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我写的史崔兰夫妇的故事,我意识到他们被我写得太模糊了。要使书中人物跃然纸上,就得赋予其个性,我却没有做到。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错,便努力回想一些能够让他们变得栩栩如生的个人特征。我觉得如果我能写下他们言谈话语的某些特点或者某些古怪的习惯,或许就能赋予他们独特的意义了。照我现在这样写,他们站在那儿,就像一块旧挂毯中的两个人影,没有跟背景分开,从远处看,好像失去了轮廓,只剩下了一片悦目的色彩。我唯一的辩解是:他们留给我的印象就是如此。有些人的生活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生活在这个有机体中,也只能依靠它活,给人一种很模糊的感觉,而史崔兰夫妇正是这样的人。他们就像身体内的细胞,不可或缺,不过只要它们能够保持健康,就会淹没在一个巨大的整体内。史崔兰夫妇一家是很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女人和蔼可亲、殷勤好客,有着喜欢结交文学界小名人的无害癖好;男人有些乏味,在仁慈的上帝赐予他的那种生活状态中恪守职责;两个孩子,漂亮、健康。再没有比这家人更普通的了。我想不出这一家人有什么能够引起好奇的人注意的。
回想起后来发生的种种事情,我不禁问自己:是不是当初我太愚钝了,才没有看出查尔斯·史崔兰身上至少有着异于普通人的地方?可能是这样。从那时起到现在已过了这么多年,我已积累了很多的人生阅历,但就算当初我认识史崔兰夫妇时就已经有了今天的阅历,我也觉得对他们的判断不会有所不同。但鉴于我已经懂得人是不可预料的,所以今日绝不会再像那年初秋我返回伦敦,听到那个消息时那样大惊失色了。
回到伦敦还不到24个小时,我就在杰明街上偶遇了罗兹·沃特福德。
“看你这么神采奕奕,”我说,“有什么高兴的事吗?”
她笑了笑,眼里放射出我早已熟悉的幸灾乐祸的光。这意味着她又听到了哪个朋友的某桩丑闻,这位女作家的直觉始终处于警觉状态。
“你见过查尔斯·史崔兰了,对吗?”
不但她的脸,还有她的整个身体,都透出了一种兴奋劲儿。我点点头。不知道这个可怜的家伙是在证券交易所亏了老本,还是被公共汽车撞倒并碾过了身体。
“你说可怕不?他丢下老婆,跑了。”
沃特福德小姐肯定觉得在杰明街的马路牙子上说这事儿不合适,所以便像个艺术家那样,只是把事实扔给我,却说她对细节毫不知情。我却觉得环境无关紧要,并不能妨碍她说出细节,她却铁了心不肯讲。
“实话对你说吧,我什么也不知道。”面对我困惑的提问,她如此回答,而后轻盈地耸耸肩,又说,“我想在某座城市的茶室里,准有哪位年轻姑娘把工作辞了。”
她冲我匆匆一笑,说约了牙医,然后就得意洋洋地走了。对于这事儿,我更多的是感兴趣,而不是难过。那时候,我对生活的直接体验还是很少的,因此碰到了一件和我从书中读过的相同事件时,我的心里便涌起了一阵兴奋。我承认,现在时间已经让我习惯了这类发生在我认识的那些人中的事件,但当时我还是有些震惊。史崔兰当时肯定已经有40岁了,我觉得他这个年纪的人心中倘若仍残留着爱的情愫就有些让人恶心了。以我当时偏激青年的傲慢的目光看,一个人陷入爱河却又不会因做蠢事而丢人现眼,35岁是上限。另外,这个消息也让我有点儿不安,因为我在乡下时曾给史崔兰太太写信,跟她说我要回伦敦,还说就算她不给我回信,我也会在某天去她家和她一起喝杯茶。今天就是我在信中说定的日子,我却没有收到史崔兰太太的回信。她想不想见我呢?她此刻心里正乱得不行,很可能把我的信给忘了。或许我该明智些,不去了。但另一方面,她可能不愿声张这件事,倘若我露出了什么马脚,让她瞧出来我已经听说了这个奇怪的消息,那我的做法就太不慎重了。我很矛盾,既怕伤害这个好女人的感情,又怕给她心里添堵。我觉得她此刻正在忍受痛苦。我不愿看到别人受苦,自己却无法为其提供帮助。但话又说回来,我的心中又有一种让我觉得有点儿羞愧的渴望:我想看看史崔兰太太是如何应付这件事的。我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后来,我突然想出个主意:装作没事一样去她家,先让女佣带个话进去,看史崔兰太太是否方便见我。这样我就给了她一个把我打发走的机会。尽管如此,我对女佣说心里盘算好的那番话时,还是局促不安得要命。在黑漆漆的走廊里等着听回话时,我不得不鼓起全部勇气,这才没有逃掉。女佣回来了,我正在心潮澎湃地胡思乱想。从她的表情判断,她已经完全知道了家里遭遇的不幸。
“请这边走,先生。”她说。
我跟着她进了客厅。窗帘没完全拉开,屋里有些昏暗,史崔兰太太正背对阳光坐着。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正站在壁炉前,背对一堆没有点着的木柴。我觉得我进来真是太过尴尬了。我猜我的到来一定让他们大为吃惊,史崔兰太太只是忘了取消和我的约会,这才让我进来。我想上校必然非常气愤我打扰了他们。
