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波渺渺梦几度,良辰美景虚无数。
待到春时花开尽,暮雨相思离人误。
——《洛诗集》
『楔子』
师姐随师父云游九天初归之时,灵山刚下了一场青灰的雨。
我在煎一味草药,因为雨季潮湿,不易燃火,烟气熏得我满眼通红。
“小十二,你帮我鉴定鉴定,这是不是好玩意儿?”师姐将新得的宝贝放于我的眼前。
我自烟雾缭绕间抬头,眼前是一块水苍色的玉,以五彩丝带为绶,本是平凡无奇的一块玉,却因中间沁入一块血红,而显得妖冶夺目。
哪怕时隔五年,哪怕隔着厚重的烟雾,我还是一眼便认出那块玉是我及笄那年萧辰赠我的。
“这块玉佩师姐从何而来?”我强忍着内心的涌动问道。
“洛珠国的一个树妖升仙之前赠我的,说是替人保管了五年,我看你平素最爱玉,就想着带来给你玩玩。”
“那……这玉的主人呢?”我忍不住追问。
“说是萧大将军在五年前的大婚之夜与新娘子双双暴毙,死前唯一紧握手中的就是这块玉了,估摸着是哪个心上人所赠……哎……小十二,你跑什么呀……”
师姐后面的话我都听不见了,只是踏着灵云剑,拼命朝洛珠国的方向飞去。
“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萧大哥,这玉佩我会好好留着的。”
那是多早,又多好的良辰。
壹·『萧辰』
没有来灵山之前,我居住在洛珠国的都城。
我们陆氏三代皆为武将,与滇北萧氏共同镇守国家河山,到我父亲这一代,只有姑姑一人没有习武。
我的姑姑陆雨菲仅大我三岁,是祖父花甲之年的续弦所出,算是老来得女,甚是欢喜,不惜为她打破“陆家儿女皆习武,送战场”的誓言,珍宝似的娇宠着。
立马长枪,保家卫国的重担只肩负在我与父亲叔伯的身上。
自小,我便很羡慕姑姑。
我们同住一座府邸,分散在东西两个院落,中间是空旷的练武场。
平素里,姑姑喜欢出门观荷赏花,骑马听曲儿,而我不论暮鼓晨钟,都需手持长枪在校场上勤练武技,从不敢有一丝懈怠。
祖父说:“渺渺,等你长大了,一定要成为洛珠国最厉害的女将,超过萧家那小子。”
祖父口中所说的“萧家那小子”叫萧辰,是滇北萧大将军的独子,十五岁随父出征,孤身一人便取下了蛮夷首领的首级。国主大喜,封了他做少将军,成为洛珠国最年少的将军。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洛珠国最厉害的女将,更别说妄图超越萧辰了。
那时我与姑姑都没见过萧辰,她成日泡在广春楼的戏班听名伶唱戏,醉生梦死。而我被困在府邸的一方院落中,为陆氏一族绵延的荣耀不停地习武操练。
姑姑见我可怜,某日趁父亲去拜会友人之时,偷偷带我出府游玩。
那是我第一次出府,喧闹的集市,琳琅的饰物迷花了我的眼,最后我与姑姑驻足在一个卖炮仗的摊位前。
临近新年的日子,卖炮仗烟花的小贩不计其数。
“放出来好看吗?”我问姑姑。
“好看,不信你放一个。”姑姑随手拿起一枚彩色的炮仗递给我。
我初见这稀罕物,很是新奇,拿着火折就地点燃,可谁知那是一枚有问题的炮仗,刚点燃便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集市因为这巨大的爆炸声喧哗成一片,而我被这近在尺咫的爆破吓得愣在原地,脸颊上的疼痛迅速蔓延开来。
姑姑吓得面色发青,手足无措。
萧辰那日恰巧骑马过市,他的红色马驹停在我面前,瞬间将我拉到马背上。我错愕地转过头,对上一双孤冷的清眸,微雨落在他雪白的袍服上,墨黑的长发高高束起,更衬得那眉梢间风姿凛凛。
