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维澈骑得还是兰伯特在四年以前带回来的那匹驽马,所以他们的行动速度就提不起来,而在半路上遇到了丹德里恩的以后,他们的速度就愈发的慢了下来…就差不多就是丹德里恩的步行速度。
说到丹德里恩了,就不得不提一下维澈是怎么跟丹德里恩的关系这么好的…原因稍微概括一下的话,可以说是有两个。
第一个原因,就是维澈本人是有意结交那些他知道的有名有姓的人物的,所以在见到了这位未来将会名传大陆的诗人以后,就抱着一个比较平等的心思,跟他展开了相应的接触。
实际上,在维澈现在这不到四年的人生当中,他因为一直都待在凯尔·莫罕,所以压根也就没有接触到多少人,不过他跟狼堡里面的猎魔人的关系,都还是挺不错的。
毕竟也没有那个人能拒绝一个非常懂事,几乎从不麻烦别人,而且非常好学,还会在适时的时候稍加吹捧的孩子,杰洛特也是这样。
倒不如说,因为相处的时长的关系,在凯尔·莫罕,除了维瑟米尔以外,就是杰洛特跟维澈的关系最好了,甚至杰洛特都把他的剑拿去给维澈做实验了…当然了,维澈也没有那事情搞砸就是了。
在这里必须要说一下,在重新上手了自己的那把剑以后,他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感觉器官有了些问题,而在听着维澈把强化那把剑的原理说明了一下以后,他就又觉得自己的智商有了点问题。
所以之后维澈在说他大概率是有施法的天赋的时候,他也没有在意,反而是有些愣神的抓住剑跑到了主堡外面。
话说回来,这第一个原因可以说是维澈跟丹德里恩达成良好关系的前提,而下一个原因才是最重要的点。
第二个原因倒也简单,那就是维澈会时不时的给丹德里恩提供一些写诗歌的思路,或者是一些关键性的词语,他也会在丹德里恩写完了以后仔细的阅读一遍,并给出一个中肯的评价。
虽然维澈本人是不太懂诗歌这种东西的,但这并不代表他就不能找出问题来了…这主要是因为丹德里恩有些时候写的诗歌实在是太露骨了,而在大多数时候,露骨并不见得要比半遮半掩好。
‘犹抱琵琶半遮面’这句话说的还是非常有道理的,维澈更是对于这句话里的含义是持肯定态度的,毕竟这种事情的起步操作就是‘阴阳怪气’,而这又是曾经的维澈在上网时的必修课。
虽然曾经的维澈无缘祖安大学,但必修课他好歹还是上了的。
所以在跟丹德里恩接触了几天,并给出了一个相当‘合适’的提案以后,丹德里恩和他的关系就算是有了巨大的进步。
不过那个时候的吟游诗人只觉得维澈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小孩子,他当时想的其实是要不要建议杰洛特,送维澈去牛堡学院进修一下。
等到路过一个村子,亲眼见到维澈几下放翻了一个醉汉以后,他就没有再提那件事,即便他后来又知道了维澈在计算方面的能力,也没有在想着要让维澈去奥森弗特大学学习。
而在之后的交流当中,丹德里恩更是觉得维澈不像是一个小孩子,所以对他的态度也就愈发的平等了起来。
所以到了四月份的现在,丹德里恩跟维澈的关系,就已经非常的要好了,有些时候他还会拉着维澈一起讨论给杰洛特写诗的事情。
额外多提一点,丹德里恩在与维澈的交流渐渐变多了以后,就时不时的会提到夏妮,说她一定能跟维澈聊得来…因为他们两个都比较喜欢研究一些‘医学’的事情。
每当说起这个事情来的时候,杰洛特的表情总是会有些变化。
至于说维澈为什么能放翻一个醉汉…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那个醉汉实在是太醉了,如果他面前的那些酒杯全都是他自己解决的话,那么即使那些酒里面掺了一半的水,那个醉汉的酒量也非常恐怖了。
如果是猎魔人的话,喝下那个量的酒还能走路倒不是什么怪事,但那个家伙还能站起来走路就属实是牛的一批了。
虽然那个醉汉眼晃得眼看着就要‘跳舞’了,但他确实是还在走路,甚至他都能拍着维澈的脑袋让他赶紧滚回家去,不要再大人们待得酒馆里待着…这正是维澈直接二话不说就放翻了他的原因。
注意,维澈在意的并不是那个醉汉让他离开,而是那个家伙拍他的脑袋,还那么的用力,所以维澈在动手的时候,就顺便用上了维瑟米尔教的一些小技巧,一些被打到之后会让人感觉非常疼的小技巧。
也算是帮那个家伙醒醒酒吧,谁让他手不老实来着。
总而言之,由于维澈的表现,以及他个人的努力和意愿,所有在1251年4月份的现在,维澈就成功的来到了位于亚甸境内,蓝山山脚下的上波萨达村,并打算跟着杰洛特与丹德里恩一起前往下波萨达。
去看一下那所谓的‘已知世界的边缘’,见一见那些精灵…在可以保证自身的安全,以及杰洛特和丹德里恩的安全的情况下。
事实上,维澈之所以会在上波萨达村的村长这里带了那么长时间,就是因为他试图从村长这里找到一些有用的信息,好方便他来应对之后可能会出现的‘嘴炮’桥段。
虽然维澈并不想那种情况出现,但他却不得不提前做一些准备…毕竟这‘有备无患’的道理,不可能因为世界的改变而出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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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1、丹德里恩:正式称呼是‘德·雷天哈普子爵-朱利安·阿尔弗雷德·潘克拉茨’(Julian_Alfred_Pankratz-Viscount_de_Lettenhove),举世闻名的的吟游诗人、作曲家、歌唱家和作家。
他出生于1229年,直到十九岁那年,才第一次真正的接触到诗歌,随后他在奥森弗特大学花了4年时间攻读了7门自由文科,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在这期间,他很快就因为懒惰、酗酒、举止愚蠢而出名,但最后,他却以极为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毕业考试。
这足以证明丹德里恩的与众不同。
2、夏妮跟丹德里恩是校友,他正是藉由丹德里恩才认识了杰洛特。
3、杰洛特的嘴炮能力还是当得上主角的位格的,当然了他的战斗力也是非常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