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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引领风 骚数百年”:明清时期的江右商帮与商业

明清时期,江西商人逐步兴起并走向兴盛,他们的行迹遍布大江南北,无论是遥远的京师、川陕、云贵地区,还是邻近的闽粤、湖广和江浙等地,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他们的经营领域广泛,从粮食、瓷器、茶叶、土布、纸张、药材、印书到食盐、钱庄等都有涉及,不仅包含了本地土特产,也有外地产品,不仅包含了农产品,也有手工品、服务业等。正是凭借着如此的经营,江西商帮成为名闻天下的“十大帮”之一,在中国商业史上留下了重要的篇章。

第一节 政治与社会:明清江右商人兴起的社会背景

明清江西商帮的兴起和发展,是建立在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背景的基础之上的,受到政治、地理、灾害、赋税等众多因素的合力影响。

一、明清政治体制下的江右移民与经商风潮

明清时的中国大地上,曾出现了规模庞大、影响深远的移民浪潮。从元末明初开始,先是自发性的人口流动,继而是政府大规模的强制性移民,接着又是持续性的自发移民,涌现出了“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等移民浪潮。在此过程中,成千上万的江西人涌向湖南、湖北、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等地区,进行或开垦荒地、或发掘矿产、或交换物品、或购买土产等活动,在促进江西商帮兴起的同时,也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随军而行:明统一全国过程中的商机

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后,定都南京,第一个设省的地区就是江西。随着明朝对全国的统一,明军不断进兵两湖、两广、云贵,都以江西为基地。明军北伐中原,进军西南,战争连绵不断。相对而言,东南地区则战事缓和,生活较为太平。

明朝统一中国的军力虽从南京出发,而军需则多依赖于江西供给。而且,北伐偏师也是从江西、湖广进军河南、陕西、四川的。“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随着明军的推进,江西开始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向外移民。浩浩荡荡的江右商大军便在这个时期形成并迅速流向全国各地,占领了相当大的市场。而江西商人经营的商品,又多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如粮食、布匹、木材、纸张、瓷器等,符合经受战争劫难地区的需要,行销到战事频仍的中原大地和华南、西南诸省。从此之后,江右商的队伍和经商范围不断地扩大,逐步称雄华夏。

(二)“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与江西移民浪潮

明清时期,江西出现了大规模的移民运动浪潮,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运动。然而,这些移民在不同的时期也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1.“江西填湖广”与明初政府移民运动。元朝末年,各地抗元起义不断,继而陈友谅与朱元璋在赣、湘、鄂间的争夺,造成江淮以及长江中游一带社会经济发展损失惨重。这场连年的、频繁的战争给当地民众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和巨大的伤害,加上水旱灾害的侵袭,造成田园荒芜、百姓亡散、庐舍为墟,许多地方渺无人烟。

相比之下,江西地区的战事则较为缓和。虽然也经过鄱阳湖大战,但为时甚短,而且是一战而定,全省几乎传檄而下,没有发生反复的拉锯战,故此战祸较轻。

在此背景下,朱元璋定鼎之后,着手恢复惨遭破坏的社会经济,调整全国人口分布,颁布一系列的移民垦荒法令,将狭乡之民迁往宽乡。政府组织了一场规模宏大、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大规模移民运动,设置了专门的负责机构,移民登记、造册,严密组织,官兵押送,采取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移民政策。

人口一直不断膨胀的江西,尽管此时也经历了数次战争的重创,但人口仍数倍于湖广地区,于是在这次移民浪潮中,规定江西大量人口迁入湖南、湖北地区,并允许“插标占地”。在政令的驱使下,百姓扶老携幼,背井离乡,向湖广迁徙,从而奏响了历史上有名的“江西填湖广”的宏伟史诗。据《明太祖实录》(卷250,洪武三十年三月丁酉)记载,湖南常德地区自元末农民起义以来,人口数量急剧下降,造成明初的“土旷人稀”局面,大量田地荒芜,而邻近的江西地区却“人多田少”,许多民众无田可耕,于是常德武陵县等民众上书明太祖朱元璋,乞求将江西无地之民迁往该处,得到朱元璋的批准,下令由户部派遣官员至江西,负责组织移民事宜。

在轰轰烈烈的江西移民历史中,涌现出诸如“瓦屑坝”、“南昌筷子巷”等民间故事和俗语,既是对江西移民浪潮的文学话语式反映,也反映出当时王朝机制下的一种移民模式。

“瓦屑坝”是古饶州府鄱阳县(今上饶市鄱阳县)的一个地名,瓦屑坝坐落在鄱阳城西约十公里的莲湖乡。北宋乐史所著《太平寰宇记》在“鄱阳县”下载:“莲荷山在县西四十里彭蠡湖中,望如荷叶浮水面。”此山即今之莲湖乡(莲荷谐音称莲湖),明代称立德乡。昌江、信江从这里汇入鄱阳湖,这个“渔村绕水田,澹浦隔晴烟”的湖岛,因留有大量的瓦屑与瓦窑遗迹而得名。

从元末明初到清嘉庆年间的四百多年时间里,江西移民一次次地在瓦屑坝这个古老的码头集中,通过鄱阳湖入长江,向东进安庆府到桐城、潜山、池州、凤阳,向西入黄州府到麻城、黄安、蕲州,最后被转到四川的也不在少数。

清初,安庆府宿松县文人朱书曾议论说:“吾安庆,古皖国也。……然元以后至今,皖人非古皖人也,强半徙自江西,其徙自他省会者错焉,土著才十一二耳。”可见,明清时期安庆地区的民众祖先大都来自江西,土著居民较少。在这些来自江西的移民中,尤以来自饶州府鄱阳瓦屑坝的民众为多,外国学者比阿蒂曾对安徽桐城的人口由来进行过研究,他指出,桐城一地有“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氏族始祖来自(鄱阳)瓦屑坝这个村庄,并且有差不多比例的氏族来自鄱阳县其他地方”。

据史志及家谱记载,明代瓦屑坝移民大体从瓦屑坝河下登舟,经鄱阳湖出湖口入长江,然后或溯江而上至湖北、湖南、四川等省,或沿江而下至安徽、江苏等地,其中分布较多、影响较大的是安徽的凤阳、合肥、桐城、安庆,湖北的武汉、黄州和湖南的长沙等县市。迄今这些地方还留有当时迁徙的痕迹,如武汉市有“鄱阳街”,汉川有“江西湖”、“江西垸”,蕲州城东还有地名称“瓦屑坝”等。

明代医圣李时珍的家乡——湖北蕲州,城东有一条江西移民垒起来的“坝”,为怀念故乡,特意起名“瓦屑坝”。光绪《麻城县志》对当地声名显赫的周氏家族的记载称,周氏“自元末受七公者,江西饶州徙于黄,遂为麻城人”。

总之,在今湖南、湖北、安徽等省的许多地区,民间族谱中都有祖先来自于“瓦屑坝”的记载和传说。其实瓦屑坝只是鄱阳县的一个古代砖瓦窑业区,因其水路交通的发达而成为饶州一带移民的中转站,移民在这里集结,由水路移向湖南、湖北及安徽等地区。因此,各地族谱记载的关于祖先来自于“瓦屑坝”的记载,应该主要是来自于鄱阳县等处的饶州移民。许多移民在迁居后丢失了先祖的原籍村名,于是在族谱中记载来自于迁移中转站——瓦屑坝。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于是“瓦屑坝”成为众多湘、鄂、皖等地区民众的先祖来源地,并由此产生了诸如“余干瓦屑坝”、“丰城瓦屑坝”、“浮梁瓦屑坝”和“乐平瓦屑坝”等不同版本。这些版本虽然是不正确的,可能是源于先祖对移民记忆记载的笔误,也可能是源于后辈对先祖籍贯的不甚明了,但无论如何,对“瓦屑坝”的记载传说反映了当时江西移民的真实故事。

除了“瓦屑坝”外,广大地区特别是鄂东南地区的民众族谱中还有先祖来自于南昌“筷子巷”的记载,也就是来自于南昌府的移民。此外,吉安、抚州等地也是这一时期江西移民的主要来源地。

另外,在明初政府带有强制性的移民政策背景下,出现了一些与之相关的独特的民俗故事,其中以“解手”传说最为著名。传说来自江西各地的移民被反绑着双手,用一条绳索串起来,向瓦屑坝蹒跚而来,大小便憋急了便呼喊监送人员:“解手啊!”(解开被绑的双手)。“方便”之后再重新捆上,于是“解手”成了移民们“方便”的同义语。其后随着江西移民的前进步伐,这一称呼在湖南、湖北、安徽、四川、重庆等地民众中广为流行,成为拉“大小便”的代名词。

2.“湖广填四川”运动中的江西移民浪潮。从明至清,“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运动一直存在,包括江西民众在内的大量民众不断移入巴蜀地区,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这其中,明初和清初的两次移民浪潮声势最著,且都是在战乱结束后受到政府有目的、有组织性的干预。

明初的四川,在经历了宋元战争之后,四川人口由南宋的最高峰259万户,锐减至元初的20万户约60万人。元朝统治四川不及百年,撤并了许多州县,人口一直没有恢复。因此,当朱元璋平定四川以后,他把四川和华北、江淮地区一道列为全国重点的人口迁入地区,实行“诏迁”政策,由政府组织起移民运动。在此背景下,除了轰轰烈烈的“江西填湖广”运动外,也有许多江西民众迁往四川地区,如民国赣州安远县《魏氏族谱》(1913年手抄本)中记载,洪武三年(1370年),部奏江西饶州府浮梁县民,“当徙荆南、黄州等处,任土耕插落业……不得不徙。……此年四月,路邑催逼,遂各泛舟南渡”;民国湘潭县《罗氏族谱》(1914年木活字本)记载,洪武七年(1374年),罗氏先祖“领南京凭”,由江西来湘潭定居;等等。

与明初的迁移相比,清初江西“移民入川”运动依然盛行。明末清初,巴蜀地区受长期战乱和连年瘟疫的影响,人口损失严重,残存无几。为了稳定西南地区,开发巴蜀,清政府实施了“湖广填川”大移民。大量湖广、江西、福建、广东等省的百姓,在政府的号召下,涌入巴蜀。

早在清初,清政府在战乱未停、巴蜀统治秩序未稳的状况下,就着手招民垦荒,实施了诸如颁布垦荒令、实行兵屯、川民回籍、地方官捐资筹粮、贷种免税等一系列政策。其后清政府更进一步实行了“移民入川”政策。从康熙七年(1668年)到雍正七年(1729年),清政府开始大规模招徕外省移民,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鼓励移民垦荒。在此背景下,大量外省移民开始移向四川地区。与明初不同的是,清初移民大多数都是经济性移民,即出外谋生或致富目的的移民。

根据资料记载,这些移民大都是来自于湖广、江西、广东、福建、陕西、贵州等省的百姓,为了寻求土地或更好的生存环境而自愿、自发性移向巴蜀地区,这种浪潮一直延续到乾隆年间。资料显示,其中江西籍移民位居第二位,仅次于湖广。如民国《云阳县志》(1935年版)中记载的132户明确籍贯的清代移民中有湖广籍98户,占74%;江西籍13户,占10%;民国《合川县志》(1921年版)中记载的150户明确籍贯的清代移民中有湖广籍99户,占66.7%;江西籍17户,占11%。

二、区位与经济优势下的商业发展

明清以来,江西陶瓷、造纸、制糖、油料、烧酒等手工业发达,地理区位优越,省内外交通便利,为培养民众的商品经济意识提供了条件。至明代,商人足迹遍及全国,其行商区域之广阔,为他省所不及。

(一)繁荣的商路:地理优势下的商业发展

明朝建立后,由于倭寇的侵扰,且明统治者也希望建立一个稳固不变的政治社会,因而实行了长时期的海禁。接待外国使者及管理朝贡贸易的市舶司也由元朝时的七个减为三个,并规定,宁波市舶司只许接待日本使者,泉州市舶司只接待琉球使者,只有广州市舶司能接待东南亚及印度洋诸国的商人,实际上是广州一口通商。这样一来,不仅南北贸易,而且对外贸易也主要依靠运河—长江—赣江—北江这一水上通道,这条通道长达三千多千米,在江西境内就有一千余千米,使江西和江右商在国内、国际贸易中处于极为有利的地位。虽然海上的走私活动从未真正被禁绝,但一直到清朝中期,这种格局并无大的变化。它对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江西商人的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二)丰富的特产:农产品和手工业品繁荣的地方经济

明清江西商业的发达和商帮的兴起是建立在本地区丰富的物产资源的基础上的。在以农业经济为主的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江西一直是中国的鱼米之乡,江西的林业资源、渔业资源、矿产资源极为丰富,农业和手工业都很发达。名优土特产品共有两千多种,其中有著名的瓷都(景德镇)、药都(樟树)、铜都(德兴)、造纸之乡(铅山)、毛笔之乡(丰城袁渡)、绿茶之乡(浮梁、婺源)、白莲之乡(广昌、石城)、花炮之乡(萍乡)、烟草之乡(广丰)等等。各地商人的起源地大多土特产品较多,或者特色商品生产发达,当地人民可以利用相对有利的地理优势,通过商品买卖,获得价格优势,摆脱困境,求生求富。

明清时期的江右商,是在江西自然经济结构内部自发地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历元至明,江西继续保持着全国经济发达、物产丰富的优势地位。这就影响乃至决定了,不仅明清时期流通领域内的大宗商品如粮食、食盐等必然成为江右商人经营的重要内容,举凡江西的一切土特产、手工业品和杂货,如茶叶、瓷器、纸张、苎麻、夏布、蓝靛、烟草、油料、木竹、药材,以及笔管、书丝、石炭、烧酒、柑橘、甘蔗等,只要有微利可图,皆可成为江右商人负贩经销的物品,在此基础上兴起的茶商、纸商、染料商、笔商、莲子商、景德镇瓷商、赣南木商、南城杂货商、樟树药材商等,都较为有名。

总之,富饶的物产资源,发达的手工制作,促使了各地区物产的商品化,成为江西商人经商的主要物品,促进了江西商业经济的发展。

三、人地矛盾压力下的经商浪潮

江西为内陆省份,境内山多地少,土狭民稠,耕地有限,加上土地贫瘠,民众生活颇为贫困,明人谢肇淛在《五杂俎》(卷4,《地部二》)中曾说“天下推纤啬者必推新安与江右,然新安多富而江右多贫者,其地瘠也”。

另一方面,随着广大山区的大面积垦殖,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旱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加上本地区频遭战祸,使得民众大量外移,其中一部分民众走上了经商之路,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江右商帮和商业的发展。

(一)人口的激增与土地兼并的加剧

明清江西的人口压力沉重,但各地区的人口分布极不均匀,主要表现为在平原、盆地区域,人口分布比较稠密,而在广大山区,人口的分布则比较稀少。据著名历史学家梁方仲先生的统计,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江西的人口密度为58.37人/平方公里,居全国第二;弘治四年(1491年)为42.56人/平方公里,居全国第三;万历六年(1578年)为38.07人/平方公里,居全国第四。

明中期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江西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地瘠人稠,大批的江西人纷纷外徙谋生。明中叶以后,随着商业的发达和商品经济的繁荣,封建社会的经济和文化得到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官僚地主势力日益膨胀,藩王和官绅豪强对土地的兼并空前激烈,王朝的赋税和差役也大大加重,民众的负担日益沉重,农民破产流亡加剧,社会阶级矛盾日趋复杂和尖锐。

明代江西科举兴盛,带来了官僚地主人数众多、势力强盛的局面,这些地主占有着大量的田产,如权相严嵩“广市良田,遍于江西数郡”。后被抄家时,在南昌、新建、宜春、分宜、萍乡、新喻、清江、新昌八县仅登记上册的良田就达到2.7万余亩,连其家人严年也“富已逾数十万”,成为豪绅富户。

