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前面百果园停一下车。"车子已经驶入巿区,李胜男指着离车子前方百米远的一水果店说道。
"你要买水果?"黄丽珍把车子驶到百果园前面的停车位上。
"当然,上去你那里吃饭,可不只能带张嘴跟两把香蕉上去吧!"李胜男俏皮地摇了摇自己的一双香蕉(手)。
"傻孩子,去老师家吃顿便饭,有这么计较么。"黄丽珍笑骂。
"没有计较,只是一点心意。老师你不用下车了,我很快。"打开车门,李胜男快步走进了百果园。
"这孩子……"黄丽珍望着李胜男的背影,轻笑摇头。
李胜男所说的很快,果然是很快,只是短短的几分钟时间,便是从百果园中提着几个袋子,有点儿吃力地缓步而出。
"呃……谁叫你买这么多的?"黄丽珍见到李胜男提着袋子的模样,赶紧打开车门,迎了上去。
"呵呵,老师你爱吃山竹;师公他爱吃榴莲;而小莺她就爱吃蓝莓;所以我就索性一次全买了呀!"李胜男笑着把装有蓝莓的胶袋,也是份量最轻的一袋,递给了黄丽珍。
黄丽珍真是有点哭笑不得,但更多的却是暖意:"傻瓜,随便买点大家都能吃的便行,何必挑各自喜欢的。再说,也不知道小莺回不回来吃饭。"
"小莺不回来一起吃吗?我好久沒见过她了。"把袋子放到车上,李胜男用力甩甩手,以助血液运行。(提着重袋子,都被胶袋勒得手指有点发麻了。)
"或许你打个电话,她会赶回来吃不一定。反正我这个做母亲的,是无法叫得她听话的了。"黄丽珍表情淡漠,好像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一般。
"唉",见此情况,李胜男唯有暗自叹气。小莺,全名王凤莺,乃是黄丽珍的女儿。
王凤莺从小聪明乖巧,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在十几岁之时,性格便变得反叛孤僻,事事都与黄丽珍对着来干。
如:黄丽珍叫她大学报考民政专业,但她却报考了新闻专业。当时,就气得黄丽珍爆跳如雷,但米已成炊,再生气也是没用。
好不容易,捱到王凤莺要毕业了。黄丽珍上下打点,在民政部门好不容易为她谋了个职位。可是,出乎意料的,又或许是意料之中的,王凤莺并不接受,而是自己去找工作。好吧!新闻糸出来的,找个工作那也应当是什么报社、杂志社的!又或者是什么电视台、广告公司之类的吧!但,王凤莺最后竟然是选择干起了网络主播。
网络主播!网络主播!在黄丽珍的眼里,这就是一份恬不知羞,犹如乞丐一般的"职业"。结果,黄丽珍当然是不允许王凤莺做这个的了。当时,两母女在家中犹如火星撞地球,就差点没弄得上派出所去。
后来,王凤莺索性搬离家中,在外租起房子,一年半载的才回家一趟,这就是黄丽珍为啥一脸冷漠的原因了。不过,王凤莺这小妞倒是与李胜男的感情不错。
"那么我打她电话试试看?"李胜男掏出手机,望向黄丽珍。
"随便。"黄丽珍启动车子,双眼专注望向前方。
"小莺,是我,胜男姐。今天我要去你家蹭饭,你会回来吧?"坐在副驾的李胜男一边打电话,一边留意着黄丽珍的脸色变化。
"啊?你今天要来我家吃饭?嘿嘿,那我当然要赶回来呀。"正在出租屋里面还在进行直播的王凤莺高兴得叫出来。放下电话,王凤莺朝着电脑的摄像头挥了挥手:"各位铁粉新粉,今睌小妞有重要事情,所以就可能迟点上线了,拜拜。"
"那么说好了哦!拜拜。"李胜男微笑着挂掉了电话。在这刻,她清楚地留意到了黄丽珍微微侧身竖起了耳朵的情况:"嘻,这老师……口硬心软。"
"怎么样?一定说是很忙,回不来了吧?"黄丽珍把坐姿端正了之后说道。
"嗯,小莺的确是很忙。"李胜男煞有介事地重重点头。
"怎么样?我都说了,她很忙的。"虽然黄丽珍语调依然平淡,但眼中还是流露出一缕失落。
