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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英国

二十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头一天·

那时候(一晃几十年了),我的英语就很好。我能把它说得不像英语,也不像德语,细听才听得出——原来是“华英官话”。那就是说,我很艺术的把几个英国字匀派在中国字里,如鸡兔之同笼。英国人把我说得一愣一愣的,我可也把他们说得直眨眼;他们说的他们明白,我说的我明白,也就很过得去了。

给它个死不下船,还有错儿么?!反正船得把我运到伦敦去,心里有底!

果然一来二去的到了伦敦。船停住不动,大家都往下搬行李,我看出来了,我也得下去。什么码头?顾不得看;也不顾问,省得又招人们眨眼。检验护照,我是末一个——英国人不像咱们这样客气,外国人得等着。等了一个多钟头,该我了。两个小官审了我一大套,我把我心里明白的都说了,他俩大概没明白。他们在护照上盖了个戳儿,我“看”明白了:“准停留一月Only”(后来由学校宴请内务部把这个给注销了,不在话下)。管它Only还是“哼来”,快下船哪,别人都走了,敢情还得检查行李呢。这回很干脆:“烟?”我说“no”;“丝?”又一个“no”。皮箱上画了一道符,完事。我的英语很有根了,心里说。看别人买车票,我也买了张;大家走,我也走;反正他们知道上哪儿。他们要是走丢了,我还能不陪着么?上了火车。火车非常的清洁舒服。越走,四外越绿,高高低低全是绿汪汪的。太阳有时出来,有时进去,绿地的深浅时时变动。远处的绿坡托着黑云,绿色特别的深厚。看不见庄稼,处处是短草,有时看见一两只摇尾食草的牛。这不是个农业国。

车停在Cannon Street。大家都下来,站台上不少接客的男女,接吻的声音与姿势各有不同,我也慢条斯理的下来;上哪儿呢?啊,来了救兵,易文思教授向我招手呢。他的中国话比我的英语应多得着九十多分。他与我一人一件行李,走向地道车站去;有了他,上地狱也不怕了。坐地道火车到了Liverpool Street。这是个大车站。把行李交给了转运处,他们自会给送到家去。然后我们喝了杯啤酒,吃了块点心。车站上,地道里,转运处,咖啡馆,给我这么个印象:外面都是乌黑不起眼,可是里面非常的清洁有秩序。后来我慢慢看到,英国人也是这样。脸板得要哭似的,心中可是很幽默,很会讲话。他们慢,可是有准。易教授早一分钟也不来,车进了站,他也到了。他想带我上学校去,就在车站的外边。想了想,又不去了,因为这天正是礼拜。他告诉我,已给我找好了房,而且是和许地山在一块。我更痛快了,见了许地山还有什么事作呢,除了说笑话?

易教授住在Barnet,所以他也在那里给我找了房。这虽在“大伦敦”之内,实在是属Hertfordshire,离伦敦有十一哩,坐快车得走半点多钟。我们就在原车站上了车,赶到车快到目的地,又看见大片的绿草地了。下了车,易先生笑了。说我给带来了阳光。果然,树上还挂着水珠,大概是刚下过雨去。

正是九月初的天气,地上潮阴阴的,树和草都绿得鲜灵灵的。由车站到住处还要走十分钟。街上差不多没有什么行人,汽车电车上也空空的。礼拜天。街道很宽,铺户可不大,都是些小而明洁的,此处已没有伦敦那种乌黑色。铺户都关着门,路右边有一大块草场,远处有一片树林,使人心中安静。

最使我忘不了的是一进了胡同:Carnarvon Street。这是条不大不小的胡同。路是柏油碎石子的,路边上还有些流水,因刚下过雨去。两旁都是小房,多数是两层的,瓦多是红色。走道上有小树,多像冬青,结着红豆。房外二尺多的空地全种着花草,我看见了英国的晚玫瑰。窗都下着帘,绿蔓有的爬满了窗沿。路上几乎没人,也就有十点钟吧,易教授的大皮鞋响声占满了这胡同,没有别的声。那些房子实在不是很体面,可是被静寂,清洁,花草,红绿的颜色,雨后的空气与阳光,给了一种特别的味道。它是城市,也是村庄,它本是在伦敦作事的中等人的居住区所。房屋表现着小市民气,可是有一股清香的气味,和一点安适太平的景象。