至明中后期,江西地区的土地兼并及民众负担沉重的现象非常严重,地方大族往往通过“活洒”(即通过贿赂土地登记官员,将土地登记在一般平民户下)、“死寄”(即将土地登记在移走、死亡户主名下)等名目,将拥有的土地转移,以避税逃税,而这部分税额往往要转移到平民名下,一些平民不堪忍受逃亡外地,这些税额又转移到余下的民户当中,于是民户税额越来越重,逃户越来越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并波及里长、粮长等基层官员,导致了里长、粮长和广大民众的大量逃亡。

(二)赋税与灾害压力下的经商之风

除去田少人多的矛盾,赋役剥削繁重也是江西农村人口大量外流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明清时期江西赋役繁重,尤其以南昌、袁州、瑞州三府为最。这种重赋来源于元朝末年。当时,陈友谅建立“陈汉”政权,割据江西、湖广之地。为保证足够的军饷以争霸天下,陈友谅向地方暂借额粮一年,这就使南昌、袁州、瑞州三府都加赋三倍。明初,朱元璋一直采取镇压曾支持过张士诚、陈友谅的地主的政策,在这种背景下,江西与江南地区遭受朱元璋重赋政策的惩罚,将陈友谅所加浮粮重赋照旧征收。这种政策一直延续至明末。

由于赋役压迫,人民不能生存,无奈之下不得不窜徙他乡,从而造成输、纳赋役的民户日益增少。据嘉靖《雩都(今于都)县志》记载,有“旧号一十七里,而今之应役者止十三里耳;正德以后,凋敝益甚”。

清代以后,由于地方官员和民众的不断申诉,加之清政府为稳定社会,对江西地区的重赋有所减免,如袁州、瑞州等重赋区从顺治至雍正、乾隆时期经过三次裁减,税额有所减轻,而南昌府的重赋虽经雍正、乾隆年间两次裁减,但直至清末也没有完全免除。在此重赋下,百姓不堪重负,因而时有逋赋逃亡,流向其他地区。另外,在赋役沉重的情况下,豪绅富室的盘剥无疑使当地民众雪上加霜,这一时期,江西“田归豪绅,而赋在贫民”的现象普遍存在,他们隐瞒田产、转嫁赋粮。

自然灾害频发是这一时期江西流移发生的又一原因。江西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全年雨量丰沛,但分布不均,春夏之交湿润多雨,而夏秋时则晴热干燥。在每年春夏之际的四、五、六月,各地往往雨水不断,造成赣江以及各大支流河水大涨甚至暴涨,因此而冲决圩堤,暴发水患。由于各滨江沿河地区大多为河谷平原,地势平坦,土质疏松,江水溢堤后往往“终以农田为壑”,形成水灾。而众多的支流汇入赣江后,必然造成赣江水位的上涨,从而使得赣江沿岸一带更易成水灾。即使赣西北、赣中南的边缘山区,在春夏之际,如果雨量过大、雨季过长或过于集中,也易造成山洪暴发。

相反,在夏秋季节的七、八月份,由于降雨量少,加上温度较高,水分蒸发量大,因此造成赣江及各大支流水位下降甚至枯水,导致农田庄稼缺乏灌溉,形成秋旱。另外,也有春夏不雨或少雨的情况,造成庄稼难以下种或没有收成,而引发饥荒,成为春夏旱。

频发的水旱灾害造成灾地小农因经不起自然灾害的沉重打击而外出逃荒谋生或卖地以度荒,这样就造成了灾区地权的急剧变动,土地兼并因灾而加剧,肥沃土地渐渐集中于豪族富商之手。另一方面,明清时期,随着流民的进入和山区的大规模开发,本地区的水土生态环境日益破坏,水利矛盾逐渐突出,这又加剧了水旱灾害的发生。而灾害的发生,又进一步促使本地区民众的逃移。可以说,在明清特别是明代大量的移民队伍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灾害性移民。

总之,明清时期,江西地区人口的大量外移,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本地区人口密度大、人地矛盾突出,赋役繁重和豪绅富室的肆意盘剥,山区开发较晚和森林植被的破坏等诸多因素,都是本地区民众流移的内在动力;而频发的水旱等自然灾害以及社会动乱,进一步加剧和推动了本地区人口的流移,成为其外在推力。

第二节 农商结合与专职商人并存:江右商人的人员构成

明清时期,在政治、地理、灾害、赋税等众多因素合力影响下发展起来的江西商人,足迹几乎踏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从沿海到内地,从岭南到漠北,遍及城乡的角角落落,甚至远及边陲、异域,以人数之众、操业之广、渗透力之强备受世人瞩目,成为国内商界一支非常活跃的力量,民间习称为“江右商”,在中国商业史上留下了重要的篇章。

一、亦商亦农:谋于生计的江右商人

在中国传统社会时期,人们逐“利”的观念一直存在,商人更是如此,正如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是历代官方所宣扬和提倡的,却仍然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传统思想,所以官书正史对“趋末逐利”的商人事迹记载较少,其大都只是记载于地方史志及家传谱牒中。但即便从这些有限的资料中,也可以看出江西商人的主要社会构成。

根据记载,江西商人以其人数之众、操业之广、渗透力之强,活跃于明清商品经济领域,对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江西商人的资本实力却远远无法与徽商、晋商和陕商相比。例如山西地区“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乾隆中,两淮盐商“资本之充实者,以千万计”;而江西商人资本较大者不多,大多为贫弱的中下小贾,“究之曾不得比于通都大邑之一小贩”。在江西商人的队伍中,总体来说,大多数是因家境所迫而弃农经商、弃儒经商者,他们携带家乡土产,小本经营,负贩往来,以求养家活口。单个家庭则又往往是以农为本,以商补农,因此亦农亦商的人员占据着主体。

(一)弃农经商者

明清江西人口大量外移,而且“多持空囊走四方”,绝大多数经商者都是来自农村贫苦之家,他们经营的目的,在于满足家庭最低生活水准的需求,包括赡养父母、打理丧葬、抚育孤露、资助举业等等,并不在于厚积资本,扩大经营。反映在经营观念上,往往是“父母在,不远游”,或“间岁必归省”,或“岁必一归省”,稍有所积,便相率归里养老,不复出门。一旦家庭最低生活水准的需求得到满足,就往往意味着他们经营活动的终结。

根据各地有关史料记载统计,在大约1500余名的明清江西商人中,有60%以上是家境清寒的农家子弟,困于生计艰窘而弃农经商的。

在这一类商人中,具体来说又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有的因父母早殁,家贫无以为生而负贩营谋,如万年县的方之燡,父母死后,家无宿食,又“不受人怜”,乃奋而治生,后竟为万年首富;广丰县的周维新,“三岁失怙,母又他适,赤贫无依,遂寄食于姊婿家”,成年后独立外出营商,致“薄有资财”;等等。

有的则是因家贫而自觉承担起养家糊口责任的,如崇仁县的聂瓘,父母俱盲,家无蓄储,于是“负煤炭鬻市,资为养度”;新城县(今黎川县)的涂竑,“幼失恃,鞠于祖母邓。长,以大母垂白在堂,父且老,无担石储,遂服贾以谋甘旨”;等等。

还有的则因家中贫困而受父母之命、妻妾之劝而外出经商的,如丰城市的徐文豹,“父早殁,以家无恒产,母命贩湘楚”;金溪县的徐廷辉,父早殁,“家日窘,年十七,孀母刘命商于黔”;清江县更突出,“穷家子自十岁以上即驱之出,虽老不休”;等等。这些贫家子弟,一般从小就进行各种劳动锻炼,故稍长即能独谋生计。如丰城的熊登轨,幼孤家贫,始与兄“卖薪养母”,长则“负贩入蜀”。

(二)弃儒经商者

除了弃农经商以谋生计外,明清江右商人中,还存在许多弃儒经商者,即放弃读书中举的仕途而改为经商。

在中国传统社会,读书求仕,最后博个金榜高中、扬名显亲、封妻荫子的锦绣前程,乃是千百万书生梦寐以求的理想。所谓士、农、工、商,明确列“士”为四民之首,而视商贾为末等。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一传统观念在明代以来特别是明中后期,受到严重的冲击。不少地方的封建士子逐渐抛却了他们祖辈恪守不渝的“科第为先”、“耻于为末”、“讳言利”等信条,转而竞相从事工商业活动,这成为当时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在此背景下,读书中举风气浓厚的江西地区,也出现了“弃儒经商”之风。具体来说,这部分商人从商的原因可分为以下不同类型:

1.因为家贫无力支持读书,只好改而从商谋生。这一类的弃学经商人数最多,查阅明清官私纂述及地方史乘,家传中的“孝友”、“耆善”、“善士”、“懿行”、“笃行”、“行谊”、“行状”、“墓表”、“像赞”、“寿序”等人物传,很多人都是因为家如悬磬、家徒四壁或贫无宿舂而弃学就贾的。

这些经商的学子中有的是自己甘愿弃学经商,负担养家糊口的责任;有的是受父母之命,被迫弃儒业贾。如赣县的兰玉田,幼年聪颖好学,后因父亲去世、母亲年老家贫,而不得不中断学业踏上经商之路;泰和县萧朝赏,起初也是读书学子,后因家贫辍学;清江县的聂如高,自幼勤奋好学,精通经史,无奈后来家境窘迫,只好经商于外,先后辗转于萍乡、湖北等地,最后成为著名的药商;靖安县的聂安斋也是幼年聪颖好学,其前途为私塾教师看好,但是因家贫而不得不听从父亲嘱告,弃学从商,并以此致富;南昌县的危迪哲,幼年读书好学,后因父老家贫而辍学从商;胡民佑,因母亲患病求医以及粮食歉收,不得已按父亲要求辍学,从商于四川,每月寄钱回家补贴家计;等等。

2.世代业儒之家,因家道衰落而子孙不得不弃儒从商。世代读书业儒之家,但却一直没有出中举为宦之人才,家道日落,祖、父辈又拘于读书人“耻为末”、“讳言利”等信条,不愿从商,而让子孙辈弃儒经商。如安福县的刘礼教,由于父亲和哥哥都以读书为业,不愿从商,于是在他十三岁时只好走上从商之路,前往湖北经商。同治《吉安府志》(卷35,《孝友》)记载:“家故贫,父以显、兄孔端守一经,饔飧不继。礼教年十三,为佣以资薪水,后服贾于楚。”

3.自己决意放弃读书中举之路,转向商业经营。明代中期以后,科举制度陋弊丛生,理学末流也日益暴露其空疏、迂腐的弊端,士大夫大都只知道空谈性理,死背经书,训诂章句,整个身心都醉迷于功名利禄之中,而对于“治国平天下”的经世事业却一窍不通,在严重的社会危机面前,束手无策,成为一批无用的迂腐之徒。这种清谈空疏的学风,使许多士人产生了一种“红尘看破”之感。于是,纷纷绝意经史而以货殖为务。

(三)继承祖、父业者

在众多的江西商人中,也有不少人出身商贾世家。这些人多自幼即随父兄习商,积累了一定的从商经验,至独立经营时,亦多能经商成功、张大祖业。如临川县的邓理(同治《临川县志》卷46,《善士》)、会昌县的何绪(同治《会昌县志》卷31,《艺文》)、新城县(今黎川县)的邓兆馨(同治《新城县志》卷10,《善士》)、新淦县(今新干县)的习源雄(《新淦习氏四修族谱》,《大学生习公勤斋岳祖老大人暨德配习母岳祖母张孺人合传》)等等,是其中的代表。

总之,从江西商人的社会构成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弃农经商者还是弃学经商者,大都为家境贫寒所迫,其外出经商主要是想贴补家用或者以商补农等,从而使得江右商人烙上了一层为生计所迫的显著痕迹。

二、商贾称雄:资本循环中的江右商人

明清时期,江西商人发展迅速,他们充分利用较为有利的经济基础、良好的地理环境以及王朝政府的经济政策等因素,在市场中得到发展,以其人数之众、操业之广、渗透力之强备受世人瞩目,成为与徽商、晋商齐名的大商帮,对当时社会经济产生了一定影响。在湖广,有“无江西商人不成市场”的说法;在云贵川,“非江右商贾侨居之,则不成其地”。

(一)日趋隆兴的江右商

由明至清,江右商发展迅速,逐趋鼎盛,除了地方史志资料记载的大量个体或成群的商人外,还包括全国各地建立的定有帮规帮约,并以会馆、公所作为在异地联络纽带的商人群体,即商帮组织,这也是“江右商帮”名称出现的表现所在。作为江右商帮运行重要基础的江西会馆很多,遍布全国各地,据统计共有800多所,如明代在北京的41所会馆中,江西会馆就达14所之多,位居第一。

另外,作为一个地缘性的商业帮,江右商帮内部成分复杂,从地域看有府帮、县帮;从行业看有药帮、瓷帮、粮帮、木帮、盐帮及茶叶、绸布、纸张、金银首饰、钱庄、典当等各种行帮;从经营方式和人员构成来看,其中又有坐商、行商、手工业者、服务行业、码头工人、矿工、农民、教师、官绅等不同名目,可谓三教九流应有尽有,地缘、亲缘和业缘环环相扣。有些府帮、县帮外出经商常常是每到一处,首先建江西会馆。长沙、湘潭、溆浦、武汉、襄阳、重庆、秀山、成都、宜宾、泸州以及云南蒙自等商业城镇中,既有江西全省各府商帮合建的江西会馆,在其周围还有各府、县商帮所建的府县会馆,如南昌丰城的豫章会馆轩辕宫、抚州会馆昭武宫、临江会馆仁寿宫或肖公庙、庐陵会馆石阳宫等。

明清全国许多商业城镇成为江右商帮的竞争市场和生存空间,其中都有一批长年经商异地、老死不归的各地商人,他们往往将其商帮会馆集中建于繁华街道或航运码头,与其他省地商帮的会馆门当户对或一字排开,相互之间以其诚信商业道德标榜、监督及联合,并配合当地政府维持公共秩序、捐助公益事业、兴办学校等,以之作为第二故乡,形成有自己特色的街巷,在此繁衍后代,形成一支商业移民。省外如此,省内主要商业城镇如景德镇、河口镇、吴城镇,以至九江、南昌、吉安、萍乡、赣州、玉山等地也无一例外。这种扎根异地的商帮与那些为了奉亲养家的失意儒生和为了以商补农的乡村小贩虽常年外出、离乡不离土的个体行商大不一样,成为江右商的重要组成部分。

湖广是江西人徙居的一个重要地区,因距离不远,来往方便,所以在湖广的赣商很多,当地有“无江西商人不成市场”之说。云贵川也是赣商的汇集区,他们既经商于城市,也小商小贩于农村,甚至深入土管辖区,代官府“征输里役”。还有的江西商人定居于山寨少数民族居住地,久而久之成为当地的酋长或首领。除两湖、两广、西南边陲外,赣商在江浙、福建、河南等地也很活跃,当地市场上的许多货物都来自江西或出自江西人之手。尤其突出的是,全国各地开中药铺的商人,十有八九来自江西樟树,故有“药不到樟树不齐”、“药不过樟树不灵”之说法。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江右商的活动既是明清经济史的重要内容,也对明清时期的江西社会经济和全国经济格局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他们冲击着封建闭塞的旧貌,给落后的农村和封闭的山寨带来了新的生机。

