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即使是在北方,天气也已经是极好的了。没有南方的那种燥热,也没有了冬天的那种寒冷。是一种温暖的又有微风吹拂而来的清凉之感。
我一直是一个很喜欢自己走走的人,戴着耳机,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一个人走在街上,很安逸也很自由,那是独属于我自己的时光。我需要这种自己的时光来放映我脑中的遐想分子。
天气暖了,我就不需要妈妈每天送我上学,接我放学了。而是选择早一点出门,自己走去学校。
六点多的大街上,车流量还不是很大,偶尔驶过的公交车也都是载着上学的学生。一路上会陆续的遇到其他和我一样走去上学的同学,有的是和我穿着相同校服,有的则是不同的,还有家长帮着背着书包的小学生,成群结队的边嬉笑边前行的初中生,还有和我一样带着耳机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高中生。形形色色的人,就好像这世间的一个缩影。推着小车去菜市场买菜的老人,兴许是为了赶去买一块热乎乎的豆腐,两个刚出锅的大白馒头,回去边听着早间新闻,边享受着这朴实却又管饱的早餐。行色匆忙的中年人去路边的早餐店,买上包子油条豆浆,兴许是为了填饱自己的肚子,亦或许是给家中的亲人送去清晨的一份关爱。总之我喜欢看着清晨大街上的样子,不吵不闹,但又充满着人间烟火气。
走的久了,次数多了。路上的人大多都走出了脸熟,擦肩而过的瞬间,会投给对方一个微笑。我们不曾相识,只不过是每日在这路上的一位匆匆而过的伙伴而已。
到了学校,稍作休息,有的时候会跟关系好的朋友去操场上走一走,聊聊天。有的时候会安安静静的坐在教室里,看看书做做题。看似不断重复的日常,其中属实蕴含着很大的乐趣。
我一直是一个很矛盾的人。既善于多愁善感,给自己找寻不快乐,又善于找方法排解自己的不快乐,总是能找到让自己愉快的事情。
很幸运,沈致添的出现,让我这两年都不用费心尽力的去找寻其他快乐。因为他就是我的快乐源泉,心之所向。
故事的最开始,就说过他是我的白月光,在心头,点亮我的每时每刻。现在我想说,他也是我的朱砂痣,在心间,深深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