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作者或下属,我们不能采取欺骗手段来使自己获利,而有必要将全局的情况和自己的想法,让对方知道。为此,我们应具有坦荡的胸怀和无私的爱。
我们在求助于人的时候,首先我们必须坦诚待人。应把自己的情况毫不隐瞒地告诉对方。然后,再请求对方,看是否能得到帮助。哪怕只隐瞒了一件事,对方在协助时恐怕就得有所保留。如果你把心掏出来给别人看了,对方也会发自内心地进行协助。
然而,坦诚相待往往是需要勇气的,并非人人都能轻易做到。
几乎所有人际关系的问题,都源于彼此交流时的模糊不清。所以,不论在办公室交代工作,还是在家中给子女分配家务,都是愈明确愈好,以免产生误会、猜忌与失望。
对亲近的人,我们总会有所期待,却总以为不必明确相告。以夫妻为例,双方都期盼对方能扮演好某些角色,却并不开诚布公地讨论。对方若不负所望,婚姻关系自然美满,反之则否。
这种心理会引起很多问题。我们总认为,关系既然如此密切就应有默契,其实不然。因此,宁可慎乎始,在关系开始之初,就明确了解彼此的期待,即使需要投入较多时间精力才能满足它们,却能省去日后不少麻烦,这是一种必要的付出。否则,误会可能一发不可收拾,甚至阻断了沟通的管道。
坦诚相待是需要相当勇气的,逃避问题,但愿船到桥头自然直,倒是轻松了。但就长远看,事前坦诚终胜过事后后悔莫及。
第二任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这样看待坦诚相待:“为一个人完全奉献自己,胜过为拯救全世界而拼命。”
这句话的含意是,一个人不管在“外务”上多么了不起,却不一定能与家人或同辈相处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