(二)专职的行业经营

在明清江右商人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出现了专职的行业经营者,其中既包括本地土特产行业的经营,如瓷业、茶业、布业、纸业、药业、木材业、米业等等,也包括外地特产或其他商品的经营,如对食盐、西南矿业等的经营。这些专职的行业经营者,或者世代传承,或者进行资本运营,为江右商的发展鼎盛做出了贡献。

明末至清前期,随着农民和手工业生产者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封建行会制度的衰落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某些地区的某些手工行业中,开始初步具备了资本主义萌芽发生、发展的若干经济条件。这就为商业资本打入生产领域、转化为产业资本创造了可能。

如江右商人在西南的采矿业中,表现出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相结合的经营方式。江西商人往往集行商和矿主身份于一身,开矿、贩运贸易两不误。例如,云南永顺东南的卡瓦地区(今云南凤庆、永胜东南),乾隆时有“打槽开矿及走厂贸易者,不下二三万人”。其中主要是江西人,另有部分广东及贵州商人。“其平常出入,莫不带有货物,故厂民与商贾无异。”(《清高宗实录》卷269,乾隆十一年六月甲午)比较确切的事例,如金溪陈文楷曾贾四川,后“由巴入黔,开场治铁于桐梓、綦江间”(同治《抚州府志》卷66,《善士》)。

清代乾隆时期,由于大量江西商人进入湖南凤凰城谋生,形成了名为“江西街”的江西商人居住区。江西商人的经营,一个是销售凤凰农副土特产品的外埠市场,其中主要是常德,其次是汉口、长沙;另一个是销售外埠市场产品的本地市场,即凤凰的城乡市场。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他们多方筹谋。一方面从凤凰市场收购桐油、朱砂及其他土特产品,由大船装运顺沅水下行到常德等地销售;另一方面再以销售所得从常德等地的市场,购进花纱布匹及各种日用商品,溯沅水运回凤凰市场销售。这种“上下水贸易通道”获利丰厚,只要货物在沿途不遇匪劫,在沅水险滩中不遭船翻,三五趟下来便可发大财。因而他们当中,先后出现了“熊祥昌”、“庆丰祥”、“裴三星”、“周仁顺”、“孙森万”等大商号。凤凰的商业街正街与十字街上,百分之八十的商店为江西商人所有。而四川、福建、宝庆等外地商人或因思路较窄,或因群体力量不足,在市场中难以望其项背。

三、经商人员数量众多,来源涵盖全省

根据史料记载,唐宋时期江西就有商人的活动。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的《琵琶行》写道“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为后人描述了当时江州(今九江)商人于浮梁县经营茶叶的状况。明代文学家顾起元在《客座赘语》(卷6,《谢小娥》,中华书局1987年版)中也记载说,唐时南昌人谢某携女小娥经商于历阳(今安徽和县),蓄资甚巨,将小娥嫁与历阳段居贞,同舟贸易于江湖间;同邑周迪亦携妻远贾,“往来广陵(今扬州)”。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北宋著名文学家曾巩之叔、南丰人曾叔卿,也曾经多次前往饶州景德镇购瓷,销往淮北。南宋人汪肩吾在《昌江风土记》中也描述了浮梁县民众的经商之风,书中记载浮梁之民外出经商,大都来往于临近的江浙和湖广等地,主要经营瓷器、纸张、布帛等产品。

迨至明清,江西商人无论从其人数、规模,还是活动范围来说,均超过历代。明人张瀚在《松窗梦语》(卷4,《商贾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中记载他们“挟技艺以经营四方”,甚至“至老死不归”。经商贸易已成为遍及江西各府、州、县的社会风气。各类明清官私史志中都有记载。

如南昌府,明清时期民众经商之风盛行,同治《南昌府志》(卷8,《风俗》)记载:“编户之民,五方杂处,多以逐末为业。”传统时期,民众的地位以“士农工商”排序,商人排在最末,所以一般也称为“末业”。

再如抚州府,也是明清江西商人的主要来源地之一。明人王士性(《广志绎》卷4,《江南诸省·江西》)曾说:“作客莫如江右,而江右又莫如抚州。”该府所辖的东乡县,民众经营广泛,“牵车者遍走通都大邑,远逾黔滇不惮焉”(同治《东乡县志》卷8,《风土》);宜黄县的民众主要经营苎麻业,仰于“苎布,斗方纸”(同治《宜黄县志》卷8,《风俗》),所造土布名闻天下,该县也成为江西最重要的纺织中心之一;临川县民众“行旅达四裔,有弃妻子老死不归者”(同治《临川县志》卷12,《风俗》),终年在外经商者甚多;金溪县民众中经营商业、手工业者众多,其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多达“三之一”(康熙《西江志》卷26,《风俗》)。

还如吉安府,也是明清江西商人的主要来源地之一。由于土瘠齿繁,民众多“事末作”(康熙《西江志》卷26,《风俗》),各县民众或小贩经营贴补家用,或远走外地经营四方,本地经商之风盛行,促进了商业的发展。

还如建昌府(今属抚州市)的经商之风也较为盛行。该府下辖南城、泸溪(今资溪县)、新城(今黎川县)、南丰、广昌共五县,由于人多地少,且多为山区,土地并不肥沃,人们无以谋生,只好外出经商,其中不乏大资产者。

还如饶州府的商业经营也十分盛行。该府曾辖鄱阳、余干、乐平、浮梁(今景德镇市)、德兴、安仁(县治在今余干县黄金埠镇)、万年等七县。其民“工巧足用,懋迁以给”(光绪《江西通志》卷48,《饶州府》)。如该府所辖浮梁县,茶叶和瓷器生产和贸易十分繁荣,商人被称为“浮梁贾”,自唐宋以来即已名闻四方。乐平盛产石炭、石灰、青靛、甘蔗、烧酒等物,商民负贩,“往来吴、楚市场”(同治《乐平县志》卷1,《风俗》)。

赣州府民众经商之风也较为盛行,如龙南县盛产木材、落花生等物,当地民众以此进行商业贸易活动,“邀以为利,广为贩运”(光绪《龙南县志》卷2,《物产》),促进了木材业的发展。雩都县(今于都县),民众主要以盐业、布业经营为主,“遇隙为商射利,工艺作为,寻常适用而已。……商之巨者惟盐、布,其余委琐耳”(康熙《西江志》卷146,《雩都风土记》)。

总之,明人王士性所谓的“江、浙、闽三处,人稠地狭,总之不足以当中原之一省。故身不有技,则口不糊;足不出外,则技不售,惟江右尤甚”(《广志绎》卷4,《江南诸省》)一语,正是对明清江西经商贸易之风的客观表述。

第三节 “个营”与“结帮”:江右商人的经营方式

明清江右商中,既有独自经营的个体户,也有父子、兄弟相偕经营的家族经营者,还有同乡或同行互助经营者、多人合伙投资者,以及组成同一商帮共同经营的模式等。因此,江右商人的资本来源、经营观念和投资方向等方面表现为不同的类型,体现出多样化经营的特征。

一、行走江湖:以个人、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

在明清社会经济结构中,以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占据着主体,而以市场为导向的商品经济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之间、商业经营方式与个体家庭、家族的内部分工之间有着必然和广泛的联系,从而影响到各地商业经济发展的程度和商人群体的经营方式,江西地区也不例外。

在江右商人中,弃农经商、弃儒经商等谋于生计的小农者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以个人、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方式成为江右商人经营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人独自经营

由于江西商人多为因家境所迫而外出谋生的小商人,因此江西商人中最常见、最大量的经营方式是个体经营,而整个家庭,则是以农业为本,以商补农。于是男子外出、妻子持家,或父兄外出、子弟持家,就成为江西商人家庭的基本分工模式。

光绪《江西通志》(卷171~174,《列女传》)记载了大量丈夫常年经营在外,妻子居家侍父母、抚孤幼的事例,这是江西商人所以能够撇下家庭拖累、肇远服贾的关键因素。如南昌县商人黄庭继经商于南京,家境贫困,妻子陈氏夜晚纺麻织布以补贴家计;南城县个商夏曦远经商于广东,妻兰氏居家筹理,每年冬寒夏暑时节自制衣服给舅姑等亲戚;南昌县个商杨俊远经商于四川,妻子在家奉养父兄姐弟等,十分操劳;玉山县个商徐一鸿和妻兄经商于杭州,其妻昌氏在家操持家务,先是以纺布制衣补贴家计,后来又学得糊锡箔以为生,还得操持菜园农活,千方百计抚养好儿女,而自己则多忍饥挨饿,备尝艰辛;同县个商吴士哲贸易于江苏,留下妻子在家承担侍养父母、儿女的重担(同治《玉山县志》卷8,《列女》)等等。丈夫外出经商而妻子一人孤苦持家,成为江西商人家庭分工的基本模式之一。

另外,还有许多由父亲外出经商而留子辈在家操持的事例,如东乡县王某经商于南京,将家事交付给儿子曙斗打理(同治《抚州府志》卷67,《善士》);崇仁县黄二严,父亲外出经商三十余年,由二严在家奉养母亲、教育弟妹长大成人(同治《抚州府志》卷63,《孝友》);广昌县的毛普圣,父亲外出经商二十余年杳无音讯,等他长大后外出寻访其父,途经九江、长沙、武昌、宝庆、岳州等地,最后终于在途中找到父亲(同治《建昌府志》卷8,《孝友》)等等。

(二)父子、兄弟相偕经营

除了个人独自经营的方式外,还存在着一些家庭由父子、兄弟分头外出经营的事例,如吉水县周西岫因商死于江南,而其子亦因远出经商,竟不知其父死讯(同治《吉安府志》卷35,《孝友》);南丰县王仁经商于江浙一带,其弟则经商于粤西,并卒死于当地(同治《抚州府志》卷65,《孝友》);南昌县刘善萃经商于湖北汉口,其兄长经商于滇南且久无音讯(同治《南昌府志》卷48,《国朝孝友》);等等。这类现象多半出现于一些劳动力较为充足的家庭。

另外,也有父子、兄弟相偕共同外出经营者,相比之下,其经营规模更大、活动范围也更广。如瑞昌的陈秀元随父亲经商于陕西,并因而致富,得以腰缠万贯(同治《九江府志》卷38,《孝友》);临川县张世远、张世达兄弟由于家境贫困,兄弟两人从事纸张贸易,他们作了分工:一人在家乡收购纸张,兼顾家小,一人则远售汉口,交替进行,形成了简单的购销分工(同治《临川县志》卷46,《善士》);同县人余承恩,也与兄长经商于湖北荆州一带,且交替往返(同治《抚州府志》卷65,《孝友》);玉山县人王允聪,在家排行老三,由于父母早逝,家境贫困,在其二十岁时开始经商,其后与两个哥哥共同开办烟业加工贸易,经商于江苏一带,没过几年其兄相继去世,于是他独自经营,后来经商致富购买田产,家产巨万(同治《玉山县志》卷8,《善士》)等等。

(三)家庭内部职业分工经营

此外,在一些劳动力充裕、家产相对富有的大家庭或家族,在家庭内部实行较为有计划的职业分工,商业活动也被纳入整个家庭、家族的自然经济结构中。如会昌县人欧阳振銮,父亲去世后秉持家政,诸弟“或士或商,各安其业,无敢舍生以嬉者”(同治《会昌县志》卷31,《艺文志·欧阳致和先生善行传》);金溪县周氏为当地大族,周坤持家,家范严肃,耕读商艺,各职一业,食指赢千,无敢喧嚣(同治《抚州府志》卷64,《孝友》)等等。

这些家庭分工的一大特点即在于,“耕读商艺”各业,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同治《玉山县志》中记载的吴敦朝一例则更是其中的典型,吴敦朝有七子,士发居长,次士登、士仰、士哲、士勋、士沛、士昱。敦朝去世后,有老大士发持理家政,他对几位兄弟的行业进行了明确分工,确定老二士登和老六士沛在自家山田上种植管理树木,老三士仰和老四士哲外出江浙间经商,老五士勋和老幺士昱则为读书业儒并由自己亲自教授。后来老三和老四都早早去世,吴士发便主动承担起抚养他们兄弟俩子嗣的责任;后士登、士沛种植的树木成材,他又和老二亲自运输木材外出销售,并将钱寄回老家交由老五和老七保管,作为侍养母亲的经费;吴士发去世后,家族事务又由老二吴士登继承管理,其年老时又交由老五和老七管理,使得家族事务管理得以传承。

总之,个人独自经营—父子、兄弟相偕经营—家庭、家族内部有计划的分工,“商、贾、农、艺”各职一业,构成了明清江西商人个体经营方式及家庭分工的三个层次。无论哪种方式,都是以家庭内部其他成员无条件的资助和自我牺牲为前提和代价的,因此,对于大多数江西商人来说,首先要承担的必然是对家庭的义务。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江西商人商业资本的流向和出路。

二、结队经营:以同乡或同行为单位的互助、同本经营

由于商业经营,尤其是长距离跨省的贩运贸易,要冒财产甚至是生命的风险,为减少这种风险,弥补单独经营上的某些不便,江西商人还往往以亲族、同乡或同行业关系组成区域性商贩集团,称为“客帮”。徐坷《清稗类钞》(第5册,《农商类·客商》)记载:“客商之携货远行者,咸以同乡或同业之关系,结成团体,俗称客帮。”

(一)亲族、同乡或同行间的扶持帮助

这种以亲族、同乡或同行业为纽带结合而成的商人集团,并非股份制形式下的合资或集资经营者,而只是一种松散和临时性的商贩结合体,在这类结合体中,每个商人都有各自经营的商品货物。但其中如有人亏负或发生意外,则众人共同扶持帮衬。因此,这只是同乡或同行业之间的互助形式,而非经营方式。

同治《九江府志》(卷39,《善士》)记载,德化县黄学宏,与同行乔氏兄弟“运漕北上,适同帮乔氏兄弟亏粮,宏倾囊赔补”,予以支持扶助;该志中还记载,彭泽县张宠遇运货于江苏盐城贸易,“有同县某贾六人因事坐系,为狱卒所苦,势将瘦毙,(宠遇)百计营谋不得出,乃倾囊走百里,因同乡官以巨金贿当路,卒免六人于难。后其一病死,张又为其购置棺木,扶柩归葬”(卷38,《孝友》)。这里,张宠遇只是出于同乡关系,才倾囊救助六人,并不一定是同本贸易者。再如同治《南昌府志》(卷48,《国朝孝友》)记载,南昌县胡哲启“服贾宝应,货值千金,行户窃售,不偿价。客伴怂恿控官不听,垂囊而归”,可以看出其中的“客伴”也非同本贸易者,否则无须“怂恿”,自行告官即可。

同治《瑞州府志》(卷15,《懿行》)记载的高安人梁懋竹一例,更能说明客帮之间的资本关系:梁懋竹与“二友”各有本金,他们只是结伴偕行而已。

(二)亲族、同乡或同行间的互助经营

与互助形式不同的是,互助经营是一种同本贸易形式,即由合伙结帮的商人共同出资经营。据同治《南昌府志》(卷48,《国朝孝友》)记载,南昌县人雷可权,“尝与黄文魁同本贸易,甫二年,而文魁病故,可权经理医药埋葬,每岁必赡其孤,且延师教之。比长,仍给二百银助其生息”;再如,同治《南安府志补正》(卷5,《质行》)记载,大余县商人刘永庆,“崇祯时与同邑易明宇往来贸易吴越间,颇相友善。岁壬午(1642年),明宇病笃,以妻子相付凭。永庆曰:‘是吾分也。微子言,吾将恝然耶?’已而明宇死,值丙午(1666年)兵变,明宇家产焚荡殆尽,永庆为其赡妻子。己丑(1709年),易妻死,殡葬之。其子若女婚嫁……皆竭力毕之。复分己产并童仆给与,为终身计”等等。由此可见,同本贸易虽然也多发生在亲友、同乡之间,但相互之间一般要承担经济上和道义上的责任。这种形式下双方相处的关系也较为融洽。否则就无法“同本”,纵使“同本”了,双方维持的时间也不可能长久。

