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路上,宁溪掏出了银票亲了一口:“阿离你真的太棒了,随随便便就赚了十万两。晚上加菜。”
墨离笑道:“钱财。。。”
“我知道,知道。钱财乃身外之物,修道之人视金钱如粪土。可我不修道呀。”宁溪完全是一个小财迷。虽然目前不缺银子,但谁会嫌银子多呢。
“你开心就好。”墨离倒无所谓,权当这么久的房租了,对他来说,举手之劳。
“阿离这么厉害,会看手相吗?”凌媚很好奇的问了一句。
“略懂一二。”墨离谦虚。
凌媚直接伸出了手:“帮我看看呗。”
“看姻缘?”墨离问道。
宁溪连忙打住:“看什么姻缘?她都成亲了,当然是看财运。”
“不,我就是要看姻缘。”凌媚坚持。
宁溪心道:你这是要看谁会给秦王殿下戴绿帽子么。能不能有点追求。
墨离接过凌媚的手,顿时愣了一下,手感居然和宁溪的差不多,女孩子都是这种软软的生物?
“缘分很近,也很远。有缘自会相见。”墨离看完了,直接松开了手。
“就这?没啥营养呀。”凌媚郁闷。
“那要不要阿离给你写个名字,住址,联系方式呀。”宁溪官方吐槽。
“不用不用,保持点神秘感。让人家有点期待嘛。”凌媚笑道。
墨离也是无语:“清灵说的对,你看姻缘有什么用?很近又很远,秦王殿下现在的确很远,回来就离你很近。”
“不提不提了。我也就试试。”凌媚尴尬的笑道,往前快走了几步。
宁溪和墨离连忙跟上。
回去之后,宁溪顺路直接逛了一圈菜市,买了好多好吃的,晚上加菜。
入夜,灯火初上。凌媚这几日也学了宁溪的几分手艺,在厨房打下手。很快一桌子硬菜都摆好了,开席。
才吃了一会儿。砰砰,又传来了一阵敲门声。宁溪不解,这个点还有谁会来?秦王凌夜是不可能了,他远在千里之外,还能飞咋滴。对,他真会轻功。
一打开门,宁溪愣住了,看到了一个故人。来自临泉城的故人。
“吴晓?”宁溪上下打量吴晓的打扮,他背着宁采臣同款背包,手里还有一卷草席,蓬头垢面,衣衫不整,头发凌乱,简直和难民没有什么区别。
“是你。。”吴晓也认出了宁溪。而且有些日子不见,似乎出落的更加动人了,人靠衣装马靠鞍,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宁溪最近和凌媚形影不离,女人嘛,都这样,在一起无非讨论穿衣打扮,宁溪都已经沦陷了,凌媚和宁溪差不多高,买回来好多漂亮的衣服了,两人也经常一起去购物,一起挑首饰,宁溪在这块上都花了数万两银子了,不过对她来说,都是小钱。值得一提的是,墨离也被迫穿了不少其他风格的衣服,红色的霸气外露,黑色的邪魅迷人,蓝色的忧郁王子,紫色的独领风骚。扯远了。
吴晓的样貌还算清秀,但是造型就像犀利哥一样,头发乱糟糟如鸡窝一般,衣服上都是灰尘,鞋子上都是泥巴,就连嘴唇也是发白,似乎很久没有吃东西了一样。
“吴公子怎么这幅打扮。”宁溪笑道。当初在临泉,他也是翩翩公子哥,一个俏书生打扮。反差太大了。
“姑娘有所不知,小生路遇盗匪,全身上下的铜板都被劫去,已两日水米未进,敲了十多家的门,也就是姑娘把门开了。”吴晓看着特别可怜。
“进来吃点东西吧。大家萍水相逢即是缘。”宁溪把吴晓领了进去,让他打了井水简单洗漱一下。
她去多备了一副碗筷,今日家里的饭菜还是挺多的,牙子似乎约了姑娘,马进陪他一起去了,早也不说,饭自然多了。
吴晓坐下了,真的是饿急了,大口大口扒拉米饭。
“别光吃饭呀,吃点菜,不然太膈应。”宁溪把菜推到他面前。墨离和秦王妃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不碍事,小生吃点饭就好,真的谢谢姑娘的恩情,一饭之恩他日必报。”吴晓害羞的不敢夹菜。