将要作我的寓所的也是所两层的小房,门外也种着一些花,虽然没有什么好的,倒还自然;窗沿上悬着一两枝灰粉的豆花。房东是两位老姑娘,姐已白了头,胖胖的很傻,说不出什么来。妹妹作过教师,说话很快,可是很清晰,她也有四十上下了。妹妹很尊敬易教授,并且感谢他给介绍两位中国朋友。许地山在屋里写小说呢,用的是一本油盐店的账本,笔可是钢笔,时时把笔尖插入账本里去,似乎表示着力透纸背。

房子很小:楼下是一间客厅,一间饭室,一间厨房。楼上是三个卧室,一个浴室。由厨房出去,有个小院,院里也有几棵玫瑰,不怪英国史上有玫瑰战争,到处有玫瑰,而且种类很多。院墙只是点矮矮的木树,左右邻家也有不少花草,左手里的院中还有几株梨树,挂了不少果子。我说“左右”,因自从在海上便转了方向,太阳天天不定从哪边出来呢!

这所小房子里处处整洁,据地山说,都是妹妹一个人收拾的;姐姐本来就傻,对于工作更会“装”傻。他告诉我,她们的父亲是开面包房的,死时把买卖给了儿子,把两所小房给了二女。姐妹俩卖出去一所,把钱存起吃利;住一所,租两个单身客,也就可以维持生活。哥哥不管她们,她们也不求哥哥。妹妹很累,她操持一切;她不肯叫住客把硬领与袜子等交洗衣房:她自己给洗并烫平。在相当的范围内,她没完全商业化了。

易先生走后,姐姐戴起大而多花的帽子,去作礼拜。妹妹得作饭,只好等晚上再到教堂去。她们很虔诚;同时,教堂也是她们唯一的交际所在。姐姐并听不懂牧师讲的是什么,地山告诉我。路上慢慢有了人声,多数是老太婆与小孩子,都是去礼拜的。偶尔也跟着个男人,打扮得非常庄重,走路很响,是英国小绅士的味儿。邻家有弹琴的声音。

饭好了,姐姐才回来,傻笑着。地山故意的问她,讲道的内容是什么?她说牧师讲的很深,都是哲学。饭是大块牛肉。由这天起,我看见牛肉就发晕。英国普通人家的饭食,好处是在干净;茶是真热。口味怎样,我不敢批评,说着伤心。

饭后,又没了声音。看着屋外的阳光出没,我希望点蝉声,没有。什么声音也没有。连地山也不讲话了。寂静使我想起家来,开始写信。地山又拿出账本来,写他的小说。

伦敦边上的小而静的礼拜天。

·东方学院·

从1924年的秋天,到1929年的夏天,我一直在伦敦住了五年。除了暑假寒假和春假中,我有时候离开伦敦几天,到乡间或别的城市去游玩,其余的时间都消磨在这个大城里。我的工作不许我到别处去,就是在假期里,我还有时候得到学校去。我的钱也不许我随意的去到各处跑,英国的旅馆与火车票价都不很便宜。

我工作的地方是东方学院,伦敦大学的各学院之一。这里,教授远东近东和非洲的一切语言文字。重要的语言都成为独立的学系,如中国语、阿拉伯语等;在语言之外还讲授文学哲学什么的。次要的语言,就只设一个固定的讲师,不成学系,如日本语;假如有人要特意的请求讲授日本的文学或哲学等,也就由这个讲师包办。不甚重要的语言,便连固定的讲师也不设,而是有了学生再临时去请教员,按钟点计算报酬。譬如有人要学蒙古语文或非洲的非英属的某地语文,便是这么办。自然,这里所谓的重要与不重要,是多少与英国的政治、军事、商业等相关联的。