在个体经营、家庭分工协作经营、结帮经营以及同本集资经营的基础上,伙计制度在江西商人中也有所发展。所谓伙计制度,是指由一人出资招数人一起经商,他们之间的关系一般掩盖在亲友、同乡关系之下,因此关系相对和谐。

在伙计制度下,又有不少是主东出资,伙计单独外出经营的。如同治《抚州府志》(卷65,《孝友》)记载,金溪县商人李先诚为周进士“经理店业”;该志还记载,东乡县陈登瀛,“商于楚北之汉口,以笃实称。滇南高某闻其名,寄托重资,畀营运。于是自滇、黔岭南以达吴城,无不设有巨肆,行旅辐辏,信贷来往,皆主登瀛”(卷68,《善士》)。由于史料的限制,我们还无法弄清楚这种形式下主伙之间赢利的分配情况,但却可以肯定不仅仅是劳动力的报酬,特别是陈登瀛之例更能说明这一点。

三、建宫立馆:江西地域商人集团的兴起

明清以来,流寓各地的江右商在完成了一定的资本原始积累、具备了一定的财力后,大多会不约而同地做起同一件事情——建造万寿宫,这成为江右商帮的特有传统。

万寿宫,就是“江西会馆”,也叫“江西庙”、“江西同乡会馆”、“豫章会馆”等。分布各地甚至海外的江西商人,只要有实力,都会树起这一江西人独有的标志。无论大富还是小康,无论是抱团还是独行,大抵都忘不了赣人祖先的文化偶像——许真君,建起万寿宫以供奉之。

万寿宫成为江右商帮的标志,是由许真君在江西民众中的特殊地位和江右商帮在外发展状况两方面因素共同决定的。就前一方面来说,江西是传统儒家文化的重要基地,传说中的为民除害、治病救人、清正廉洁的许真君符合这一文化道义而受到推崇,建立“许仙祠”(即万寿宫前身)受民众祭祀,江西商人自然受此文化影响;后一方面,随着明清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人流动的频繁,江西商人在利润刺激下远涉千里客居异地,因商业竞争、文化隔膜和土客冲突,同籍的外来商人相互联络,抱成一团,以众帮众。江右商能成为明清十大商帮中的重要一员,纵横商界数百年,与其结合成这种商帮组织的形式是分不开的。

万寿宫既是旅居外乡的江西人开展亲善友好、祭祀活动的场所,又是商人、官员、文人们议事与暂住的地方。自明初以来,在京都以及各省省会几乎都建有万寿宫,在全国城乡可说是星罗棋布。如天津的万寿宫,建在闹市区,其规模与南昌的万寿宫不相上下;汉口的万寿宫建筑群,色彩富丽,雕刻精细,为南昌万寿宫所不及;云南省由北向南,直抵滇缅边境,万寿宫比比皆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1400多所万寿宫分布在全国各地及东南亚一带,其中建造最多的是四川省,共有300多所,而从明初到清光绪年间在北京的江西会馆(万寿宫)由14所增加到51所,占北京387所会馆的13%。各地众多的壮观雄伟的万寿宫建筑,体现了江右商帮曾经的辉煌,也是江右商帮发展的有力见证。

商帮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地缘组织。由于籍贯相同而具有相同的口音、相同的生活习惯,甚至相同的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从而形成同乡间特有的亲近感。自古把“他乡遇故知”视为人生四大乐事之一,俗语说“亲不亲,家乡人”,都表明中国人特别是传统时期中国人的乡土观念是极为浓厚的,商帮就是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商人组织。

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行业繁杂及数量增多,商人队伍不断壮大,竞争日益激烈,在“重农抑商”背景下,商人们为了保护自己,增强外部竞争力,利用天然的乡里、宗族关系联系起来互相支持、和衷共济,商帮在这一特定经济、社会背景下应运而生。

明代以来,随着江西商人的大量外迁,各地的江西商帮组织得到逐步发展,建立起了许多会馆类组织,主要表现为万寿宫在全国各地的兴建,尤其是在湖广和川滇黔等地区,在江西籍移民与商人进入后,兴建了大量的万寿宫建筑,成为江西会馆的代名词。

江西省内最早兴建的万寿宫有两所,一所是南昌城内的旌阳祠,即南昌铁柱万寿宫,约建于晋怀帝永嘉六年(312年);一所是新建县境内的西山许仙祠,即西山玉隆万寿宫,约建于晋孝武帝宁康二年(374年),至今都有一千六百余年的悠久历史。这两所万寿宫当初主要是江西民众为纪念许真君而建的,是本地区民众信奉许真君文化的体现。嗣后江西各地纷纷兴建万寿宫,在南昌、新建、永修、新喻(今新余)、萍乡、新淦(今新干)等地都有分布,许真君信仰逐步在全省民众内普及,为明清江右商帮广建万寿宫作为会馆打下了思想基础。

据初步调查统计(章文焕:《万寿宫》,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明清时期江西省内的万寿宫约有600所,目前已经查到的就有580多所,还有的县(新干、于都、彭泽、全南、莲花、婺源等)尚未调查统计在内。大致分布为:南昌地区63所;赣北地区85所;赣西地区165所;赣中地区52所;赣东地区52所;赣东北地区47所;赣南地区115所。

这一时期的省外万寿宫的数量也是非常庞大,大约为700多所。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长沙、广州、贵阳、昆明、重庆、成都、西安、兰州等大城市都有规模宏大的万寿宫;而两湖地区和云南、贵州、四川等地,万寿宫几乎遍布城乡。

总之,遍布各地的万寿宫建筑,成为江右商帮经营各地的历史见证。此外,各地史料文献中对江右商帮的发展状况也有所记载,如嘉靖、万历时期的张瀚曾在《松窗梦语》(卷4,《商贾记》)中记载,江西一省,瑞州、临江、吉安三府,因为经商,尤称富足。稍晚的王士性也在《广志绎》(卷4,《江南诸省》)中说,江西人凡士商工贾,谭天悬地,人人善辩,“又其出也,能不事子母本,徒张空拳以笼百务,虚往实归,如堪舆、星相、医卜、轮舆、梓匠之类,非有盐商、木客、筐丝、聚宝之业也。故作客莫如江右,而江右又莫如抚州”;又说云南全省,“抚人居什之五六”,“滇云地旷人稀,非江右商贾侨居之,则不成其地”。

根据史料记载,湖南的江西会馆滥觞于明代,方志有明确记载的至少有长沙、善化、醴陵、芷江四处。如在醴陵县(现醴陵市),“豫章会馆,在西后街,明代西帮创建,清乾隆年间重修”(民国《醴陵县志·建置志·公所》);善化县万寿宫,“明末寇乱毁于兵,清嘉庆、道光年间重修”(同治《善化县志》卷31,《祠庙、会馆》);等等。

湖南的江西会馆,因地域层次与涵盖范围的差异,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以“万寿宫”为名出现的省馆,这在湖南各地较为常见;二是府县会馆,江西各府县商人在某地经商者众多,除合建省馆外,均有实力建各自的会馆,形成各府县会馆并立的状态。如据光绪《湘潭县志》记载,湘潭县在光绪年间(1875~1908年)所存的江西商人会馆除万寿宫外,还有昭武馆(抚州)、临丰馆(临江、丰城)、安成馆(安福)、石阳馆(庐陵)、袁州馆(袁州)、禾川馆(永新)、琴川馆(莲花)、西昌馆(泰和)、仁寿宫(临江)等会馆。

会馆的建设与商帮的发展相辅相成。清代江西商人在湖南人数众多、称雄商界,使得江西会馆遍及湘沅。如据同治《新化县志》(卷13,《祠祀》)记载,“商贾之祠,惟江西万寿宫,祀许真君焉,旧志云万寿宫在东门外,江西客民建”。据学者统计,明清湖南各府县出现的仅以“万寿宫”为名的会馆就有104所。这百余所万寿宫虽不能断言一定就是江西会馆,但大部分是江西商民建造则是毫无疑问的。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统计仅以“万寿宫”为对象,若再加上江西各府县商人所建并标以府县或行业名称的会馆,其数目远远超过此数,如同治年间在善化的江西会馆除万寿宫外,各府县会馆还有南昌的文昌阁、临江的仁寿宫、抚州的昭武馆、吉安的石阳馆、安福的安成馆,可以推测府县地方会馆亦不在少数,可见清代在湘的江西商人组织的完备。

就江西省内而言,明清各地区不同商帮林立,一般以不同的地域、行业和组织职能分类,但往往又帮中有行,行中有帮。

按地域分类,主要是指按商帮组成人员的籍贯进行分类。如在南昌地区,江西商帮又可细分为奉靖(奉新、靖安)帮、抚建帮(抚州、建昌)、吉安帮、清江帮、丰城帮、樟树帮、南昌帮等;在景德镇地区,围绕瓷业生产形成的各种行帮约400多个,其中以都昌帮、徽州帮(今安徽黄山市和江西婺源县地区)和杂帮(主要由抚州、丰城、新建、南昌、吉安、靖安等地商帮组成)三大帮为主,势均力敌,鼎足而立等等。

按行业分类,主要是指按商帮从事的行业种类进行分类。明清江西手工业和商业涉及众多行业领域,因而也形成了不同领域的行业组织,大部分相同行业,以自己的行业祖神名组成行会,如修水县主要手工业行会有加工金、银、铜、铁、锡行业的老君会,石、木、泥、砻、篾、机的鲁班会,缝纫、纺织、弹花编扎的轩辕会,还有鞋业孙祖会,理发业罗祖会,刊刻业文昌会,装裱业黎祖会,柴香业福主会,油漆业漆宝会,度量衡三皇会等等。

虽然江西各商业组织一般以地域、行业和组织职能分类,但往往是帮中有行,行中有帮。如南昌地区,国药业分樟树帮、南昌帮、河南帮、安徽帮等,其中以樟树帮为最多;建筑业分抚州帮、南昌帮、江浙沪帮等。

总之,明清江右商帮以地域、行业等分类形成众多的商帮组织,他们以万寿宫等会馆为联系纽带,在省内外迅速发展起来,成为我国商业领域内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对外统称为“江右商帮”,内部又分为更小的地域性质的商帮。

第四节 “无江西人不成市场”:江右商人的经营地域与行业

明清以来,作为全国“十大商帮”之一的江右商发展迅速,以其操业之广、渗透力之强闻名全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地域活动范围广泛,几乎遍布全国各地;二是经营行业领域广泛,包含了土特产、手工业品和杂货等众多行业,体现出浓郁的时代性和地域性特征。

一、“车如流水马如龙”:遍布各地的江右商人

明清时期,江右商人经商地域辽阔,足迹遍布全国。不仅重庆、成都、广州、泸州、贵阳、昆明等名都大邑成为江西商人风云际会的场所,即使是穷乡僻壤的山寮苗寨,也常有江右商人出没其间。在某些城乡,江西商人甚至一度垄断了当地的商品市场。

(一)湖广地区

与江西毗邻而又地域辽阔的湖广,是江西商人的主要活动地区。《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130,《汉阳府部·风俗考》)叙述了武昌、汉口、汉阳的繁华:“五方杂处、商贾辐辏,俱以贸易为业,不事耕种。”其间往来贸易者趾接踵、肩相摩,正是江西商人的聚集之处。盐、当、米、木材、药材、花布,在汉口称六大行业,皆有江西商号,尤其是药材业,几乎被江西清江商人垄断。明代兴起的竟陵(今湖北天门市)皂角市,大约三千人口,本地人仅为十之一,均从事耕作,而十之七来自江西,绝大部分是商贾之家。(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87,《刘处士墓志铭》)地处鄂西的郧阳、钟祥,也有大量江西商人。(《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160,《郧阳府部·风俗考》)

濒临洞庭湖的岳州府,民户多以渔业为生,而“江湖渔利,亦惟江右人有”(《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223,《岳州府部·风俗考》);地处南北冲要的长沙、衡阳,商贾汇集,也“以江西人尤多”(《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210,《长沙府部·风俗考》;卷1149,《衡州府部·风俗考》),因而当时“无江西人不成市场”的民谚广泛流行于湖广。

(二)云贵川地区

地处西南人口稀少的云南、贵州、四川,是江西商人的又一主要活动地区。王士性在明神宗万历时为云南腾冲兵备道,据他估计,在云南居住的人口,多是江西人,特别是江西抚州人,开始以为他们只是在城市从事商业活动,后来发现,只要是有村落的地方,不管是汉人居住区,还是少数民族居住区,都有江西商人。他说:“云南全省,抚(州)人居什五六。初犹以为商贩止城市也。既而察之,土州土府,凡僰猡不能自致于有司者,乡村间征输里役,无非抚人为之矣。”因而他得出这样的结论:“滇云地旷人稀,非江右商贾侨居之,则不成其地。”(《广志绎》卷5,《西南诸省·云南》)抚州籍学者艾南英也曾说其乡“富商大贾,皆在滇云”(《天庸子集》卷9,《白城寺僧之滇黔募建观音阁疏》)。

据《皇明条法事类》(卷12,《云南按察司查究江西等处客人朶住地方生事例》,成化元年十一月)记载,明成化时,仅云南姚安军民府(今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西部)就有江西安福县、浙江龙游县商人三五万人,“遍处城市、乡村、屯堡安歇,生放钱债,利上生利,收债米谷,贱买贵卖”;嘉靖中,临安府(今云南红河哈尼族自治州及通海、华宁、新平、峨山等县)也有许多江西商贾,“自远方服贾而来者,西江(即江西)之人最多,粤人次之,蜀人又次之”(嘉庆《临安府志》卷7,《风俗》)。

贵州“上通云南,下达楚粤,为商贩往来要道”(《清代钞档》)。在这里,江右商人接踵于道、同贾于市。清人罗绕典在《黔南职方纪略》(卷2,《贵阳府》)中记载说,贵阳一带,“江、广、楚、蜀贸易客民,毂击肩摩,籴贱贩贵,相因坌集”。贵州的回龙场和双流泉,是清代兴起的水银产销基地。一些江右布商从浙直收购棉布及本省所产的夏布,运至该地销售,然后就地收购水银,销往四川、两湖等地,因而这里的汞商也十之八九是江西、湖广人。镇远府(今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北部)、松桃庭(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等地,江西商人也甚多。(乾隆《镇远府志》卷9,《风俗》)

由荆湖溯江而上,四川的夔州、重庆、叙州诸府,乃至岷江上游的松潘、涪江上游的梓潼,均有江西商人活动的记载。在有文字记载的四川省101个州县及成都、重庆二府的外省商人会馆,江西会馆多达200余处,居各省首位。既有以“万寿宫”、“真君宫”、“许真君宫”、“轩辕宫”为名的全省会馆,也有以“文公祠”、“五侯祠”(以上吉安府)、“洪都祠”、“豫章公馆”(以上南昌府)、“晏公庙”、“萧公庙”、“仁寿宫”、“临江公所”(以上临江府)、“昭武公所”(抚州府)为名的各府会馆,还有各县的商人会馆,如安福会馆、泰和会馆(观音阁)等。(何柄棣:《中国会馆史》,台湾学生书局1967年版)明宪宗十七年(1481年),刑部因江西商人携带绢布、火药等物品涌入四川少数民族地区买卖铜铁、聚众开矿,疏请申禁,“江西人不许往四川地方交结夷人”(《皇明条法事类纂》卷29,《江西人不许往四川地方交结夷人讦告私债例》)。在四川的江西商人,尤以吉安商人为众,他们多沿江走蜀,“由小买卖而致大开张”(同治《万安县志》卷1,《风俗》)。