他将我圈入怀中:“别怕,我带你去医馆。”
马停在城中鼎鼎有名的怀善堂医馆前,他仿若回到了自己家一般,先是把我安置在里屋,又旁若无人地去翻药柜。
一个模样俊俏的少年打来清水踱到我面前,一双凤眼极尽风流:“这小丫头模样倒是标致。”
“唐子轩,别打鬼主意。”他用力端过水盆,一脸阴沉地训斥,而后仔细地拿清水为我擦拭脸上的伤痕。
“你可真能忍,竟一滴泪都没流。”他轻轻为我涂上药膏说。
我不敢看他,只是垂着眸,紧紧地攥着衣角。
雨水落在窗棂外微微探头的芭蕉叶上,半开的木窗,传来叮叮咚咚的声响。那是我第一次希望时间可以走慢一些,这样难得的时刻,永远都不要结束。
“你这登徒子,光天化日之下敢抢我侄女……”尾随而至的姑姑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张牙舞爪地就往萧辰身上扑去。
可惜她还没碰到他一根手指,就被萧辰一把制住,完全动弹不得。
“放开我!你这个色胚,我们陆家的姑娘你也敢动……”姑姑永远是个不服输的主儿,已经处于下风了还要逞口舌之快。
萧辰无奈地偏头看向我说:“丫头,你说。”
我站起身解释:“姑姑,你误会了,这位公子是带我来医馆看伤的。”我把涂完药包扎好的脸给姑姑看,姑姑这才知道是自己误会了好人,顿时脸色有些挂不住。
“你是陆雨菲?”他蓦然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陆氏一族,唯有一人不会武功。”他始终阴沉的眸中露出一丝光亮,“在下,萧辰。”
一阵疾风吹过,半开的木窗狠狠地阖上,雨水顺着芭蕉飞溅到我的臂上,冰凉而刺骨。
贰·『过往』
长久以来,我对这位名满洛珠国的少将军都没有起过好奇之心,仅仅是因为,他还有另外一重身份——姑姑那素未谋面的未婚夫。
这是一年前在华阳殿前国主指的婚事,国主一直想修两家之好,故得媒妁之计。
陆萧两家三代较劲,没承想到了这一代被一桩婚事逼得不得不偃旗息鼓,祖父很是不服,却又无可奈何,所以一直压着这桩婚事,希望能有所转机。
那日之后,萧辰开始频繁出入陆府。他说唐子轩的药旁人不懂药性与手法,怕我脸上留下什么疤痕。
其实我知道,他的醉翁之意是在姑姑身上,亲自帮我换药不过是来府上的说辞。
我脸上的伤好了之后,祖父看着我毫无疤痕的脸,终于冰释了对萧家的嫌隙,并默许了萧辰与姑姑私下相约。
有了这层默许,萧辰便成了陆府的常客。他虽性子孤冷却颇信缘分,认为圣上赐婚是缘,与姑姑偶遇是缘,他们两个是上天注定的姻缘,他虽从不将爱意挂在嘴边,我却看得真切。
在我与他相识的两年中,他总会将最好的东西都奉于姑姑的面前,圣上御赐的轩羽剑,洛烟国珍稀的翡翠夜明珠,灵山上的千年灵芝,他像一个献宝的少年笨拙地对姑姑说:“小物件,送你玩玩。”
姑姑转手便将那些玩意儿丢给我,然后兴致勃勃地去拨弄她的水钻头面。
姑姑对宝剑和明珠从来没有兴趣,包括对萧辰给予的爱。她爱唱戏,爱青衣脸上的油彩,我们所有人权当她是图新贪玩,没有人在意她的心之所归。
对我来说,萧辰的到来,让我枯燥乏味的习武生活多了一丝调味。
他会下武场教我练枪法,带我去虎骑营看士兵操练。
他平日里少言寡语,只有在说兵法阵仗的时候会口若悬河,姑姑在一旁听得直打哈欠,萧辰顿时兴致阑珊,我往姑姑嘴中丢一块饴糖:“姑姑,认真听萧大哥讲兵法嘛。”
姑姑吃着饴糖,毫不避忌地说:“行军打仗实在无趣。”
从虎骑营回府的路上,姑姑随便找了个由头就跑去广春楼听曲,萧辰与我坐在怀善堂门前的柳树下,河的对岸是广春楼的朱漆招牌。
萧辰迎着悠悠暮光问我:“小丫头,我说的内容真的这般无趣吗?”
