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的第六天,当时家中只有我一个人,我僵坐在窗前,哀哀地哭着,突然心底里产生出一个念头:这回好了,没有人管我了。
身为父母,总希望为孩子做得越多越好,总希望对孩子进行保护,生怕孩子受委屈、挨饿受冻,或者在某一方面受到伤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进行一定的保护是应该的,但什么都有个度。如果保护过度,则会起到反面作用,如伤害了孩子的自信心、自尊心,使孩子缺乏一定的能力等。而且,过度保护孩子还是对儿童权利的一种剥夺。
自由作家李黑妮曾经用非常细腻的笔触记述了自己被过度保护的痛苦。她写道:
在15岁的时候,我曾经是一个问题少女。初二辍学,对学校和老师表现出强烈的厌倦和不满情绪,人际关系紧张,对异性过分敏感,自卑,感觉人生前景无望,常做一些脱离现实的幻想,内心狂妄,崇尚武力,行为又很自闭,缺少同龄朋友,没有安全感,出现身体上的种种不适,尤其是自己任性的言行对父母造成的伤害……
母亲去世以后,我对她怀有一份深深的歉疚之情,这份永远也无法弥补的歉疚一直折磨我到今天――当我处在30岁的年龄关口上,我仍然不敢试着去做一个母亲――我差不多把“如何将一个生命带到世界上来,我能帮他建立什么样的生活”的思考想到了问题的前面。
现在我很好,但我的成长岁月很痛苦。
长大以后,我给自己的童年起了个绰号,叫做“不能小孩”,并希望它没有惊扰母亲的在天之灵。
我母亲生我的时候46岁,我父亲49岁,她和父亲结婚时做了4个孩子的继母,我是她婚后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孩子。她说她是盼星星盼月亮才好不容易盼到我的,她原来以为自己不能生了,也为此付出了十几年的沉重代价,可是我突然就来了,她欣喜若狂。
于是我负载起她的全部愿望,得到她全部的爱。但是,在我出生的第三天,医生却查出了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我妈妈在养育我的那些年,真的是放在嘴里怕化了、扛在肩上怕吓着,每分每秒不眨眼珠地看着我。为了在家专门照顾我,她把工作辞了,等到她老了以后(我已经倔得像头驴,她可能觉得指我无望),才后悔自己辞职的结果是连个退休保障都没有。
小时候,我吃的、穿的、用的、玩的都是周围小朋友中最好的,我的父母在一切问题上都尽力满足我,使我度过了一个说一不二的童年。我的任性是人所共知的,但我却有数不清的“不能”。我不能像别的孩子那样随便喝水吃东西、我不能在没有大人陪护的情况下做游戏、我不能到点不吃饭(我因为拒绝吃饭而把我妈妈气哭过)、我不能和妈妈认为不好的小孩子一起玩、我不能去跑去跳去喊去叫、不能下雨的时候去踩小水洼(因为我心脏不好)。每次我和小朋友在一起妈妈都把他们关照叮咛一遍:不能拍我的后背不能推我,因为有可能给我的心脏造成脱落(不知道我妈听谁说的)……而我从记事起,我的东西不能有人动、我的筷子被子毛巾不能有别人用(即使是亲人偶尔用了也不行)、我的小人书和玩具只能由我一个人任意把它们放在某处、父母让我猜的谜语我不能猜不着(猜不着我就发脾气)、我看的书不能有我不认识的字、我和谁玩跳棋我都不能输,输了我就不高兴。妈妈为了让我高兴,她就总输,为了我从来就没赢过我。上学以后她认为我不能一个人来往因为那样她不放心,于是她又是接又是送,每次都要背我一段,也不管别人怎么说。学校一有劳动,她就来帮我,多少老师和同学笑我她都看不见。我不能自己洗头洗脚、不能自己做饭、不能单独外出、不能参加学校的野游(除非我妈妈在场)、包括不能参加学校剧烈的体育活动。直到妈妈去世的时候我连自己的手绢都没洗过,更别说知道家里的油瓶子和醋瓶子放在哪儿了。
这样的待遇,我也算是泡在蜜罐里长大的。可是,长大真的很痛苦,我所习惯的那种一切由父母给予的生活早就出了破绽。他们一如既往地给、加倍地给,而一天天长大的我要的是什么呢?他们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的内心长满了野草,更不知足更抑郁也更自卑。那种苦,在当时连半点也说不出。
妈妈去世以后,煮面条和洗衣服是我表哥手把手教会我的……
我常常在没人的时候哭个昏天黑地。妈妈在时,她为我做的一切我一点也没感到珍惜,她突然不在了,我才知道我的世界崩塌了。没有了妈妈我还怎么活?我怕得要死,我想和她一起去。对于生活和明天,我感到了真实的束手无策、无援、无助、无望……
母亲去世的第六天,当时家中只有我一个人,我僵坐在窗前,哀哀地哭着,突然心底里产生出一个念头:这回好了,没有人管我了。这也就是一瞬间的闪念,却让我感到可怕和罪恶,我好像再也没有那样想过,但恰恰是那一念头,给了我要好好活下去、按着自己的愿望试着活一活的决心。
我是在母亲去世后,重新一点点长大的。我曾对母亲给予我的一切像对辽阔的天空一样,那么的不在意,可是18岁的那年夏天,我失去了母亲,我的天塌下来了。我倒下了(妈妈如果在,她会毫不犹豫地替我倒下去),然后泪眼模糊地无法自持。我回忆过去的生活,假设妈妈还在,我想成为一个有能力的人,我要换回妈妈的生命,我要照顾她。我好像越大越不爱她了,我要赎罪――我就是这样站起来的。
李黑妮女士的文章很长,但我还是把它尽可能多地引用下来,就是考虑到她被父母“厚爱”的真实感受会给父母们一些启发和震撼。可以说,她的母亲真的是太爱她了,对她的保护也真的是做到了极致,但这样的爱和保护给李黑妮带来的却是难言的痛苦。她在文章中所描述的那种恐惧、彷徨、无奈、怨恨的心情,相信父母们看了以后都会有所感触。爱孩子,保护孩子,显然是为了孩子生活得更好。但如果您的孩子也有李黑妮这样的“遭遇”,您愿意吗?
另外,从儿童权利的角度来讲,父母们对孩子过度保护,也是间接地剥夺了孩子的发展权。本来孩子可以在自立的生活中锻炼一下生存能力,可以使自己更好地发展,但如果保护过度,孩子的能力自然会下降,而您的爱又无法覆盖孩子的一生。这时,孩子怎样去发展自己呢?他还有能力发展自己吗?况且,即使您的爱真的能够覆盖孩子的一生,可您知道这是否是孩子愿意选择的生活?若是他不喜欢,您不同样是在剥夺孩子的选择权吗?
怎样让孩子学会自立,避免过分保护干扰了孩子的成长?提出下列建议:
不要替孩子做事。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事情,大人一定不要替孩子去做,即使孩子做得不好,也要让他做下去。
给予指导和鼓励。在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过程中,大人多给予指导和鼓励。教给孩子一些做事的方法,在他们信心不足时给予鼓励,不要因为孩子把事情做砸了而责备他,或剥夺他做事的权利。
给孩子创造一些机会。一定要让孩子多经历一点,多摔打一些,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和生存能力,让孩子尝试着自己解决问题。试试看,当孩子问您某件事如何处理时,对他说:“你自己试着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