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我国高校安全现状
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是人类个体发展的基本保证。高等院校的安全稳定,不仅关系到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也是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根本前提。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经过连续扩招,中国在校大学生从1998年的643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2000多万人,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和天津,已经开始步入高等教育的普及化阶段。
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使得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管理的对象变得数量巨大化、形式多样化、内容复杂化,公共安全已成为学生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高校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约占学生总数的万分之0.5至0.7。以1999年统计,700多万在校大学生中每年至少有3000人以上为非正常死亡。至于失窃现象,近年来以单车、书包、手机、计算机、钱包等物品被盗成为热点和焦点的话题比比皆是,更是破案工作的难点。学生失窃后,情绪受到影响,家长怨声载道,同学之间产生人心惶惶的心理状态。严峻的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影响到高校校园的安全。
因此,加强对学生公共安全方面的教育,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办法,对确保大学生安全、顺利完成学业,维护高校稳定、社会稳定,有着重大意义。
一、校园治安状况及特点
总体来说,高校的治安状况是好的,校园安全保卫力量较强,学校安全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但是,近年来随着高校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导致刑事、治安案件呈上升趋势。这类案件的特点为:
(一)盗窃案件居高不下
在北京高校2002年上半年400余起案件中,盗窃案件337起,其中重大案件109起。在重特大案件中盗窃案件占47.18%。
(二)诈骗案件增多
2002年1至6月,北京高校诈骗案件共发生23起,比2001年同期增加12起。
(三)杀人、强奸、抢劫、伤害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2005年3月14日晚10:35,某高校机电工程系学生余某在校区内被刀捅死;2008年5月13日1:20,某高校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饶某在寝室内被同班同学杀死。2002年1至6月,北京地区高校发生强奸案1起,抢劫案件47起,伤害案2起。
(四)公共场所失窃多
高校的餐厅、浴池、图书馆、体育馆、教室、练功房、琴房、寝室等,人员较复杂。有些学生安全意识差,吃饭时用书包占座,洗澡时携带贵重物品等,下课时忘记拿手机、书本,出门不关门等,失窃案件屡屡发生。
2010年5月,在对四川某高校音乐舞蹈专业30名不同年级学生的随机调查中,有13名学生均有丢失物品的经历,都发生在公共场所。
(五)外来流动人员作案比例高
北京高校2002年1至6月,抓获的85名犯罪嫌疑人有57名是外来人员,占67%。
(六)大学生作案突出
有些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取向扭曲,对自己的不良意识缺乏理智的控制,导致违法犯罪。高校发生的案件中,作案人往往是在校大学生。例如某高校在抓获的37名犯罪嫌疑人中,在校大学生就有18人(男14人,女4人),在已破获的21起学生宿舍被盗案件中,有15起都是在校大学生所为。再如某高校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8起盗窃案件,破案后发现,竟然全部是在校大学生所为。
二、高校成为不法分子作案的重点目标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老百姓的生活不断改善,大学生手中的零用钱越来越多,计算机、手机、相机一应俱全。这就使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把目光盯住了高校。有的诈骗、抢劫、盗窃团伙专“吃”高校。一些师生又不按规定保管公、私财物,使犯罪分子作案很容易得手。
(一)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内实施盗窃、诈骗
2001年海淀某高校保安人员抓获一名专门在高校行窃的犯罪分子,她在供述中谈到,她之所以到高校作案,一是高校门卫看守不严,进出方便;二是上午8至10点学生、老师上课,治安防范薄弱,容易得手;三是大学生有钱,现金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多,得手后收获大;四是大学生丢东西后不及时报案,容易脱身。因此,她先后在海淀、朝阳等地区的高校作案30余起,获得赃物、赃款数万元。
(二)不法分子将大学生引出校外实施犯罪
每逢大学生打工的旺季,一些非法中介公司抓住学生急于打工赚钱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造成不少大学生受骗上当。例如,小李是北京某大学大三学生,2001年7月初,他通过一家公司找到一份推销员的工作,中介公司让他交纳产品抵押金500元,他一时无法交纳,后返回中介所欲按约定另换岗位,却发现该中介已是人去屋空,中介门口已经围着十来个要求退款的求职者,此时他才知道遇到了“皮包公司”。
有的公司在大学生签订合同时做手脚,大学生没有经验,往往受骗。2001年7月,北京某重点大学管理系学生小张经人介绍到一个国际品牌化装公司做市场调查。按约定做完一份调查可以领取2.5元的劳务费。为了完成一万份的任务,小张又在各校招聘50名兼职同学帮忙,刚过两天,公司却又紧急通知问卷需要在10天内完成,因为时间紧迫,公司同意他们问卷内容只需填写姓名和电话号码无误后便可,并以时间紧迫为由拒签合同。10天后小张按公司的要求交回了问卷。眼见就要有几万元到手的小张随后放心的回家,几天后再回公司取劳务费时却被告之,他们交的一万份问卷中有500张假单,按照一张假单罚70元的标准,他们不但拿不到报酬,反而还欠公司近万元。
(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设骗局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高科技的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大大提高,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快,真假难以识别,犯罪分子利用这些特点,在网上设置骗局诱人上当。