“没有那么夸张,一顿饭而已,我也天天做给这两个白眼狼吃的。”宁溪指了指旁边两人。
墨离无奈笑笑:“还不是你做饭好吃,我都胖了五六斤了。”
“我也是我也是,回府里都吃不下厨子们做的了,没有清灵做的好吃。”凌媚也愿意做白眼狼,有好吃的就行,难怪王爷三天两头跑这里,她也这样,现在都不想回家了,昨夜还抱着宁溪一起睡。把宁溪当做好姐妹一样。可能她作为养女的那种孤独感和宁溪作为孤女的感觉差不多吧。
“你们两个少吃点,给吴晓留一点,还有就是,你们俩都胖了,明天开始不准吃火锅了。”宁溪一脸严肃。
“不行,不行,最后一顿啦,减肥前的最后一顿麻辣火锅。清灵对我最好了。”凌媚拉着宁溪的手不依不饶的撒娇道。
“好,最后一顿。”宁溪无奈点头。
“阿离,我就说了,清灵会同意的。”凌媚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墨离也笑了,昨日他的提议被驳回了,想着再吃一顿,结果今天宁溪答应了凌媚,这操作可以。
吴晓默默吃着干饭,突然有点噎住了。
宁溪连忙帮他拍拍背道:“快快,喝点汤。”把番茄蛋花汤端起来递到他的嘴边。
吴晓有点犹豫,但还是喝了一口,顿时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唔,这是,好喝。”连忙喝了几口,终于缓了过来,不然就被饭噎死了。
“吃菜吃菜,他们都吃饱了。”宁溪看着菜还剩了不少,全部推到吴晓面前。
“多谢姑娘。”吴晓起身作揖。
被宁溪按回座位道:“多吃点,多吃点,别客气。”
一炷香不到,桌上的剩菜全部被一扫而空。吴晓满意的打了个饱隔,连忙低头道歉。他是一个书生,一个秀才,怎么可以在姑娘面前如此不雅。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吴晓大可不必如此。若没有住处,可在我这寒舍将就一下。”宁溪笑道。
“不可,不可,姑娘乃是良家女子,小生一个大男人。。”吴晓脸都红了,声音越来越小,与一个绝色女子同住一个屋檐下。
“没多大事,墨离这个大男人也住这,要不你睡我管家床,我让他去侍卫家睡。”宁溪说的管家就是马进。侍卫是牙子。
这话把吴晓听的丈二头脑摸不到,这样一个小院子,就两个房间,一个正堂,怎么还有管家,还有侍卫。
“姑娘盛情,小生。。”吴晓很是纠结,住,对人姑娘影响不好,不住,身上又没盘缠,住不起客栈,听说云中城的一间最差的客栈已经炒到一百两一天了,他总不能还问萍水相逢的姑娘借个几千两吧,距离秋试还有七日,这里少说要花一千多两。
“没事的,他日你飞黄腾达,请我们几个吃饭就好。俗话说,苟富贵,勿相忘。”宁溪想着能帮便帮吧。毕竟在临泉那个夜晚,吴晓还救过她一次。
“姑娘盛情,小生恭敬不如从命,还未正式介绍,小生吴晓,字明旭,这厢有礼。”吴晓起身作揖,一个标准的书生礼。
“我叫宁溪,以前和你说过,他是墨离,这是凌媚。”宁溪一一介绍。
“宁姑娘,墨公子,凌姑娘。”吴晓很有礼貌。
“放心住吧,小弟弟。”凌媚笑了。好人有好报,她相信宁溪。
“不必客气。我也是她收养的。。”墨离突然想不到什么合适的词汇形容。流浪猫?流浪狗?孤儿?饭桶?等等,是贴身保镖。
“收养这个词不太好吧,阿离。”宁溪汗颜,阿离的嘴越来越飘了。
“收留我,用好酒好菜养着我,简称收养。”墨离笑的十分灿烂。
“你不是人造革,李时珍的皮。”宁溪对墨离无语了,她身上优点那么多,为啥不挑好的学,非要把骚话一套套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