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会唱了,赵合风那个大猩猩天天在寝室里唱,我虽然没吭声,但是那台活生生的复读机一天到晚不断电地唱,是猪也听会了。不过,樨宇的歌声自然是好听太多太多了。
“我无意中听到的,想着好听,就学了一下。”我笑着说。
“你真的觉得好听吗?”看到我点了点头,他的脸居然红了,“这是我写的第一首歌!”
“是你写的?”这下我的眼睛瞪大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合风明明说是叶青蟏写的啊?
“嗯!”他脸上的笑容是羞涩的,“你是第一个说好听的人,莱花花,我还有好多歌都没有人愿意听,下一次,我唱给你听好吗?”
天啊!可怜的樨宇,连一个听他歌的人也没有,我翘起小手指,“说好了!拉勾!”
他一怔,随之嘴角泛起一抹淡淡的笑意,“拉勾!一百年不许变!”
“谁变谁是猪八戒!”我们俩异口同声,相视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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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那一个唱歌的晚上,我和齐樨宇的之间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我和他的班临近,遇到相同的课程时我们两个班会合做一个班上课,有时他的眼光总会不经意地掠过身边的上官弯晴,然后轻飘飘地落在我身上,而这个时候,总是关注着他的我,总是对上他的目光,轻轻一笑。
于是我上课不再那么用心,课堂上我的身影不再活跃,多数时候,神思就飘飘渺眇地落在了窗外的梧桐树上。这种感觉多久没有了,让我的唇边总是不自觉地泛着一层笑意,有时候,我无意中侧过头去,发现自己身边的赵合风,也是这样的表情,嘴角边泛着淡淡的笑容,眉目之间竟有着一种淡若似无的甜蜜,两颊也泛着隐隐的桃红。
我不禁有些好奇,是什么东西让这小胖丫变得这么安静,安静到连八卦的本性都变了。
这天晚上九点,我一如往常的,从丽晶的后门转出来,却见一辆黑色的捷豹停在路边,让我一眼就看到了倚在车边的那个男子。
夜幕下的灯光璀璨,却比不上他浑身散发的让人无法忽视的光芒,更有一种让人无法直视的冷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