"虽然小莺说她很忙,但她答应了回来吃饭呀!"李胜男强忍笑意,好整以瑕地说道。
"嘎……"黄丽珍一脚踩错了刹车,车子在路上顿时划出两道黑痕,幸好这时在后面并没有车辆跟着,不然的话,准来个亲密接触。
不过这一刹,就害得李胜男整个人向前猛然冲了冲,还好,我们的男姐戴了安全套。哦!写错,是安全带,所以也只是吓了一跳,人并无啥事。
"好呀!我的好学生,居然会糊弄老师了。"黄丽珍虽然板着面,但语气中并无责怪之意。
李胜男很是无辜地摊开双手:"老师,是你没听我说完,这可不能赖我。"
"好,好,好。不能赖你。"黄丽珍嘴角微微翘起,连续道出几个好字。
瞧见自己的老师这掩盖不住的愉悦,李胜男当然亦是暗自替她开心,但亦是同时不解:不知道当年老师与小莺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之事,把关糸弄至如今地步。有机会的话,一定找小莺好好了解了解,如能够把这心结打开,让两人重归于好,那就完美了。
车子在下班高峰的市区行驶了约十五分钟,便来到了黄丽珍所居住的小区——峻景湾。
峻景湾里面绿树成荫,各种基础设施都做得相当不错。在江洲市来说,已经算得上是中档小区的类型了。而江洲市这种类型的小区,每平方米的售价起码去到了两万。
本来黄丽珍是没有这么多资金买来这里的,但恰好,她的一个亲戚要移民美国,便以一个优惠的价格转卖给她。饶是如此,黄丽珍也只能够勉强凑齐首付,余下的,按照她的说法,长命功夫长命还一一慢慢供呗,反正还有住房公积金在顶着。所以,做公务员还是挺好的。
把车子停在自家楼下的走道旁,黄丽珍拿出了电话:"喂,老伴,赶紧下来帮忙拿东西。"
黄丽珍与李胜男从后备箱里刚把所有东西拎了出来,放到地上的时候,一名精神矍铄的老者已然从楼房的电梯中健步而出。
"师公,您好!"李胜男连忙笑着与老者打招呼。
"呵呵,胜男呀,好久没见了。"王树超走到李胜男与黄丽珍跟前,眼睛瞄向摆放在地上那一堆胶袋:"哇!买了这么多的东西啊!"
"废话,东西不多的话,会叫你下来帮忙拿吗?"黄丽珍没好气地说道。
"是,是,是,领导说的对。我们走。"王树超连连点头,蹲下身子挑了几个特别重的袋子提在手中。嘿嘿,看来在这个王家,是姓黄的作话事人呀。
"来,胜男,我们上去吧!"黄丽珍与李胜男把剩余不多袋子提在手中,朝楼房内走去。
黄丽珍住在三楼,楼房分为一梯两户,除去了电梯摊分的面积,黄丽珍所居住的实用面积还有一百四十多平方。对于家中只有三人的她来说,是足够宽绰了。(现在是只有两人了。)
"咦?老师,改了装修哦。"刚一进门,李胜男一眼便发现了黄丽珍家中的不同之处。
"丫头挺眼利的,这么快便注意到了。"黄丽珍拎着袋子往厨房走去。
"以前那种北美风格的装修,你不是挺喜欢的吗?为什么要改掉呢?"李胜男拎着袋子跟在黄丽珍后面,有些不解。
黄家,李胜男来过两次。以前,这里的装修及家私都是偏向于北美的风格,就是比较华丽堂皇的。而今时今日,入眼所见,屋内的装修风格、以及家私,都转向了北欧的简约风格。
北美与北欧,李胜男不敢说哪种风格比较上等,毕竟萝卜青菜,世人都各有所爱。但对于李胜男来说,她还是较喜欢北欧的这种简约实用风格。简简单单,朴实无华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这不正是跟做人一样嘛!
"人,在适当的时候,总是会做出一些不同的改变。屋子,跟人其实一样,有时候也是需要去改变一下的。"黄丽珍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接着说道:"况且小莺比较喜欢北欧的风格。"
"哈哈,原来这个才是重点。"本来李胜男还沉思着上半截的话意里,直到听到后头,才恍然大悟:原来最大的因素,还是因为自己的女儿所爱啊!
