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边界社区2
1.江村和“浙江村”的区别不是偶然的。社区的封闭性越来越弱,“根”越来越浅,变动越来越剧烈、频繁,乃是“大势所驱”。能被看作是整体社会的具体而微的社区确实在消息。另外,社会的不同部分也在越来越紧密地缠绕在一起。没有哪个研究对象可以让你用静态的眼光、相对孤立地来看它。科尔曼指出:当高楼大厦越来越多地替代了原始森林,“人们处于各种目的创建的社会组织正在取代社会赖以发展的各种原始社会组织。”这是一个快速变迁的时代、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大显身手的时代,社会运行的逻辑已不是“经长期共同生活”而积淀下来的结构,而是人们运用习得的知识和策略进行的“建构”。江村研究的重点是“社会结构”,那么“浙江村”调查的重点恐怕就应该是“社会建构”了。
从“结构”到“建构”,显示的不仅是社会的变化,更是我们理解社会的方式的变化。在20世纪30年代,人们对中国农村究竟是怎么回事缺乏最进本的了解。告诉大家村庄作为一个社会实在是怎样组织、运行的,是当时第一要紧的事。现在人们对“浙江村”当然也是不太清楚,但是,不管是政府还是社会其他群体,甚至是“浙江村人”自己,他们要知道“是怎么回事”的直接目的是“该怎么做”。在一个人和人的关系越来越广泛,也越来越紧密的社会,当我们看一件事情,我们想的是“怎么在现在的情境下理解它?”各个机构、各个群体分别在其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这个事情和“我”(或者和“我”所在的群体、机构)是什么关系?我们是靠这样的“行动着的思维”来理解问题的。如果把社会看成一个静态的系统,我们固然也能得到一个清楚的图景,但却不免隔靴搔痒。
而且,这个建构过程应当是一个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过程。我认为,在当今社会,并不存在“总体制度”和“地方制度”的区分。至少,不存在平行的这样两种制度。如果我们把中国社会看成一个“大社会”,那么像北京、像“浙江村”这样的“小社会”,都是它的直接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在不同层次上的“具体而微”。光是把社区放在大背景下看是不够的,需要对它和大社会的关系形成新的理解。我们要看的确实是一个各种跨越了边界的事件的来回穿插、共同作用的过程。
2.我对社会学和人类学(特别是国内近年来的社会学和人类学—)对经济学理性假设的批判并不太理解。在我看来,“理性”意味着人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和具有推论的可能。如果我们一定强调人是“非理性的”,那就几乎置社会科学研究于不可能的境地。此外,提出“人有时候是理性的,有时候是非理性的”,恐怕也是一种为批判而批判的策略(通过对显学的批判以引起对本学科的注意)。一门成熟的学科,一个有理论潜力的思想,其起点应该是单一的。理论工作的基本任务就在于把表面上看起来“有时候是、有时候不是”的现象统一到一套解释里去。经济学坚持这个理性假设就获得了很大的成绩,如果老作面面俱到的分类,只能有越来越多的新概念而没有理论上的真正发展。
但是,经济学所没有解决的问题是:理性究竟是怎么被具体表达的,人是怎么形成他的理性的,以及理性为什么有多样的形式,为什么很多时候不同的理性碰在一起不仅不能沟通,反而产生剧烈的冲突等等问题。......人们确实没有一次达成新制度的理性能力。但是,在每一次关系的碰撞和处理中,人们又是理性的,否则也不可能达成这个结果。
3.浙江村”这二十年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大人物的草根性的减弱。对新式精英来说,群众威望不再那么重要。而财富和体制基于的光环是他们追求的目标。重读历史细节让我意识到,新式精英的草根性的减弱,不能理解为劣绅对良绅的取代,更不是现代对传统的更替,而是因为“浙江村”的自主性被破坏了。由于自主性的破坏,体制有了更大的控制能力,但是不因此有更强的社会吸纳能力。新式精英因此紧随体制,而他们发展群众基础的意愿和能力都不如老的大人物了。“……浙江村人”在书里看到了他们自己。我猜想,是细节让他们和文本建立了真实具体的关系。同时,旨在讲道理的细节使他们看到自己行动的意义。他们看到自己不仅仅是生意人、是被驱逐者,而且是和主流社会的对话者。
引自序一
4.“浙江村”的拉锯战让我们想起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当人们面对不利于自己的制度安排,而这种制度的合法修改权只掌握在国家手中时,他会怎么办呢?
