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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故事开篇 生既离 死既别

PS;以下的城市名,地名和大学名都是楼瞎编的,啥(⊙_⊙)?你问人名...废话啊

当你穿过了暴风雨,你就不再是原来那个人---村上春树

旭日升起,照人眼的太阳公公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开始了一如既往的烦躁生活。

人们享受着太阳公公射在人间大地上的不知名的黄状物,那一副满足的表情...啧啧啧

当罗暮睁开睡了一晚上再加一上午的觉,习惯性的拿起搁在二手床头桌上的二手手机,花了五分钟解除了锁屏。

昨天闷骚男打了30多条电话,40多条短信...

罗暮压了压下了乱糟糟的头发,顺便拉了拉遮在眼上的刘海,若有所思的看着手机,过了几秒后,罗暮仿佛察觉到了什么,突然恍然大悟;

‘’哦,原来我忘了洗头了,怪不得这么不对劲‘’

‘’...‘’

再一次背遗忘的闷骚男王志。

洗好头的罗暮边擦头边看向手机的短息,闷骚男王志要求他今天下午7点来如家宾馆,顺便看看书店。如家宾馆在新城大学的北门一片,是前几年新开的宾馆,近几年在新城大学的学生里面是好评不断。

为什么

新城大学的才子们这样形容如家宾馆;

男生到了里面出来就成了男人

女生进了里面出来就成了女人

可谓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

可是老实本分的学生都知道

男生进去了出来后知道了女人爱自己的钱财

女生进去了出来后知道了男人爱自己的身子

于是出来的男人成了渣男,认为有了钱财就有了一切

于是出来的女人成了渣女,认为有了美貌就有了一切

于是这几年高利贷流行了

于是这几年化妆品流行了

罗暮只有高中毕业,因为曾经资助他的那位老人去世了

直到去世,罗暮也没有见到他一面,那位老人只是每月定时将钱转给罗暮唯一的银行卡,并偶尔给罗暮寄一封信,信里总会夹着一本书。

信中无非是嘱咐罗暮好好学习,争取长大了当个可以为人民服务的好同志。

让老人没有失望的是,罗暮真的用了那笔钱去读了书。

当年罗暮穿着恶臭且破损不堪的衣服向各家小学的校长求情时,他便认清了一个道理;

钱和权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它们总会圈进这世上一半的人。

从此罗暮变讨厌上了钱,却又无法离开它。

连罗暮也不知道,自己渐渐的依赖上了钱。

依赖上了有钱的那种安全感。

‘’许多东西并非有意为之,只是回忆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变了。‘’

罗暮拿着拥有四千万的银行卡时突然想到了这句话,他发现自己变了。

变得..让自己琢磨不透。

‘’额...‘’

闷骚男王志看着拿了四千万巨款的罗暮却一副伤感的表情,心里一万个‘’MMP...‘’飞过

这孩子搁我这演个毛线球噻,劳资他喵的又不是你舅老爷的亲属,劳资只是个律师,一个公正守法的好律师。要是你舅老爷有亲属,还用得着你来领遗嘱...

正当好律师王志在心里激动的发表意见时。

罗暮看着他道;

‘’那个闷...王律师啊,你说的那个书店在哪啊‘’

因为资助的那个老人的缘故,罗暮从小便喜欢上了读书。

所以罗暮对书店还是很感兴趣的。

‘’出门向西走,第二个店就是了,唔,这是房产证‘’

说着王志拿出了两个房产证。

‘’书店连着二楼的学区房‘’

未等罗暮询问王志便做出了解答,‘’你正好可以再那住''

‘’哦,感谢‘’

说着二人来到了书店门口,

很普通的书店,如果非要说它有什么特别的话,

它连着一间房子,它两都是精装修,它两一样大

两百平方,二楼是三室二厅,一楼是两间很大的房间,一间是卖书的书架,一间是阅览室。

阅览室靠近门口,所以收银台便设在了阅览室。

罗暮和王志打开了书屋门,里面没有罗暮想的灰尘满天飞,屋子里面清新整洁,一股绿茶的清香顿时弥漫在二人周围。

嗯,很香...

看来罗暮那位已故舅老爷没少来这

走向书架那间屋子,屋内每排书架上写有一个序号,有24排书架,每排书架两两排列,共有11列。

每两列为一个系列的书,按序号分的话分别有现代名家小说类,法啊律类,体育类,医学类,天文学类,经济学类,散文类,艺术类,宋词类,哲学类,名著类,唐诗类11类书籍。

【楼也不知道法啊律会不会被和谐】

当然,这都是罗暮自己瞎看出来的。

通向二楼的楼梯在最西边也就是哲学类书架后面,罗暮拿出钥匙打开锁着的门,走向楼梯,走向新的家,走向了不用再起早贪黑没日没夜辛苦劳动的日子。

咸鱼生活,我来了

呸呸呸...新生活,我来了

二楼是三室二厅,家具什么的都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那等待着新主人来打扫。

罗暮翘首以盼的灰尘终于出现了,看来舅老爷并没有在这住过几天。

‘’房子我已经找好了保洁来打扫,你明天住这完全没问题‘’

