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保护雇员权益的《劳动法》
有关保护雇员权益法规中,最基本的是《劳动法》。创业者应该对其中的劳动保护条例有所了解。劳动保护,是指国家为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是保证职工肌体不受伤害,保持和提高劳动者持久的劳动能力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
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假日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不得安排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夜班劳动。女工在生育期间应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创业者一旦雇用了雇员,就会与雇员发生一系列的劳资关系。这种关系有的是通过合同确认的,有的没有合同约束,因此,难免出现劳资冲突,而要很好地解决这种冲突则需要了解劳动法规,更重要的是尊重雇员。
5.4.3善用合同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法是一种旨在确保签订合同各方遵守法律规定的法律,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的合同法涉及以下分则: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等。
签订合同,对于创业者来说是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说有的时候一份合同签约的好坏与否,往往关系到新创企业的兴亡。因此,为了保证合同签订的成功率与效益性,创业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准备:一要弄清楚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和程序;二要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三要审核对方在合同中签订的业务范围是否属于其经营范围,有无交易资格;四要对对方的资信进行审核、考查;等等。
总之,签订合同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创业者只有对对方的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才能有的放矢,顺利达成自己的目标,才不会招致不应有的损失。
5.4.4直接影响企业收益的税法
税率直接影响到新创企业的出现。研究发现,创业者更愿意到税率低的地区创办企业。
如果税率很高,创业者就只能保留所赚利润的一小部分,因而获得的潜在收益就很少,以致不足以抵消创建新企业所带来的风险。
在我国,对创业者而言,比较重要的税法有流转税法(增值税法和营业税法)和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另外,还有一些创业企业当地的税种。创业者在选择创业所在地和企业形式时都应该考虑这些税收政策,充分运用合理的税收策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般来说,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创业者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形式时的税负是一样的,而选择私营企业时税负最重。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3种形式的企业,是法人单位,在发票的申购、纳税人的认定等方面占有优势,比较容易开展业务,经营范围比较广,并且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在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私营企业3种形式中,私营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出现,只承担有限责任,风险相对较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由于要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特别是个人独资企业还存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相关法规不易操作的现象,加大了企业风险。而合伙企业由于由多方共同兴办企业,在资金的筹集等方面存在优势,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小。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较低的税负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发展。因此,创业者在选择企业类型时,应充分考虑税种与税率等因素,选择最优方案。
5.5新创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承担
5.5.1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与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受到各国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要求,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概念虽然被广泛接受,但就国际社会而言,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从国际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给出的定义可以看出,其基本内涵和外延是一致的,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保护其权益,以获得在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利益相关者是指企业的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和政府等。企业得以可持续经营,仅仅考虑经济因素对股东负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同时考虑到环境和社会因素,承担起相应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
一些学者把企业社会责任明确归纳为四类责任,包括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的责任。
1)经济责任企业首先是一个经济机构。也就是说,企业应该是一个以生产或提供社会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为目标,并以公平的价格进行销售的机构。
2)法律责任社会制定一些基本原则——法律,希望企业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法律涵盖不了社会对企业的所有期望行为。法律应付不了企业可能面对的所有新情况和新问题,如电子商务、基因工程食品等带来的新问题;法律常常滞后于新的科技进步,如当技术可对环境污染做出更精确的测量时,则基于原来技术的相应法律就变得不合时宜;法律总是由立法者制定的,往往体现的是立法者的利益和政治动机。
3)伦理责任法律是重要的,但永远不够用。伦理责任包括那些为社会成员所期望或禁止的、尚未形成法律条文的活动和做法。消费者、员工、股东和社区认为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尊重或保护利益相关者道德权利的,凡能反映如此信义的所有规范、标准、期望都是伦理责任所包括的。
4)慈善责任企业自愿的慈善活动或行为被视为责任是因为它们反映了公众对企业的新期望。这样的活动包括企业捐款、赠送产品和服务、义务工作、与当地政府和其他组织的合作,以及企业及其员工自愿参与社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活动。
虽然社会总是期望企业负起慈善责任,但总的看来,这类责任是由企业自由决定要不要承担。用更实际或体现管理目的的词语来说,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企业应该努力做到:
①盈利;
②遵守法律;
③合乎伦理地做事;
④成为好的企业公民。
在欧美发达国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已经从当初以处理劳工冲突和环保问题为主要追求,上升到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以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阶段。在实践中,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或类似机构来专门处理企业社会责任事宜,越来越多的企业公开发表社会责任报告。对于西方国家的创业者及其企业来说,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要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贯彻执行由此衍生的SA8000等各种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现代社会十分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一些知名组织和公众媒体纷纷展开了对企业社会表现的评比活动,如《财富》杂志对最受赞赏和最不受赞赏公司的排名;CEP(经济优先权协会)的“企业良心奖”,致力于鼓励在社会活动和环境保护中的积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