例1:小宋是在北京上学的大连女孩,穿着时髦,对新事物充满了好奇,学习的闲暇,她常和要好的同学小刘一起去网吧上网。2002年6月,她在网上结识了一位名为“踢丘比特一脚”的男网友,两人谈得很投机,几次聊天之后,在对方多次请求下,她终于同意和他见上一面。不久,两人按着约定的穿着、时间、地点见了第一面,未及详谈就匆匆分手。第二次赴约时,小宋带着同学小刘一起来到一家歌厅,“踢丘比特一脚”也带了个伙伴。四个人在歌厅唱歌时,“踢丘比特一脚”好几次向小宋借用手机,还到歌厅外打电话,但每次用完就把手机放回小宋旁边的茶几上,小宋并没在意,后来两个小伙子借故离开。等小宋猛醒过来时,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无故失踪。手机被盗以后,小宋急忙去公安机关报警,由于提供的线索太少,破案无从下手。小宋不甘心,发誓一定要抓住窃贼。她变换了网名,再次在网上搜寻。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28日,她总算在网上找到了“踢丘比特一脚”,并约他晚上在“麦当劳”门前见面。不知是计的窃贼如约而至,当即被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例2:北京某高校电子信息专业的一名男同学,在网上结识了一位中南矿业大学的女学生,两人网上聊得十分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感。2002年暑假,这位女大学生突然来到北京与这位男同学见面,在男同学这里吃住玩了半月有余,将男同学勤工俭学积攒的3500元花得所剩无几。外出时这位女生突然离去,从此再也没有露面,网上也没了信息。不久,校保卫部门接到湖南长沙市公安局的一份通缉才发现,原来这位女学生根本不是什么中南矿业大学的大学生,她偷了一个公司老板的钱之后潜逃到北京,藏匿在这位男同学的住处,时间长了怕暴露身份,因此外出时乘机甩开男同学逃之夭夭。
三、大学生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
高校校园刑事、治安案件居高不下,除了犯罪分子活动猖獗以及内部防范相对薄弱外,大学生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是其重要原因。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离开宿舍时不注意锁门、关窗,为犯罪分子作案提供方便部分大学生思想上缺乏安全意识,离开宿舍时往往不注意锁门、关窗(住在一层),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例1:2001年12月13日,某大学工商学院98级学生朱某将手机放在床上,未锁门出去踢球,回来时发现手机无影无踪。
例2:2003年3月5日,某大学资信学院99级学生孙某把手机放在桌上充电,开着门离开,几小时回来后发现手机丢失。
例3:2003年10月8日,某大学工商学院学生李某把手机放在床上离开未锁门,回来时发现手机丢失。
例4:2009年12月,四川某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何某将新买的手机放在床上,到公共卫生间洗漱,未关门,几分钟后回寝室发现手机丢失。
(二)轻信陌生人
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有时会轻易相信陌生人,而且轻率地向陌生人谈起自己或者亲属、朋友、同学的有关情况。有的还把陌生人带到学校、宿舍,甚至留宿,结果不但自己上当受骗,还连累他人。
例1:2001年9月,就在新同学报到的时间,一位外地来北京某高校报到的女学生,在郑州火车站候车室遇到一位男子,双方搭起话来,该男子自称在北京某高校任教。女学生感到很亲切,就把自己到北京某高校上学,学的什么专业以及她的好朋友王某同时考上北京某大学的什么专业等情况全部向这个男子讲了。那个男子说:“咱们不坐火车坐飞机,我在郑州机场有认识的人,可以帮助买打折机票。”于是两个人就坐出租车到了机场售票处,男的让女学生看着东西,他拿着女学生给的600元钱便一去不复返。女学生在原地等了很久也不见他的踪影,才恍然大悟知道上当受骗了。
例2:2003年9月,某大学2003级学生陈某,在校外阳光商厦附近打电话时,有两个外地女青年与其搭话,并谎称自己的钱用完了,父亲打算给汇些钱,自己又无账号,想借账号和储蓄卡用一下。这位同学欣然同意,结果“帮助”两个女青年从自己的卡上骗走了5000元现金,等这位同学发现自己上当时,那两个人早已不知去向。
第二节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与教育的必要性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含义
安全,顾名思义,就是人和物得到保障,免受伤害威胁的状态。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说过:“安全需要是人类的重要需要之一。”从人类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就必须面对安全问题,那时的安全问题主要是大自然对人类生存所造成的人身生命安全的威胁,如地震、洪水、火山爆发、动物威胁、疾病等各种各样的危险。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人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需求也在不断地发展。今天,人们面对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人身安全问题。对人类安全的影响除了自然因素以外,还有人为因素、社会因素等多种因素,他们均会对人们的安全带来威胁。可以说,安全是人类生存、生活和发展最根本的基础,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条件。
在安全与避害方面,古代先哲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和文化遗产。例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防微而杜渐,居安而思危”“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小过不生,大罪不致”等等。这些思想对与我们正确处理安全方面的问题仍有深刻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所谓大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是指高等学校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维护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技能,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各种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大学生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安全规章和纪律、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的教育与管理活动。
二、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高校改革开放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交流领域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他们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需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和管理,尤其是安全知识,势必会导致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