一直沉默不语的王志开口了。

哦可爱的保洁阿姨,哦可爱的闷骚男。

时间已经八点半了,天色已经很黑了,王志交代了几句后便驱车离开了,只剩下罗暮自己一人在庞大书店里独自凌乱,内心悲喜交加。

四千万...一间书店和一幢房子

可是罗暮突然发现,自己的喜悦却不知道该向谁诉说。

害怕被伤害,所以孤立了自己,那些对自己好的人,罗暮会感激,会铭记,却不敢将他们当做自己的朋友,害怕自己的自作多情,又变成了心里的痛苦。

罗暮出了书店,走向灯红酒绿的街道。

街道上孩子的哭泣,母亲的责骂总是很常见,罗暮总是百看不厌,从小就渴望亲情的他,很羡慕那些哭后有人哄有人骂的孩子。他们从小就可以得到关爱和照顾,很多人都在溺爱着他们,多好啊。

虽然罗暮这些年得到了很多人的关爱,但他很清楚,那只是同情,只是善良。

罗暮转身告别了迷醉的昏黄街道,来到了一处破旧不堪的胡同口,来到了他的出租屋,来到了他活了二十四年的所谓的家,从出生起,罗暮就在这个胡同口,他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对于罗暮来说,胡同口象征着第二个家,第二个希望。

‘’暮暮回来了啊‘’

近50岁的王秀莲热情地向罗暮表示欢迎,罗暮露出灿烂的微笑回应;

‘’王婶晚上好‘’

罗暮的名字是胡同里一位当过老师的老人取的,罗是罗暮被捡回来时罗暮随身的衣物里找到的姓,暮的本意是像太阳落到草丛中,表示天将晚,因为当时罗暮捡回来时是傍晚,其实还有一层意思,罗暮捡回来时随身衣物都是当时的名牌婴儿装,老人觉得罗暮是富贵人家,本该享受荣华富贵的,却沦落到这个地步,所以起了个‘’暮‘’字。

胡同口的人总喜欢热情的将罗暮称为暮暮,对此罗暮总是有些尴尬,毕竟他已经是成年人了。

罗暮回到了家中,鞋也不脱的躺在了床上。

‘’四千万...‘

罗暮喃喃道

他打算分给一些帮助过他的人。

虽然他们都很穷,但他们却从没停止过他们的善良,

他相信,他们的善意会得到回报。

当晚,罗暮写好了5封信,留下了一千万。

至于为什么是五个人,二十年了,胡同里早已是物是人非,

通俗点讲,就是该死的死了,该嫁的嫁了,该玩失踪的失踪了。

二十年的风吹日晒,胡同早已没了当年的辉煌,早已没了当年的亲切。

第二天一早,罗暮带着他的猫空手离开了。

为什么空手,老子有钱啦(~ ̄▽ ̄)~

猫本是只流浪猫,后来被罗暮所养,成了罗暮另一个亲人

18岁那年罗暮捡到了一只刚断奶的猫,那年罗暮经常出现在收废品和垃圾站附近,每天夜晚时胡同里的人总会看见罗暮浑身脏兮兮的蹦蹦跳跳地拿着一盒光鲜亮丽的牛奶。

猫是被他用牛奶喂活的,罗暮只是觉得他们很像,都是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他想让它活着,看看这世间,并不是只有冷淡和残忍。

猫是纯白色,浑身透露着一股慵懒。最让罗暮欣慰的是,它并不怕人。

走出了出租屋,走出了熟悉的人的家,走出了胡同口,走出了...家

原来自己穷尽一生想要得到的,就在自己身边。

家...和家人

二十年了...罗暮看着自己身边的人慢慢老去,慢慢逝去,慢慢消失在自己的记忆中,他感到了畏惧,感到了无奈,他想要逃离,逃离这个夺走自己身边人的地方。

这个夺走了自己...家人的地方

罗暮迎着朝阳,离开了胡同,离开了过去,离开了家人

苏梓童迎着朝阳...继续睡觉,穿着粉色的睡衣,半遮半露的抱着被子,两双楼旧闻可以玩十年的大长腿紧紧夹着白色的被单,吹弹可破的脸蛋露出痴女般的笑容。

PS;嗯3000字一章是楼的极限了,楼写了三个小时,还没有改,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其他小说都是一天两更了,不说了,楼去看【魔临】了,作为纯洁滴小龙忠实铁粉,楼...想说啥来着...算了算了,那个‘滴’到底改了没楼也不知道,反正楼就是他的粉丝,他的【深夜书屋】也很好看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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