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时空的乱流,陆清明终于带着两个小魔王抵达了任务大陆,是一个低等位面。刚到地方,陆明清就接收了身体的记忆和剧情的进度。
这个身体是灰姑娘王初晗的养父叫王大柱。一开始王初晗是王大柱在路上捡的,王大柱在附近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她的家人。
就打算自己养,大不了长大了王大柱帮她找户好人家,肯定饿不着她。捡到王初晗的时候王大柱在她身上就发现了一块玉佩,料子一看就是很好的。玉佩上的字王大柱是一个也不懂,还是专门请了学堂里的先生看,才知道是啥。
任家是在王初晗十一岁的时候找上门来的。那时候王大柱才知道王初晗的身世,后来王大柱跟任家拿了一百两就把王初晗送回去了,算是了断父女之情。从此王初晗正式变为任初晗。
王大柱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因为半夜偷听了任家主跟自己说的话后开始瞒着他们两去找初晗的麻烦,跟初晗要钱,去赌博、去春楼。被那些公子哥给带坏了。
直到初晗因为实在拿不出钱,王大娃吓唬她要坏她父亲的计划,受不了压力的初晗自杀了,被任家查了出来。任家主得知是王大柱的儿子,逼死了亡妻给自己生的掌上明珠,气愤之下命家丁报了官。王大娃就被抓了,判了秋后处斩。
而王大柱的下半生一直活在悔恨当中,觉得都是自己的错。儿子自己算是彻底教废了,变成了垃圾。女儿也被自己教的性格太绵软,不会拒绝也不会举报她弟弟。
所以死后愿意用他的功德来换取任初晗跟王大娃这一世的平安顺遂,看看他们是不是可以活出不一样的人生。
“教育啊,那还挺好,看来两个小魔王就是这两个孩子了。”说着陆明清打量了一下四周,嗯,破破烂烂,一间平房,自己躺在床上,床上就一床薄被,茅草铺的屋顶。还好是夏天,不然得冷成什么样,屋里除了一张床、一个化妆桌就剩一个吃饭的四方桌,四张凳子。真的是空空如也啊。
床边放着一个排位,上书:亡妻王秀之位。这王秀也是苦命的,生王大娃的时候大出血就死了。
现在应该就是王大娃出生没几天,王大柱沉浸在亡妻的悲伤里,王大柱的弟妹帮王大柱带王大娃,不过自己已经到了,这王大娃的名字就得改改了。看姐姐的名字多好听,弟弟的怎么可以那么挫。
现在天还没亮,待会王大柱会去山上打猎遇上王初晗,自己得收拾一下。想到记忆里王大柱跟王初晗第一次见面,王初晗被吓的差点哭死过去,陆清明有些惺惺的抖了抖肩。
爬起来把自己打理干净,看看家里的两身衣服。陆清明有些唾弃自己,长了张帅脸,名字太挫了,家里还穷,要努力赚奶粉钱啊。真是很有动力的一天。
收拾完自己陆清明就来了隔壁的屋子看望刚出世没几天的儿子,刚出生的孩子被弟媳王翠花一直夸着像他。
陆清明就想到一句话:宝宝刚出生的时候像父亲,是为了寻求父亲的保护,之后会越来越像母亲是因为他发现父亲不靠谱,还得靠母亲才行。
这么说叶倾城那两个小魔头越来越好看是沾了自己的光了。这具身体的脸还是挺帅的,这个黑红皱巴巴孩子一定不是亲生的。想到这里陆清明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翠花觉得王大柱是走出悲伤了:“这就对了,大柱哥,你要振作起来娃儿还需要你,快来抱抱娃儿,他出生到现在你就抱过两次。”就把小孩往陆清明怀里送。
陆清明把两个小魔王带大,抱这个小孩是很简单的,一手接过来对着翠花说:“翠花,这几天谢谢你给哥带娃儿了,哥给娃儿取了个名字,叫王初安。初入人间,平平安安。希望安安初来人世可以稳重踏实平平安安。你觉得还行吗?”
