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花花和杜瑞炀在一起了。
其实,这不是一个令人惊讶的消息。杜瑞炀和常花花在高一的时候就是互相认识的,并且从那个时候开始双方应该对彼此就有一些好感,但是在高二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小插曲……
杜瑞炀和常花花在一起之前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杜瑞炀的女朋友是乐乐。
而常花花和乐乐是相识十年的好友,常花花和杜瑞炀之间的小插曲从某种角度来看,是乐乐一手造成的。
杜瑞炀对乐乐,应该也没有多喜欢。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跟乐乐在一起是为了刺激常花花;至于乐乐对杜瑞炀,看得出来,是动了心的。
总之这一系列事件发生以后,很多人之间的关系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乐乐不止把我的联系方式加回来了,她甚至把她高一时候的男朋友加回来了。唯独删掉的是杜瑞炀。
常花花和乐乐之间的十年,也就渐渐地消失殆尽了。我还记得当时我和乐乐发生矛盾的时候,常花花跟我说
“我跟她的思维方式和观点是一致的,你理解不了她的,就也是理解不了我的。”
然而到了最后,任谁都没想到,乐乐会把她给坑了。
人和人之所以能成为朋友,是因为彼此之间肯定是会有相同的地方的。相同的眼光、相同的观念、相同的品味、相同的爱好、相同的审美……但不管是哪方面的相类似,都不能否认的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还真是脆弱呢。曾经那么信任,那么支持的朋友,最后的结局也是令人没眼看的。
我喜欢18岁之前的“喜欢”,因为它是单纯的,是不掺杂质的,只是因为喜欢这个人而喜欢,很多世俗的事情是不用多考虑的。
就像在花花和杜瑞炀在一起之前,不管是当事人还是旁观者都没有对此进行准确的评估和过多的考虑。
始终保持着一条原则“既然你承认你喜欢他了,那就在一起试试吧,其他的先不要考虑了。”
可能过了很久之后,现实会把最初的决定进行全盘否定,但是18岁之前的男孩子和女孩子,是不会计较那么多后果和得失的。
变相的角度去看,这何尝不是一种勇敢和无畏。我并不否认这种做法,这种想法是幼稚的。即便是我,在很多年后看到这类似的情况,都会忍不住的说一句“这些小屁孩儿,也太幼稚了吧。”
但我同样不否定这种做法,在我看来,这是那个年龄段独一无二,独有的一种特质。是值得被收藏,被回忆的,也是配得上用“美好”这两个字来形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