在学系里,大概的都是有一位教授,和两位讲师。教授差不多全是英国人;两位讲师总是一个英国人,和一个外国人——这就是说,中国语文系有一位中国讲师,阿拉伯语文系有一位阿拉伯人作讲师。这是三位固定的教员,其余的多是临时请来的,比如中国语文系里,有时候于固定的讲师外,还有好几位临时的教员,假若赶到有学生要学中国某一种方言的话;这系里的教授与固定讲师都是说官话的,那么要是有人想学厦门话或绍兴话,就非去临时请人来教不可。

这里的教授也就是伦敦大学的教授。这里的讲师可不都是伦敦大学的讲师。以我自己说,我的聘书是东方学院发的,所以我只算学院里的讲师,和大学不发生关系。那些英国讲师多数的是大学的讲师,这倒不一定是因为英国讲师的学问怎样的好,而是一种资格问题:有了大学讲师的资格,他们好有升格的希望,由讲师而副教授而教授。教授既全是英国人,如前面所说过的,那么外国人得到了大学的讲师资格也没有多大用处。况且有许多部分,根本不成为学系,没有教授,自然得到大学讲师的资格也不会有什么发展。在这里,看出英国人的偏见来。以梵文、古希伯来文、阿拉伯文等说,英国的人才并不弱于大陆上的各国;至于远东语文与学术的研究,英国显然的追不上德国或法国。设若英国人愿意,他们很可以用较低的薪水去到德法等国聘请较好的教授。可是他们不肯。他们的教授必须是英国人,不管学问怎样。就我所知道的,这个学院里的中国语文学系的教授,还没有一位真正有点学问的。这在学术上是吃了亏,可是英国人自有英国人的办法,决不会听别人的。幸而呢,别的学系真有几位好的教授与讲师,好歹一背拉,这个学院的教员大致的还算说得过去。况且,于各系的主任教授而外,还有几位学者来讲专门的学问,像印度的古代律法,巴比伦的古代美术等等,把这学院的声价也提高了不少。在这些教员之外,另有位音韵学专家,教给一切学生以发音与辨音的训练与技巧,以增加学习语言的效率。这倒是个很好的办法。

大概的说,此处的教授们并不像牛津或剑桥的教授们那样只每年给学生们一个有系统的讲演,而是每天与讲师们一样的教功课。[4]这就必须说一说此处的学生了。到这里来的学生,几乎没有任何的限制。以年龄说,有的是七十岁的老夫或老太婆,有的是十几岁的小男孩或女孩。只要交上学费,便能入学。于是,一人学一样,很少有两个学生恰巧学一样东西的。拿中国语文系说吧,当我在那儿的时候,学生中就有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一位老人是专学中国字,不大管它们都念作什么,所以他指定要英国的讲师教他。另一位老人指定要跟我学,因为他非常注重发音;他对语言很有研究,古希腊,拉丁,希伯来,他都会,到七十多岁了,他要听听华语是什么味儿;学了些日子华语,他又选上了日语。这两个老人都很用功,头发虽白,心却不笨。这一对老人而外,还有许多学生:有的学言语,有的念书,有的要在伦敦大学得学位而来预备论文,有的念元曲,有的念《汉书》,有的是要往中国去,所以先来学几句话,有的是已在中国住过十年八年而想深造……总而言之,他们学的功课不同,程度不同,上课的时间不同,所要的教师也不同。这样,一个人一班,教授与两个讲师便一天忙到晚了。这些学生中最小的一个才十二岁。

因此,教授与讲师都没法开一定的课程,而是兵来将挡,学生要学什么,他们就得教什么;学院当局最怕教师们说“这我可教不了”。于是,教授与讲师就很不易当。还拿中国语文系说吧,有一回,一个英国医生要求教他点中国医学。我不肯教,教授也瞪了眼。结果呢,还是由教授和他对付了一个学期。我很佩服教授这点对付劲儿;我也准知道,假若他不肯敷衍这个医生,大概院长那儿就更难对付。由这一点来说,我很喜欢这个学院的办法,来者不拒,一人一班,完全听学生的。不过,要这样办,教员可得真多,一系里只有两三个人,而想使个个学生满意,是作不到的。

