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动物和人的生理毕竟还是有所区别,对动物有效、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对人体并不一定如此。只有临床试验才能最终决定一种药物是否对人体有效和有何毒副作用。一种药物一旦通过了离体试验和动物试验,看来有希望成为新药,就可以向药监部门申请做临床试验。临床研究结束,并显示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较好的,即可进行新药申报,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新药申报进行复查。领到“新药证书”,投入为期2年的试生产,产品可上市销售。进行Ⅳ期临床研究,继续考察新药的疗效和扩大新的适应症。
【知识拓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的审批。
包括食品安全协调司、食品安全监察司、药品注册司、医疗器械司、药品安全监管司、药品市场监督司等科室司室。直属单位有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中国药学会等。
18.2.1新药临床前研究
新药临床前研究是指由制药公司进行的实验室和动物研究,以观察化合物针对目标疾病的生物活性,同时对化合物进行安全性评估。这些试验大概需要3.5年的时间,主要包括药学研究、药理学研究、毒理学研究。
18.2.1.1药学研究
药学研究主要内容包括原料药生产工艺研究、制剂处方及工艺研究、确证化学结构或组分研究、质量研究(包括理化性质、纯度检查、溶出度、含量测定、质量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稳定性研究、临床研究用样品及其检验报告、产品包装材料及其选择依据。
18.2.1.2药理学
药理学研究主要进行药效学、一般药理学和药动学试验,应在具有良好药品实验室管理规范(GLP)资质的实验室进行。
(1)药效学
药效学研究是以动物体内试验为主,必要时配合体外试验,从不同层次证实其药效。
各种试验至少应设三个剂量组,剂量选择应合理,尽量反映量效和(或)时效关系,大动物(猴、狗等)试验或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减少剂量组。给药途径应与临床相同,如确有困难,也可选用其他给药途径进行试验,但应说明原因。主要药效学研究应设对照组,包括:
①正常动物空白对照组;②模型动物对照组;③阳性药物对照组(必要时增设溶媒或赋形剂对照组)。阳性对照药应选用正式批准生产的药品,根据需要设一个或多个剂量组。
(2)一般药理学
一般药理学研究主要观察给药后对动物以下三个系统的影响:①神经系统(活动情况、行为变化及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②心血管系统(对心电图及血压等的影响);③呼吸系统(对呼吸频率、节律及幅度的影响)。须设2~3个剂量组,低剂量应相当于药效学的有效剂量;给药途径应与主要药效学试验相同。
(3)药动学研究
对有效成分明确的第一类新药,可参照化学药品的药动学方法,研究其在动物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
【知识拓展】
国家新药分类
一类 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分药物制备为较少组分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二类 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三类 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四类 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五类 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18.2.1.3毒理学研究
毒理学研究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和特殊毒性研究,和药理学一样也应在GLP实验室进行。
(1)急性毒性试验
选用拟推荐临床试验的给药途径,观察一次给药后动物的毒性反应并测定其半数致死量(LD50)。水溶性好的一、二类新药应测定两种给药途径的LD50。如因受试药物的浓度或体积限制,无法测出LD50时,可做最大给药量试验。试验应选用拟推荐临床试验的给药途径,以动物能耐受的最大浓度、最大体积的药量一次或一日内2~3次给予动物。连续观察7天,详细记录动物反应情况,计算出总给药量。
(2)长期毒性试验
长期毒性试验是观察动物因连续用药而产生的毒性反应及其严重程度,以及停药后的发展和恢复情况,为临床研究提供依据。治疗局部疾患且方中不含毒性药材或有毒成分的第三、第四类外用药,一般可不做长期毒性试验,但需做局部刺激试验、过敏试验,必要时需做光敏试验。可能影响胎儿或子代发育的药物,除按一般毒理学要求进行试验外,还应增做相应的生殖毒性试验。
(3)特殊毒性试验
特殊毒性实验包括致癌试验、致突变试验、致畸癌试验。
18.2.2新药临床研究
在临床前试验完成后,公司要向FDA提请一份研发中新药申请(IND),之后才能开始进行药物的人体试验。提出的IND需包括以下内容:先期的试验结果,后续研究的方式、地点以及研究对象;化合物的化学结构;在体内的作用机制;动物研究中发现的任何毒副作用以及化合物的生产工艺。申请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SFDA)局批准和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在SFDA确定的药品临床研究基地中选择临床研究负责和承担单位进行。
临床研究是评价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最好手段,包括Ⅰ期临床、Ⅱ期临床、Ⅲ期临床。
18.2.2.1Ⅰ期临床试验
此阶段大概需要数月或1年时间,由20~80例正常健康志愿者参加。其主要目的是观察新药是否会出现急性毒副作用,检验合适的安全给药剂量,并初步研究人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如果没有严重的问题(如不可接受的毒副作用),就可进入II期临床试验。
大约70%的药物能成功地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
18.2.2.2Ⅱ期临床试验
为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主要对新药有效性及短期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并推荐临床给药剂量。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为100~300人。时间持续几个月到两年。大约只有33%的新药能成功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进入III期临床试验。
18.2.2.3Ⅲ期临床研究
为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应遵循随机对照原则,进一步评价新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确定给药剂量。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为1000~3000人。时间持续一到四年。约25%~30%的新药可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
18.2.2.4新药申请
通过三个阶段的临床试验,公司将分析所有的试验数据。如果数据能够成功证明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公司将向药监部门提出上市申请,由药监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在美国,最后经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上市的新药,只占最初申请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总数的20%。
18.2.2.5试生产与Ⅳ期临床试验
领到“新药证书”,投入为期2年的试生产,产品可上市销售;同时进行Ⅳ期临床研究,为新药上市后的监测,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进一步考察新药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尤其要注意罕见的不良反应)。由于在做临床试验时,儿童、孕妇和老人常被排除在外,因此在新药上市后,特别需要观察药物对这些群体和某些特定的病人群体的安全性、疗效和剂量范围,以获得更全面的资料。如果发现长期使用后会产生未曾料到的严重副作用,该药物有可能被立即从市场上召回。
有时候,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一种药物被发现能够有效地治疗恶性疾病,会提前中止临床试验而直接用于治疗病人。例如,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的临床试验在只进行了106天之后,发现它能显着增加病人的存活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提前中止了该临床试验,并在批准其上市之前允许它被用于治疗4000多名艾滋病患者。
发明和研究安全有效的新药是一个长期、艰难和昂贵的进程,并非小公司所能承担得起。在美国,一种新药从开始研发到获得批准,平均需要8.5年,花费数亿美元。每5000种候选药物,只有5种能够进入临床试验,而只有1种最终能够被获准上市。
【合作讨论】
课前讨论
1.治疗同一种疾病,相同成分的药品价格却相差好多倍,这是什么原因呢?
2.什么是创新药?什么是仿制药?
3.世界药物开发的现状如何?
4.中国药物开发的现状如何?
5.什么是新药?中国新药申报的现状如何?
课后讨论
1.怎样进行新药申请?
2.举例说明新药研究的过程。
3.请介绍一下药物开发涉及的管理机构。
4.你认为应该怎样加强中国的新药开发?
5.什么是生物组合化学?
6.什么是药物基因组学?什么是药物蛋白质组学?
7.请介绍GLP。
【复习思考题】
1.新药研发分哪几个阶段?中国欠缺的是哪个阶段?
2.什么是药物发现?发现药物的途径有哪些?
3.什么是药物筛选?怎样筛选?
4.药物要进行哪些临床前研究?
5.药物临床研究分几期,要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