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冰清在这个神秘的王宫里过起了锦衣玉食,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美好生活。
而且,面对那么多的美味佳肴,她可以不用再顾忌自己的体重,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吃的再多体重也丝毫不会增加。
天哪,可以不用工作,不用挤公交车,不用做饭,不用洗碗,甚至不用洗衣服,就连洗澡时,身旁也有七八个侍女侍奉。
唯一让她感到不满的是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得从暖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去学馆里跟着老夫子一起诵读,读的竟然是《论语》、《春秋》这些国学经典。
而且读完书,还要跟着师傅练武功,只跟着那个额发童颜的老师傅练了一天,胳膊腿就如同散了架一般。
幸好她脑子反应快,谎称腿受伤了,还故意装的一瘸一拐的。总算逃脱了一劫。
在王宫里享受了半个月,叶冰清突然对这样的生活产生了厌倦。
以前的叶冰清喜欢上网,也喜欢打游戏,可是突然穿越到这样一个古代的时空,不但彻底和网络绝缘了,就连她每天喜欢追的电视剧也不可能再看到了。
电脑,手机,电视,电话,甚至电灯,所有这些现代人类生活中需要的东西,这个王宫里都不可能拥有。
叶冰清突然很怀念过去的生活,除了身体胖一点,长得凄凉一点,接连被男友甩,但她的生活也可以算的上丰富多彩。
工作的时候可以跟着刘老头满世界跑,不工作的时候也可以邀请三五个好友一起聚餐,K 歌,虽然她唱歌一直跑调,也不妨碍她对着话筒声嘶力竭的大吼一通。
叶冰清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到以前的天地之间,但她绝不甘心留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
“对啊,我可以逃跑啊!”叶冰清脑子里刚刚闪过这样的念头,便一发不可收拾。
幸好,这一段时间,唯一能管束她的长公主去外面的寺庙里去礼佛了,听说还要住一段时间。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叶冰清暗暗的观察:每天都会有一辆马车来皇宫里运送粮食,马车上还有两个盛放粮食的大木桶,如果她能悄悄的钻进木桶,应该不会被发现。
说干就干,第二天清晨,叶冰清早早的就开始期盼着那辆马车的到来。
终于,外面的宫道上传来马车的铃铛声。
叶冰清把身边的人都支出去。她悄悄的躲在马车底下,等送粮食的师傅把一桶大米倒出来,把空木桶扔在马车上,再把另一箱大米搬进去时,叶冰清用最快的速度跳上马车,打开木桶钻了出去。
从王宫的门口经过时,侍卫还用长剑敲了敲车上的木桶,叶冰清屏住呼吸,幸好他并没有打开盖子,否则叶冰清就露馅了!
马车载着叶冰清好像走了很远,然后四周突然变得喧嚣起来,马车也停了下来,叶冰清打开木桶的盖子一看,马车的主人正在路边的旅店里用饭,马车就被店家栓在了一个木头桩子上。
“真是天赐良机!”叶冰清趁人不备,悄悄的从木桶里钻出来。
现在的她正徜徉在古代的街市上,街市上很是繁华热闹,路两边有绸缎庄,当铺,饭馆,茶摊,点心铺子。还有卖火烧的,卖包子的在高声叫卖……。
叶冰清摸摸自己饿的咕咕叫的肚子,暗自懊悔,逃跑的时候忘记了带一些银两,如今这个穿着白色衣裙带着公主王冠的五岁小女生只能挨饿了。
她摸了摸头上的王冠,索性拿着它走进当铺,想把王冠换成银两。
当铺的掌柜接过王冠一看,简直吓了一跳,他断定这是王宫里的真东西害怕惹出麻烦,无论如何也不肯收。
叶冰清懊恼的从当铺里走出来,突然一队穿着黑色铠甲的士兵骑着马疾驰而来,为首的士兵勒住缰绳停下来问路边的店家:“老板,有没有看到一位穿着白色衣裙戴着公主王冠的小女孩?”
店老板摇摇头,叶冰清见状急忙躲到一堵墙的后面,待骑兵走远了,方才慢慢的走出来。
为了防止被王宫里的人抓回去,叶冰清只能朝着街市尽头的一座山奔去。
她刚刚爬上那座山,气喘吁吁的坐在一棵树下喘着粗气。
突然,一只毛毛绒绒的小白兔从林间蹿了出来,一直蹿到叶冰清的脚边,叶冰清刚刚欢喜的抱起这个毛茸茸的小动物。
一支利剑朝着小白兔呼啸而来,叶冰清下意识的用手臂一挡,那支剑正好射在她的手臂上,刹那间,血迹浸透了白色的衣衫,疼的她差点晕过去。
山林间,一个骑着白马的少年飞奔而至,他下了马,停在叶冰清面前,歉意的说:“对不起,小妹妹,那支剑是我射的!”
叶冰清抬起苍白如纸的脸颊气狠狠地瞪着面前的少年:“对不起,对不起就完了?你知不知道这是一只多么可爱的小兔子,你差一点把它打死了。”
少年失笑了,他原本以为女孩心疼的是自己的胳膊,没想到她心疼的只是一只小动物。
“你的胳膊,应该很疼吧?”少年忐忑不安的问。
“你说呢?还不是拜你所赐!”叶冰清疼的蹙紧了眉。
“我,我带你去看医生吧?”少年问道。
“不,我不去!”叶冰清生怕被王宫里的骑兵抓住。
“那,你在这里等我好吗?我去药店买一些金创药。”
叶冰清点点头,她把毛绒绒的小兔子抱在怀里,仿佛这样胳膊上的伤就不会那么疼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少年终于骑着白马气喘吁吁的飞奔而来。
他跳下马,按住叶冰清的胳膊,嗓音低沉有力:“忍着点,我必须把你手臂上的剑拔下来。”
“啊……!”叶冰清痛的失声尖叫,那支沾满了血的剑已经拿在了少年的手里。
他撕开她的衣袖,赫然发现女孩洁白如玉的肌肤上那一片触目惊心的血痕。
他拿着药粉的手也忍不住抖了起来,抹完药,他又扯下自己的衣袍细心而又笨拙的,帮她包扎好伤口。
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为一个女孩包扎伤口。也是自小擅长骑射的他第一次讨厌自己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