成班上课的也有:军人与银行里的练习生。军人有时候一来就是一拨儿,这一拨儿分成几组,三个学中文,两个学日文,四个学土耳其文……既是同时来的,所以可以成班。这是最好的学生。他们都是小军官,又差不多都是世家出身,所以很有规矩,而且很用功。他们学会了一种语言,不管用得着与否,只要考试及格,在饷银上就有好处。据说会一种语言的可以每年多关一百镑钱。他们在英国学一年中文,然后就可以派到中国来。到了中国,他们继续用功,而后回到英国受试验,试验及格便加薪俸了。我帮助考过他们,考题很不容易,言语,要能和中国人说话;文字,要能读大报纸上的社会论与新闻,和能将中国的操典与公文译成英文。学中文的如是,学别种语文的也如是。厉害!英国的秘密侦探是著名的,军队中就有这么多,这么好的人才呀:和哪一国交战,他们就有会哪一国言语文字的军官。我认得一个年轻的军官,他已考及格过四种言语的初级试验,才二十三岁!想打倒帝国主义么,啊,得先充实自己的学问与知识,否则喊哑了嗓子只有自己难受而已。

最坏的学生是银行的练习生们。这些都是中等人家的子弟——不然也进不到银行去——可是没有军人那样的规矩与纪律,他们来学语言,只为马马虎虎混个资格,考试一过,马上就把“你有钱,我吃饭”忘掉。考试及格,他们就有被调用到东方来的希望,只是希望,并不保准。即使真被派遣到东方来,如新加坡,香港,上海等处,他们早知道满可以不说一句东方语言而把事全办了。他们是来到这个学院预备资格,不是预备言语,所以不好好的学习。教员们都不喜欢教他们,他们也看不起教员,特别是外国教员。没有比英国中等人家的二十上下岁的少年再讨厌的了,他们有英国人一切的讨厌,而英国人所有的好处他们还没有学到,因为他们是正在刚要由孩子变成大人的时候,所以比大人更讨厌。

班次这么多,功课这么复杂,不能不算是累活了。可是有一样好处;他们排功课表总设法使每个教员空闲半天。星期六下午照例没有课,再加上每周当中休息半天,合起来每一星期就有两天的休息。再说呢,一年分为三学期,每学期只上十个星期的课,一年倒可以有五个月的假日,还算不坏。不过,假期中可还有学生愿意上课;学生愿意,先生自然也得愿意,所以我不能在假期中一气离开伦敦许多天。这可也有好处,假期中上课,学费便归先生要。

学院里有个很不错的图书馆,专藏关于东方学术的书籍,楼上还有些中国书。学生在上课前,下课后,不是在休息室里,便是到图书馆去,因为此外别无去处。这里没有运动场等等的设备,学生们只好到图书馆去看书,或在休息室里吸烟,没别的事可作。学生既多数的是一人一班,而且上课的时间不同,所以不会有什么团体与运动。每一学期至多也不过有一次茶话会而已。这个会总是在图书馆里开,全校的人都被约请。没有演说,没有任何仪式,只有茶点,随意的吃。在开这个会的时候,学生才有彼此接谈的机会,老幼男女聚在一处,一边吃茶一边谈话。这才看出来,学生并不少;平日一个人一班,此刻才看到成群的学生。

假期内,学院里清静极了,只有图书馆还开着,读书的人可也并不甚多。我的《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与《二马》,大部分是在这里写的,因为这里清静啊。那时候,学院是在伦敦城里。四外有好几个火车站,按说必定很乱,可是在学院里并听不到什么声音。图书馆靠街,可是正对着一块空地,有些花木,像个小公园。读完了书,到这个小公园去坐一下,倒也方便。现在,据说这个学院已搬到大学里去,图书馆与课室——一个友人来信这么说——相距很远,所以馆里更清静了。哼,希望多咱有机会再到伦敦去,再在这图书馆里写上两本小说!

