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化小生产形成块状经济遍地开花
浙江在没有享受广东、上海等省市那样的国家特殊政策的情况下,多年实现了比全国平均值高出约3个百分点的经济增长,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效益显着提高。这与浙江较为发达的块状区域经济直接相关。浙江块状区域经济最大的特色就是专业市场和特色产业互为依托、共同发展。或者是产业催发市场,或者是市场带动产业,市场优势与产业优势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形成了浙江的块状区域特色经济。
以家庭、家族、类家庭、家族为载体,形成了浙江富有特色的块状经济。
这些块状经济以小企业和生产百姓日常生活品为主,虽然产业层次较低,但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水平却很高。从“一村(镇)一品”起步,就近建立专业市场,经过多次产品档次的提升,主导产业不断壮大,逐步构成规模产业和特色经济区块。凭借灵活的机制,成千上万的个私企业在块状经济中通过分工协作,超常规地降低生产成本,然后通过发达的专业市场超常规地降低交易成本,浙江产品因此形成极强的市场竞争力。
在温州143个镇中,块状区域经济产值超亿元的镇就有30多个,经济总量占全市的60%以上。其中,制鞋企业有5000多家,年产值250亿元,相关配套产业产值达150亿元。全国十大“真皮鞋王”中温州有3家,市场份额占全国的20%以上;眼镜企业500多家,产品90%出口。柳市低压电器企业1000多家,国内市场占有率为1/3。而绍兴已成为全国产量最多、设备最先进、专业市场最大的化纤纺织产业集聚区。宁波鄞县服装企业660多家,从业人员4万人。全国服装企业8强中,鄞县占1/4。还有诸暨的大唐袜业吸引了200多家国内外轻纺原料生产企业和近20家袜业机械制造企业建立销售机构,苍南的金乡是全国最大的标牌包装制作营销中心。
块状经济不仅拉动浙江经济实现了一个又一个跨越,而且也直接拉动了浙江大众化创业群体的形成和壮大,进而拉动了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这是由于一个块状经济往往集聚了成百上千个小企业,分工极细,一个甚至多个小企业只生产一个零部件,从而大大降低了劳动者创业的资金和技术的门槛。只要辛勤劳作,善于学习和模仿,就不难就业甚至不难成为小老板。浙江的私营企业80%以上是小企业,规模都不大。根据2001年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2001年全省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为154789个,其中规模以上单位数(指国有企业和全部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为18626个,仅占12%,规模以下工业法人单位占到88%。这些小企业的私营企业,大多是以家庭或家族为基本的生产组织,个体作坊、家庭工商业的居多,绝大多数企业为个人或家族控制,有很强的血缘和地域色彩。而个体经营户则更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组织,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
二、社会化小生产推进创业富民
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全体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强调经济增长的成果最终应该体现在老百姓的生活改善上。这为浙江居民收入增长提供了很好的制度背景,浙江居民收入得以快速、持续增长。
以家庭、家族企业为主要生产组织的社会化小生产是浙江农村转移吸纳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为城乡农民收入的增长提供了广阔的上升空间,成功推动了浙江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例如磐安县20个乡镇,每个乡镇都有大量的劳动力从事来料加工业务。截至2006年6月,全县有各类经纪人559人,累计参与来料加工的从业人员达29122人,约占全县人口的15%,占农业人口的1/3左右,共发放加工费4587万元。在现阶段,农民收入主要靠非农收入的增加,而非农收入很重要的来源是家庭工业。
据绍兴市统计局2006年1-9月份调查,该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7757元,其中84.6%来自非农收入,而来自家庭工业的收入占其家庭经营收入的32.7%。可见家庭工业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点燃农民激情,直接增加农民收入的发动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后乐村原来是当地有名的贫困村,据后乐村“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表”记载,1983年以前,该村年人均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从未超过100元。该村的村志还记录了这样一组数据:1980年,后乐村共有家庭159户、人口547人、住房270间。也就是说,1980年平均每户人家只有不到1.7间住房。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后乐村通过大力发展家庭工业,使当年的贫困村变成了廿三里镇的首富村。全村现共有农户385户、人口907人,经商办厂的村民占80%,纯农业人口已经很少。2006年,后乐村工业产值达1.5亿元,人均收入达9608元,高出义乌农村居民平均收入2000多元,被当地人称为“亿元村”。
以家庭、家族企业为主要生产组织的社会化小生产已经成为农民致富的发动器。家庭工业适应千家万户,早在20世纪80年代,乡村工业化浪潮就已席卷绍兴县。杨汛桥、福全、马鞍等一大批受惠于“浪潮”的乡镇,如今都已跻身浙江省百强镇,农民年均收入超万元。自1999年大力导发展家庭工业以来,绍兴县家庭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所涉及的产业几乎涵盖了除矿产资源、水电气及烟草类以外的所有工业制造业领域。家庭工业已成为绍兴县增收的一支劲旅。在绍兴县,家庭工业户目前已达9000户,2006年已完成工业产值近100亿元。“花木之乡”漓渚镇拥有500余户家庭针织圆机户、1700余台针织圆机和日产400余吨针织布的规模,使全镇工业产值从2001年的9.5亿元飙升到2005年的30.5亿元。漓渚镇2006年针织圆机户的户均净收入达9.8万元,平均每台圆机为农民家庭创收3.4万元,从业人员人均1.9万元。家庭工业藏富于民,现在,漓渚的农民几乎都过上了殷实生活,银行里存款明显增加。从绍兴县有关部门对农民收入情况的调查看,2007年上半年全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6835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家庭经营性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75%。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就是家庭性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
2005年,全县7883户农村家庭工业户累计完成产值达120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7%;实现利税11.1亿元,占全县工业利润的12.1%,其中上缴税金达4.5亿元,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10.6%。
安吉县孝丰镇城北社区王惠祥从1992年起,怀揣着16万元的创业资本,购买了3台编织机,带头办起小作坊,进行竹制品加工,由此走上了家庭工业的创业之路,通过15年的艰苦创业和资本积累,他带领一家3代11人(除3个孙女、孙子外),逐年从小作坊向规模型过渡,至今先后办起了7家竹产品加工企业。王惠祥仅是竹乡传统家庭工业孵化器加速提档升级的一个缩影。截至2006年底,安吉县共有各类工业企业5948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08家,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515家,个体工业户4433家。2006年,全县个体工业户完成工业总产值106.5亿元,年末从业人员达到3.19万人,年发放工资总额3.5亿元。家庭工业已成为开启农民致富的“金钥匙”,成为全县工业经济中的一个重要板块。
