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语”
昔有愚人,养育七子,一子先死。时此愚人见子既死,便欲停置于其家中,自欲弃去。
旁人见已,而语之言:“生死道异,当速庄严,致于远处而殡葬之。云何得留,自欲弃去?”
尔时愚人闻此语已,即自思念:“若不得留,要当葬者,须更杀一子。停担两头,乃可胜致。”于是便更杀其一子而担负之,远葬林野。
时人见之,深生嗤笑,怪未曾有。
“译文”
从前有个愚蠢的人,生养了7个儿子,其中一个突然夭折。当时这个蠢人见儿子既然死了,便想将尸体停放在家中自己离开这里。
别人看到后,就对他说:“活着和死去,是两条不同的道路,要郑重其事地抓紧处理,尽快将死者的尸体弄到远处好生掩埋了,怎么能就这样随便丢在屋里,自己却弃它而去呢?”
此时,蠢人听了这些话,心里就合计道:“如果不让放在屋里,一定要弄到远处安葬,那还得再杀一个儿子,让担子两头的重量差不多,才可以平稳地挑着担子运到远处的墓地。”于是就又杀了一个儿子放在另一头挑着,运到远处野地里去埋葬。
当时人们见到这种行为,发出强烈的嘲笑,都说这是天下少有的事情。
“禅心”
看完这个故事,我们心中不禁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死去的两个儿子体重不一样,那这个父亲是不是要接着杀掉剩下的几个儿子?愚人看到了担子两端的重量不一样,但想出来的解决方法却是如此的残忍。首先,他弃死去的儿子于不顾,这已经把自己陷入了不仁不义的深渊。之后,他为了证明自己对死者的礼遇,竟然要杀害另一个儿子,如此一错再错,终会抵达令人发指的地步。
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每每触犯一些条例规定之后,就想靠关系走后门来欲盖弥彰,岂不知是在用另一种违规的方法去遮掩自己的错误。如此下去,不是错上加错吗?对于过失或者错误的姑息纵容,其实是另一种犯罪的方式。得过且过的思想,终归会把自己引上一条不归路。
法遇住持江陵的长沙寺时,寺里有一僧人因酒醉而耽误了为大殿上香的时辰。法遇知道后,只对其做了轻微的处罚。可是只喝酒一项就已触犯戒律第一条,即可逐出山门,何况又误了殿上烧香呢?法遇的师父道安禅师在远方知道了这件事之后,便用竹筒装了一根荆条,亲自封好,派人送给法遇。
法遇开封见到荆条,独自感慨地说:“这件事是由饮酒僧引起的,是我教导徒弟不够勤勉且对其处罚不严而造成。道安师父在那么远的地方还担忧我,送荆杖警示于我。我有愧于师父啊!”说完便召集众僧,把道安禅师寄来的竹筒放置在香案上,烧上了一炷香。法遇站起来走到众僧面前,向竹筒致敬后,就趴在地上,命令僧人用荆条抽他三下。然后把荆条放回竹筒中,法遇当众垂泪自责,并把饮酒僧撵出了山门。
这件事传出后,人们无不交口称赞,都说法遇是个知错能改的好和尚。从此,长沙寺法纪严谨,道风端正,外地僧人纷纷来此挂单(指行脚僧到寺院投宿),寺庙香火十分兴旺,法遇最终也成了得道高僧。
一个人难能可贵的是认识自己的错误,但是比之更为可贵的是改正自己的错误。浪子回头金不换,能够一丝不苟地对待错误才是改正的前提所在。“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对待过失和错误,我们应该防微杜渐;对待工作和生活,我们应该用一丝不苟的态度去创造和迎接新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