·写小说·

二十七岁出国。为学英文,所以念小说,可是还没想起来写作。到异乡的新鲜劲儿渐渐消失,半年后开始感觉寂寞,也就常常想家。从十四岁就不住在家里,此处所谓“想家”实在是想在国内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过去的,想起来便像一些图画,大概那色彩不甚浓厚的根本就想不起来了。这些图画常在心中来往,每每在读小说的时候使我忘了读的是什么,而呆呆的忆及自己的过去。小说中是些图画,记忆中也是些图画,为什么不可以把自己的图画用文字画下来呢?我想拿笔了。

《老张的哲学》

但是,在拿笔以前,我总得有些画稿子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世上有小说作法这类的书,怎办呢?对中国的小说我读过唐人小说和《儒林外史》什么的,对外国小说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东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梦话。后来居上,新读过的自然有更大的势力,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可是对外国小说我知道的并不多,想选择也无从选择起。好吧,随便写吧,管它像样不像样,反正我又不想发表。况且呢,我刚读了Nicholas 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Pick-wick Papers(《匹克威克外传》)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写就好,管它什么。这就决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张的哲学》的形式。

形式是这样决定的;内容呢,在人物与事实上我想起什么就写什么,简直没有个中心;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这一本中的人与事,假如搁在今天写,实在够写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气的叫作“哲学”。哲学!现在我认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点长处的话,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个热心的朋友,而不能给人以高明的建议。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浅的见解拿过来,作为我判断一切的准则。在一方面,这使我的笔下常常带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见解总是平凡。

假若我专靠着感情,也许我能写出有相当伟大的悲剧,可是我不彻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着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爱憎判断。这种矛盾是出于我个人的性格与环境。我自幼便是个穷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亲的影响——她是个楞挨饿也不肯求人的,同时对别人又是很义气的女人。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分析,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据说,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穷人的狡猾也是正义”,还是我近来的发现;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

有人说,《老张的哲学》并不幽默,而是讨厌。我不完全承认,也不完全否认这个。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个人一个脾气,无须再说什么。有的人急于救世救国救文学,痛恨幽默;这是师出有名,除了太专制一些,尚无大毛病。不过这两种人说我讨厌,我不便为自己辩护,可也不便马上抽自己几个嘴巴。有的人理会得幽默,而觉得我太过火,以至于讨厌。我承认这个。前面说过了,我初写小说,只为写着玩玩,并不懂何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开河,抓住一点,死不放手,夸大了还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为自己的笔下跳脱畅肆。讨厌?当然的。

大概最讨厌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耍俏本来是最容易流于耍贫嘴的,可是这个诱惑不易躲避;一个局面或事实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写的时候便顺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夸张的陈述。适可而止;好不容易。

写成此书,大概费了一年的工夫。闲着就写点,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所以漓漓拉拉的延长到一年;若是一气写下,本来不需要这么多的时间。写的时候是用三个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钢笔横书,写得不甚整齐。这些小事足以证明我没有大吹大擂的通电全国——我在著作;还是那句话,我只是写着玩。写完了,许地山兄来到伦敦;一块儿谈得没有什么好题目了,我就掏出小本给他念两段。他没给我什么批评,只顾了笑。后来,他说寄到国内去吧。我倒还没有这个勇气;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可是他既不告诉我哪点应当改正,我自然闻不见自己的脚臭;于是马马虎虎就寄给了郑西谛兄——并没挂号,就那么卷了一卷扔在邮局。两三个月后,《小说月报》居然把它登载出来。我到中国饭馆吃了顿“杂碎”,作为犒赏三军。

《赵子曰》

我只知道《老张的哲学》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和登完之后由文学研究会出单行本。自己的作品用铅字印出来总是件快事,我自然也觉得高兴。《赵子曰》便是这点高兴的结果。我知道“老张”很可笑,很生动;好了,照样再写一本就是了。于是我就开始写《赵子曰》。