“不不,有趣得紧,我喜欢听。”像是怕他伤心,我赶忙接话。
“你姑姑若有你一半有心,也便够了。”萧辰喟叹一声,“等一个姑娘爱上自己,到底要等多久?”
我不知道要如何回答他,等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爱上自己,这样漫长而无望的感觉,没有人比我更懂。
我们并肩坐在三月的微雨中,两岸杨柳依依,对岸清歌水榭,我自湖水中看到我与他的倒影,十五岁的我,已不再是初见他时那个瘦弱的小丫头了,可我在他面前,仿佛永远都只是初次见他时的那个自卑而拘谨的小姑娘。
我小心翼翼地存放好自己那一点点不足对外人道的心事,安慰着自己,它会随着萧辰与姑姑的成婚一点点淡去,消逝在时光中。
叁·『逃婚』
萧辰与姑姑的婚事定在庆宝四十三年的寒冬。
长长的贺礼摆满了整个院子,整日沉闷的府上因为要办喜事而变得热闹起来。
我拿着水磨桃木梳在铜镜前梳妆,姑姑难得没有出门,恹恹地倚在翡翠屏风上望着窗外。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姑姑有如此忧愁的表情,秋水般的双眸失去了往日的光泽,死寂得看不到一丝光亮。
我叫了她好几声,她才回过神来,缓步走到我的面前,沉沉地对我说:“渺渺,如若姑姑不在了,你定要替姑姑好好照顾你祖父。”
“姑姑要去哪里?”
“姑姑只是随口说说。”她拍拍我的肩,走了出去。
我嗅出了不寻常的气味,却又不知因由,夜里辗转难眠,最终还是走了出去。
我看到姑姑带着包袱与一名青衣男子在后门相拥,姑姑的脸上有轻快幸福的笑意,一扫白日的忧愁。
那一刻我幡然明白,姑姑喜欢上了别人,现在正要与那人私奔,我若此时大喊,姑姑必定跑不掉。可是我想起了萧辰,想到他就算得到了姑姑,也只是一个不爱他的姑娘。
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别喊,为了萧辰,别喊。
我眼见着姑姑与那人消失在乌沉的夜色中,终是没有喊出来。
次日姑姑不见的消息不胫而走,一同消失的还有广春楼的名角江兰生,有人见他们乘一艘小船连夜离开,派人寻过去的时候,连人影都没有了。
有人说姑姑与那江兰生在戏园相识,早已暗通款曲。祖父气得大病在床,直恼自己平素对姑姑太过溺爱,才让她犯下如此大错。
洛珠国发生了此等大事,圣上大为震怒,父亲背上荆条在朝堂上代妹领罪。萧大将军怒火中烧,好在被萧辰劝了下来,才没有追究此事。
此番闹剧传得都城街知巷闻,陆萧两家颜面扫地,特别是萧辰,当朝最英俊年少的将军竟遭他人逃婚,简直是奇耻大辱。
姑姑走后,萧辰再也没有在陆府出现过,听闻萧辰并未因此意志消沉,反而更加频繁地出入军营。人们都说大丈夫何患无妻,何况是年少英俊的少将军,多的是才貌双全的女子趋之若鹜。
我几次三番想要去看他,每次走到萧府的门口,却迟迟不敢进去。一是陆萧两家如今已经彻底决裂,二是我对萧辰始终怀有愧疚。
我时常坐在怀善堂门前的柳树下看着对岸,临近寒秋的微雨中,我总恍惚地忆起两年前的初识,萧辰带我打桥上而过,耳边是萧萧风声,细雨落在眉睫,美好得仿佛是我做过的一个梦。
再见到萧辰,是半年后我的及笄礼,我亦刚刚考进了军营。
