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高端岗位的就业压力也随之增大,大学生必须多方面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希望每一位学生都能根据自身的条件和优势,找到适合自己的“充电”方式,再利用这个优势在市场竞争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大学生就业机构与程序
本节纲要
就业管理部门的一般工作程序
大学生就业程序
大学生就业程序中的注意事项
一、就业管理部门的一般工作程序
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管理机构,大致由三部分组成:全国主管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部门是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各部委的有关部门分管本地区、本部门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高等学校和各用人单位负责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事宜和本部门接受、安置毕业生的具体事宜。其工作程序大致分五步。
第一,教育部对年度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从而确定年度的就业工作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有关部委按照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这项工作,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前的半年内基本进行完毕。
第二,教育部在每年的10月份左右向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下一年度的毕业生资源情况,包括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所学专业以及毕业生来源地区等。各用人单位向教育部提供需求信息。教育部还负责向社会及时通报毕业生资源情况和需求情况,并适时组织毕业生供需信息交流工作。
第三,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高校的就业管理机构在每年的11月中下旬(教育部1999年规定在每年的11月20日以后)至下一年的5月份,采取多种形式召开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参加“供需见面”“双项选择”大会和开办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求职择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毕业生在学校的指导下可直接参加这类活动。凡在这种“供需见面”“双项选择”大会上和毕业生就业市场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均系有效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按合同规定执行,将视为违约,要负违约责任(协议书上注明违约责任)。学校将生效的协议和落实的就业建议计划于5月底报主管部门审批,经调整、平衡后以正式计划下达。
第四,各高等学校在完成全部教学计划以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在5月下旬开始办理毕业生报到证,一般6月上旬开始派遣毕业生。
第五,派遣工作结束后,各级就业主管机构对当年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总结。教育部汇总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并连同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国务院。
近两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上都是按上述程序进行的。具体到各高等学校,就业工作的程序也大致相同。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具有连续性的,送走上一届,紧接着就着手下一届的工作。一般说来,各高校每年10月份左右就要按照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核准来年的毕业生生源情况,并开始向用人单位发出征集需求信息的函件。待用人单位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需要毕业生的情况返回学校后,学校将及时向本校毕业生公布国家发布的就业信息及学校收集的需求信息。毕业生在学校允许的范围内将通过各种途径,包括利用网络以及学校、地方及行业组织召开的“供需见面”“双项选择”活动和毕业生就业市场与用人单位及时沟通洽谈,并在此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找到工作的,学校将给予及时的、必要的指导,但不是包办代替。学校派遣毕业生的时间一般在6月份。派遣后的遗留问题处理则可以延续到当年的年底。
二、大学生就业程序
(一)毕业生就业材料
毕业生就业材料包括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
1.毕业生推荐表。它是以学校名义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表格,对用人单位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大部分用人单位把该表作为应聘的主要面试资料。
2.就业协议书。其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它是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在本辖区内使用的格式协议书。协议由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其目的在于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为国家派遣提供依据。
3.报到证。其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它由教育部统一印制、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并签订协议书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它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
(二)毕业生就业程序
一个完整的择业过程指从大学生准备找工作,到去单位正式报到并转递完档案人事关系为止的整个活动过程。具体而言,包括收集信息、确定目标、准备材料、参加招聘、签订协议、去单位报到等步骤。
1.收集就业信息,确定就业目标
求职的第一步就是要搜集信息,通过网络、报纸杂志、导师、就业工作老师、已经毕业的师兄师姐以及亲朋好友等社会关系都可以获得这些信息。还要了解国家、省市和本校的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2.整理求职材料,搜寻招聘信息
确定了择业目标就可以有针对性地撰写求职简历、求职信,把各种证明自己能力和获得成绩的证书进行分类整理。制作好的求职材料可以与同学、老师、家长进行交流,根据他们的建议修改完善。
准备求职材料的同时,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参加学校举办的招聘会,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搜集目标招聘信息。有合适的单位就及时投递求职材料,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争取获得面试或笔试的机会。
3.充分发挥优势,竞聘就业岗位
此阶段是求职的核心阶段。毕业生要充分调动自身能力,展现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参加用人单位可能设计的各种面试、综合知识测试、心理测试、技能测试,等等。毕业生要事先对用人单位的背景、内部运行机制、将来发展规划、企业文化、用人理念等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做到知己知彼,方能从容应对。
4.依次填写盖章,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用人单位的种种考核,被通知正式录用后,就可以把已经办理好的毕业生推荐表交给用人单位,再把用人单位返回的回执交给学校,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书。
5.领取报到证,转递户档关系
毕业生拿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去用人单位报到。外地生源的毕业生需要拿着报到证去学校户籍部门办理户籍迁移卡,然后凭户籍迁移卡、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
三、大学生就业程序中的注意事项
第一,《就业协议书》及其使用注意事项。《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的,专门用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书面文件。《就业协议书》具有证明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和大学生之间权利与义务的作用,同时也用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就业协议书》的适用范围是取得毕业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成教等其他类别的大学生不在适用之列。《就业协议书》由省(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是证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协议关系的唯一有效材料,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许可不得改变。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有效,逾期作废。要强调的是,大学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之前,应充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并征求家庭等多方面的意见,慎重决策,切忌盲目行事。除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外,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盖章后,一般还应由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盖章,这些手续大多数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也有的需要大学生个人办理,具体情况应向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询问。
第二,《报到证》及其使用注意事项。《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大学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报到证》的作用为: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证;是毕业生落户、转递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是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或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要强调的是,《报到证》的报到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大学生自办理《报到证》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到《报到证》中指定的单位报到,如毕业生不能按期报到或用人单位另有规定,双方须提前告之对方。《报到证》必须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的一律无效。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补发。
第三,档案和户口转递方式及注意事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大学生持《报到证》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办理档案、户口迁转手续。
毕业生户口档案暂留学校的与学校无隶属关系,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其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信息,如有错误不得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大学生档案一般于《报到证》办理结束后由学校寄出,大学生应在手续办理结束一个月后及时到档案接收部门查询档案是否已到。若未收到,应及时到学校查询。
另,自2012届毕业生起,宁夏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户口和档案等办理有了新变化。
1.毕业离校未就业的2012届级以后毕业生,一律填写《档案、户口转回原籍申请表》,将《报到证》开至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管理,档案、户口随同迁转。
2.在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凭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派回原籍的《报到证》原件到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换发新的《报到证》。
3.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出国留学或工作的毕业生,档案、户口关系一律转回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管理。
4.在区外就业已签订《劳动合同》但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关系,且合同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应将档案、户口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管理。
5.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办理《报到证》,如确需办理,则必须在《报到证》备注栏里注明“结业生”字样。
6.凡是落实就业单位和派回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离校时档案材料由学校寄送有关单位,学校不得将毕业生档案交给毕业生自带。
7.由于学校不能提供婚姻、党团关系、工龄计算、职称评定等证明材料,所以不负责为毕业生保管档案及其他关系。
原则上,每年7月20日之后,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开始接收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有关就业报到证事宜,请毕业生本人到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自行办理。
本章小结
毕业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由于刚出校门,初入社会,对就业的程序和途径不太清楚,往往就会有一定的盲目性,影响其顺利择业。本章通过对大学生各种就业途径的学习了解,以及对就业过程中相关就业机构和就业程序的认知介绍,帮助大学生尽快熟悉就业程序和就业途径,为顺利就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