材料自然得换一换:“老张”是讲些中年人们,那么这次该换些年轻的了。写法可是不用改,把心中记得的人与事编排到一处就行。“老张”是揭发社会上那些我所知道的人与事,“老赵”是描写一群学生。不管是谁与什么吧,反正要写得好笑好玩;一回吃出甜头,当然想再吃;所以这两本东西是同窝的一对小动物。

可是,这并不完全正确。怎么说呢?“老张”中的人多半是我亲眼看见的,其中的事多半是我亲身参加过的;因此,书中的人与事才那么拥挤纷乱;专凭想象是不会来得这么方便的。这自然不是说,此书中的人物都可以一一的指出,“老张”是谁谁,“老李”是某某。不,绝不是!所谓“真”,不过是大致的说,人与事都有个影子,而不是与我所写的完全一样。它是我记忆中的一个百货店,换了东家与字号,即使还卖那些旧货,也另经摆列过了。其中顶坏的角色也许长得像我所最敬爱的人;就是叫我自己去分析,恐怕也没法作到一个萝卜一个坑儿。不论怎样吧,为省事起见,我们暂且笼统的说“老张”中的人与事多半是真实的。赶到写《赵子曰》的时节,本想还照方抓一剂,可是材料并不这么方便了。所以只换换材料的话不完全正确。这就是说:在动机上相同,而在执行时因事实的困难使它们不一样了。

在写“老张”以前,我已作过六年事,接触的多半是与我年岁相同的中年人。我虽没想到去写小说,可是时机一到,这六年中的经验自然是极有用的。这成全了“老张”,但委屈了《赵子曰》,因为我在一方面离开学生生活已六七年,而在另一方面这六七年中的学生已和我作学生时候的情形大不相同了,即使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学校生活也无补于事。我在“招待学员”的公寓里住过,我也极同情于学生们的热烈与活动,可是我不能完全把自己当作个学生,于是我在解放与自由的声浪中,在严重而混乱的场面中,找到了笑料,看出了缝子。在今天想起来,我之立在“五四”运动外面使我的思想吃了极大的亏,《赵子曰》便是个明证,它不鼓舞,而在轻搔新人物的痒痒肉!

有了这点说明,就晓得这两本书的所以不同了。“老张”中事实多,想象少;《赵子曰》中想象多,事实少。“老张”中纵有极讨厌的地方,究竟是与真实相距不远;有时候把一件很好的事描写得不堪,那多半是文字的毛病;文字把我拉了走,我收不住脚。至于《赵子曰》,简直没多少事实,而只有些可笑的体态,像些滑稽舞。小学生看了能跳着脚笑,它的长处止于此!我并不是幽默完又后悔;真的,真正的幽默确不是这样,现在我知道了,虽然还是眼高手低。

此中的人物只有一两位有个真的影子,多数的是临时想起来的;好的坏的都是理想的,而且是个中年人的理想,虽然我那时候还未到三十岁,我自幼贫穷,作事又很早,我的理想永远不和目前的事实相距很远,假如使我设想一个地上乐园,大概也和那初民的满地流蜜,河里都是鲜鱼的梦差不多。穷人的空想大概离不开肉馅馒头,我就是如此。明乎此,才能明白我为什么有说有笑,好讽刺而并没有绝高的见解。因为穷,所以作事早;作事早,碰的钉子就特别的多;不久,就成了中年人的样子。不应当如此,但事实上已经如此,除了酸笑还有什么办法呢?!