烦琐无趣的礼节结束后,我将成为随父从军的女将。伺候我的四喜说有个俊俏的公子在门口等我,我走到门口,看到名震都城的风流名医唐子轩手拎一枚水苍色的玉佩:“小丫头,这是萧辰让我拿给你的。”
“萧大哥呢?”我许久没听到萧辰的名字,有些激动。
“现在应该在醉仙居喝酒吧。”
我攥着玉佩往醉仙居的方向跑去,浑然忘记自己的鞋子在早上练功的时候磨破了。刚下过雨的地面极湿,雨水透过鞋子的破洞钻到脚底,有些冰冷。
我到的时候萧辰已经喝得有些许醉意,还是那套素白的袍服,英挺的眉眼,整个人似乎都沉在时光的碎影里。有陪酒的姑娘过去扶他,我上前一把将她推开,力气大得连自己都感到吃惊。
那陪酒的姑娘倒退三步笑道:“这小姑娘凶得一副要吃人的样子,难怪你家相公要出来喝酒解闷。”
我闷不吭声地去扶萧辰,他微微抬眼,一双醉眼迷蒙地看向我,一把将我揽在怀中。这是他第二次抱我,与第一次不同,这个拥抱炙热而深情,他呢喃地喊了一句:“菲儿。”
我的心里默默一怔,艰涩地说:“萧大哥,我是渺渺。”
酒馆外的风吹过他的脸颊,他褪去了几分酒意,发现认错了人,慌忙松开我,抱歉地说:“小丫头,萧大哥失礼了。”
“没事。”我摇头。假装若无其事地扶他出了酒馆。
“你怎么来了?”他在酒馆门口问道。
“我来谢谢萧大哥的玉佩。”
“我让子轩拿去给你就是不想你麻烦。”他恢复平日里长辈的样子,低头看到我的脚,“谁让你不换鞋就跑出来的,还淋着雨?也不怕生病!”他伸手帮我擦去发梢上的雨水,絮絮叨叨得像个长辈一般。
尽管这样的关怀并不是出于爱,我心里还是一扫刚才的阴霾。
“我又不是什么娇贵的千金小姐,这点小雨不算什么。”
萧辰坚持买了把油纸伞撑在我的头顶,我们在街市上并肩行走,小雨落在伞顶,融合在集市杂乱的叫卖声中,有种悠然的错落。
我们都不是善言的人,可是很奇怪,只要和萧辰在一起,哪怕一句话也不说,我也觉得每一刻的时光都万分美好。
到府门口的时候,我看着他说:“萧大哥,这玉佩我很喜欢。”
他踌躇了片刻:“这玉佩是你姑姑半年前陪我去选的,之前差点想将它丢掉……”他的目光在提到姑姑的瞬间黯淡了下去,后面的话迟迟没有说出口。
“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萧大哥,我会好好留着的。”
“渺渺,你永远都这么懂事。”他看着我的目光就像看待一个孩子一般。
萧辰把伞一并留给我,踏着潇潇暮雨离去,青灰的天空下他的背影有种萧索的苍凉。我紧紧地攥着他给我的玉佩,掌心中仿若长满了怀着心事的藤蔓,一点点地爬至我的心底。
肆·『变故』
庆宝四十四年,洛珠国新帝登基,我和父亲被派到洛珠国的西北边境抵御洛海国的进犯。
萧辰作为使臣护送蝶安公主和亲洛烟国,临别之际他来送我,亲自帮我戴上盔甲:“小丫头,我相信你能成为洛珠国最英勇的女将军。”
西北环境恶劣,战争比我想象中还要可怕,每天都有人在我面前死去,我除了要治疗身上的伤口外,还要忍受心底的煎熬,可是我知如今经历的这些都是我必须要面对的。
这场战争长达一年之久,将士死伤无数,我军死守玉门关,仗着地势才勉强将洛海国的大军逼回了大本营。
父亲疲惫地回到都城禀明详情,却被人五花大绑送到殿前,国主拿着一封私下签订的盟约丢到父亲面前,盟约上书:父亲以助洛海国国主赢得战争为筹码换来三座黄金位置的城池。
