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嗒...嗒……嗒.........”
由近而远的脚步就像巴别塔上不知为谁而鸣的丧钟,催促着死神去收割走罪恶之人的灵魂。
猩红的长袍中仿佛蕴藏着无数正在哀嚎的灵魂;染血的足迹在紫黑的地板上开出一朵朵殷红的花;漆黑的王座带着一股无形的气场,压得跪在桌前的罪人抬不起头来……
——“魔王城”,一只矗立在地狱深渊的,张着血盆大口,张牙舞爪的怪物……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玩意??”
现役魔王把手中的羊皮绘卷往地上一丢:“我已经很安分守纪了好吧!”
“迪尔维斯大人,在工作的时候,请不要看和工作无关的东西。”地上那本封皮上写着《幻境神圣谭》的绘卷被捡了起来。
“可是,可是我已经很尊纪守法了,为什么还是会被‘美化’成这么凶狠,一副冠位Assassin的样子?”
“您又在说胡话了,毕竟您也是位魔王,而且坊间传说大都是经过重重艺术加工的,只要洁身自好,是不会有勇者半路冲出来杀您的。所以请不要对号入座。”
“哦,是吗?不在意你的成语用法,我感觉你说的很有道理。”
我们的魔王点了点头,:“那么,为了庆祝今天又是和平的一天,我打算换个口味!蕾妮!今天的下午茶要准备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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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维斯,极北之境的第十三届魔王。全魔王史上唯一活过两百大限的魔王。按理说,魔王这种极强的存在,即便是跟隔壁的打工的相比,也应该是寿命极其悠久的存在,但正常的魔王能活过一百五十岁的都能用一只手数出来。理由也很简单,因为是魔王,因为是反派,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个世界有勇者。
作为上一任魔王唯一的子嗣,官方指定的唯一继承人,在面对父亲马上就要去见上一任迦勒底所长时的临危受命,迪尔维斯其实是十分拒绝的。
废话,谁吃饱了没事做要去当魔王这么个事多钱少,暴毙率还高的离谱的工作啊?被勇者杀死还算好的了,惨点的话就要被主角一顿嘴炮,然后在悔恨交加中被轰成渣渣,更惨的还要被勇者带上帽子再在悔恨交加中被轰成渣渣……
但在老父亲“如果你不接受,老子就把你珍藏在房间里的小人书和塑料粘土小人全给炸咯”的认命下,愉快的上了任。
而上任了的迪尔维斯没有辜负老父亲的希望,他上任后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是硬生生地把弱肉强食的北境魔陆给改造成了一个发扬真善美的文明城市,并且放下身为魔王的尊严,主动与人类国家建交,博得人类信任,并顺势与人类签订无限期停战协议,开放往来通商,并联合各大魔王,在冰天雪地中打造出了一个四季如春的幻想乡。并好好地活过了二百来岁。
毕竟是转过世的魔王,自己前世的作为差不多就是洗脑群众,召唤异界大军,毁灭了几个星球……这种正常反派应该做的事情,然后就被某个掌握了“平行世界干扰法则”的“某个位面最高意志的打工仔”像拍苍蝇一般轻松的灭掉了。
然后迪尔维斯就明白了超出自身人物设定的道理:“自己他喵的就是个配角还想着毁天灭地开后宫?那是人家主角的特权好吧!”
想清楚这些后,他就释怀了,反正是配角,安安心心的作个废宅,混混主线不就行了吗?
“呋呋呋”
看着自家的白痴上司露出了得意的傻笑,不用想都知道她肯定在想一些没营养的东西了。
蕾妮无奈地摇了摇头开始着手收拾桌子上堆积如山的文件,并贴心地为自己的白痴上司想好下午该准备什么茶点了。
这个世界是很平常的世界,有魔法,有冒险;有无恶不作的魔王,有见义勇为的勇者;有庸俗老套的传说故事,也有轻松愉快的美好日常。
在这么个平常而又美好的世界里,迪尔维斯打算安静而平常的作个平凡的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