前面已经提过,在立意上,《赵子曰》与“老张”是鲁卫之政,所以《赵子曰》的文字还是——往好里说——很挺拔利落。往坏里说呢,“老张”所有的讨厌,“老赵”一点也没减少。可是,在结构上,从《赵子曰》起,一步一步的确是有了进步,因为我读的东西多了。《赵子曰》已比“老张”显着紧凑了许多。

这本书里只有一个女角,而且始终没露面。我怕写女人;平常日子见着女人也老觉得拘束。在我读书的时候,男女还不能同校;在我作事的时候,终日与些中年人在一处,自然要假装出稳重。我没机会交女友,也似乎以此为荣。在后来的作品中虽然有女角,大概都是我心中想出来的,而加上一些我所看到的女人的举动与姿态;设若有人问我:女子真是这样么?我没法不摇头,假如我不愿撒谎的话。《赵子曰》中的女子没露面,是我最诚实的地方。

这本书仍然是用极贱的“练习簿”写的,也经过差不多一年的工夫。写完,我交给宁恩承兄先读一遍,看看有什么错儿;他笑得把盐当作了糖,放到茶里,在吃早饭的时候。

《二马》

《二马》是我在国外的末一部作品:从“作”的方面说,已经有了些经验;从“读”的方面说,我不但读得多了,而且认识了英国当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与描写工细是当代文艺的特色;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

《二马》中的细腻处是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里找不到的,“张”与“赵”中的泼辣恣肆处从《二马》以后可是也不多见了。人的思想不必一定随着年纪而往稳健里走,可是文字的风格差不多是“晚节渐于诗律细”的。读与作的经验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个人愿意这样与否。

《二马》在一开首便把故事最后的一幕提出来,就是这“求细”的证明:先有了结局,自然是对故事的全盘设计已有了个大概,不能再信口开河。可是这还不十分正确;我不仅打算细写,而且要非常的细,要像康拉德那样把故事看成一个球,从任何地方起始它总会滚动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后倒转回来补讲前文,而后再由这里接下去讲——讲马威逃走以后的事。这样,篇首的两节,现在看起来是像尾巴,在原来的计划中本是“腰眼儿”。为什么把腰眼儿变成了尾巴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换一个风格,于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姿态上的取笑,笑出以后便没法再使文章萦回跌宕;无论是尾巴吧,还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无意义!第二个是时间上的关系:我应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离开英国,在动身以前必须把这本书写完寄出来,以免心中老存着块病。时候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狠心,就把腰眼当作了尾巴,硬行结束。那么,《二马》只是比较的“细”,并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还是没写出一部真正细腻的东西,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没法勉强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变动。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涤洲——他死去快一年了!已经说过,我在“老张”与《赵子曰》里往往把文言与白话夹裹在一处;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帮助一些矛盾气,好使人发笑。涤洲是头一个指出这一个毛病,而且劝我不要这样讨巧。我当时还不以为然,我写信给他,说我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话里,以提高白话,使白话成为雅俗共赏的东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过来,利用文言多少是有点偷懒;把文言与白话中容易用的,现成的,都拿过来,而毫不费力的作成公众讲演稿子一类的东西,不是偷懒么?所谓文艺创作不是兼思想与文字二者而言么?那么,在文字方面就必须努力,作出一种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在《二马》中我开始试验这个。请看看那些风景的描写就可以明白了。《红楼梦》的言语是多么漂亮,可是一提到风景便立刻改腔换调而有诗为证了;我试试看;一个洋车夫用自己的言语能否形容一个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话,让我代他来试试。什么“潺浮”咧,“凄凉”咧,“幽径”咧,“萧条”咧……我都不用,而用顶俗浅的字另想主意。设若我能这样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则宁可不去描写。这样描写出来,才是真觉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说出;用文言拼凑只是修辞而已。论味道,英国菜——就是所谓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难吃的了;什么几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烧。可是英国人有个说法——记得好像George Gissing(乔治·吉辛)也这么说过——英国人烹调术的主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帮助,而是把肉与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烧出来。我以为,用白话著作倒须用这个方法,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虽一时无法一概弃斥,可是用在白话文里究竟是有些像酱油与味之素什么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儿。

