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乐儿选了件普通生意人穿的服装,不显摆,也不寒酸。
她刚才一路走来,已经看过了,普通的生意人都穿什么样的衣服。
然后借了店中的地点,换了衣服,看上去,就是一个普通百姓家的少年。
只不过,皮肤娇嫩了点,容貌清秀了点。
她穿的是男装。
尽管街上也有不少女子,可到底是扮成男子方便点。
古乐儿的下一站,是当铺。
她得把手上的镯子给典当点银子。
她早考虑过了,她不会永远当东风醉的妃子,到她不当的那天,是要把所有的首饰全部还给他的。
所以,她只能典押,不能卖。
她可以用典来的银子做生意,等赚回了本,再把首饰赎回来。
进入当铺之前,古乐儿犹豫了一下,她这么做,算不算私自挪用公家的东西?
可东风醉那张笑脸很快出现在她的眼前,古乐儿再不犹豫,走进了当铺。
大驻虫,他的这些东西还不都是剥削来的,别说她还打算还给他了,就是替他散了财,也没什么不安心的。
古乐儿走进当铺,找到掌柜的,将早已褪下拿在手中的镯子递给他。
“掌柜,这镯子能抵多少钱?”
掌柜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了半天,神秘兮兮地看着古乐儿,然后向她伸出五根手指头。
“五百两?”
古乐儿兴奋地叫。
“五两。”
掌柜压低了嗓音说。
“什么?五两?”
古乐儿不满地一把抢回了镯子。
“你是店大欺客吗?小心我去告你。”
她不是很懂得玉器,可她也看得出来,这玉肯定是好玉。
皇宫的东西,能差得了吗?
掌柜却并不生气,反而笑吟吟地说:“公子,您这玉镯是宫里的吧?”
古乐儿吃了一惊,难道宫里的首饰还有什么讲究吗?她可没看出这镯子有什么稀奇的地方。
本能地就要抵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