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命原始力量与西方文艺美学的积极肯定
“迷狂论”思想,一直主导着西方文艺美学与诗学思想,从柏拉图到奥古斯丁,从叔本华到尼采,从雪莱到波德莱尔,从弗洛伊德到巴赫金,迷狂论美学与诗学始终具有思想召唤力。实际上,迷狂论美学与诗学并不是统一的,有的基于宗教激情立论,有的基于生命激情立论,有的基于狂欢庆典立论。
在讨论了宗教迷狂之后,就可以重点讨论生命迷狂问题,从宗教迷狂转向生命迷狂,从神力体验转向人力体验,这正是西方文艺美学思想的现代转折。
从现代审美观念出发,迷狂源于“人力”,源于人的生命想象力和自由创造力,而不是源于“神力”,这一点,几乎不存在根本性分歧,但是,强调迷狂源于“人力”,也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迷狂说的困境。正如我在前文所指出的那样,人力有美的积极的有价值的力量,也有恶的残忍的消极的毁灭性的力量。有人认为,只有前一力量,才能从根本上激活艺术家的想象力,并具有决定性的审美价值,但也有人认为,只有后一力量,对于艺术家最终进入迷狂境界,才是至关重要的,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至少,尼采、波德莱尔和毕加索代表着后一观点。这后一观点是极其可怕的,它是使艺术走向毁灭、走向危机的不祥预兆;这种观点,对现代主义乃至后现代主义艺术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在今天也越来越明显,这实质上是“迷狂的误置”,因此,必须进行深刻的批判和分析。
现代迷狂论美学与诗学,是由三大力量推动的:一是叔本华与尼采的生命哲学,二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三是诗人艺术家的生命体验。在现代文艺美学中,越来越多的人坚信:白日梦、性刺激、大麻、精神病、暴力、个体的极度自由以及恶魔精神,对于艺术创作和创作迷狂是极其重要的。这种观念的产生,并非毫无现实依据。弗洛伊德就很重视白日梦与文学创作的关系,在弗洛伊德看来,人被压抑的欲望通过艺术获得释放,在白日梦状态中,创作者会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例如,俄狄浦斯情结,就与儿童的“恋母倾向”相关,于是,弗洛伊德找出大量的例证,从达·芬奇、陀思妥耶夫斯基病态心理和犯罪因素中,找出他们艺术创作的源动力,找出他们陷入创作迷狂的内在症结。对此,刘小枫指出:“弗洛伊德谈到任何东西都不免要与原欲牵扯上,好像那是唯一的动因。说他是泛性者,一点不偏。当他把一切解释都上溯到原欲时,本来包含着一定合理因素的解释也成为谬误推论。不管是生物还原论,还是生物升华论,显然都不足以解释人的行动动因。”从性力刺激的意义上说,毕加索的支持者们,就极端重视性刺激对于毕加索创作的影响,并在他的全部作品中找出诸多的性暗示及其性错乱现象,以此解释他的艺术表现力。
波德莱尔一直在创作实践或生命活动中探讨生命迷狂问题,即如何让自己获得最大限度的思想解放,如何让自己获得最大限度的生命快乐。波德莱尔并没有选择圣人所走的路,即在信仰中实现自由与狂欢,而是选择了叛逆者所走的社会生活道路,即通过吸毒和性放纵来达到生命的压抑排解和幸福快乐的体验。在《葡萄酒》和《印度大麻》中,他谈到了这种药物刺激对于创作的影响,波德莱尔拟人化地写道:“我将落入你胸怀的深处,就像精美的植物食品。我将是使痛苦地被犁开的犁沟变得肥沃的种子。我们的亲密结合将创造出诗。以我们两个,我们可以组成一位上帝,我们将向无限飞去,像鸟,像蝴蝶,像圣母之子,像香气和所有带翅的东西。”在《印度大麻》中,他写道:“幻觉开始出现,外部事物披上奇形怪状的外表。它们呈现在您面前的形状,是您以前所不曾见过的形状。接着,它们扭曲,变化,最后进入您自身之中,或者您进入它们之中。于是,便出现了最为古怪的模糊性,最难解释的观念搬移。”从波德莱尔的自述中,可以看到,迷狂体验已带有野性、残忍、原欲和无耻的特征。在这种迷狂体验中,人类的一切文明面纱都被撕破。应该指出:人的生命力强大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与个人的爱欲意志、性力和生命活动力确有密切关系,一个生命力健旺的人,其对生命的乐观态度与对世俗传统的破坏力自然更大,他们所建构和表现的生命观念也更富激进思想精神。