在材料方面,不用说,是我在国外四五年中慢慢积蓄下来的。可是像故事中那些人与事全是想象的,几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曾在伦敦见过或发生过。写这本东西的动机不是由于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写,而是在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的不同处,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什么;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因此,《二马》除了在文字上是没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与事是对我所要比较的那点负责,而比较根本是种类似报告的东西。自然,报告能够新颖可喜,假若读者不晓得这些事;但它的取巧处只是这一点,它缺乏文艺的伟大与永久性,至好也不过是一种还不讨厌的报章文学而已。比较是件容易作的事,连个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头发黄;因此也就很难不浮浅。注意在比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异作资料,而由这些资料里提出判断。脸黄的就是野蛮,与头发卷着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说出而且说着怪高兴的;越是在北平住过一半天的越敢给北平下考话,许多污辱中国的电影,戏剧,与小说,差不多都是仅就表面的观察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二马》虽然没这样坏,可是究竟也算上了这个当。

老马代表老一派的中国人,小马代表晚一辈的,谁也能看出这个来。老马的描写有相当的成功:虽然他只代表了一种中国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识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辈的中国人,但我最熟识的老人确是他那个样子。他不好,也不怎么坏;他对过去的文化负责,所以自尊自傲,对将来他茫然,所以无从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与有所依靠;若没有自己的子孙,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后有几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个儿子。他不大爱思想,因为事事已有了准则。这使他很可爱,也很可恨;很安详,也很无聊。至于小马,我又失败了。前者我已经说过,五四运动时我是个旁观者;在写《二马》的时节,正赶上革命军北伐,我又远远的立在一旁,没机会参加。这两个大运动,我都立在外面,实在没有资格去描写比我小十岁的青年。我们在伦敦的一些朋友天天用针插在地图上:革命军前进了,我们狂喜;退却了,懊丧。虽然如此,我们的消息只来自新闻报,我们没亲眼看见血与肉的牺牲,没有听见枪炮的响声。更不明白的是国内青年们的思想。那时在国外读书的,身处异域。自然极爱祖国;再加上看着外国国民如何对国家的事尽职责,也自然使自己想作个好国民,好像一个中国人能像英国人那样作国民便是最高的理想了。个人的私事,如恋爱,如孝悌,都可以不管,自要能有益于国家,什么都可以放在一旁。这就是马威所要代表的。比这再高一点的理想,我还没想到过。先不用管这个理想高明不高明吧,马威反正是这个理想的产儿。他是个空的,一点也不像个活人。他还有缺点,不尽合我的理想,于是另请出一位李子荣来作补充;所以李子荣更没劲!

对于英国人,我连半个有人性的也没写出来。他们的褊狭的爱国主义决定了他们的罪案,他们所表现的都是偏见与讨厌,没有别的。自然,猛一看过去,他们确是有这种讨厌而不自觉的地方,可是稍微再细看一看,他们到底还不这么狭小。我专注意了他们与国家的关系,而忽略了他们其他的部分。幸而我是用幽默的口气述说他们,不然他们简直是群可怜的半疯子了。幽默宽恕了他们,正如宽恕了马家父子,把褊狭与浮浅消解在笑声中,万幸!

最危险的地方是那些恋爱的穿插,它们极容易使《二马》成为《留东外史》一类的东西。可是我在一动笔时就留着神,设法使这些地方都成为揭露人物性格与民族成见的机会,不准恋爱情节自由的展动。这是我很会办的事,在我的作品中差不多老是把恋爱作为副笔,而把另一些东西摆在正面。这个办法的好处是把我从三角四角恋爱小说中救出来,它的坏处是使我老不敢放胆写这个人生最大的问题——两性间的问题。我一方面在思想上失之平凡,另一方面又在题材上不敢摸这个禁果,所以我的作品即使在结构上文字上有可观,可是总走不上那伟大之路。三角恋爱永不失为好题目,写得好还是好。像我这样一碰即走,对打八卦拳倒许是好办法,对写小说它使我轻浮,激不起心灵的震颤。

这本书的写成也差不多费了一年的工夫。写几段,我便对朋友们去朗读,请他们批评,最多的时候是找祝仲谨兄去,他是北平人,自然更能听出句子的顺当与否,和字眼的是否妥当。全篇写完,我又托郦堃厚兄给看了一遍,他很细心的把错字都给挑出来。把它寄出去以后——仍是寄给《小说月报》——我便向伦敦说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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