"好吧!我们出去喝茶吧!"二人把手中袋子放下之后,黄丽珍向李胜男招手说道。
"还不开始弄吗?"李胜男看着这么一大堆食物,心里纳闷了:这可是很花时间的。
"呵呵,一会儿涮火锅而已,东西只是洗洗切切罢了。"已经系上围裙的王树超走过来,把袋子的东西倒进清洗池中:"你们去喝茶,这里我来弄。"
"可是这么多的东西……"李胜男怎么好意思拂袖离去,她可不是一个只会坐着等开吃的人。
"嘿嘿,现在这里可是他的主战场。你在这,反而妨碍他呢!"黄丽珍走过来拉着李胜男就往外走:"喝茶去。"
"但是……师公,您真的不用帮忙吗?"李胜男还是忍不住扭头问道。
"去吧,去吧!这里我完全可以应付,你陪你师父去喝茶就好。"王树超站在水台前,头也不回,朝李胜男挥了挥手。
"瞧,碰软钉了吧!现在他每天在家不是找人下棋,就是找人喝茶,闲得要命。难得现在有事让他忙,他才高兴呢!"拉着李胜男走出厨房,来到阳台,黄丽珍摆弄起王树超的茶具来。
"咦?新茶桌耶!好漂亮。"李胜男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放置于阳台上的这套红木茶枱。
"二手的,你师公的朋友从家具城买了回去,才发现尺寸不对,可是那卖家又不肯退货。嘿嘿,你师公就趁机捡个大便宜,收购了回来咯。"黄丽珍详细地介绍了这张新茶桌的来历。
"二手的应该也不便宜的,我听说,最近的红木家具都卖得挺贵的。"由于经常留意新闻,所以李胜男对红木家具的价格还是略知一二的。
"好像是千把块钱吧!我也没有详细问他。"黄丽珍低下头在茶桌的抽屉里东翻西找。
"哦!千把块钱的红木家具,的确也不算贵。"李胜男摸了摸鼻子说道,"嗯!老师您在找什么?水开了哦!"看到电池炉里的水沸腾了起来,而黄丽珍还低着头在不知在翻寻什么,李胜男便赶紧伸手把电源关掉。
"老王,你的珍藏在哪里?我怎么找不到呢?"黄丽珍抬头朝厨房方向喊道。
"啊哦!原来老师是在找茶叶。"李胜男瞬间明白过来。
"什么?茶叶,茶叶不都是摆放在边上吗?"王树超从厨房中走了出来,用还沾满水渍的手指着茶桌两侧的罐子说道。
"我说的不是这些普通茶叶,是你那些宝贝茶叶,泡来招待一下胜男。"黄丽珍摇头说道。
"哦!在第三个抽屉的尽头,那几个小盒子里面装的便是。有老班章、大红袍、雨前龙井、英德红茶……看你们喜欢喝什么品种了。"王树超眼中闪过一丝不舍,但还是道出了茶叶的摆放处。
虽然王树超的表情一闪即逝,但敏锐如李胜男,还是捕捉到了。
"老师,我又不会品茶的,喝些普通的茶就可以了。"李胜男用手指了指茶桌侧边的茶叶说道。
"有好茶,当然就要喝好的,何必委屈自己。"黄丽珍侧头,朝王树超瞪了一眼:"哼,小气鬼,这些茶叶大部分可都是我的。"
呃……看来不单是李胜男捕捉到王树超的表情,黄丽珍也同样是留意到了呀!老师不愧是老师,观察力超强的。
"嘿嘿……你们慢慢泡,我继续去忙。"王树超干笑两声,连忙转身返回厨房,继续去完成他的丰功伟绩。
黄丽珍摇头:"这老头什么都挺好,就是悋啬了一点。来,胜男,不用管他,你喜欢喝什么茶?"
"我随便什么都行。"人家两口子的事,李胜男可不敢随意的多加插嘴,哪怕是自己熟悉的授业恩师。
"那就大红袍吧!我喝过,还算不错。"黄丽珍从抽屉中翻出一方形铁盒,着手泡茶。
"嗯!好的。"对于茶,李胜男可是没有什么研究,她平时在家里所饮,只不过是一些袋装的保健花茶而已。
大红袍,产于福建省奇秀甲东南的武夷山,茶树生长在岩缝之中,有"茶中之王"的美誉。李胜男虽然是没有喝过,但对其大名,可是一点都不陌生。而且,正宗的大红袍,价格可是一点都不便宜。
黄丽珍随意地从铁盒子抓出两撮大红袍放进紫砂壶中,然后就把沸腾的开水一股脑地冲进去:"先泡一下,那茶的味道才浓一些。"
"嗯。"李胜男对这一方面并没有研究,因此只是点了点头。
呵呵……幸好也是对着李胜男,要是被王树超这等识品茶的的人看到黄丽珍的这样冲饮大红袍,大概真是气得要吐血。
大红袍,茶叶的量多或量少是要搭配多少的水的份量,而且冲茶之时,讲究的高冲低斟,并且浸泡时间是最不宜过长。一般来说,第一次浸泡时间,十秒最好。第二次就则为三十秒左右。如此类推,第三次就为五十钞为适宜。质量较好的大红袍大概能冲五到六泡茶左右。
总而言之,大红袍是必须出水要快,不宜久浸。像黄丽珍的这般泡法,真是犹如牛嚼牡丹,暴敛天物。
"嗯,好香。"李胜男把茶杯端起,放到鼻端用力嗅了一下,发出赞叹之声。香,是当然的了,放了这么多的茶叶来冲这么的一泡茶。要是不香的话,那真是有鬼了。
"是不错吧!来,喝茶。"黄丽珍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喝这茶要一饮而尽,然后在喉舌之间慢慢地回味……"黄丽珍咂咂嘴巴,教导李胜男的品尝之法。
"嗯、嗯……"李胜男连连点头,学着黄丽珍的模样,端起茶杯亦是一尽而尽。
"好滑,好香。"茶水入喉,李胜男忍不住再度赞叹。茶虽然冲泡方法错了,品茶的方法虽然也是错了。但茶叶的确是好茶叶,泡出来的茶当然是比李胜男平时在家中所喝的那些什么五和红茶丶六和绿茶的要强。
"好喝就要多喝一点。"黄丽珍端起小巧的紫砂壶把二人的小杯斟满后,然后再度加入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