在文艺批评史上,不少解释者把疯病和精神病,看作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和荷尔德林创作的内在动力。这些精神因素,对他们的创作确实具有影响,不过,是否具有决定性意义,其实,很有探究之必要。在这种病态的迷狂本源观和迷狂解释观的支配下,尼采早期的日神观念和酒神观念似乎不为人重视,而后期思想中的极端主义,特别是对罪恶,对性欲,对残忍,对道德的批判则被人特别重视。这种评价,恰好是从生命本体论观念的消极因素入手,相对忽略了生命本体论的积极意义。不错,在《权力意志》和《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尼采不止一次地说过:“想在善和恶中作造物主的人,必须首先是个破坏者,并砸烂一切价值。也就是说,最大的恶属于最高的善。”尼采的思想本身是十分复杂、充满矛盾的,因而,必须辩证地分析,看到其合理性,而扬弃其极端性,这样,才能给予诗性迷狂以真正的生命美学的阐释。
我们把创作迷狂中的消极因素予以极端强调,甚至因此取代了积极因素本身,这种状况是美学的误置,对于真正合理的解释来说,应该强调积极的进步的方面。正是从这一立场出发,我们有必要强化马克思的美学观念乃至马克思主义的美学观念。在许多人看来,马克思的文艺观和美学观,似乎是反“迷狂说”的,其实不然。马克思在阅读莎士比亚作品时不止一次获得了奇特的审美快感,当然,马克思更多的是从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的作品中看到这些伟大作家对人类社会生活现象的本质把握。
例如,莎士比亚对金钱的嘲弄,就深得马克思的欣赏,马克思在评价作品时,不可避免地带有职业革命家的眼光,但是,马克思对创作的特殊理解,也是不应忽略的。“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也就是说,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因为音乐不是这个审美主体的对象,所以,他就不能获得美感体验,更不会隐入创作迷狂中去。在《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不止一次地阐释人的生命活动和生命表现所具有的审美意义。马克思写道:“我们看到,工业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如果把马克思的这种观念,运用到迷狂问题上来,就可以看到,“迷狂”,既不是源于神力,也不是源于恶的力量,而是源于人的本质力量,源于实践,源于人的社会心理体验。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人类的最崇高最神圣的事业,必定给人们带来大欢喜,必然给人带来迷狂式体验,必然给人带来心灵的解放和自由。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到,“迷狂说的误置”,实质上,关涉人们对个体心理与社会心理、个体生命与社会生命的把握。在神秘主义者和非理性主义者看来,个体心理在个体生命中似乎是可以孤立存在的,因此,他们把个体的需要、个体的欲望、个体的创造看得特别重要,仿佛个体可以脱离群体而存在,个体与社会无关。就创作而言,个体创造只要表达出内在的欲望、冲动和需要,表达出个体的体验、价值和心理,构成病态的迷狂和病态的极乐,就足以创造出艺术的大生命,创造出艺术的大奇迹。他们仿佛不考虑艺术创造的社会意义,把个体的真实当作社会的真实,把个体的需要看作是社会的需要,把个体的潜在压抑看作是整个社会的潜在欲望,这就必然使艺术创造中不断呈现病态的东西,而放逐美好的东西。这种病态的释放,不仅不能使个体获得审美解放,而且会使人类精神充满危机,使人类充满恐惧和异化感。这种个体的体验,加强了人与社会之间的异化,强化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疏离,结果,创作的迷狂体验几乎完全被病态因素所主宰。事实上,这种迷狂体验的病态因素,也是在特殊语境中成立,与作家真实的生命仿佛也“隔着三层”。因此,对迷狂的强调,我不赞同仅在这种个体生命原欲意义上来立论。