(三)闽粤地区

江西商人的足迹也遍布福建、两广。明代学者王世懋发现福建建阳、邵武、长汀等地居民的口音与江西口音相似,一经询问,原来这里有大量江西商人的活动与入籍。以盛产武夷茶著称的建宁府为例,茶农茶商几乎都是江西人,每年早春二月,总有数十万江西人来到这里,筐盈于山,担接于道。

广东潮州、惠州等地棉纺业所需棉花,有一半左右靠江西商人从饶州、南昌等府运来,吉安布商有在广州、佛山等地设立“粤庄”者(吴荣光:《佛山忠义乡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连州、高州等地还有不少关于江西商人施放子母钱的记载(《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357,《高州府部·风俗考》)。广西桂林、柳州、浔州、太平、镇安等处,江西盐商、木材商、药材商活动频繁。尤其是梧州,居左、右江汇合之要地,百货往来,帆樯林立,其繁荣程度在清前期几乎与汉口、湘潭相埒,江西商人在这里所开商号有百十家。(《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433,《梧州府部·风俗考》)

(四)中原地区

江西商人的足迹同样遍布地处中原的河南及北方各省。早在明宣德十年(1435年),河南南阳知县李桓圭上书朝廷,说该地有许多江西商人,放贷生息,累起词讼,要求申明禁约。(《明英宗实录》卷5,宣德十年五月丙申)天顺、成化时的大学士李贤,也说他家乡邓州四方商人云集,“西江(即江西)来者尤众”(陈全之:《蓬窗日录》,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版)。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年),河南布政使年富甚至要求政府尽驱在当地的江西移民,尤其是江西商人。(《明英宗实录》卷184,正统十四年十月辛亥)河间府的瓷商、漆商,宣化、登州等地的书商、巾帽商等,也“皆自江西来”(《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15,《宣化府部》;卷278,《登州府部》)。陕南山区,历来是流民汇集之处,清陕西按察使严如煜说这里土著居民不到十分之一二,其余的皆来自湖广、广东、安徽、江西,而江西流民则多从事工商业活动。

(五)京师

北京是明清时期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明人张瀚在《松窗梦语》(卷4,《百工纪》)一书中说:“今天下财货聚于京师,而半产于东南,故百工技艺之人亦多出于东南,江右为夥,浙(江)、(南)直次之,闽、粤又次之。”据统计,明代各地在北京的会馆见于文献者有41所,其中江西有14所,占34%,居各省之首。清光绪时,北京有会馆387所,江西为51所,占12%,比重虽少于明朝,但仍居各省之首,比当时势力最大的山西会馆(45所)还多。虽然对于这些会馆的性质迄今仍有争议,但其中不少为商人所建或士商合资共建则毋庸置疑。由此可见江西商人在京城的地位。

(六)江浙地区

南直(今江苏、安徽)、浙江是明清时期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明代徽商在这里有相当大的势力,清中叶又相继有宁(波)绍(兴)帮崛起,但江西商人也十分活跃。扬州自隋唐以来为江淮百货的集散地,商贾摩肩接踵,据万历《扬州府志》(卷1,《风俗》)记载,在扬州的各地商人,以徽商最盛,其次则是陕商、晋商和江右商。江北的盱眙、泗州,江南的南京、苏州、松江及浙江的杭、衢、处诸府,也均有江西商人列铺坐卖,或辗转贩运。冯梦龙《醒世恒言》(卷20,《张廷秀逃生救父》)说江西进贤人张权在苏州开木作,虽属小说家言,却反映出江西在苏州从事工商业者大有其人。大别山区盛产药材,成为江西清江药商的重要采购点。浙江山区多产蓝靛、宁麻、纸张,江西商人亦深入山区采购。(《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013,《衢州府部·风俗考》)

(七)边疆地区

极边如辽东、甘肃、西藏乃至境外异域,江西商人也携货往返,乃至娶妻生子、至死不归。如玉山县商人张良舒,长年在辽阳经商,积资甚富。同乡商人多在此有外室,并有人将佳丽介绍给良舒(同治《玉山县志》卷8,《善士》),可见当地江西商人不在少数。南丰县商人夏某曾多次出入西藏,往返贸易,最后病死于藏东旅次,后其子扶柩而归(同治《南丰县志》卷42,《艺文》),可见这条商道也是江西商人的熟路。

(八)海外

景德镇瓷商则往往远涉重洋,出海贸易。明成祖永乐时,有“饶州人”程复以琉球国中山王长史的身份与明朝使者接触。据史料记载,程复是明初经商至该地定居的,很可能是景德镇瓷商。(《明成祖实录》卷115,永乐九年四月癸巳)嘉靖时,明廷命“浮梁客”汪宏等人随外商船只出海采买香料,汪宏等人也应该是经常出海贸易的茶商或瓷商。同治《南昌府志》(卷2,《风俗》)说丰城县的商贾工技尤多,无论秦、蜀、齐、楚、闽、粤,视若比邻,浮海居夷、流落而忘归者十常四五。王士性在万历时曾派人巡视缅甸,使者行程近万里,历时两个月,回报说只要有居民点,其头目往往就是江西抚州人,这些“抚人”又多为经商至此而定居的。

此外,在本省各地还存在着大量的工商业者群体。由于江西“地产窄”,“物力无所出”,缺少像江苏、浙江那样的丝、棉、盐等重要产业,“独陶人窑缶之器,为天下利”,最著名、最有影响的产业,是饶州府景德镇的制瓷业,“遍国中以至海外夷方,凡舟车所到,无非饶器也”。景德镇自元以后即称“瓷都”,瓷器生产规模大,工人多。江西省的手工业工人,多云集于景德镇,其中以都昌县人为最,组成了强大的“都昌帮”,其次还有南昌、吉安、鄱阳等地的民众。

另外,江西还有一些便于商旅往来的商道,如饶州府余干县西鄱阳湖滨的瑞洪镇,“居民辐辏,舣舟蚁集,乃东南商贾往来之通道”(《松窗梦语》卷2,《南游纪》);赣州也是商贾聚集之地,“当商大贾挟众资以邀厚利,走番舶而通百蛮,必先经赣关。故岭峤限以南北五方之民,多因赣邑关津四达居留羁寄”(乾隆《赣州府志》卷2,《地理志》)等等。

二、经营行业广泛,以本地特产经营为主

明清时期的江右商,是在江西自然经济结构内部自发地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以两宋以来江西社会经济所处的优势地位和各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为存在的前提。历元至明,江西继续保持着全国经济发达、物产丰富的优势地位。这就影响乃至决定了,不仅明清时期流通领域内的大宗商品如粮食、食盐等必然成为江右商人经营的重要内容,举凡江西的一切土特产、手工业品和杂货,如茶叶、瓷器、纸张、苎麻、夏布、蓝靛、烟草、油料、木竹、药材,以及笔管、书丝、石炭、烧酒、柑橘、甘蔗等,只要有微利可图,皆可成为江右商人负贩经销的物品,在此基础上兴起的茶商、纸商、染料、笔商、莲子商、景德镇瓷商、赣南木商、南城杂货商、樟树药材商等,都较为有名。

(一)粮食业

江西粮食产量较高,作为我国粮食主产区之一,除了漕粮运输外,也是江南、广东和福建等地的重要粮食供应地,粮食成为商人经营的重要产品之一。如清人王庆云在《石渠余记》中说:“国初(即清初),各省惟(湖广)常有余粟,江西次之。及四川生聚开辟,于是川米贯于东西,视楚米尤多。”雍正时,浙江总督李卫上奏说:“各省米谷,唯四川所出最多,湖广、江西次之。”(《雍正朱批谕旨》,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浙江总督李卫奏折)可见,江西米谷的产量排在号称“天府之国”的四川、有“湖广熟,天下足”美誉的湖广地区之后,位居全国第三位。

江西粮食外销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条:一是由长江而下至江浙地区,如《清圣祖实录》(卷187,康熙三十七年三月戊子)记载,“湖广、江西地方,粮米素丰,江南、浙江,咸赖此二省之米”。乾隆年间内阁学士方苞也曾说南京“皆湖广、江西上游米粟所汇聚”(《望溪先生文集·集外文》卷1,《续修四库全书》第1420册,第548页);二是由长江出口,经江南转运,由海道运至福建,《清高宗实录》(卷69,乾隆三年五月壬申)记载,“江、湖二省,从内地至闽,必由长江而江南换海舶,方可出口海运”;三是顺章水南运到大庾岭,然后挑运到广东南雄;四是由赣州溯贡水到会昌绮门岭、周田坡,然后转运到潮州(同治《赣州府志》卷29,《盐课》);五是由九江向北沿昌江运往安徽,所谓“徽州府属山多田少,所出米谷,即丰年亦仅供数月民食,全赖江西、浙江等处贩运接济”(《清高宗实录》卷459,乾隆十九年三月己卯)等等。

(二)瓷业

景德镇瓷器是全国乃至世界的畅销商品,因而自然成为江西商人经营的主要产品之一,商人往往以此谋大利。嘉靖《江西省大志》(卷7,《陶书》)记载,景德镇瓷器“其所被自燕云而北、南交趾、东际海、西被蜀,无所不至”。明人王士性在《广志绎》(卷4,《江南诸省·江西》)中也描述了景德镇瓷器行销全国状况,文中记载说:

浮梁景德镇雄村十里皆火山发焰,故其下当有陶埴……遍国中以至海外夷方,凡舟车所到,无非饶器也。

明末宋应星在《天工开物》(卷7,《陶埏·白瓷》)中也对景德镇瓷器畅销全国的地位有所描述。

凡白土曰垩土,为陶家精美器用,中国出惟五六处……合并数郡,不敌江西饶郡产……若夫中华四裔,驰名猎取者,皆饶郡浮梁景德镇之产也。

从明朝中叶起,在生产技术日益进步的基础上,景德镇的瓷器生产昼夜不停,时人王世懋(《二酉委谭摘录》,《纪录汇编》卷1)记载了当时的生产状况:“余尝分守督运至其地,万杵之声殷地,火光烛天,夜令人不能寝,戏目之曰:四时雷电镇。”从中可以看出,景德镇终年烟火不断,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在瓷业发达的影响下,景德镇的人口和镇市规模不断增长和扩大,前后街市长达十三里,人口达二十五万,遂与佛山、汉口、朱仙并列为全国四大镇。

清代雍正、乾隆时期曾担任景德镇督陶官的唐英在《陶冶图说》中对当时的景德镇及其瓷业发展情形进行了记述,从中看以看出,当时制瓷工人的数量近十万,当地瓷窑厂数量众多,瓷业发达。

景德镇延袤仅十余里,山环水绕,僻处一隅,以陶来四方商贩。民窑二三百区,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万,借此食者甚众。候火如候晴雨,望陶如望黍稌。

瓷器不仅销售到全国各地,而且还成为欧美、东南亚地区市场上的抢手货,清前期几乎有一半瓷器外销国外,据《清朝续文献通考》(卷386,《实业考九·工务》)记载,17世纪景德镇瓷器在美国的销售“每年售品约值十万元”。

(三)茶业

茶叶也是江西商人经营的主要行业之一。江西产茶历史悠久、产地范围广阔、茶叶类型众多,江西商人经营茶叶也较早,现有文献记载唐代就已出现茶商,白居易《琵琶行》诗云:“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描述了九江商人前往浮梁县经营茶叶的事例。

明清以来,随着制茶技艺的不断提高和改进,江西地区逐步形成了婺绿、浮红、宁红、饶绿四大茶叶类型,宁州、浮梁、赣东、婺源和赣南等五大产茶区域,其中红茶主要以外销为主,绿茶则主要为内销,各地茶行茶市逐步兴盛,其中以河口茶市、九江茶市和修水茶庄等为代表。

(四)纸业

纸业是江西商人另一主要行业之一。江西地区林木资源丰富,为本地区纸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明清江西纸业发达,主要表现为在赣西北、赣东北、赣中、赣南等地造纸业的普及。其中赣东北主要以铅山、玉山、上饶、广丰等县为代表,尤以铅山县为著,主要生产连史纸,为当时江南地区的“五大手工业区域”之一;赣西北主要以万载、修水、铜鼓县为著;赣南以宁都、兴国、石城三县造纸为著;赣中地区以泰和县土纸生产为代表。

江西也是江南所用蓝靛的重要输入地,赣州等地都有一定数量输往江南。此外,江西的棉花也外销福建地区,嘉庆《同安县志·物产志》记载同安棉花“少而不足用,岁仰给于江右”。

(五)典当业

典当一般以土地、房产、贵重物品或农作物作抵押,并立有相应的文契。它伴随着江右商人的活动足迹而遍布西南各地。如在云南地区,明成化初期该省姚安府有江西安福、浙江龙游等地客商不下三五万人,遍于城市乡村。这些商人进行了大量的借贷活动,其中尤以高利贷借贷最为盛行。《皇明条法事类纂》(卷12,《云南按察司查究江西等处客人朶住地方生事例》,成化元年十一月)中记载:“遍处城市、乡村、屯堡安歇,生放钱债,利上生利。收债米谷,贱买贵卖。”由此可见,江西典商势力之大,而江右典商中尤负盛名的则属抚州商人。艾南英在《天佣子集》(卷6,《三上蔡太尊论战守事宜书》,光绪五年重刊本)中曾详尽地记述了他们的经营情况:

其放也,每一金轻三四分;其收也,每一金昂三四分。其放以晦日,即以晦日为一月;其收以朔日,即以朔日为一月。其受当也,首饰衣物值一金者,止当五钱。满十月不赎,即取原物毁卖,是以十月而收合倍之息矣。其书质券也,虽重锦例书破旧,虽赤金例书低淡。即于书券之时,预伏将来毁卖,以杜其人告官之端。

这说明,抚州典商主要是在典押期限、典当物品的价值、成色与出入以及典押文契的书写上,玩弄伎俩,牟取暴利。

(六)金融业

随着江西商人经商于全国各地,一些商人也在各地区进行借贷活动。江西商人的借贷大都为高利贷,活动遍及西南地区和广东等地,且利息较高,成为商业资本的主要来源之一。如崇仁县商人谢廷思经商于蜀、楚、闽、广间,二十年中资金累达万余,“捐资四千缗以贷商,约三岁,息千缗”(同治《抚州府志》卷68,《善士》)。

在河南,江西商人主要在邓州等地从事借贷经营,当地名士李贤(《古穰集》卷九《说·吾乡说》)曾对江西商人在当地放债的情况进行了描述,指出每逢春耕夏播、青黄不接或者婚丧庆会之时,江西商人便在当地放贷,待农收后收还本息。在接济、方便当地民众的同时也获取丰厚的利润。

江西商人在湖北地区也活动频繁,借贷活动较为常见,如万历《承天府志》(卷6,《风俗志·钟祥县》)中记载:

地多异省之民,而江右为最。商游工作者,赁田以耕,僦屋以居,岁久渐为土著,而土著小民恒以赋役繁重,为之称贷,倍息以偿之,质以田宅,久即为其所有。

(七)采矿业

西南三省是矿产资源极为丰富的地区。在这里,常常聚集着成千上万“四方流移”而来的矿徒、矿丁,开山觅矿。特别是清初罢官矿听民开采之后,西南矿业得到长足的发展。例如,康熙末年,四川“一碗水地方聚集万余人开矿,随逐随集”(《清圣祖实录》卷255,康熙五十二年五月庚辰)。川西的昭觉县,“当乾嘉时,矿厂甚王(旺),汉人居于斯土者成千万计”(宣统《昭觉县志》卷2,《旧迹》)。滇、黔是当时全国开矿业最发达的地区。贵州“银铜黑白铅厂,上下游十有余处。每厂约聚万人、数千人不等”(《清高宗实录》卷311,乾隆十三年三月癸丑)。在云南,乾隆中期云贵总督杨应琚向朝廷奏报说:“滇省矿厂甚多,各处聚集砂丁人等不下数十万,每省流寓之人闻风来至”。(《清高宗实录》卷764,乾隆三十一年七月壬申)据清末唐炯估计,云南坑矿“大厂率七八万人,小厂亦万余人。合计通省厂丁,无虑数百万”(唐炯:《成山老人自撰年谱》,《附录》,宣统二年铅印本)。