上面有父亲的亲笔签名与私章,无人知晓国主是从何处得来的这份盟书,一切看上去似乎铁证如山,罪证凿凿。新主年轻气盛,唯恐得来不易的江山有丝毫动摇,也不查明真相就草草地将父亲定了罪。
通敌叛国是诛九族的大罪,祖父得知后病情加重,当日便吐血而亡。我拜会父亲在朝中平日交好的官员,均对我闭门不见,走投无路之下,我只好长跪在宫门前。
我不懂,我们陆家三代以血肉之躯保卫洛珠江山,在政治权位面前竟如此轻易地便成了牺牲品,这是一个怎样无情的世道?
行刑那日,天空下着瓢泼大雨,我披散着长发,白色的囚服加身,父亲望着滔滔雨水,仰天长啸,他半生戎马,最后却落得如此下场,怎不叫人心寒?
我死死地咬住唇,咸腥的味道在口中蔓延。萧辰带着免死金牌赶到法场将我救下。我看着一众亲人一个个死在我的面前,血水染红了一地,浸透了我的双目,若不是萧辰拉住我,我定会冲上去与他们死在一起。
我忍不住地发抖,萧辰抱着我,宽大的手抚摸过我的头:“小丫头,哭吧。别忍着。”
从小吃尽苦头我没哭,在战场上差点没命我没哭,眼看着亲人死在我面前我没哭,可是在萧辰的怀里我却纵情地哭出声来。
我没能成为萧辰口中最英勇的女将军,做女将军太苦太累,我只愿做萧辰怀里一个柔弱无助的小丫头,永远不要长大。
伍·『怜惜』
新帝封了旧居的宅院,陆府从此在都城消亡了。
我离开居住了十六年的家,萧辰骑马来接我,他把我抱上马背,温柔地把我圈在怀中。我本是戴罪之身,所有人都避之不及,只有萧辰不顾众人的目光,将我安置在身旁。
萧大将军并不欢迎我的到来,整个将军府上下没有一个人欢迎我。萧辰不在的时候,丫鬟就给我吃馊冷的饭菜,我把那些饭菜全数吃进肚子,并不知晓那是什么味道。
失去了亲人,失去了家,我就像个孤魂野鬼,萧辰待我再好又如何,我深知他对我没有爱,他只是看我可怜才收留我的。
我长期不言语,看到兵刃和盔甲,听到下雨和打雷,都会疯了似的叫喊。
府中上下都说萧辰养了一个疯子,萧大将军几次三番让萧辰将我送走,萧辰不同意,为此与他父亲争吵了数次。
因为长期吃馊饭,我生了一场大病,唐子轩来看我的时候,揭穿了丫鬟平日里对我的虐待,萧辰痛心地说:“丫头,萧大哥没有照顾好你。”
我只是呆呆地望着萧辰不出声。
萧辰向国主告了长假,开始日日陪在我的身旁,亲自照顾我的饮食起居。他知我喜欢柳树,便在我居住的院中种下一株,推开窗就能瞧见,他说:“小丫头,等到来年开春,这棵柳树苗就能长出葱翠的嫩芽了。”他的额上因为种柳而渗出汗珠,一张俊颜在阳光下显得有些不真实。
我曾幻想过无数次萧辰陪在我身边的场景,却没有想过会是在我最狼狈可悲的时刻。
我宁可战死沙场,至少他会记得我的英勇,而不是看到我满门覆灭,孤苦无依的模样。
怜悯的迁就让人更加心生绝望。
那夜萧辰去为太子贺寿,我在房中剪一盆紫竹,听到两个打扫的丫鬟在窃窃私语。
“也不知道那疯子有什么好,少将军当宝一样地疼。”
“还不是因为长了一张和她姑姑七分相似的脸,也就是个替代品而已。”
我用力地推开窗,这院中的一草一木都是萧辰为我所建,完全按照陆府院中的格局布置,只是没有了校场,没有了鹰枪长剑。
天黑时分电闪雷鸣,我拼命地捂着耳朵,把自己埋在软枕中。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下雨天的刑场,亲人们的头一颗一颗地落在地上,我拿起剪刀,用力往自己的手腕上划去,一刀一刀。
