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青城是方圆百里内最大的城池,能供八马并跑的道路交错纵横的分布在整个城池,各种商铺,府邸,民房星罗棋布般坐落在城池各处,一副经济繁荣的盛世景象。
王小二已经在天清城生活了二十多年,家住在南区,这里低矮房屋居多,环境脏乱,与城中其他区域的繁华形成了鲜明对比,贫民大多居住在这里,也是整个城的贫民窟。
不同于以往的愁闷神色,王小二今日喜形于色,自己平素的工作便是帮助城中富贵人家种地,每月会得到勉强够自己一家生活所需的佣金,栽种的蔬菜瓜果成熟后,自己还能得到少量的分成。
尽管金额不多,但足够自己购买材料,修补一下自家残破的屋顶了,同时今天还是城中赶集的日子,市场热闹繁华,往往能比平日卖出更好的价钱。
天清城的土地在城外不远处,但毕竟只有自己一个人,等到采摘完属于自己的那份后已经快接近正午时分,王小二加快了步伐,希望能赶在正午时将菜全部卖出,挑着扁担,王小二感觉身体轻快不少。
在距离城南市场不远的街道上,这里距离市场只有一个拐角的距离,想到能很快便到达市场,王小二的心情不由得愉悦了起来,脚步也越走越快,走过拐角之时,突然眼前看见一匹骏马狂奔过来。
“都滚开,都快滚开,撞到了王家少爷有你们好受的!”骏马的狂奔还伴随着跋扈的呵斥声传来,但街道的百姓却无人敢怒,纷纷避开,仿佛遇到了瘟神一般。
王小二还没来得及发怒,听清了内容后脸色不由发白,急忙倒退,想要错身避开烈马,谁知后面正有马车堵路,王小二避让不及,被前方的烈马踢到扁担,人也不由自主的跌倒在地。
烈马受惊,前蹄正要践踏向王小二,后者一个翻滚,险之又险的避开了烈马的前蹄。
吁!
烈马一番嘶鸣之后终于平息了下来。
“少爷,您没事吧?”马旁边正有一小厮,面容普通,戴着一顶小帽,正满脸担忧的看着马上的少年。
少年衣装华贵,满脸惊色,待到马被安抚下来,脸色立马充满了怒色,正欲说话,旁边小厮却率先怒喝。
“没长眼睛啊,大胆贱民,知道这是谁吗?伤到了我家少爷,用你的命都不够偿还的。拿起你的破玩意快滚!”
伴随着怒骂声的还有一阵拳打脚踢,所幸小厮也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自然对王小二造成不了什么实际伤害。
“王少爷恕罪,小人这就滚,这就滚……”王小二脸色发白,急忙拿起扁担,顾不得地上的绿菜,纵然心里心疼不已,却不得匆匆离开。
“少爷息怒,犯不着为了个贱民生气。”小厮立马由一脸怒容转变为奉承之色,讨好的说道。
王晋脸色虽然怒气未消,但也平息了很多,语气不满道:“真是扫兴,今日就到这吧,陪本少爷去迎仙楼吃顿饭再回府。“
”王一把马先牵回去,所幸‘追风’没有受伤,不然那贱民万死也不足以偿还。”
随手指了个后面的护卫,护卫牵马而回,王晋便跟小厮和另一个护卫一起走向城中心。
城中心是天青城最为繁华的地方,这是可谓是寸土寸金,能在城中心开起商铺,不仅需要钱财,更需要背景。
迎仙楼是城中最为豪华的酒楼,酒楼占据方圆十丈的大小,里面都是用昂贵的红木制作而成,在红木比黄金还贵重的地方,可谓是真正的财大气粗。
酒楼分为三楼,一楼只有一个大厅,能容纳数十桌人而不显得拥挤,并且每桌都用屏风隔断,一桌的费用足以抵得过普通人家一年的支出。
到了二楼便只有数个包间,只有有身份之人才能在二楼吃饭,否则光是有钱是没资格上楼的,至于三楼并不对外开放。
王晋三人赶到迎仙楼时已经是正午时分,虽然迎仙楼是费用是其他酒楼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但是依旧人满为患,掌柜的看见王晋三人,立马换上了一副谄媚的脸色。
“小少爷今天怎么有空来酒楼了?”掌柜笑着问道,同时催促小二快通知后厨准备上菜。