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充裕的流移劳力,吸引着江西商人厚积资本,开矿觅利。特别是滇省铜矿,江西商人更视为利数。《续云南通志稿》(卷45,《食货志·矿务》)中记载:

查办厂务,全在资本厚实。从前厂利丰旺,皆由三江、两湖、川广富商大贾,厚积资本,来滇开采。至于本省,原不过零星伙办。

明清西南开矿业的发达,与江西商人的积极投资经营是分不开的。

(八)布业

江西素以盛产夏布驰名,江西夏布有“轻如蝉翼、薄如宣纸”之美称,又有“柔软润滑、平如水镜、轻如罗绢”之特色,与广西桂林“练布”、四川荣昌的“蜀布”、湖南浏阳“皮布”齐名,享誉中外。

明清时期,江西纺织业进入鼎盛阶段,全省纺织业形成了几个夏布生产中心,赣西以万载夏布最负盛名,赣东以宜黄夏布最为闻名,赣东北以玉山产量为巨,赣南以宁都居多,其中以宜黄、万载、宜春三县加工的夏布最为精美,民间有“宜黄夏布”、“万载夏布”之称。夏布产品远销省内外各口岸甚至朝鲜、日本及东南亚一带,成为江西地区的一大特产。

据史料记载,明代时期万载县全县约有70%的农户专门从事或兼营夏布,县城经营夏布的商号上百家。清代有千余家作坊从事夏布生产,其中以株树潭(今名株潭)、周陂桥最突出。株树潭是棚民聚居地,由福建、广东等地民众在明中叶后迁入。据万载县志所载,“明嘉靖(1522~1566年)年间,福建、广东两省百姓因避战乱,部分流入万载县搭棚定居(史称棚民)。他们利用土著不耕高岗低谷,从事种植苎麻加工夏布,至今功犹在言”,对促进夏布生产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清末民初,万载县有上万人从事苎麻加工生产,有一千多家作坊织造,夏布的机杼声处处可闻。万载本县苎麻不够加工,多从宜春、上高、分宜等县输入。道光《万载县志》记载:当地夏布“嫩白匀净,通行四方,商贾辐辏。”

宜黄县的夏布生产又以棠阴镇为主产区。棠阴镇地处发源于宜黄南部山麓的宜河中游,地势平坦,水流平缓清澈,河床东西两岸全是卵石水滩,是漂白夏布的最佳场所。明中叶以后,棠阴的夏布业已相当发达,形成了“商贾往来不息”的盛况。据《棠阴镇志》记载:“江西的著名特产,宜黄、万载的夏布是江西的两大珠宝,而宜黄的夏布实出自棠阴。”

镇上有百分之七八十的居民从事夏布生产,户户机声,园园苎麻,十里河埠,商贾云集,每年端午节过后,棠阴镇自南而北长达十余里的沿河两岸,夏布接踵覆盖,景象颇为壮观。由于这里的河水漂白能力好,周围城乡乃至外县织出的夏布都运到此地漂洗净白、集中加工。据《棠阴镇志》记载,“邻乡神千、党口、黄陂,邻县如乐安、宁都、南城等地的夏布均运来棠阴漂染、打碾、打卷、装笼,然后贴上标签,运往各地贩卖,外省如湖南浏阳的夏布亦运至此”,促使棠阴的夏布业日渐集中与繁荣。

(九)药业

药业主要以樟树为最。明清时期,樟树药帮在药材市场上十分活跃,足迹遍及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广东数省。他们不仅到各药材产地设庄采购道地药材,如湖北的茯苓、四川的附片、浙江的白术、湖南的雄黄、广东的陈皮、参茸等,而且还深入生产紧俏药材的山区,长年包山种植,在当地进行粗加工后,运回樟树加工行销。著名的德记、茂记、同茂长、德茂康等药号,就曾分别在四川的中坝镇、板桥行、大宁厂、石羊坊,陕西的汉中,湖北的巴东等地包山种植党参、川穹、当归、附片、黄连等药材。樟树药商不畏山川迢递,往来于樟镇与各产销地区,“民勉贸迁,恒徒步数千里,吴、粤、滇、黔、楚、蜀无不至焉,惟木筏药材之利甲诸郡”(同治《清江县志》卷2,《风俗》)。

清代重庆、汉口、湘潭是樟树药业的三大基地。重庆为川陕药材集中之区,樟树药商经营进出此地,直到近代仍有广东药帮和江西药帮争夺重庆市场的事件发生。汉口是药材的又一大集散地,药材行业为汉口的六大行业之一,而在汉口经营药材的多为樟树人,此情况延续至近现代(至今汉口药材行业的老药工,仍多为樟树人)。

湘潭是江西等省进出滇黔通道的重镇,且与江西比邻,这里就成为樟树药材商人聚集之地。樟树人在湘潭经营药业的活动开始于何时,尚难确考,不过明清时即已相当活跃,康熙时在湘潭的江西客商共建旌阳殿(即万寿宫),以为会馆。在湘潭的江西客商以樟树药帮居首。

樟树药业不仅在国内药材市场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它的触角也延伸到海外。例如大黄是清廷禁止外运之药材,乾隆五十六年琉球船只携带大黄出口被查扣,据承买药材行户等供称,“各种药材,俱由江西樟树镇贩运来闽销售,但江西亦不产大黄,闻得陕西泾阳县为大黄汇集之所,转发汉口、樟树等处行销”(《清高宗实录》卷1382,乾隆五十六年七月乙亥)。由此可知,内地的一些药材集中于樟树后,再转销国外。同样海外的一些西洋参、苏木、乳香、肉桂、没药、豆蔻等名贵药材经江浙、广东等地运到樟树,转销内地。

(十)盐业

明清时期,随着江西盐商的增多,造成了江西盐商社会构成的复杂。具体来说,明清以来江西盐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由其他行业转营盐业贸易。其中以周扶九为典型。周扶九出身贫寒之家,十几岁时到长沙投靠伯父,经伯父引荐到其任“管事”的一家绸布店“学生意”,该绸布店除经营绸布生意外,还兼营存款和汇兑业务。由于他体格健壮,精明强干,能吃苦耐劳,很得店主信任,逐渐升职,担任“出水”职务,常在外“跑码头”。有一次他到扬州收账的过程中,与当地盐商打交道,知道了盐业经营的一些情况。后来就从绸布店出身转行经营盐业贸易的活动,最后成为当地的著名盐商。

2.弃官从事盐业贸易。其中以卢绍绪和廖可亭最为典型和著名。卢绍绪,江西上饶人,曾在扬州两淮盐运司下富安盐场担任盐大使,后弃官经营盐业,陆续发展到四个盐店,每店约有三五个制盐的盐灶。后来又由制盐发展到运盐,到1903年达到经营的顶峰,拥有家产约四十余万元。廖可亭,江西临川人,曾为曾国藩的幕僚,后来辞官从商,投身盐业,充分利用官场人脉,迅速发达,富甲一方。

3.因家贫从事盐业贸易。这类人员数量众多,成为江西盐商的主体力量。据万历《赣州府志》记载,在与汀州府相邻的瑞金、宁都、石城等县“乡落小民于农隙时,至汀肩负(食盐)至邑,民间而赖之”;道光二年(1822年),信州人何纪先“邀其同乡邱添贩卖粤盐至泰和一带挑卖,后何纪先、邱添又邀同王仲三、陈定胜等在泰和地方搭篷销私,陆续窝留王泽和等私盐,至四五十石、七八十石不等,代为售卖,每石取用钱八十文,嗣差闻拿散伙”。显然,那些因生活所迫进行贩盐的商人,很多是从事私盐贸易,为官府所排斥和打压,他们在谋生的同时,略有盈余便买田置地。

(十一)书业

明清时,江西金溪县浒湾镇是木刻印书出产地,被誉为“清代四大刻书中心地”之一。书商以浒湾镇为中心,向周边城市、省外乃至全国范围内辐射。在浒湾的一些街巷中,先后盖起了鳞次栉比的铺栈、书店、作坊。为了便于藏书、搁板、印刷、销售,这些铺栈、作坊的建筑式样大同小异,均作纵深式加厢楼,高领格式。年深月久,就发展形成一种固定的街道格局——前书铺街和后书铺街。

明清时,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其书肆业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全国各地刻书业的风向标。江西籍的书商,在京城表现得相当活跃,自嘉庆以来开始成为北京书业的重要经营商。

湖南省也是金溪人开办书坊的主要地方之一,其中名气最大的当属吴氏的三让堂,为金溪外地书坊中的著名代表。据当地文献记载,外地作坊中“最著者有周氏蜀、许氏汉、吴氏衡,尤以吴氏衡早而且久”。

浒湾商人在福建建阳地区也有经商。宋明时期,福建建阳是全国的刻书业中心之一,金溪浒湾镇和它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两地间时有贸易往来。特别是清代以来,一些浒湾的书商在四堡开设了一些书坊,或特意派人到当地求购转运,“当时江西浒湾书商就曾派人来四堡坐地采购转运,并向当地人买了一块地皮,建成采购转运人员的住所(一说会馆),长期居住下来,购买大批书籍转运到江西各地贩卖。其房屋就建在雾阁村口,去长汀与清流、宁化的古驿道分岔处,地名洋坑尾”(邹日升:《中国四大雕版印刷业基地之一——四堡》,《连城文史资料》第4辑,1988年)。

另外,南京也是金溪书商经营的主要地区之一。明代万历至崇祯的几十年间,南京的刻书事业盛极一时。当时,南京的著名书坊有富春堂、文林阁、广庆堂、世德堂、继志斋、大业堂、万卷楼、长春堂、汇锦堂、人瑞堂、文秀堂等。此外,金溪书商的经营范围还达到西南地区的成都一带。

第五节 “细民多技艺”:明清江右商帮的资本来源及投资方向

明清江西人口大量外移,形成著名的江右商。在这其中,既包括了一些专职的行业经营者,也包含了大量补贴家计的小农者。因此,在江右商人的资本来源、经营观念和投资方向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类型,体现出多元化发展的特征。

一、个人、家庭积累与借贷、合资相结合:江右商人的资本来源

无论经营目标为何,江西商人的经营资本主要来源于两种途径:一是通过个人力田、佣工或做小本买卖等方式,或者是通过家庭成员的支持帮助等方式积累资本,投身于商业领域;二是通过向个人、机构等借贷,或者与其他人合伙投资共同经营等方式,在商业领域中逐步发展壮大。

(一)力田致富,继而转化为商业资本

通过力农致富积累经商资本是江西商人资本来源的主要途径之一,其中不仅包括众多的经营性地主,也有不少善于经营的农民。他们通过农业耕作,取得盈余资金后就转向商业经营。

如会昌县的萧敏纪,通过勤于农耕获得盈余资金后,经商于川中地区,逐步积累起了更多的财富,“自是资渐饶”(同治《会昌县志》卷31,《艺文·萧理行翁行述》);再有如瑞昌县(今瑞昌市)的陈秀元,起初力田,逐步积累了资金,于是贸易于陕西,最后“腰缠万贯”(同治《九江府志》卷38,《孝友》);还有如清江县杨余盛,在放弃读书中举的道路后,兄弟三人一起在乡间勤于劳作,并以小贩经营补贴家计,逐步积累起盈余资金,然后经商于湖南、湖北及九江地区,通过专业商品经营逐渐发家致富,“家道渐隆起”(《清江杨氏五修族谱》下卷,《敬庵公墓志铭》)等等。

(二)佣工于大户富室,积累资金后从商

除了田农致富积累资本外,还有一些家境贫困的商人,通过在富商、地主家做佣工,逐步积累起经商资本,然后开始自谋经营,加入到商人队伍中。

如金溪县的邱绍庭,起初家庭贫困,于是佣力于富家,积累起资金后,前往浙江常山地区从事木炭业,“开炭店于浙之常山”(同治《建昌府志》卷8,《善友》);再如乐安县的龚滨七,起初在县城茶肆佣工,积累了余资后即致力经商,并前往抚州从事商业贸易(同治《抚州府志》卷68,《善士》);还有如金溪县的李先诚,幼年时佣工于本地大户周进士家做伴读,稍长后辞工经商于陕西汉中、西安、华阳等地(同治《抚州府志》卷68,《孝友》)等等。

(三)以小本买卖积累资金

江右商人通过从事小商小贩,积累起一定资本后再致力于商业经营之路,即古人所说的“从事小买卖而至大开张”(同治《万安县志》卷1,《风俗》)。这成为江西商人经商资本的又一个主要来源。

明清时期江西地区的商业活动,很大程度上以当时发达的商品经济为依托,特别是农副产品的商品化。因而,举凡是手工业品、粮食、土特产和杂货等,只要稍有微利可图,均可成为江西商人负贩经销的商品。不少商人正是通过这种小贩小卖积累资财,转而“至大开张”的。

如瑞昌县(今瑞昌市)的董伯益,起初以打鱼采樵为业,积累起资本后,经商于湖北、江浙等地区(同治《九江府志》卷39,《善士》);再有如玉山县的王允聪,成年后即负贩营生,壮年后与兄长建立烟业行店,经营于江苏地区,获得巨大利润,“累货巨万”(同治《玉山县志》卷8,《善士》);还有如丰城县(今丰城市)的吕仕麟,起初在家乡负贩自给,积累了资金后,开始经商外地(道光《丰城县志》卷17,《善士》);再如崇仁县的谢廷思,起初为读书学子,后来经商于四川,积累了资金后又于福建、广东等地区经商,“不二十年,资累巨万”(同治《抚州府志》卷68,《善士》)等等。

清末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农商类·商贾》,中华书局1984年版)中记载的一位商人的发家经过则更为典型。

南昌有布肆,号“一文钱”。闻其创始之主至贫,惟余钱一文。乃以购面粉,拾破纸、鸡毛于市,范土为儿童所玩之鸡狗等售之。久之,积钱渐多,乃渐作小本经纪,勤苦贮蓄。遂设布肆,以资财雄于会城矣。

从中可以看出,店主原来仅余一文钱,但是通过在乡市间小贩小卖,勤俭致富,然后才在省城建立布肆,走上较大经营之路。

(四)教书授徒所得,转化为经营资本

如前文所述,江右商人中有一部分是弃儒经商者,因而有些商人的资金最初是来源于教书授徒所得,如南城县的单章,年幼读书,其后在家乡教书授课,由于家用不足,于是转而经商于外,并获得成功,“累金万镒”(同治《南城县志》卷8之5,《义善》);还有如临川县(今临川市)的李宜民,幼年时父母去世而成孤儿,寄宿于外婆家,长大后起初曾经商于湖北,但并不成功,只好到桂林靠教书谋生,积累起资金后再到云南一带从事盐业经营,最后成为一位大盐商(同治《临川县志》卷46,《善士》)等等。