杭垓镇桐坑村是安吉最大的竹笋干专业生产村,全村有92户村民在家里从事笋干的生产经营,2006年生产笋干近500万公斤,产值达3000多万元。因为生产加工笋干,全村人均增收1000余元;昆铜乡独山头村,一个400多户人家的小山村,这几年办起了40多家家庭工厂,使村庄的整体形象日新月异,村民走上小康之路,2006年一年村民人均收入达到92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22万元,工农业总产值2.02亿元,其中工业产值就有1.82亿元。来自该县有关部门的统计表明,安吉县家庭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所涉及的产业几乎涵盖了除矿产资源、水电气及烟草类以外的所有工业制造业领域,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坦上村是一个粉干加工专业村,全村162户农户,有粉干加工户52家,直接参与人数近230人,年加工粉干5000余吨,创产值近2千万元,利润400余万元,人均8280元。粉干加工收入已占全村当年人均收入的75%以上,许多家庭工业户通过自己的艰苦创业,不断壮大,并形成一定规模,逐渐形成了以粉干加工为主的“一村一品”的块状特色。产品从原来主要销往市区,逐步扩大到龙游、江山、常山等地。坦上村粉干加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还带动了周边村农户的加入,万田乡的粉干加工业已成为推动万田经济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也为其他家庭的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社会化小生产带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生活质量快速提升
(一)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浙江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创业富民、藏富于民。浙江市场经济发育早,个私经济比较发达,城镇居民中从事经营活动的较多,经营性收入稳步提高。浙江省每百名城镇居民就业者中从事个体经营者的人数从2002年的8.6人增加到2006年的14.5人。百姓创业人数众多,民营经济发达,是浙江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和坚实基础。
1.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长期高居全国前列
浙江居民收入水平能持续列于全国各省区前列,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浙江的百姓创业人数众多,民营经济发达。改革开放30年,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广大城乡居民。1978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6个百分点。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74元,人均收入在全国的位次从1978年的第9位上升到1997年的第4位,从2001年开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7年高居全国第3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65元,增至2007年的8265元,增长速度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978年,浙江省农民收入还仅处于全国中等水平,居全国第8位。从1985年开始,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连续23年列全国各省区第一位。
从各个时期看,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是“十五”时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11.4%,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最快的是“六五”时期,年均实际增长速度达17.2%。收入增长速度最慢的是“七五”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4.3%和5.2%。“十五”前四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为7.6%,虽然慢于“六五”时期17.2%的增长速度,但高于“八五”时期7.4%、“九五”时期5.6%和“七五”时期5.2%的增长速度。
我们发现,这样的波动与浙江社会化小生产的载体家庭、家族企业发展的快慢及顺利抑或受阻大致吻合,与经济市场化发展程度大致吻合。收入增长快的时期,一般是城乡居民收入来源结构多样,尤其是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快速增多的时期。
2.家庭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村居民增收主要来源
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来源看主要有工薪收入(劳动报酬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项,其中经营性收入和工薪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贡献比率几乎都大于90.00%。
(1)第二、三产业成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来源
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包括家庭经营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收入以及以家庭工商业为主的家庭第二、三产业收入两大部分。1978年,浙江农村居民的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为23.0%。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家庭经营收入快速增长。到80年代,浙江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如1985年达到70.3%。“六五”时期,浙江农村居民收入高速增长,主要来自于以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为主的第一产业收入的增长贡献。随着非农产业的崛起,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开始下降,到1990年下降到65.1%,2000年进一步下降到45.1%,首次低于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农林牧渔业的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从1985年的53.0%,下降到1990年的45.9%,到2000年和2007年已分别下降至22.4%和18.8%,农村居民收入对农业的依存度降低,农业的主业地位让位于第二、三产业而成为副业。
再从构成家庭经营收入的农林牧渔业收入和第二、三产业收入看,家庭第二、三产业比重逐渐增大,农林牧渔业收入比重则相应减小。农林牧渔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由1990年的70.6%下降至1995年和2000年的63.4%和49.7%,至2004年降至最低,为44%。家庭第二、三产业的比重则由1990年的29.4%增加到1995年和2000年的36.6%和50.3%,2000年首次超过农林牧渔业收入,且稳定在55%左右的比重。家庭第二、三产业的稳定发展,对收入增长起到了整体的稳定作用。如2006年与2002年相比,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48.5%,而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长了49.6%,家庭经营收入增长了46.0%(其中家庭经营第一产业增长了38.8%,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增长了52.6%),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增长了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