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晴天
有句话说的好,名字不取得极好还不如不取。所以,我们还是叫日记三则吧。
人嘛,总有主观臆断的时候。不管是谁,总有犯错的时候,我也不例外。
还记得那是上个星期三下午第一节下课。我来到教室,就看见我的书全部散落在地上,旁边还有几个围观者。我环视了四周,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他!是他!一定是他!我强压着心中的怒火,不禁想起了上午的一件事,当时班里有个规定:不许抄作业。如被发现,抄作业的人扣5分;借作业的人扣3分;然后,举报的人加1分。
当时,我和胖子一直水火不容。某一次我看见胖子在给别人抄作业,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使用我的夺命销魂手夺了过来。本来只想吓唬吓唬他,可是万万没想到,班长竟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一脸正义地接过了我手中的“物证”。于是乎,我光荣的加了一分。而胖子和他的朋友就被扣了分。要是捡一根笔可以加0.1分的话,那么,3分就是30根笔,5分就是……事后,胖子就一直说我就为了一分举报别人不道德,说起这我就来气,和他一直争吵不休。从此,我就和他更加水火不容了。
回想起这些,我心中的怒火一瞬间爆发出来。“你……你怎么能这样,果,果然,书上说的对:胖子就是贱。”当我撸起袖子气势汹汹地向他奔去时,一位同学突然从中拦截,可怜巴巴地告诉我,书是他不小心弄倒的。于是,我一瞬间惊呆了。
哎,因为我和她水火不容。所以相互误解的事情真的是超级多。不过:胖子真的好讨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