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原本是群居动物,可有一部分人却不喜欢被人靠近,甚至惧怕与人相处。我有些时候会这个样子,例如不愿分享我的咖啡。有时独处让人看事情更通透一些,可事实上我越来越害怕自己一个人,只得依靠在人群中获得一点空气,得以苟且偷生。
是她,文瑶。是她冲进了我的世界,她仿佛看见伊甸园,其实我知道我有的仅仅是一望无际的荒野。她的天真无邪打破了我所谓的原则,让我后面的一段日子里满目疮痍。
在那二十天里,我们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故事,只有一次,仅仅一次让我们的距离走得近了些。是最后一晚,我们培训班的人一起去KTV唱歌,同学们都是挺乖的,平常他们是不会上这些场所玩儿。那个晚上我像是一个大叔带着一群孩子出去玩儿,尽管那些老师也在,单毕竟他们是老师,所以显得绑手绑脚的。那晚我喝得酒不多,因为没人能像我这个坏孩子这样乱喝,所以他们一个个成了麦霸。只记得自己点了一首反光镜的《只有音乐才是我的解药》和郑钧的《作》,我知道这样的歌,他们是没有听过的,更不知道这些早期的摇滚,也不会知道我唱的是什么,也不爱听。
晚上结束后,我留下帮忙安排的士把他们一个个送回去,住处和KTV有点距离。全都回去了,剩下两个女孩和我还有两个同寝室的男生,其中有个女孩就是文瑶。有辆的士来了,我问她,“你们怎么不上去?”,“我会晕车。”她看了看我。过了好一会她拦了一辆摩的就走了,我们也上了的士,为了安全,一路上就让的哥师傅跟着那辆摩的。不一会儿就跟丢了,心想坏了,的士师傅说可能是抄近道走了,怕交警寻见,一路不安的回到了住处。到那得知,是抄近道,毫发无损的回了寝室。
这近了些距离,仅仅是在于第二天她帮我撑伞。我知道这并没有什么,但所有男生都觉得她是一个难以靠近,更难以琢磨的女孩。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楚地记得那个画面,天下着小雨,我们一行人拖着行李箱,我拉着两个行李箱,身后跟着一个矮矮的女孩,穿着黑色条纹的白T恤,晃晃悠悠的帮我撑着伞。其实我的包里是有把雨伞的,我只是想要腾出手抽支烟,可没想到会多了个行李箱,只好把那半支烟扔在了路上的积水坑。
那天晚上寝室的两个同学问我为什么会那么紧张,是不是喜欢她之类的话。我打趣的说:“假如我真的喜欢她,我还会掖着藏着吗?我这么直接的一个人,哪来那么多事。哈哈哈,难道你们俩喜欢她?”就这样我们打趣了一个晚上,后来隔壁班的几个刺头学生搬了一箱酒来找我,似乎就注定是个不眠之夜,我们间断的讲了好多我们身边的事,吹一吹自己的牛。多半是因为我们都不舍得分别,不全因为是重感情,可能是我们有着共同理想的人聚集在这。我们在那里说梦想,谈理想,并不会有人会嘲笑你什么。
可我从来没跟他们说过。好像也没听文瑶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