“小丫头,你在做什么?”萧辰一把抓过剪刀丢在地上。
“我不要你的同情,不要你的怜悯。”我对萧辰喊道,“是我们陆家亏欠了你,你不需要以德报怨,我算什么?我只不过是一个疯子,家破人亡的疯子而已。”
“你的手在流血。”萧辰也不恼,冷静地看我发脾气,熟练地从房中拿出纱布和药膏。
“我知道你对我好只是因为我长得像我姑姑,你从我身上可以看到她的影子,你养一个替代品在身边有何意义?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一副躯体,你若想要就尽管拿去。”我开始扒身上的衣服,像个真正的疯子,我就是要他生气,要他厌恶,要他将我赶走,我不要他这样陪在我身边事事迁就,仅是因为怜悯。
萧辰一时间有些错愕,伸手点住了我的穴道让我动弹不得。
屋里恢复了死寂,他叹了口气把我抱到床上,边为我上药边说:“骂吧骂吧,骂完心里就舒服了。”他的气息拂在我的手臂上,“你这丫头,从小就能忍,被炮仗炸到脸没喊一声,被敌人的长剑刺穿没喊一声,现在喊喊也是好的。”
他细细地为我包扎,“我们从出生的那一刻似乎就没有了喊疼的权利,老天从来没有给我们选择的机会,我多希望你像一般的姑娘家那样,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至少你是开心快乐的。”
我看着萧辰的脸在我面前放大,他平日里飒飒风姿的俊颜因为照顾我而显得分外倦怠,可是他眸中闪着的关心却是真真切切的。
他走之前为我盖好被子,黑色的眸子看向我,“小丫头睡吧,我明日要出趟门。”
我看着他的身影自窗棂外越走越远,最后消失成一个点。屋中燃着一盏翡翠长明灯,萧辰知我怕黑,特意放在我的屋中,微弱的光,却柔和温暖。
陆·『凰城剿匪』
萧辰此次出行是帮西陲一个叫素贞的部落剿灭漠匪,素贞族盛产丝绸,常年将上好的丝绸玉器上供洛珠。他们生活在大漠之中,近年总遇盗匪抢劫,数次出兵围剿无效,因此只好求助国主。
国主让萧辰去肃清漠匪,本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漠匪的老巢在沙漠中,洛珠国的士兵擅长于平原丘陵作战,一入沙漠几乎举步维艰。
萧辰去了半月,杳无音信,我愈发地担心,找来素贞的地形图仔细研究,又去马场选了一匹上好的白玉良驹,直奔素贞附近的凰城而去。
我在凰城里打听了洛珠部队的消息,听说萧辰一行人被困在石窟之内,那里断草断粮,也无人敢进去。我托人送信回洛珠,让国主派兵支援,自己趁着夜色潜入漠匪的老巢,他们正在大肆庆祝,我拿出准备好的迷药下到他们的酒水中。
疏于防范的漠匪很快便倒成了一片,我开始一个一个石窟地寻找萧辰,凰城石窟成百上千,我从夜里找到天亮,鞋中早已灌满了沙子。长期幽闭以致体虚,再加上一夜滴水未进,我逐渐体力不支,好在待我找到第八十七个石窟的时候,终于看到了萧辰那双眼睛。
我徒手将封住石窟的岩石撬开,岩石巨大坚硬,全部撬开后,我的手早已鲜血淋漓,萧辰在看到我的一瞬,眼中露出难以置信的光芒。
我陪他坐在石窟里等待援兵,沿路我早已做下记号好让援兵找到此处,他帮我包扎着手上的伤口,问道:“小丫头,你怎么来了?”
