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华认了认方向,便朝西方走去,不过他也不担心迷路,因为他一直沿着行人踩踏下的路线前进,早晚会遇到下一个城镇。
至于为什么不买张地图?因为太贵了。
不过走在路上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偶尔会遇到顺路的商队,而李清文又是一个年轻的书生,他们对他也没有多加防备,偶尔蹭一蹭马车也让他颇为舒坦。
不过在李清文询问仙人所在之后,往往人们会把对他的印象变换为异想天开的年轻书生。
就这样李清文辗转跟随四五个商队,十四天后终于到达了涵陈庄,这里虽然以庄为名,其实是一个相当大的城镇,虽然在吴国排不上名号,但是在他们这偏远地区也算得上数一数二。
刚刚到涵陈庄前,就见两根粗大的白石柱子树立在镇外,中间的白石牌匾,上面刻着几个宏伟的大字“涵陈庄”。
【真气派啊。】
李清文暗自惊讶了一番,随后告别了商队便进入了涵陈庄中。
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而李清文这次反而运气不错,刚进小镇小雨便哗啦啦的下了起来,虽然有些心疼银两,但是如果自己背包里面干粮之类的物品被淋坏了,那就得不偿失只好找了一家比较便宜的客栈。
虽说是客栈,其实并没有单独的房间,而是一张房间铺上草席一张长长的大床上面能睡七八个人,不过这样李清文就已经很满足了,毕竟比平时赶路时睡在路上要好太多了。
找到自己位置之后,发现天色尚早,李清文来到大厅,找到一个没人吃饭的座位,店小二似乎也司空见惯,知道他这种穷书生没钱点菜,而且今天下了雨生意不佳,也没什么客人,所以也没有理李清文。
不过李清文并不在意,掏出一个白面馒头,就着免费的茶水,吃着也是有滋有味。
不一会一个白面馒头下肚,李清文觉得肚中也饱了八分,这时有两个人也进到了客栈,见到那两人的面容,李清文就是一怔。
只见两个人留着长长的络腮胡,一身魁梧的腱子肉,其中一人手上拿着一把长长的大刀,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客栈。
店小二一看连忙招呼,两个人点了酒菜笑呵呵的准备吃食。
李清文一看到那两人心里就明白了,这两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恐怕是绿林道上的马匪,李清文看着心惊,想要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不过随后被二人的话语吸引了注意力。
“哎,二哥,这次咱们山门被衙门给缴了,不过咱们兄弟尚在,过些时日咱们在占据个山峰,又是一条好汉。”
“是啊,四弟,不过这次选那个山峰老大想好没有,我想得找一个隐蔽一点的,要不然还得被官匪给缴了。”
“二哥,我听大哥说,他觉得韶师峰就挺不错,此山常年被浓雾缭绕,就算官兵进入想要找到咱们也得废上一番功夫,咱们更是可以依靠地形打他们个出其不意。”
“哎,四弟,我听为那韶师峰上传说有仙人居住,是不是真的啊。”
“哎呦,二哥,你怎么还相信那骗小孩的玩意,就算有仙人,以二哥您的刀法,就算是罗汉下凡也奈何不了您。”说罢拍了拍二哥手边的长刀
“那是,那咱就听大哥的,来,喝酒。”
“喝!”
此时的李清文已经坐到了他的床铺上,刚才那二人的对话他可是听得是一清二楚。
【韶师峰?也不知道距离这里有多远,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仙人,还是得先去看上一看,起码比在这城镇里瞎打听要好太多了。】
当天夜晚,似乎是因为下雨的原因,客栈里的床铺都已经睡满了人,让李清文没想到的是,那两个绿林马匪居然也跟自己一个房间,这让他又惊又喜,不过也许是人多眼杂那两个大汉再也没有讨论过关于韶师峰的事情。
第二天李清文并没有直接出发,他知道如果自己去问那两个大汉韶师峰,最好的结果也是什么都问不到,要是差一点很可能就会被杀人灭口,所以他打算转变思路,跟踪他们二人看看能不能偷听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或许昨天二人喝多了酒水,中午才悠悠醒来,李清文跟着二人在城镇里七拐八绕,心里还一直打鼓是不是被发现了。
直到二人笑呵呵的停在一个牌匾上刻着醉满楼的楼下时,李清文才觉得自己满头的黑线。
“哎呀,两位爷来啦,快进快进。”
只见两个穿着暴露的女子,一人搂着一位便走了进去。
李清文轻叹了一声,扭头便返回客栈。
略作修整,李清文决定去往下一座城镇,他并不敢在这涵陈庄内打听韶师峰的地点,万一被那两个壮汉所知自己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
想到这里李清文也不在做停留便出了涵陈庄。
“哎,小兄弟,你也要离开这?”
