被发配的更有数千人之众。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连彼此是谁都还没有弄清楚。
所以在古代社会,官亲也不是只享受体制所带来的庇护及衍生权力,他们有时也需要分担自己亲人为官所带来的风险。官亲与其他人相比较,在使用权力制度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血缘优势。但是这种优势如果利用不当就有可能会转化为劣势。而这种劣势通常是权力的滥用所造成的。
误用官亲,对于一个官员来说往往获得的不是权力带来的个人价值,很多时候,带给自己的是伤害值。严重的话,有可能会让官员丢官破家。曾国藩在京为官期间,曾多次写信劝告在家乡的父亲低调行事,不要干预司法,不要对地方官指手画脚,不要跟乡人打官司。他在给父母的信中说:“我家既为乡绅,万不可入署说公事,致为官长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亏,万不可与人构讼,令官长疑为倚势凌人。”身为京官的曾国藩要求亲属不以官亲自居,不干预地方司法、行政。这种戒用官亲的思路,与帝国相承已久的“流官”(异地为官)、“回避”制度以及批判“任人唯亲”的政治哲学,是基于同样逻辑之上的。其逻辑出发点都是:官场上的熟人关系无可避免地会结成一张巨大的网络,从而会对官家的制度体系造成破坏,也会对自己造成伤害。
在这一点上,“利不容情”的商界显然要看得更为透彻一些。利是自家的,想要祸害我的家业,门儿都没有。亲兄弟还要明算账,更何况沾亲带故的旧相识。很多像晋商企业“六必居”那样的百年老字号,就明确地把“不用三爷”列入自己的店规。明令禁止主管者家族中的少爷、姑爷、舅爷参与票号中内部管理。原因很简单,他们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里,人的理性往往要屈从于自己的感性,要管理自家的亲人并非易事,毕竟有着血浓于水的关系在其中;一旦事情处理方式与血缘关系发生冲突,人的理性思维就会让位于血缘关系引发的感性思维。而在一个人的感情世界里,所有的规则和章程都有可能化为乌有。
晚清官场讽刺小说《梼杌萃编》中,主人公贾瑞甫说过一段漂亮话。他说:“我贾崇方,托众位福庇,得中两榜,通籍朝端,便是一个朝廷的命官、儒林的表率了,在国就要想做一个正色立朝的臣子,在乡就要想做一个守正不阿的绅士。但是要做名臣正绅,自然先从立品行起,凡有替人说事荐官等事,那是最干碍品行的,我可发誓不为,恐怕各位亲友不知,看见我做了京官常与地方官来往,有些事体要托我向官府关说关说,或是要谋个征收厘金之类的官的,要找我推荐推荐。那时,我要答应呢,坏了我的品行声名,那是我断断不肯的。若要回报,岂不叫来托的人下不去?所以,今日当着大众说明,望诸位高亲贵友,总要原谅,免得临时见怪。还有一说,我如今是个京官那不必说,将来提了员外,做了郎中,得了京察,放了府道,那时是做外官了。外官衙门最坏事的,就是官亲。你们不看见那时报里论的么,可谓将官亲的弊端发挥净荆,将来我放了外官,我那衙门里可一个官亲也不用,倘各位高亲贵友以俗情相待,到那时远道见访,不要怪我贾崇方无情,不但衙门里不能破例找位置,就是盘缠也分文不能送的,宁可将来回家尽情负荆请罪,在官的时候,可不能不惜守官箴呢!”
这一席话听上去冠冕堂皇,但是总让人觉得透着虚头巴脑。有明白人就提出质疑:“做官的正不正、清不清全在自己,哪里会被人家带累的呢?我不信古来那些名臣正士,难道他们都是断绝六亲的吗?”官场上的熟人关系无可避免地会结成一张网络,对一个王朝的官僚体系造成破坏;为了防止这种网络的出现,必须将官员隔离于熟人关系之外。在官府衙门里混日子,要做到这一点,简直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