“我担心你。”
“怕我死了,以后就没有人任你打骂了吧?”他难得有心思说笑。
我们等到天黑,援兵还是没有到,我和萧辰都饿得头晕眼花,迷迷糊糊间我似乎听到萧辰低声问我:“小丫头,你此生可有什么遗憾的事情?”
为了缓解气氛,我说:“我还没嫁人呢。”
他宽大的手掌抚摸过我的发髻,声音温柔而笃定:“若我没死,回去便娶你。”
那一刻我觉得就算我死在这个大漠之中,此生也算没有遗憾了。
柒·『姑姑回来』
我们没有死,援兵当夜赶到了石窟,将我们救回洛珠。
他们根据我留下的记号,顺利剿灭了所有的漠匪。
回程的马车上,我疲累地靠在萧辰的肩上,他不动声色地将我揽在怀中,我抬眼看向他,他也正在看我,那样灼热的目光直直落进我的眼中,不再是平素里对待孩童的怜爱。
仿佛有什么悄悄地变得不一样了。
这一次剿匪的事情被新主所知,作为嘉奖,他赦免了我陆家遗孤的罪责,并将老宅归还与我。
我不再习武练枪,而是像个平凡女子那般学习琴棋书画,绣的鸳鸯看不出样子,弹的琴连鸟都会被吓走,沾了一手墨,画纸上的图案却依旧丑陋。我很沮丧,萧辰却全不介意,直夸好看。
他带我去郊外骑马,去集市闲逛,去怀善堂帮忙。
我喜欢与他同坐在柳树下看船只漫漫,红色灯笼挂在船头,三三两两的人,一路逶迤在水色中。
萧辰买来好吃的糕点,配上一小壶桑提酒,与我对饮,细水流年仿佛就这样一点点从我的眼前掠过。
我不确定他对我的喜爱是因为我像姑姑,还是怜惜我孤苦无依,更何况我如今的身份,与萧辰根本不匹配。
萧辰与我的年龄渐渐大了起来,在都城像我们这般大的男女鲜少有未婚配的,他从未与我提过那晚在凰城的诺言,那太像一场梦,让人不敢相信。
媒人几乎踏破了将军府的门槛,有次我刚走出院中,便看到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缠着萧辰说笑,我手里新栽种的盆栽掉在地上,转身跑开,萧辰跟在我身后追了一路,最后在桥下将我一把拽住。
“你去和你的千金小姐玩啊,追我做什么?”我赌气。
“我又不喜欢她,你吃哪门子醋?”他眼含笑意地看着我。
“你喜欢谁,与我何干?”我踢着脚下的碎石。
“你真不想知道我喜欢的是谁?”他低下头来。
“我……我才不……”
“渺渺。”一道熟悉的声音从我的身后响起,那声音我已经许多年没有听到过了,可我还是一下子就听出那是姑姑的声音。
我和萧辰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喧闹的集市中,姑姑一身褴褛地站在人群中。
她走到我面前一把将我抱住:“渺渺,姑姑好想你。”
捌·『惜别』
没有人会想到,姑姑在离开四年后居然会再次回到都城。
她安静地吃着饭菜,只字不提这四年所发生的事情。然而,只看她满身的伤痕和沧桑的面容,我便知道她过得不好。
姑姑回来之后,萧辰与我不再如从前那般亲近。好几次我碰到他和姑姑在私下说些什么,姑姑声音凄婉,满脸是泪,像是在诉说着心事。
有次萧辰看见我走近,蓦然止住了正与姑姑说的话,似乎生怕被我听到。
我心生凉意,为萧辰对我的戒备与警惕。
萧辰许久没有带我去骑马,喝酒,赏柳了。他军中事务繁忙,闲暇的时间又多数与姑姑在一起,萧府上下流言四起,说萧辰还是对姑姑旧情难忘,这么多年未娶妻也是在等她。