李清文扭头望去一个壮汉正赶着马车从后方缓缓驶来。
“默大哥。”李清文见来人自己认识赶紧拱手,这人叫默武,不过以前并不叫这个名字,只不过他三考武状元全都落榜,心灰意冷之下改了名字叫做默武,现在凭借自己有几分身手干了押镖的行当,在此前他便是与这位默大哥所护送的商队一同进的涵陈庄。
二人寒暄了几句后,李清文得知商队也要去下一个城镇,并且是吴国的主城之一咏乐城。
“默大哥,既然是要去咏乐城,那小弟就厚着脸皮与您同路。”李清文的学识虽说不少,但是在小山村里接触的人并不多,他十分佩服这种走南闯北的手艺人,与他们交流往往都是收益非凡。
“清文兄弟,你这话就见外了,来坐哥哥身边。”说罢拍了拍在他右侧马车上的一片空位。
李清文也不谦让坐上马车,商队便继续前进,在此之前李清文就已经了解过这辆商队是贩售布料,虽谈不上价值连城,但是也是价格不菲,否则也不用十几条壮汉当做守卫了。
路上枯燥乏味,默武这种糙汉子因为有规矩,已经十多天没有饮酒了,心中更是饥渴难忍,只好滔滔不绝的给李清文讲述他以前经历过的种种趣事。
让李清文最注意的事情,莫过于默大哥五年前经历过的一件事,那年正值武状元科考,默大哥此前已经落榜了两次,不过这次他拜得高人为师,习得了一身本领,自信满满的进城赶考。
在距离城镇还有百余里的时候,默大哥便听到有人的惨叫与呼救声,当年的默大哥也是有一身侠肝义胆,他知道当今世上马匪当道,那些马匪虽然自称绿林好汉,匡扶正义,劫富济贫,其实干的就是土匪的行当,一个个强抢民女杀人越货无所不用其极。
默大哥听闻叫喊便偷偷的摸了过去,虽然默大哥有一身本领,但他也不是莽撞之人,他在茂林中慢慢摸索至声音的源头。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在他眼前出现的并非马匪打家劫舍的场景,而是有数百人组成的皇家正规军,默大哥记得清楚那些官军手中举着的吴国旗帜上面写着相字,应该是丞相的亲属部队。
默大哥见到官军,就已经萌生了退意,不管这些官军做了什么,都不是他一个人可以阻拦的了,正当默大哥打算退后的时候,就见在他不远处的皇家正规军队,一个个东倒西歪哀嚎遍野。
默大哥一愣不知道这些官军到底在干些什么,又不见有人袭击,不知为何一个个都倒在了地上,似乎极为痛苦。
甚至有的官兵发疯一般向外逃去,但是没跑几步便摔倒在地不再动弹。
仅仅过了几吸,所有的官兵就已经七窍流血不省人事了,默大哥暗自心惊,就在这时远处缓缓走过一人,那人头戴着黑色斗篷看不到面部,缓缓走到了那宰相的轿椅之前,直接把那宰相从中跩了出来,也不管那宰相大人如何痛苦求饶,竟然硬生生的扭下了宰相的人头,又在四周撒了一些不知名液体便离开了现场。
默大哥在一旁看的是心惊肉跳,不过让他惊讶的事情还没完,只见那些官兵不知何时居然开始溶解,一个个都变成了血水,就连铁质的长刀都开始腐烂,没过多时,现场就只剩下一点乌黑的血迹,哪还有什么官兵,就连宰相坐的马车都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之后默大哥便对此事闭口不提,当年的科举也因为被此事影响了心性,落榜而归成绩甚至不如前两次,他的师傅一气之下便把他逐出了师门,就这样慢慢的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他也在镖局找了个营生,由于他功夫高超,也成了镖局的大头领,谁见他都是客客气气的,早年落榜的事也就不在提起了。
我听了此事也是同样惊讶,没想到义气豪爽的默大哥居然有这等往事,不过这等隐秘之事居然对我这外人讲起似乎也有些不妥。
“默大哥,这等事情还是烂在心里为妙,您就不怕我一不小心。。”
“哈哈,小子,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这双眼睛最会看人,我不信你是哪种在别人背后嚼舌头的人。”
“再说了,我押镖这么多年了,几乎没丢过标,在外也有几分名声,你一个年轻人就算讲出去,别人也以为你是污蔑与我,根本就不会信的,哎,憋了这么多年,讲出来心里舒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