通过教书积累资金,转而从事商业经营,可说是另辟蹊径。还有一些人自己并不亲身经商,而是把教书所得交给兄弟等亲族成员经商。如新建县的夏德润,孤而佣书,将自己教书所得资金寄给在河南经商的堂叔作为商业资本(同治《南昌府志》卷48,《国朝孝友》);湖口县的蔡潮,不屑俗事,专意授徒,却以所入予其兄经纪,贩卖致富(同治《九江府志》卷38,《孝友》);金溪县的李应科,在家设教授徒,弟贾于外,“数亏负,岁寄馆谷资之”(同治《抚州府志》卷68,《善士》)。他们虽然并非自己经商,但他们授徒佣书所得转化为商业资本却是确定无疑。

(五)继承家庭、家族资产

还有些商人通过继承家庭、家族所拥有的财产,转变为经商资本。如金溪县的王嵩一,祖上曾经商于贵阳,嵩一继承家业,以例贡生身份经商于云南、湖广等地,“居滇十余载,积数千金”(同治《抚州府志》卷68,《善士》)等等。

(六)通过向个人、机构等借贷筹集、积累资本

从江西商人的社会构成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弃农经商还是弃学经商者,大都为家境贫寒所迫,因此,借贷成为江西商人最主要的资本来源。清人鲁仕骥即说,新城县(今黎川县)“为商贾者多借贷为生”(《山木居士外集》卷1,《中田保甲图说》)。实际上,靠“借贷为生”的远不止是新城商人,其余各府县都较普遍。

(七)集资合伙经营

明清江右商人的资本筹集和积累还包括集资经营的方式,即由大伙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或者交由某一个人代为经营。如新城县(今黎川县)陈世爵弃儒经商后,曾由大伙共同出资交给他经商于吴城,而他在贩货途中遭遇翻船,货物损失殆尽,由是众人的投资也血本无归,陈世爵返回后,众出资人再次共同出资数千金,交由他外出经商,这次经营顺利,获取利润数倍,将众人两次的投资额全部还清,此后积资巨万。

二、日常生活、地方公共事务和产业链接:江右商人的投资方向

根据资料记载,明清江右商人的投资方向大致可归结为三大类,即生活性投资、社会性投资和生产性投资,其中又以前两种为主。由于生产性投资较少,因而极大地影响了江右商人的经营规模和持续性发展。

(一)日常生活性投资

生活性投资主要表现为置办田产、房屋,以及赡养家人、接济族人等方面的投资。明清江西商人中有较大一部分是为家计所迫而不得不弃农、弃学经商的,而且其经营活动又多是以家庭成员的无条件支持为前提的,这就使很多江西商人一开始就背上了沉重的“感情债”。因此,不管经商的选择是出于自愿还是家庭的劝励,他们经营所获首先必然是向家庭、家族的无条件回归,以满足家庭最低水准的生活需求,包括养父母、理丧葬、抚孤幼及兄弟姐妹的婚嫁等耗费。再有盈余,则被进一步分割,通常的做法是“均其财产,秋毫无私”。

方志、家谱中的“行状”、“墓志铭”、“像赞”、“寿序”、“列传”,凡涉及商人的财产分配问题,都对以下做法进行褒扬:“数十年所积,悉以分弟”;“尽发其资产均与诸弟”;“坐致不资,悉举而与仲兄分之”;“抚诸孤如己子,均其财以分之”;“少有所获,必均分之,不以一钱自私”等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处处事事都表现出来,而这都是当时的社会“美德”。

如金溪县的聂宗亮,幼年父亲去世,长大后负贩养母,在乡市村墟之间小本经营,用以养家糊口,有盈余资金即为母供,而自己与妻子常常“恒不宿饱”(同治《抚州府志》卷65,《孝友》);新城县(今黎川县)的陈佩玉,从商之后,每年所获资金都寄给家中兄弟作为养母及全家所需,后来由于生意惨淡,所寄资金不足全家之需,则将妻子部分减除,回家后,面对分家析产的劝说,坚决不应,“兄弟如左右手,断其一可乎?”(同治《抚州府志》卷65,《孝友》)临川县的常冕,在云南经商十二年,“归,发囊中金分奉两兄,不私赢一钱”(同治《临川县志》卷46,《善士》);该县的宋世儒,经商云南获利归来,看到兄长家境贫困,于是将所赚财产析出给其兄,对子侄婚嫁、教育事宜给予大力支持,并对同族中家境贫困者予以周济等等。

江西商人广泛投资于生活消费,也有一定的经济考虑。以投资购买土地为例,“以末致富,用本守之”从来就是传统的治家格言,也是商人们的信条。明清时期,地租剥削率大约都维持在50%,土地资产的稳定优势及其在经营中的高额利润,必然刺激着商人投资土地,以收取地租。一般来说,在当时的条件下,资本越雄厚的大商人,其投资土地的积极性就越高。在江西商人中,不少人生活自奉节俭、节衣缩食,但在置办田产上则不遗余力。如清江县商人聂如高,经商于萍乡,性好节俭,讨厌奢华,日常生活都是粗茶淡饭,而将钱财广泛用于购买山田、建置屋宇等方面(光绪《清江香田聂氏重修族谱》上卷,《大饮宾之宾伯父老大人传》)。这种情形在江西商人中很具代表性,他们经营致富后无不竞相营田谋产,为子孙久远计。

(二)地方公共事务投资

地方公共事务投资,主要包括对建祠修谱、办学置产、捐粮助饷以及修桥筑路、平争息讼等事务的资助。江西的宗法关系和血缘观念不仅强固有力,而且在明清时期有加强的趋势,家族作为基层社会组织的作用也十分明显。建祠修谱、办学置产乃是家族凝聚力的基本体现和重要因素。因此,商人在这方面的投资就不仅具有财力上的优势,而且带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承担在家族中的义务,另一方面则是加强在家族中的地位。

据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江西巡抚辅德奏称,江西全省由同一个族姓合建的宗祠有89处,各姓所建的分祠则多达8994处。建祠的同时是广修谱牒,如清江县永泰龚氏宗族自明初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前后修族谱达15次之多;新淦县(今新干县)荷蒲乡谢氏、周氏、朱氏、吴氏和七琴镇邓氏以及桃溪乡邹氏等姓氏宗族,撰修族谱都在10次以上。

关于族田义庄,道光《瑞金县志》(卷1,《风俗》)记载当地的情况是:“瑞邑每姓必建立祠堂,以安先祖。每祠必公置产业,以供祭祀。”这里的“公置产业”,主要就是族田及用于借贷的本金。其租金及子息除用于四时祭祀外,有盈余则惠及族中之鳏寡孤独、戮力科举及治生无力者。另外,从抚州、吉安、南昌、临江、建昌、饶州等府的一些家族的情况来看,尽管建祠修谱、增置族田并不一定全是商人资助捐创,但商人的投资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

江西自两宋至明前期,“习举业”者之众、科甲之鼎盛为世人瞩目。这与江西商人对办学鼎力资助是分不开的。明正统、景泰时泰和县籍大学士陈循(《明英宗实录》卷268,景泰七年七月丙申)曾不无自得地声称:“江西及浙江、福建等处,自昔四民之中,其为士者有人,而臣江西颇多,江西诸府而臣吉安府又犹盛。”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公益事业诸如赈灾救荒、修桥筑路等均得依靠社会力量,在这方面,商人成为首要的集资对象。从有关商人的资料中,常常会有这样一个矛盾现象:在大臣的奏疏、皇帝的诏谕以及各种国史、正史中,对商人的评价一般是贬多于褒。言及商人,多冠以“奸”字;而在地方史志、文集别传及家传谱牒中,商人多列入“耆善”、“懿行”、“孝友”、“善士”传。这一矛盾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政府谓之“奸”,既是受传统观念和政策的影响,又因许多商人的唯利是图、对抗国家税收政策,并对小农经济及社会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力;而地方谓之“善”,则是因为地方公益事业多赖商人投资赞襄。就商人自身来说,也有一种因现实而导致的近于本能的认识:国家的征税,尤其是各级官吏的无名索取,完全是敲骨吸髓的摊派和苛剥;而对地方公益事业投资,则是“行善”,或可为来生和后世积德。

第六节 “多元内涵”:江右商人的经营理念和文化精神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已广泛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由此引发了人们思想观念及社会价值观念的一系列变化。不仅是富商大贾,即使是“贱尔小民”,也从波涛汹涌的商品经济大潮中意识到“富贵不必读书,而蓄资可致”。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们价值观念上的新变化,科举已非“天下第一生业”。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观念的变化情况也各异。

在与时俱增的商业活动中,江西商人逐渐摸索出了一些成功的商业经营之道,在促进商人队伍壮大的同时,也成为江右商人的经营经验和品质标签,其中一些已涉及经济发展的规律性,对今天的商业经营仍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注重市场信息与行情的经营导向

许多江右商人在经营过程中注重市场信息,善于把握市场行情,正是凭借这种灵活的商业头脑,故而在进退取予间不失时机地作出较为正确的判断,从而取得成功。

一些江右商人在经商过程中注意揣摩消费者心理,经营中迎合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因而容易认准商机,取得成功。徐珂《清稗类钞》中记载了一位南昌商人的经历:某商人借资经商失败,仅余下两百余文钱,无力还债,在新年前一日傍晚不得已想自缢,在荒坟中巧遇一位也想自缢者。其人听说该商人的境遇后,对该商人持有余钱而自杀的想法大为反对,并为之谋划,用余钱买来小孩玩具,第二天早晨让商人带往市中销售,并嘱咐其销售方法:遇不带小孩购买者,将价格定低一点;遇带小孩购买者,则可以将价格抬高一些。商人依其吩咐,结果获得了数倍的利润。该商人兴高采烈返回,并要再去买一些小孩玩具,其人反对,并道出了其中原因:先前玩具是旧年傍晚所买,成本较低,而今已是新年,市场上玩具价格已上涨,成本较高,利润空间被压缩,因此以该商人的资金情形已不适合再购买。

二、重视贾德与追逐利益并存的经商精神

明清江右商人在经商过程中大都能遵从讲究信誉、以诚经商原则,赢得了民众和社会的赞誉。一些商业道德还成为家规、族规的重要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商人和商业的发展。

同治《万安县志》(卷14,《人物志·善行》)记载,该县商人严致祥经商致富后,常训导其子:“吾勤俭起家,非徒以衣食足遗汝辈也。宦达功名皆身外之物,惟忠义慷慨之事能逮之,宜勉为之。”

同治《临川县志》(卷46,《善士》)记载,该县商民张世达,乾隆七、八年间往汉口贸易纸张,经行户估价,将货物卖与钟良佐后,取清单与货银返乡,与其兄核算发现多拿了买者的货资,于第二年将多拿的资金折算成货物返还给买者。

但是,也应看到,还有许多江右商人在经营过程中追逐利益,他们在各地掌握经营权,控制价格和度量衡,或是利用典当业、高利贷等形式来牟取暴利。由此在许多地区也留下了唯利是图的“奸商”形象记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江右商帮的形象,对江右商帮的发展起着负面影响。除高利贷外,江右商人不择手段谋求利润的事例还见诸各地文献资料,加深了江右商人在各地的不良声誉。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如明人王士性在《广志绎》(卷5,《西南诸省》)中记载的抚州人转徙经商云南事,抚州某商人为了诈骗钱财,竟然谋害同乡性命,且至案发时已诈骗数十家,其奸诈与狠毒程度难以想象。虽然只是个别极端事例,但这对当地官府和民众中的“杀伤力”无疑是巨大的,正如王士性所言:“于抚州客状,一词不理。”

三、小农意识与商业资本意识并存的经商意识

现有研究表明,在明清以来江右商帮的人员构成中,以商补农、离乡不离土的个体商占据着主体地位,并成为江右商帮发展的显著特征之一。从现有资料来看,个体小商贩是江右商帮人员构成中的重要部分。

在这些个体商人中,绝大部分都是弃农经商者或弃儒经商者。在弃农经商者中,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贫苦之家,他们经营的目的,在于满足家庭最低生活水准的需求,包括养父母、理丧葬、抚孤露、助举业等等,并不在于厚积资本,扩大经营。反映在经营观念上,往往是“父母在,不远游”,或“间岁必归省”,或“岁必一归省”,稍有所积,便相率不复出门。

但是,除了这些亦商亦农的个体小商贩外,江右商帮中也存在着许多专职的商业群体,他们最初或是来源于贫困的农家子弟,或是经营着小本买卖,通过艰苦创业、俭约持家,最终累积成富商大贾。在此过程中,他们一直奋力于商业经营,贸易于南北各地,成为专职的商人群体。

这些专职的商人群体常年经商外地甚至老死不归,他们活跃于各商业城镇,使之成为自己的竞争市场和生存空间,并配合当地政府维持公共秩序、捐助公益事业、兴办学校等,以之作为第二故乡,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街巷,在此繁衍后代,形成一支商业移民。这种扎根异地的商帮与那些为了奉亲养家的失意儒生和为了以商补农的乡村小贩虽常年外出、离乡不离土的个体行商大不一样,也是江右商帮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经营行业领域,既包括了本地土特产行业,如瓷业、茶业、布业、纸业、药业、木材业、米业等,又包括外地特产或其他商品领域,如对食盐、西南矿业等的经营。这些专职的行业经营者,或者世代传承,或者进行资本运营,为江右商帮的发展鼎盛做出了贡献。

四、俭约持家、崇俭黜奢的消费理念

江西商人多系家境贫寒的农家子弟,自幼即形成了吃苦耐劳的品格。反映在他们的商业活动中,也是不畏辛劳,艰苦创业。如东乡县商人,“牵车者遍走通都大邑,远逾黔滇不惮”(同治《东乡县志》卷8,《风土》);丰城商人,“无论秦、蜀、齐、楚、闽、粤,视若比邻;浮海居夷,流落忘归者,十常四五”(万历《南昌府志》卷3,《风俗》);临川县商人,“行旅达四裔,有弃妻子,老死不归者”(同治《临川县志》卷12,《风俗》);清江县商人“或弃妻子徒步数千里,甚有家于外者,粤、吴、滇、黔无不至焉,其客楚尤多。穷家子自十岁以上即驱之出,虽老不休”(崇祯《清江县志》卷1,《风俗》)等等。

许多商人由于亲身体验到经营的艰难辛苦,往往能够疏远繁华声色,粗食布衣,俭约持家。这类记载比比皆是,如瑞昌县商人蔡锡畴,“以监生涉贾,起巨万,虽丰于财,犹节俭自处”(同治《九江府志》卷39,《善士》);玉山县吴士发兄弟八人,商贾农艺各执一业,家道殷富,然“不趋游荡,凡声色狗马摴蒲之戏,从不入其门”(同治《玉山县志》卷8,《善士》)等等。

五、注重建宫立馆、崇奉许真君的商业信仰

在明清十大商帮中,晋商信奉的是关公,江西商人则崇奉许逊。在江西商人比较集中的地方都建有万寿宫来供奉许逊,以便于朝拜。万寿宫是江西商人的会馆,也是江西商人在外地的标志性建筑。万寿宫一般建筑在江西商人集中的街道附近,正殿里供奉“普天福主”许逊(许真君)的塑像。每年的农历八月初一至十五,江西商人都要在万寿宫内举行“朝拜”真君活动。“朝拜”真君期间,各地江西商人都会以万寿宫为舞台,捐款集资,迎请戏班子来万寿宫进行会演。年年如此,已经形成了江西商人所在地万寿宫的一大特色。

江西商人之所以敬奉许逊,一方面是寻求精神寄托,以许逊净明道的忠孝观念,规范商人行为,树立义贾形象,使其不至于见利忘义。另一方面是因为江西商人是一个乡土性颇强的商业集团。江西商人会馆不仅有同行的,也有包容了一个地域的各行商人的,如茶商、瓷器商、纸商、布商、药材商、木材商、粮商、油商、杂货商等等,五花八门。这种只按地域、乡谊,不分经营行业的会馆形式,要把众商聚拢在一起,不仅要靠有几个德高望重、感召力强的组织者,还须有一个共同的精神信仰,将这样一位本土之神供奉起来,作为共同的崇拜偶像,便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第七节 江西“四大名镇”