我们曾关注到的策略是三种:表达、变通和退出。表达被认为是西方社会中的典型策略。包括辩论、游行、呼吁,乃至激烈的对抗,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团结成“压力集团”,使国家改变政策。显然,表达发生的前提是:国家与社会有明确的分野。变通则被认为是中国社会的特产。人们对某一政策心存不满,却并不叫喊,而是私下里找领导或政策执行者“商量”,使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改变。Hirschman(1970)提出了“退出”的概念,指当一个人对某种物品供给、组织或制度安排感到不满时,他就离开它。大量的退出使原有的制度安排不再能维持,从而导致资源分配及制度安排的调整。如果有关的制度、组织等涉及国家,那么退出也就可以成为改变行动者和国家的关系的策略。这种策略的先决条件是“有处可退”,得事先存在替代性的物品、组织与制度。
如果把Hirschman的概念拓展到社会学研究领域,那么以上三种策略就可以大致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所谓“民主国家”中发生的,像表达与退出;另一类则是在所谓极权社会中发生的,如变通。事实上,变通也正是被视为极权体制下的“非正式政治行为”。那么就有两个问题:第一,除了这两种较极端的类型之外,还有没有中间类型的行为策略?第二,除了这些与其背景性的结构相统一、相整合的行为方式(比如表达行为与国家—社会的结构性分化是同一事实的两面)之外,还有没有与现行结构并不完全统一,可能导致结构性变迁的行为策略?
“浙江村”的“逃跑”提醒我们在事实中还存在另一个策略:逃避。它与表达、变通不同。它既不叫喊也不商量,对现行制度既不寻求连名带实的改变,也不期望暗度陈仓、偷梁换柱,而是采取漠然的态度。如果说表达和变通都是要通过与国家的不同部分(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的积极互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话,逃避则尽量不与国家发生正面的关系。它要通过对一些具体政策的“架空”来保证自己的利益。逃避与退出的区别在于,退出的实质是一种制度安排,“退出权”的获得比退出行为本身远要重要;而逃避是不为制度所认可的,它就是行为本身。
这样,逃避策略具有了三个重要的特征。一是难以监督。因为它是不出声的,随时可以发生的。二是难以惩罚。不管怎么说,总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三是有形成集体行动的需要和可能。(项飚,1998)这是为什么这项“不起眼”的策略能推进制度变革的原因。
引自逃跑
5.为一小部分人打破边界,往往意味着剩下的多数人要面临更多的障碍。比如在中国,那些受政府欢迎的成功经济人士的流动,促使大城市的房价激涨,意味着一般的流动群体的生活更加艰辛。我的”浙江村“研究带有自由放任的政策取向。而我现在觉得一个更现实的危险是,政府可能会过分迎合新成功者而损害其他群体的福利。
6.浙江村”的发展史强化了我这样一个观念:这类的“非国家空间”乃是中国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综观这20年,我们改革的种种困难都可归结为“自我改造”的困难。我们改革的起点是铁板一块的计划体制,此外没有别的任何空间,市场化所需要的代价、造成的危机,只能由这个系统自身承担。当危机大到一定程度时,我们不得不重新动用计划手段来“应急”,造成改革进程的不断反复。而
市场化所带来的成果,又常常落入原来计划体制下的当权者的口袋,从而无法真正把市场激活,相反走入非市场非计划的四不像境地。无论是“双轨制”、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通货膨胀、权力下放所造成的问题等等,莫不是“自我改造”的痛苦。