我听了心中苦涩,却也不敢去问。
可是我心中还是渴望萧辰可以来找我,我渴望他同我讲:小丫头,我心里的那个人是你。
只可惜这一切都只是我的幻想,我日复一日地等待,等来的却是他对我说:“小丫头,我要和你姑姑成婚了。”
彼时他站在院中的柳树下,眼中有淡淡的哀伤,深邃的眸中像是染上了一层雾气。
我正在树下埋一壶桑提酒,虽然我早已做好准备,可是当我亲耳听到的时候,心中还是会有深深的刺痛感。我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迎着日光看向我爱了许多年的男子。
“恭喜你萧大哥,你终于得偿所愿了。”我努力展露出笑容,“前几天我遇到了一个仙人,他说我有慧根,要带我去灵山修仙,这几日就要走,怕是喝不了你的喜酒了。”
“你还会回来吗?”
“待你儿孙满堂,我再回来为你庆贺。”
我笑了,假装笑得很开心,可是萧辰却没有笑,他要娶妻了,难过的应该是我,可是我对上他的目光,那里面似乎装着沉重的伤痛。
萧辰成婚那天,我独自离开了萧府,喧天的锣鼓,喧闹的宾客,与我都没有任何关系。
我牵着马走在都城的大街小巷,路过怀善堂的时候,天空下起了绵绵细雨。
我和萧辰经常并肩而坐的那棵柳树已经长出了新嫩的绿叶,细雨落在上面,像凄清的眼泪。
我将身上的那枚玉佩埋在柳树下,我曾对萧辰说过,“君子无故,玉不去身。”
从此以后,玉不在身,往事尘封,我希望他就当我已死了。
玖·『良辰不待』
离开洛珠国之后,我不远万里来到灵山拜师,师父见我心无挂碍,便收我为座下弟子。
九天之上蜃楼天宫,九天之下十国凡境,我再也没有理会过。
我想只要时间足够漫长,我便会将萧辰忘记,将那些喜欢他的过往忘记。
若不是师姐带来这块玉佩,我不会知道萧辰已经死了。
我回到了都城,怀善堂大门紧闭,唐子轩不知所踪,只有门前的柳树留下枯败的枝丫。
树仙用追溯术将当年的事情留在这棵枯树里,我念法将封印打开。
我看到了许多我不知道的事情:当年姑姑听说陆家出事,几经辗转才找到了幕后元凶,就是萧辰的父亲,他对姑姑让萧家蒙羞这件事始终怀恨在心,趁着新主登基,故意陷害陆家。萧辰救下我将我收养在府中,只是想替他的父亲弥补我的伤痛。姑姑知晓了一切要回来报仇,却念萧辰这么多年对我诸多照顾,最终答应他代父受罚。他以大婚逼我离开,却死在了大婚的当晚。
追溯幻境回到了我离去的那天,萧辰跟着我走遍了半个都城,最后将我埋在树下的玉佩挖了出来。他死前躺在我前院中的柳树下,将那枚玉佩在胸前,苍白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望着柳树上的光影道:“傻丫头,我喜欢的人是你啊。”
我想起萧辰曾在柳树下与我同饮桑提酒,那时良辰尚好,风疏云淡。
我买了一枚炮仗点燃,恍惚间仿佛看到有人骑马过市,微雨落在他雪白的袍服上,墨黑的长发高高束起,更衬得那眉间风姿凛凛。
他对我说:“别怕,我带你去医馆。”
那是我一生中,最早又最好的良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