江西地区山田资源丰富,使得商品流通有了稳定的生产资料来源。而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区域内部的城市、市镇也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以商路为考察对象,我们发现,以九江、赣州、饶州、袁州等为代表的市镇在山地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突出,揭示出江西地区商路发展与商品流通格局的经济基础。

明代禁海,清代自乾隆二十二年实行独口通商,特殊的历史条件使大庾岭商道在长达数百年的时间内成为南北贸易的重要干线,江西也因此成为全国商品流通的必经之地。在这条商路沿线,陆续形成了一批繁荣的商业城镇,如九江、赣州、大庾、樟树、吴城、河口、玉山等,这些城镇在明清时期全国的商品流通中曾起过重要作用。

一、樟树镇:赣中药都与中转站

樟树镇,明清属临江府清江县,位于江西中部赣江中游,扼赣江与袁江交汇之处。由樟树溯赣江而上越大庾岭可达广东,顺赣江而下过鄱阳湖可达中原诸省,由鄱阳湖转信江水道可抵闽浙,溯袁江而西,经新喻、袁州、萍乡至湖南醴陵入湘江水系可达洞庭湖。故樟树成为全省南北、东西通道的枢纽。

樟树,古称曷阳,又名清江。洪武年间,明政府在樟树设巡检司,置税课局征收商税;宣德四年(1429年),户部所颁全国33个因为“商贾所集之处”而加增商税的城镇,该镇也名列其中。万历年间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记载,樟树镇“在丰城、清江之间,烟火数万家,江广百货往来与南北药材所聚,足称雄镇”。清代,“樟树镇周遭十里许,水陆交冲,商贾云集,为南北川广药物所总汇,与吴城、景德、河口称江西四大镇”,“商民乐业,货物充轫……虽通都大邑无以复过”。

樟树镇以药材加工和集散享誉全国。其药材业起源甚早,相传东汉著名道学家葛玄在镇东南之閤皂山采药炼丹,为樟树药业之始,葛玄被尊为樟树药业的鼻祖。唐宋时代,樟树已有“药墟”、“药市”之称,明代中叶发展为全国著名的药材加工和集散地,明代中后期至清末的四百余年是樟树药业的鼎盛时期。

樟树本地所产药材并不太多,绝大部分来自外地。各路药材“集于樟镇”,加工炮制,然后转销各地,民间有“药不到樟树不齐,药不过樟树不灵”之谚。樟树镇全盛时有药材行、号、店、庄近两百家,其中本地商人开设的有百数十家,著名者如大源行、金义生行、茂记、德生源、义新美等。樟树药商字号资本最为雄厚,并多有固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路线,如“广浙号”专营两广、闽浙等沿海省份的药材,“西北号”则专营川、陕、冀、豫等地所产药材。汇聚于樟树的外地药商也为数众多,如四川的附片客、湖北茯苓客、广东陈皮客、福建泽泻客、浙江白术客、湖南雄黄客等等。

樟树药商的足迹几遍全国,县志上说他们“恒徒步数千里,吴、越、滇、黔、楚、蜀无不至焉”。重庆、汉口、湘潭等是樟树药帮在外省的主要活动中心。这些药商从各地收买药材贩回樟树,加工炮制后再转运四方。如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琉球船只在福建购买大黄、川芎等药材,据承买药材的行户供称,“各样药材,俱由江西樟树镇贩运来闽销售。但江西亦不产大黄,闻得陕西泾阳县为大黄汇集之所,转发汉口、樟树等处行销”。

樟树镇也是赣江流域最重要的商货流通中心,药材之外,又有“江广百货”往来贸易。明代邑人熊化《樟树镇记》记言,镇“通八省之利……若杉材、药物、被服、械器诸为民用者,百里环至,肩摩于途;皂矾赤朱,綦巾大布,走东南诸郡”。汇集于樟树的商货有木材、布匹、日用器具等,凡民用所需之物大多具备;本镇居民因多以经商为业,粮食自给不足,需从外地输入。清代,樟树更成为江西全省的货物转运中枢,由外省输入江西的货物汇集于此,通过赣江、袁江、鄱阳湖等水道转销南北及省内各府。

二、吴城镇:鄱阳湖滨的贸易中转站

吴城镇,地处江西北部,鄱阳湖西岸,位于赣江和修河两水入湖之处。修河为山区性河道,水浅滩多,吴城以上只能通小船,凡由修水运至吴城的商货,或由吴城内运修河腹地的货物须在吴城换载;吴城又是赣江入鄱阳湖的咽喉,赣江流域各种农副产品及由大庾岭商路输入的洋广杂货北出长江,转销江汉、皖、豫诸省,也要在吴城转口换大船出江。

吴城镇,明清为南昌府新建县所辖,距省城南昌(亦即新建县城)一百八十里。吴城商业的兴起约在明代后期或清初,在明代的文献记载中,后人所谓“江西四大镇”中尚不见有吴城。清代康熙年间,吴城镇设有来苏、里仁、福民等六坊,已初具规模。时人记载称:“吴城,西江巨镇也。拔起中流,蜿蜒数里,大江环其三而民萃族而居,日中为市,商艘趋之。”乾隆元年,清政府下令清理整顿各地集镇商税,新建等县的奏报称,“吴城、景德等镇,系货物聚集之所……若无牙行,难以评价”,请将原有牙行、牙税予以保留,而南昌等县则多奏请裁革。此时的吴城,已是个相当繁荣的商镇了。嘉庆年间的奏报更言:“吴城镇、景德镇并与江西联界之湖北汉口镇,皆系各路买卖云集之区。”

乾隆至道光的百余年间,是吴城商业发展的鼎盛时期,其经济功能远超过省城南昌。其时,吴城镇东西长四五里,南北宽约两里,镇内常住人口七万余,流动人口两万多,形成了“六坊八码头,九垄十八巷”的社区格局。

吴城商业以转运贸易为主,由大庾岭商道输入的洋广杂货转销北方诸省者多由吴城换船入长江转输各地。“吴城濒江而瞰湖,上一百八十里至南昌,下一百八十里至湖口,凡商船之由南昌而下,由湖口而上,道路所经,无大埠头,吴城适当其冲。故货之由广东来江者,至樟树而会集,由吴城而出口;货之由湘、鄂、皖、吴入江者,至吴城而趸存,至樟树而分销。”

汇集在吴城的江西本地产品则有木材、纸张、茶叶、苎麻等,尤以木材为最。赣南山区所产木材顺赣江而下至吴城,赣西北义宁州、武宁、靖安等县所产则由修河入吴城。大批木排在吴城停靠后重扎为大排,然后经鄱阳湖出长江,销往江浙,吴城是江西木材外运的最大的集散地。因上游放排要利用洪水季节,排到吴城已是秋季或初冬,故此时至春节前后是吴城扎排的旺季。鸦片战争后,随着大庾岭商道的衰落,作为联结大庾岭商道与内地诸省水运枢纽的吴城地位日趋下降,只有木材输出依旧,木排业几乎成为吴城经济的唯一支柱。

修河上游山区各县所产农副产品也多沿修河下运吴城输出,如奉新、靖安等县的纸张,义宁州的茶叶,靖安县所产茶油等。位于武宁、靖安等县交界的武宁县瓜源口,“烟火不下五千余家,岁出茶、桐、竹木以万计”,“货泉出入,商旅往来,无日不踵相接也”。该县商人往来于吴城者为数不少。

汇集在吴城的商人,有徽商、晋商、湖广、闽粤商人以及江西各府商帮,各地商人在吴城所建会馆公所约有20余所。吴城客商中大概以徽商势力最强,嘉道年间已有“吴城镇为徽商辐辏之区”的说法。清末吴城成立商会,26名董事中有10人为徽商,总理朱锡龄亦为徽人。广东商人在吴城的实力也相当可观,据说粤商在吴城建会馆时,当地势力禁止动用本地一砖一瓦,他们遂于粤糖运赣的船中,每袋糖中夹带一块砖瓦,仅一两年时间便建成一座规模宏敞的广东会馆。

江西各府商人在吴城者也为数不少,吴城的万寿宫,亦即江西会馆,当为江西各府商人所共建。县志记载言,“万寿宫在吴城后河,顺治年间建。乾隆间毁,嘉庆十一年合镇绅商捐费万金”,建有正殿、玉皇阁、谌母阁、观音堂等;“道光二十年正殿中梁坠,绅商复捐金万余修葺”,并以余资另造逍遥别馆。相距仅三十余年两次耗重金大规模重修扩建,显然反映了江西商人在该镇的经济实力。

吉安府商人在吴城还另建有自己的会馆,名为“合德堂”。该会馆始建年代不详,因年久而圮,嘉庆年间绅商集资重修。嘉庆二十年(1815年)购得会馆旁“旧屋数楹,荒园数区”,将原来的两进建筑扩建为三进;堂内建池,堂外建坊,并于堂后增建魁星阁;“堂之右为客厅一,为旅舍二,俾来斯土者得以假馆”。吉安会馆此次重修自嘉庆二十年夏至二十三年秋,历时三年多,共计用银两万余两。

武宁县商人在吴城也建有会馆。《吴城武宁公馆记》记载会馆修建原因和经过称,“邑人贸迁吴城者,东南为盛;吴城邑人比屋而居者,后河(指修河)为多”;吴城又当“京省水道”之冲,为“邑士大夫往返所必经”,商货储运、行旅往来均需要有一个落脚之处,故而于乾隆末年集资兴建会馆。该会馆馆基原为园通寺,因年久倾颓,武宁县商绅乃“广其地为公馆,集金购材鸠工……计木石砖瓦工役费如千金”(同治《武宁县志》卷32,《艺文》)。会馆“前后两厅”,既作为该邑商人“藏货之地”,也为往返省城京师的士人学子提供借宿之所。

三、河口镇:赣东北贸易中转站

河口镇,位于江西东北部,古称沙湾市,明清为广信府铅山县所辖。河口镇地处信江中游,居信江与铅山河的合流之处,故名河口。信江至河口以下水面增宽,可航行船型较大的木帆船,因而信江流域往来的商货大多在此换船。由河口顺信江而下达鄱阳湖,经鄱阳湖出九江或湖口即入长江;由鄱阳湖溯赣江而上至大庾,越大庾岭入北江可抵广州;由河口沿信江溯流而上,至玉山转陆路八十里达浙江常山,则可进入钱塘江水系。这条水道联结赣、浙、闽、粤数省,地处水运枢纽的河口也以其地理条件之便,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商业城镇,其规模和繁荣程度远超过铅山县城。

河口是一个以转运贸易为主的商业城镇,在河口镇集散的商品主要有茶叶、丝及丝织品、纸张、棉布、杂货、粮食等等。

与河口相邻的武夷山区是重要的茶叶产区,故茶叶是河口加工集散的最主要商品。据清代中叶的记载,“河口是一个繁盛的大市镇,茶行林立,全国各地茶商云集于此,许多茶商就在河口收购茶叶;另一些茶商则越过武夷山前往崇安县收购”。在河口镇“到处都是大客栈、茶行和仓库,沿河一带更多,停泊在市镇附近的船只非常之多”。

汇集在河口的茶叶,输出路线主要分为南、北、东三条。南路即运往广州交十三行出口的茶叶。北路主要销往俄国,其转运路程由产地至销地达万里之遥,均由山西人经营。东路主要运往上海,茶叶在河口装船先沿信江逆水而上,东行至玉山卸货,然后雇脚夫挑运过屏风关抵常山。

河口镇作为武夷茶转销南北的集散地,成为各路商人麇集之所,资金往来款项甚巨,故金融业也很发达。清代中叶新产生的金融机构日升昌、日新中等票号在河口即设有分号。道光年间已设立票号的城镇共有二十三个,其中属于“镇”城者仅河口、屯溪(属安徽)、周家口(属河南)三个。当时江西设有票号的城镇可能只有河口一处,九江及省城南昌均未见设立。

丝及丝织品是河口转运的又一重要商品。万历《铅书》所载河口汇集的各种丝织品即有“浙江之湖丝、绫绸……黄丝、丝线、纱罗、各色丝布、杭绢、绵绸、彭刘缎、衢绢”等。这些商品大都产自江南,由浙江过屏风关入赣,在玉山县入信江转大庾岭商道,河口遂成为其必经之地。

纸张也是河口集散的又一重要商品。广信府是江西纸张的主要产区之一,上饶、玉山、广丰、弋阳、贵溪等县皆产纸,而尤以铅山县为最,“小民借以食其力十之三四焉”。铅山所产纸张品种甚多,以连泗纸品质最优,以石塘镇所产为最。据说纸业盛时,石塘镇从事造纸业者达三四万人,平时外来的纸业工人也有近万人,每日所消费的粮食、食盐、百货等都由河口镇运入。

河口镇是赣、闽两省纸张的重要集散地。县内各地所产纸张或肩挑或船运至河口;玉山、广丰、上饶各县所产也由水路运抵河口;而福建光泽、崇安等县纸张先运至铅山之陈坊、紫溪、石塘,经陈坊河、铅山河等水运达于河口,重新包装后外销。清代盛时,河口镇纸店、纸号、纸栈、纸庄曾达百家以上,每年可售银四五十万两,纸张贸易是河口经济繁荣的又一支柱。在河口集散的纸张主要销往上海、杭州、安徽、河南、山东、京津等地。

棉花、棉布、杂货、粮食等也是河口输入分销的主要商品。万历《铅书》所载汇集于河口的各地布匹有二三十种之多,杂货则以闽粤所产为多,如福建延平的铁,崇安的闽笋,漳州的荔枝、龙眼,海外的胡椒、苏木,广东的锡、红铜、漆器、铜器等。这些商品除供铅山本境消费之外,分销范围至少可及赣东北的广信府、饶州府所属各县。

四、景德镇:“中国瓷都”

景德镇,早名昌南镇,为浮梁县所辖。清人蓝浦在《景德镇陶录》中记载称:“景德镇属浮梁之兴西乡,去城二十五里,在昌江之南,故称昌南镇。”宋真宗景德年间(1004~1007年),“景德镇”这一名称因“青白瓷”博得真宗赵恒赏识,命令进御朝廷,瓷器底书“景德年制”四字,并将镇改名为景德镇,于是“天下咸称景德镇瓷器”。“昌南”之名逐渐被人淡忘,昌南镇遂变名为景德镇。

从明朝中叶起,在生产技术日益进步的基础上,景德镇的制瓷技术明显超过全国各地的窑厂,形成“天下窑器所聚”的制瓷中心。作为瓷都,景德镇汇集了全国各地的能工巧匠,窑场鳞次栉比,瓷器生产昼夜不停,烟火相接,十分繁华。“其人居之稠密,商贾之喧阗,市井之错综,物类之荟萃,几与通都大邑”,“景德一镇,隐然大都会焉”。景德镇汇集了我国制瓷工艺之精华,声誉显赫,“民窑二三百区,终岁烟火相望,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余万,靡不借瓷资生”。

明代中后期,景德镇成为窑业者向往的“圣地”,既有挟资而来追求利润的商人,也有徒手求食谋生的窑工,还有无家可归安身于此的流民。在瓷业发达的影响下,景德镇的人口和镇市规模不断增长和扩大,前后街市长达十三里,人口达二十五万。景德镇作为一个典型的以制瓷业为特色的手工业城镇,与佛山镇、朱仙镇、汉口镇并称明清全国四大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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