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还是拒绝他的好。我觉得或许我应该将内心的愤怒真实地表现出来。如果我能将我断然拒绝和这样一个恶棍在同一个餐桌上吃饭这事,如实报告给麦克安德鲁上校,他肯定会对我另眼相看的。但我担心把这事干砸了,所以无法让自己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就这件事来说,我知道自己肯定会把事情搞砸,所以那些愤怒之词就更难说出口了。只有诗人和圣徒坚信,在沥青人行道上浇水能种出百合花来。
我付了酒钱,然后我们去了一家廉价的餐馆。那儿人多,又热闹,我们吃得很开心。我正年轻,胃口很好;他的心肠硬得不行,胃口也不错。饭吃完了,我们去一家酒馆喝咖啡,品甜酒。
关于此次来巴黎的目的,该说的我都说了,尽管我觉得没有把这事办好,好像是背叛了史崔兰太太,但我的确奈何不了他的冷漠。要想热情不减地把同一件事重复三遍,需要有女人那样的脾气。我聊以自慰地想,探探史崔兰心里头是怎么想的,对我还是有些用处的。我对这个也更有兴趣。但这绝非易事,因为史崔兰并不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他的嘴好像很笨,似乎语言并不是他进行思维的工具。你必须借助俗烂的语句、俚语和不完整的手势才能猜透他的心思。不过,尽管他说不出任何有意义的话来,他的性格中却有某种东西却让你觉得这个人并不乏味。或许这种东西就是真诚。第一次见到巴黎(不算他和他妻子来的那次)时,他好像并不怎么喜欢它,也并未觉得这些异国风光有什么值得惊叹的地方。我来过巴黎很多次了,每次来都无不心生一种极大的兴奋感;每次走在街上,都无不觉得马上就能碰到奇遇。史崔兰却始终平静如水。如今想起这事儿,我觉得当时除了他心中某些令他忧虑不安的幻景外,他什么都没有看到。
一件有些荒唐的事发生了。酒馆里有几个妓女:有的和男人在一块儿坐着,有的独自坐着。很快我便发现其中有一个在看着我们了。她和史崔兰四目对视时,脸上露出了笑容。我觉得史崔兰没看到她。过了一会儿,她出去了,但很快就又回来了,从我们的桌子旁经过时,很有礼貌地让我们请她喝点东西。她坐了下来,我开始和她聊天,但她的兴趣显然在史崔兰身上。我向她解释说,他只认识几个法语单词。她试着和他说话,时而做手势,时而用混杂的法语。不知为什么,她觉得他更能听懂这种话;她还说了五六句英语。有的话只能用法语说,她便让我翻译,并且热切地问我他回话的意思。他脾气很好,还觉得这件事有些好笑,但他根本就没把她当回事儿。
“我觉得你博得了她的欢心。”我笑着说。
“我没觉得这有多荣幸。”
如果我是他,我会更加窘迫,也会更不平静。这个女人笑眼含情,嘴唇迷人。她还年轻。不知道她在史崔兰身上发现了什么如此吸引她的地方。她没有掩盖她的欲望,她让我把她说的话翻译了出来。
“她想让你跟她回家。”
“我不想搞女人。”他回答。
我尽量把他说的话转述得委婉了些。我觉得拒绝这种邀请有些不礼貌。我说他是因为没钱才拒绝的。
“但我喜欢他。”她说,“告诉他,是为了爱情。”
当我把这话翻译出来之后,史崔兰不耐烦地耸了耸肩。
“让她滚蛋。”他说。
他的表情让他的回答变得很清楚了,那姑娘猛地将头向后一甩。或许她那张涂脂抹粉的脸红了。她站了起来。
“这位先生太没礼貌了!”她说。
她出了酒馆,我有些生气。
“没必要这么做嘛。”我说,“毕竟,她这么做是欣赏你啊。”
“这种事让我觉得恶心!”他粗鲁地说。
我好奇地看着他。他的脸上的确露着厌恶,然而这是一个粗野、耽于肉欲的男人的脸。我觉得那姑娘是被他脸上透出的某种粗野吸引了。
“我在伦敦想要什么样的女人都能弄到。我来巴黎不是为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