如果从理性意义上说,迷狂也是人类生活中应该追求的幸福与美感自由体验,其实,从社会文化入手,也可以看到,狂欢化社会体验更具生命普遍意义,这就需要我们从个体生命的消极快乐中抽身,回到了社会化文化性狂欢庆典与节日欢乐之中。从这个意义上看待迷狂论美学与诗学,就应该重视民族文化生活中的庆典式狂欢,节日式狂欢,民众式狂欢,也包括普世意义上的体育竞技和节日文艺表演。这才是自由的狂欢,这才是审美的狂欢,此前,迷狂论诗学与美学,很少关注节日狂欢式迷狂,过多地关注生命个体的放纵式狂欢或宗教神秘主义的狂欢体验。其实,任何狂欢,既是个体迷狂组成的群体狂欢,也是群体狂欢中的个体迷狂,关键在于:如何处理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事实上,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对个体与群体迷狂的不同强调,其美学与诗学指向还是有区别的。
我们不应把这两种迷狂对立起来,而应该强调两者的互补性,所以,巴赫金指出:“节日成了既有的、获胜的、占统治地位的真理庆功式,这种真理是以永恒的、不变的和不可违背的真理姿态出现的。同时,官方节日的气氛也只能是死板严肃的,诙谐因素同它的本性格格不入。正因如此,官方节日违反人类节庆性的真正本性,歪曲这种本性。但是,这种真正的节庆性是不可消灭的,因此官方不得不予以容忍,甚至在节日的官方部分之外,部分地把它合理化,把民间广场让给它。”“与官方节日相对立,狂欢节仿佛是庆祝暂时摆脱占有统治地位的真理和现有的制度,庆祝暂时取消一切等级关系、特权、规范和禁令。这是真正的时间节日,不断生成、更替和更新的节日。它同一切永恒化,一切完成和终结相敌对。这是面向永远无限的未来的。”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真正揭示了创作迷狂和生命迷狂的美学本质和自由本质。
这种迷狂观念,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是站在广泛的民众性立场上的审美文化理论创建。在这种狂欢语境中,创作迷狂说似乎更有意义:即个体创造者在艺术创作获得了审美的狂喜,获得了生命发现的狂喜,获得了神性生命的狂喜,获得了人类理想至境的实现和民族被拯救及个体被拯救的狂喜。这些看法,从积极意义上把握到了“迷狂说”的实质。一个作家只要把个体和人类结合在一起,把美与崇高结合在一起,把荒诞、绝望和希望结合在一起,他的迷狂体验,就不会是消极的、邪恶的、罪感的,而是美的、和谐的、自由的。
对于“迷狂说”的这种重新估价,使柏拉图的迷狂说乃至尼采的迷狂说获得了新意义。如果说,“迷狂源于神力,乃神力依附”这一观念,包含了过多的神秘主义和唯灵主义色彩,那么,“迷狂源于人力,是生命力量的最高表现和自由表现”,则带有生命本体论意义。如果说,尼采、弗洛伊德、毕加索的生命本体论的迷狂说还包含着消极因素的话,那么,马克思与巴赫金的生命美学观,则完全由积极意义所支撑。因而,在强调柏拉图、尼采的迷狂说之合理性的同时,更应该站在马克思的立场上,给予迷狂说以生命自由和人类解放意义的解释。这种狂喜状态,这种自由创造状态,不是马克思所预言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类心态吗?人之自由发展和人在创造过程中所达成的狂喜状态必然是对迷狂说的崭新解释,正如尼采所言:“每个事实,每种工作给予每个时代和每种新人新的信念。历史总是讲述新奇的真理。”“迷狂说”亦应作如是观,事实上,走向未来的生命美学话语,应该是充满生命力的美学话语,应该真正关注民众的生命体验,民众的生命自由和民众的生命激情的美学,需要这种民众性意义上的生命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