“王伯不用客气,好久没来了,想来尝尝,天天吃府上的饭菜都快吃腻了,哪里比得上酒楼的味道,三楼没人吧。”王晋不由抱怨道。
“没人没人,平时三楼并不对人开放,小少爷难得来此,尝尝酒楼新的招牌菜。”掌柜的满脸笑容回道,并立马将三人接引上了三楼。
迎仙楼二楼与三楼的高度差距较大,在二楼仅仅能看见城中心的各处建筑,在三楼便能隐隐看见小半个城池的景色,是城中最高的建筑之一。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三楼唯一的一张八仙桌已经是摆满了菜肴,山珍海味应有尽有,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三尺,食指大动。
“林烽,王二,你俩也坐吧,这里就我们三人,不用有什么主仆之分。”王晋率先坐下,吩咐小厮与护卫也坐下,不用拘谨。
“小人惶恐,不敢与少爷同桌吃饭。”小厮一脸惊色说道。
“你呀,就是太谨慎了,本少爷现在命令你坐下!若是不从,便是违抗命令,依照家法处置,王二,你也坐。”王晋笑着说道。
林烽与王二只得坐下,不过吃饭之时也是小心谨慎,王晋也不再管二人,自己大快朵颐,心中暗叹迎仙楼的饭菜果然比府上的好吃多了。
林烽是两年前才进入的王府,本是天青城中一弃婴,有幸被城南街角的小茶馆老头收养。
当时林烽身上只有一块贴身的玉佩,后面林烽去鉴定过,当铺老板却说不知道什么材质,根本不收,被老头领养后,日子不算富裕,甚至比较清苦。
但林烽却异常珍惜这些日子,况且自己也没有资格去抱怨,能吃饱睡好便已足够,更甭说老爷子对他疼爱有加,完全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孙子去对待。
奈何好景不长,林烽正十岁之时,老头便辞世了,为了让养育自己的老头体面的下葬,也为了让自己以后能更好生存下去,林烽进入了王府,当了一名家仆。
林烽本身便是一个小人物,对他而言生存便已经是艰难之事,所谓的风骨不过是笑谈,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已经是他生存的保证,天性谨慎更是让他在王府如鱼得水,不仅与下人相处融洽,更是跟随王晋两年。
天青城只有三个势力最为庞大,一个是城主府,另外两个便是长存百年的望族,王家与李家。
城中大量的商铺都是两家开设的,城外也有无数的良田与庄园。能有幸进入王家,哪怕地位只是一个家仆,但也让城中百姓羡慕不已。
林烽也是凭借着在茶馆的跑堂练就了一番好眼色,这才得通过选拔,成为家仆,更因为与王晋年龄相当,很能讨得王晋开心,成为了王晋的贴身家丁,在府中的地位也不是低级家仆能相比的。
酒饱饭足之后,王晋心情好了不少,正打算去城中天音坊听个曲,听人说又新来了个姑娘,貌美如花,才艺无双,一曲琴音更是让人流连忘返,更有甚者为博美人一笑豪掷千金。
然而让人扫兴的是王一来了,将追风烈马牵回王府以后,王一便得到了家主的命令,让王晋马上回府,有要紧事发生,不得有片刻耽误!
父亲发话,王晋有再大的兴致也只好收起,意兴阑珊的打道回府,对父亲的命令不敢有半点违抗,与平时的纨绔模样判若两人。
王晋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城中无人能令他忌惮,但只有自己的父亲,王晋不敢有半点忤逆。
王府处在天青城北区,占据了数百亩土地,府中芳草山石,阁楼四砌,还有一条清泉流过整个府邸,美轮美奂。
王晋一迈进王府大门,便被叫去见老爷,林烽见自己没事可做,便立马出门,直奔天青城南区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