“大柱哥,俺也没啥文化听着倒是挺好听的,大妞比大娃大几个月,带一个也是带两个也是带,没啥事的你要看开点才是。大柱哥你能给大妞取一个名字不,安安的名字怪好听的。取个好名说不定俺家大妞以后还能找户好人家。”
“行啊,叫初佳吧,初代佳人。以后大妞长大肯定漂亮。翠花,哥待会上山打猎给你补补身子,这几天你也忙坏了。”陆清明说完把怀里的安安给了王翠花。
“大哥你还懂成语啊,那你早去早回,后山到夜里可是有狼的。”
“没,就是听村里的先生提过两句,咱们穷人家哪里会啥成语。天黑前肯定回来,你今天帮我去村里换头母羊,这些钱是我跟你嫂子这些年攒的。给孩子们吃点好的。”掏出了刚刚在家里找出来的一两银子,有点不安,刚才差点露馅了。
翠花把钱推了回去:“大哥,这…这娃儿吃这个太浪费了,掺点米糊糊也可以养大的。”
“没事,待会我多打点野鸡,还可以拿去换钱,你记得去啊,我先走了。”刚说完就把一两银子扔给翠花,扛着斧子就进山了。
陆清明顺着记忆里的路线来到了之前王大柱发现王初晗的那个杂草堆。找好点藏了起来,又调整着呼吸。
本来是打算提前来,让小孩少遭些罪,顺道看看是谁把小家伙扔掉的。是不是这孩子那不靠谱的二叔公,前世初晗就是为了不让弟弟提前把父亲的计划说出来,才被压迫到自杀。
陆清明附近自投罗网了三只野鸡,两只兔子。眼看着快中午了,看时间差不多陆清明想要爬起来烤只兔子吃。刚动了一下林子深处就传来了脚步声,陆清明立马趴了回去。
要知道任务者的能力到了任务大陆是根据大陆的灵气情况来的,这个低等大陆跟小魔头他们那个凤临大陆差不多,比凤灵大陆要稀薄。所以陆明清现在的身体也就比普通大汉要好一点而已。陆清明感受着发麻的腿脚,下定决心回去后要好好练练,才两个时辰就受不了了,这体质不行。
脚步声越来越近,陆清明看到一个穿着青色长衫做长随打扮的青年男子怀里抱着一个东西。要不是事先知道是初晗,这样子倒是看不出是个小孩。
这名长随男子的长衫已经被划出了许多口子,衣裳凌乱,脚步虚浮。看来是被追了很久,怕是强弓之弩了。
远处还有一队把自己包裹的只剩眼睛的黑衣人,是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答案已经出来了,这名是任家主任千洛身边的长随小哥,当年他的未婚妻勾引任千洛未遂,任千洛命人把他的未婚妻发卖了。任家人都以为他是不满任千洛对他未婚妻的处置才偷走大小姐的,看来不是这样。
后来任家主在乱葬岗发现了他的尸首,大家也就以为他是杀了大小姐后畏罪自杀。只有任千洛觉得从小跟自己一起长大的长随不可能背叛他,一直暗中查探了十年才找到女儿,等女儿去世万念俱灰之下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弄死了他的二叔。
也是个忠仆,待会看看能不能救他吧。刚这样想着,陆清明就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过来了,定眼一看,长随小哥把怀里的初晗给扔过来了。扔完怀里的东西,他就往左手边跑去,没多久,那队黑衣人也来到了跟前。
这里是一个岔路,一队人分散两边去追。藏在草丛的陆清明从接到身边的小孩后就屏住了呼吸,谁知道会不会有追踪高手在里面。
看他们跑远,陆清明抱起孩子就跟在黑衣人的身后。跟了一段时间发现怀里的孩子也没什么动静,低头一看孩子在呼呼大睡,小手抓得紧紧的。真是年少不知愁滋味。
陆明清帅气的脸颊上慢慢浮现出一个淡淡的笑容。一身麻衣也挡不住他出尘的气质,走在树林里就跟自家后花园散步一样优哉游哉的。
走了半个时辰,前面的黑衣人终于追上了长随小哥。黑衣人本来有十几个,由于兵分两路,现在围着长随小哥的只有六个人。
长随小哥也是有一点拳脚功夫的,跟他们斗到一起,只是长时间消耗让他的颓势越来越明显了。
长随小哥被一群黑衣人逼着,慢慢露出了破绽,其中一个黑衣人看准时机一把大刀对着他的心口砍了过去,陆清明看到这里再也忍不住了,将路上随手捡的石子打在了黑衣人手腕的用力处,黑衣人的刀瞬间脱手。
长随小哥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把夺过其中一个黑人的大刀。在其它黑衣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连杀两人,还伤了一个。在跟其中一个黑衣人缠斗的时候,被偷袭了一下,后脑勺的伤口鲜血喷溅出来,喷了黑衣人一身,还好黑衣人不穿别的颜色的衣服,不然可是很吓人的,能治小孩夜啼呢。长随小哥反手就挥了一刀,又一个黑衣人阵亡。
这时候的长随小哥已经是强弓之弩了,身上横七竖八的刀伤剑伤,最严重的就是头上的伤口了,一直在流血,看他站都站不稳的样子陆清明把小孩放到树丫,刚好被树叶挡着。
还剩下三个黑衣人,陆明清换了颗树偷袭黑衣人,黑衣人这才反应过来附近还有人。能逃过他们的探知看来此人武功必定不俗,其中一个黑衣人的手摸向衣袖,看来是想发信号弹什么的。
陆清明立马跃起,抬腿挥斧,解决第一个。“兄弟撑住,先给自己止血,我很快解决完。”
说完就抄着斧子朝最近的那个奔去,毕竟是修仙的,要知道金丹前的锻体陆明清也是十分努力的,所以三个低等世界的三脚猫刺客对陆明清还是很简单的。没一会就解决了,就是肚子很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