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凭证的外部传递,指通过业务处理后应由本行发给其他银行、单位的各种凭证内传递。凡当日处理的,原则上必须当日交递邮电部门,其中属于银行之间邮寄的应使用银行专用信封,在封面填明凭证种类编号、件数,并设置登记簿进行登记。对于托收凭证和各种收、支款通知,由办经行同开户单位商定,可以用邮寄办法,也可以用留行待取方法。留行待取的,应进行登记,由单位签收。
(二)会计凭证的装订与保管
会计凭证应是按日装订,装订前应先检查科目日结单张数、凭证及附件张数及有关戳记是否完整齐全,发现不符或不全的,必须由有关人员更正补齐。装订的顺序先表内科目,后表外科目。科目按科目编号顺序,科目内凭证先借方后贷方,先现金后转账,表外科目先收入后付出,原始凭证附于记账凭证后面,并加盖“附件”戳记。装订时要折叠整齐,加上凭证封面和封签,由装订人员在装订线封签处盖章,凭证过多可分册装订,凭证过少可以合订。
凭证装订后,记账凭证和附件不得取出,如果有补进凭证附件,应粘贴有关记账凭证后面,在骑缝处盖个人名章。并加注说明。
已装订的凭证要编列凭证顺序号,并应与科目日结单的凭证总张数相符。
已装订成册的凭证,应在凭证封面上按日期顺序编写号码,分册装订的编一总号,若干个分号,并及时登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保管登记簿”,妥善保管。
第四节 账务组织
会计账簿,是以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用以连续、系统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各种簿籍的总称。它以记账凭证为依据,登记各种经济业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是会计核算中积累日常核算资料的工具。登记会计账簿一方面可以系统地归纳、积累和反映会计核算资料,把零散的凭证业务内容归类与汇总成系统化核算资料,是检查和分析财务收支情况,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为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提供系统而全面的核算资料。
银行的账务组织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明细核算是按账户进行的核算,反映各科目的详细情况;综合核算是按科目进行的核算,反映各科目的总括情况。两个核算系统都是根据同一凭证,分别进行核算,并坚持两者核对,以保证数字相符。明细核算是综合核算的具体化,对综合核算起补充作用;综合核算是明细核算的概括,对明细核算起统驭作用。两者相互联系,彼此制约,构成银行会计核算完整的账务组织体系。
一、明细核算
明细核算是各科目的详细记录,它是在每个会计科目下,设立明细账户,以具体反映各账户资金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详细情况。明细核算由分户账、现金收入和现金付出日记簿、余额表及备查登记簿组成。
(一)分户账
分户账是明细核算的主要形式,是各科目的详细记录,也是银行同开户单位对账的依据。它按单位或资金性质立户,根据传票逐笔连续记载,具体反映各账户的资金活动情况。分户账的格式,除按业务需要规定的专用格式外,一般有以下四种:
1.甲种分户账。甲种分户账设有借方、贷方发生额和余额三栏,一般适用于不计息,或使用余额表计息的账户,以及银行内部使用的账户。
2.乙种分户账。乙种分户账设有借方、贷方发生额、余额和积数四栏,一般适用于在账页上加计积数,计算利息的账户。
3.丙种分户账。丙种分户账设借方、贷方发生额和借方、贷方余额四栏,一般适用于借贷双方余额的账户。
4.丁种分户账。丁种分户账设有借方、贷方、余额和销账四栏,一般适用于逐笔反映,逐笔销账的一次性业务的账户,如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
(二)登记簿
登记簿是明细核算中的辅助性账簿,是为了适应某些业务需要而设置的账簿。凡是分户账上未能记载而又需要查考的业务事项,都可以设置登记簿进行登记,也可以用于统驭卡片账或控制重要的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实物及某些重要的事项等。登记簿的格式根据业务需要而定,一般都采用借方、贷方(或是收入、付出)和余额三栏式来反映数量及金额情况。
(三)现金收入日记簿和现金付出日记簿
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是记载和控制现金收入、付出笔数和金额的账簿,是现金收入、付出的明细记录。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是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收入、付出传票逐笔记载。营业终了,应分别结出合计数,编制收付结数表,凭以登记现金库存簿,结出库存数,并与实际现金库存数核对相符。
(四)余额表
余额表是核对总账与分户账余额和计算利息的重要工具。余额表分为计息余额表和一般余额表两种。
1.计息余额表。计息余额表适用于计息科目。按科目分户设置,每日营业终了,根据各科目分户账的最后余额抄列,当日没有发生额的账户及休假日,应根据上一日的余额填列。当冲正各计息账户错账时,应计算应加(或应减)积数,并填入表内的相关栏目中。计息余额表上逐日余额的累计数,为各账户在一定时期内的计息积数,是计算利息的依据。每日各户余额的合计数应与当日该科目总账的余额核对一致。
2.一般余额表该表适用不计息的各账户。按各账户的当日最后余额编制。
二、综合核算
综合核算是以会计科目为基础,综合、概括地反映各科目的资金增减变化情况,是明细核算的总括反映。综合核算由科目日结单或汇总记账凭证、总账、日计表组成。
综合核算的基本程序为:首先明细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日结单或汇总记账凭证(其编制方法、应用及基本格式见凭证章节),据此登记总账,再根据总账编制日记表。这里主要介绍总账和日计表。
(一)总账
总账是综合核算的主要形式,它是各科目的总括记录,是综合核算和明细核算相互核对和统驭明细账的重要工具,也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总账按科目设有借方、贷方发生额和借方、贷方余额四栏。账页每月更换一次。
每日营业终了,根据各科目日结单或汇总记账凭证的借方、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填记总账,并结出余额。当日未发生账务的计息科目(假日也同),应将上日余额填入当日余额栏内,以便与余额表核对积数。对于借贷双方反映余额的科目,其总账上的余额应根据余额表或各分户账的借方贷方余额分别加总填记,不得轧差记载。
(二)日计表
日计表是综合反映各科目当日发生额和余额的报表,也是轧平当日全部账务的主要工具。日计表是银行按日编制的一种会计报表。
日计表中的会计科目按其代号顺序排列,日计表设有借方、贷方发生额和借方、贷方余额四栏。每日营业终了,根据各科目总账的当日发生额和余额填记,借方、贷方的发生额合计数和借方、贷方的余额合计数,必须各自平衡。
三、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与复核
(一)账簿登记的一般要求
商业银行各种账簿的登记,必须有明确的分工进行登记。专人负责,根据记账凭证按要求进行登记。
1.账页账首有关各栏必须记载齐全。
2.各种账簿必须根据记账凭证逐笔记载。记账前要逐笔核对名称和账号,防止串户。记账时要立即结计余额,结计积数的要及时结出计息积数。
3.总账应按账簿规定每日登记。如当日总账未发生收付事项(包括节假日)直接登记余额。
4.记载的账目,一经启用,不许随意修改。
5.记载账簿时,文字和数字应该按规定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