引自新空间。
7.我在调查中也持这样的“体制决定论”的想法,认为“浙江村”应看成是在缝隙里生长,如果缝隙一旦被填满,他们也就失去了自己的天地。
现行体制给流动人口制造了障碍,但是激发了他们的创新。
流动人口没有获得名义上的正式权利,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无所作为,他们也以自己的流动行为,特别是以“跨越边界”的特征,抓住了既有体制的弱点,与体制形成了互相制约甚至互相迫使的关系。
面对这个跨越了行政地域边界的社区,政府部门非但不能铁板一块地来对付它,它反倒引发了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龃龉。但社区因此贏得了更大的自由,能够蓬勃发展。
“体制”更多的是在制约体制内的人而在体制外的反而赢得更大自由。
引自新空间
8.中国社会的“弹性”,即不管上面的正式政令怎么变,到了底下总有另一套逻辑。“关系”使得在正式制度之外的另一套运作法则成为可能,使正式政策在实际运作中不断形变。这也是很多问题可以不通过冲突而和平解决的原因。(孙立平,1996)
引自新空间
9.“角色”高于“个人”,人按照规范去“扮演”角色。人在社会化过程中主要是学习“关系”意识和关于角色的分类知识。一个具体的角色究该怎么扮演,则是由当时的“关系从”决定的。
社会规范中的“角色”,只给人们提供一个行为的“底线”。关键内容是由行动者创造的,而这个创造来自既存的关系。
我们在这里讨论了两对“辩证关系”。(ー)人的行动是在关系中形成的,但人又是有主体性的,能把握、计算和创造关系。(二)我们反对个人主义的个人观,但又强调人的行动和意识有统一的一面。这两点概括起来,我所要强调的就是:行动者本身是在和关系的互动中不断被塑造的。塑造自己,编织关系,和塑造社会是同一个过程。
引自关系中人。
10.任何长期、稳定的关系都不能只从关系的两端来理解,它同时包括许多“不在场的参与者”,应该从一个更大的行动单位来看。当人在建立某一关系的时候,他是带着大量已有的关系来的。他和现在的一个互动者要建立什么关系,以及怎么去建立关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眼前的互动者和自己原来关系网是什么关系。你和我的既有的关系网是什么关系,这才是你我之间关系的实质。我“以个人名义”请你吃饭、谈条件、称兄道弟,都是对那层关系的落实或者修整。不看僧面看佛面,明明面对的是僧,却要对不在场的“佛面”负责。可以说,关系的实质乃是“关系丛”。
如果我们还坚持“理性人”的假设,我们可以说帮忙实质上是在给自己所处的“关系丛”投资,和帮忙者互动的乃是网络,而不是某一确定的个人。在一个稳定的关系丛里,往往会形成某种“分工”:让付出代价较小的人去帮助最需要的人。
大家都发挥自己的特长为集体服务。常言所谓“助人者人助之”,此“人”盖泛指矣。“浙江村人”对帮忙的第一点解释一一“不帮会遭闲话”――说明了一个人帮另一个人的时候,他其实是在“帮给其他人看”。帮助人,和让大家知道自己帮助了別人,这两点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样重要的。所以“做了好事不留名”显得分外可贵。
引自“锁住”
11.人总是有自己的一个位置。当人发现自已什么群体都不属于时,他就成了所谓“边缘人”或称“边际人”,十分痛苦。人们在传统社区中积板地修桥补路、捐建庙宇,其前提是:我是这个地方的人,是这一大群人里的一分子;潜意识中的目的是:我要通过公共事业,与这个地方更紧密地联在一起,在这群人中得到更高的认同。
引自建立爱心小组。
12.当人面时不利于自己的制度安排,而这种制度的合法修改权只掌在国家中时,他会怎么办呢?