“不知道你是否希望让我来?”我说,故意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当然想。安妮一会儿就把茶端来。”
尽管屋里有些暗淡,但我还是能看出来史崔兰太太的眼睛已经哭肿了。她脸上的皮肤本来就不太好,这会儿更是变成泥土色了。
“你还记得我姐夫,对吧?就在度假前,在这儿吃饭的时候,你见过他的。”
我们握过了手。我窘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还是史崔兰太太把我救了。她问我整个夏天都干了些什么。有她帮忙,我也说了几句话。这时,女佣把茶端上来了。上校要了一杯苏打威士忌。
“艾米,你最好也喝一杯。”他说。
“不了,我还是喝茶吧。”
这是第一个暗示:家里出了什么变故。我装作没察觉,尽力让史崔兰太太跟我说话。上校仍站在壁炉前,一句话也没说。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不失礼地告辞,同时暗问自己,史崔兰太太让我进来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屋里没有花,夏季里收走的各种小装饰物也没有再摆回来。一向温馨友好的屋子有了某种悲伤、严肃的气氛,让人觉得很怪异,就好像墙那边正躺着一具死尸。我喝完了茶。
“想吸支烟吗?”史崔兰太太问。
她朝四下瞧了瞧,想找烟盒,却没看到。
“恐怕烟没了。”
她突然哭起来,匆匆出了客厅。
我受了震惊。我猜想香烟向来都是她丈夫去买的,如今没有看到香烟,她便想起了他。而她早先习惯的那些小东西如今看不到了,这种新感觉让她心头一阵刺痛。她意识到过去的生活已经逝去并完结了。这时候我再装下去,已是不可能了。
“我想我该走了。”我一边对上校说,一边站起了身。
“我想你已经听说那个恶棍把她甩了的事了吧!”他猛地吼道。
我犹豫了一会儿。
“你知道,人们总爱说三道四的。”我说,“有人隐约告诉我这里出了点儿事。”
“他跑了,和一个女人去了巴黎!他一个便士也没给艾米留下!”
“我很难过。”我说,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上校一口灌下威士忌。他50岁了,又高又瘦,胡子向下弯曲,头发灰白,眼睛呈淡蓝色,嘴唇很薄。上次和他见面时,我记得他长了一脸蠢相,而且自我夸耀说退伍前10年每周都能打三次马球。
“我想此刻史崔兰太太并不希望我打扰她。”我说,“你能告诉她我很难过吗?如果还有什么我能做的,我愿意效劳。”
他没理会我的话。
“我不知道她以后会怎么样。还有孩子。靠喝西北风活着吗?!17年了。”
“什么17年了?”
“他们结婚17年了!”他厉声说,“我始终都不喜欢他。当然了,他是我的连襟,我尽量忍着。你觉得他是个绅士吗?她本不该嫁给他!”
“还有挽回的余地吗?”
“她只有一件事可做,就是和他离婚。你刚进来的时候我正对她这么说。‘把离婚申请书递上去,我亲爱的艾米。’我说,‘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孩子。’最好别让我再看见他,不然我非把他揍个半死不可!”
我不禁想到,麦克安德鲁上校做这件事可能会有些难度,因为史崔兰身强体壮,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但我什么也没说。一个人,受到侮辱,却又无力对恶人直接施行惩罚,这的确是一件痛苦的事。我正打算再次告辞,这时史崔兰太太回来了。她已把眼泪擦干,并在鼻子上搽了些粉。
“对不起,我失态了。”她说,“你没走,我很高兴。”
她坐了下来。我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羞于再谈跟自己不相关的事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女人有一种无法摆脱的恶习:渴望和任何一个愿意倾听的人谈自己的私事。史崔兰太太似乎在努力克制自己。
“大家是不是都在议论这事儿啊?”她问。
我吃了一惊。她以为我已对她家里遭受的不幸知道得一清二楚了。
“我刚回来,就见到了罗兹·沃特福德一个人。”
史崔兰太太拍了拍手。
“把她的原话复述给我听。”我有点犹豫,她却坚持让我讲,“我特想知道。”
“你知道的,人们总是乱说。她说的话不太可信,对吗?她说你丈夫把你甩了。”
“就这些吗?”
我没对她说罗兹·沃特福德和我分手时提到的茶室姑娘那事。我撒谎了。
“她没说他是和谁私奔的吗?”
“没有。”
“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事儿。”
我有些困惑,但无论如何我觉得自己现在也该走了。我和史崔兰太太握手时对她说,如果我能帮她做些事,我会非常愿意的。她微微笑了笑。
“真是太谢谢你了。我觉得没人能帮我做什么。”
我羞于向她表示我的同情,便转过身和上校道别。上校没和我握手。
“我也要走了。如果你走维多利亚大街,我便与你同行。”
“好的,”我说,“那咱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