我们曾关注到的策略是三种:表达、变通和退出。表达被认为是西方社会中的典型策略。包括辩论、游行、呼吁,乃至激烈的对抗,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团结成“压力集团”,使国家改变政策。显然,表达发生的前提是:国家与社会有明确的分野。变通则被认为是中国社会的特产。人们对某一政策心存不满,却并不叫喊,而是私下里找领导或政策执行者“商量”,使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变。 Hirschman(1970)提出了“退出”的概念,指当一个人对某种物品供给、组织或制度安排感到不时,他就离开它。大量的退出使原有的制度安排不再能维持,从而导致资源分配及制度安排的调整。如果有关的制度、组织等及国家,那么退出也就可以成为改变行动者和国家的关系的这种策略的先决条件是“有处可退”,得事先存在替代性的物品组织与制度。
如果把 Hirschman的概念拓展到社会学研究领域,那么以上种策略就可以大致被分为两类:一是在所谓“民主国家”中的、像表达与退出;另一类则是在所谓极权社会中发生的。如变事实上,变通也正是被视为极权体制下的“非正式政治行为”。
浙江村”的“逃跑”提醒我们在事实中还存在另一个策略:逃避。它与表达、变通不同。它既不叫喊也不商量,对现行制度既不寻求连名带实的改变,也不期望暗度陈仓、偷梁换柱,而是采取漠然的态度。如果说表达和变通都是要通过与国家的不同部分(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的积极互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话,逃避则尽量不与国家发生正面的关系。它要通过对一些具体政策的“空”来保证自己的利益。逃避与退出的区别在于,退出的实质是一种制度安排,“退出权”的获得比退出行为本身远要重要;而逃避是不为制度所认可的,它就是行为本身。
这样,逃避策略具有了三个重要的特征。一是难以监督。因为它是不出声的,随时可以发生的。二是难以惩罚。不管怎么说,总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三是有形成集体行动的需要和可能。(项,1998)这是为什么这项“不起眼”的策略能推进制度变革的原因。
面对轰赶的逃跑是“逃避”策略的一种。我们后面要看到盖大院、盖市场,很多东西都是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糊里糊涂”成为既定事实。我在前面已经强调过,“浙江村”是在对原有体制的逃避中,来建造自己新的社会空间的。
引自纠纷的解决
13.“浙江村”内的纠纷虽多,却没有发展出像家族械斗那样的长期僵持的矛盾,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系”的结构。在传统家族内部,各种关系高度重合,对外封闭,和其他圈子一旦摩擦,很难化解。而“浙江村”内则亲友关系和生意关系相交叉,各种关系又将辐射到其他更多的关系,是开放的。即使在发生了较强烈的冲突后人们能够寻求多种方法来解决它。在农村的传统社区,维护家族关系本身可能是人们的目标;而在“浙江村”,关系是不断变化和建构的,发展才是目标。
引自纠纷的解决
14.???办法1:自我化解
一办法主要限于亲友圈内的矛盾调解。这类纠纷最难了解,一则它发生的概率低,同在一个亲友内,人们能感觉察对方不快,随时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避免直接的冲突,就像大姊夫和小姊夫那样:二是既然平和地自我化解,就构不成突出的事件,很难被注意到:三是一个亲友圈的人,不乐意把这些事情往外讲,只好靠观察和聊天来了解。
引自纠纷的解决
15.人口外流和家族的关系,与它和社区的关系相似。家族为流动提供了关系网络;同时,他们毕竟需要操作一些文化仪式来强化他们流动中的关系,毕竟需要一些仪式来表现他们对生活的理解,于是家族的“印”又成了他们的依托。我们固然不能说流动使家族消失了,但是我们也不能说流动使家族强化了,最重要的,还是他们“再造关系”的实践过程。
引自改造家族
16.从事实上看,人们很难再返故土,但大家在观念上还是念念不忘“要回来”。房子盖在家里,积极发展家里的公共事业,只有在这里才感到在真正地生活。流出地对他们既不是“家”又不是“家乡”。是意识中的“家”,但在事实中又更像“家乡”。这一事实与观念的脱节,怕也是当今中国人口流动中的一个特色吧。
引自“家”还是“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