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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孤男寡女干柴烈火

‘成……成亲?你可不要吓我?’

陈刚最近没有成亲的打算。他单身那么多年,手速虽然已经步入化境,但是,他仍觉得不满足。他认为,如果他再单身几年,一定能将手速再提高几个境界。

‘啊,不会吧!你把我肚子搞大了,却不想和我结婚?你这人也太没良心了吧!你良心让狗给吃了?你这么不负责任,将来我和孩子怎么办呀?以后孩子找我要爸爸的时候,我又该怎么回复他?’

叶倾城故作恼怒道。

陈刚也不知怎么办好了。叶倾城长这么漂亮,按理说,娶她并不吃亏。可是,陈刚总觉得,这事还可以缓一缓。

陈刚看了叶倾城一眼,提议道,‘要不这样,这婚我肯定跟你结。但不是现在。你再宽限我几年,等我将手速练到极致,咱们再结婚!’

叶倾城忍住想要笑的冲动,冷着脸说,‘你什么意思?是嫌我丑么?你都是有老婆的人了,还惦记着单身狗的岁月,你脑子是不是有病呀?还是说,你已经没有能力和我搞事情了?’

叶倾城的话,令陈刚难以接受。别人说他丑可以,说他不帅也可以,但就是不能说他没有能力。他可是铁骨铮铮的好男儿,血气方刚,英姿飒爽,怎么能被人这样污蔑呢?

尤其,污蔑他的那个人,还是个漂亮到过分的女人。这就更加令人难以接受了。

陈刚气急败坏地说,‘叶倾城,你可不要胡说八道!谁能力不行了?要是我能力不行,我能让你怀孕?要是我能力不行,你会上赶着和我成亲?’

叶倾城笑了,发出阵阵银铃般地笑声。她笑的太使劲,以至于开始剧烈地咳嗽,眼眶里也笑出泪来。

‘哎呀,真是笑死我了!你还真以为我怀孕了?你不会傻的这么可爱吧?’叶倾城笑道。

陈刚一愣,然后问道,‘你没怀孕?’

‘不然你以为呢?你又没跟我那啥,我怎么会怀孕?’

‘哦~’陈刚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你想怀孕吗?’陈刚突然说。

叶倾城愣住了,‘什……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想怀孕,我可以帮你!’陈刚一脸认真地说。

‘你混蛋……’叶倾城气的面红耳赤,抡起巴掌,一巴掌抽在陈刚脸上。

陈刚立马横飞出去,砸在墙上。

‘哎呦,我去!这女蝎子好猛啊!’曹冲惊呼道。

‘你叫谁女蝎子呢!’叶倾城狠狠等了曹冲一眼。

曹冲立马闭嘴,噤若寒蝉。

叶倾城走到陈刚面前,一脚踩在他脖子上,脚尖轻轻转动。

陈刚吃痛,哀嚎起来。

叶倾城冷声说,‘臭男人,我看你还敢不敢轻薄我!’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陈刚不停地讨饶。

识时务者为俊杰,现在陈刚明显落入下风,他只能忍辱负重,向叶倾城求饶。不然,他毫不怀疑叶倾城会用高跟鞋,将他的脖子戳个窟窿。

叶倾城见陈刚已经服软,便将脚挪开。‘你以后说话给我注意点,不要触老娘的逆鳞!’

陈刚只是说想帮叶倾城怀孕,就被揍成了猪头。而且听叶倾城的意思,这是她的逆鳞,触之必死。

曹冲暗暗庆幸,庆幸他没有说什么出格的话,更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不然,以叶倾城刚才那股狠辣劲儿,非把曹冲抽筋扒皮不可。

而且,从陈刚被叶倾城暴打这件事中,曹冲更是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眼见未必为真。

叶倾城性感妖娆,貌美如花,皮肤更是水嫩丝滑,吹弹可破,上面连一块厚茧都没有。任何人见了,第一印象肯定是这个姑娘柔弱无骨,手无缚鸡之力。

可是,实际上,这个性感妖娆的女人,动起手来,比一般的男人都要阴毒狠辣。尤其她脚下那一双恨天高,更是暗器中的王者。

一般人,谁会想到,那双高跟鞋,会是一件致命的武器?凌凌漆的皮鞋够厉害吧,但也只能用来剃胡须。可是,叶倾城的高跟鞋,却可以用来杀人。

只要叶倾城动了杀机,那双高跟鞋轻轻一踩,对方的身上,立马便会多出一个触目惊心的血窟窿。

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叶倾城,实际上,竟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这应该谁都想不到吧!

叶倾城双手理了理头发,迅速调整好情绪。然后,满面笑意地朝曹冲走来。

曹冲吃惊地望着叶倾城,瞬间感觉她很可怕。她刚和别人打了一架,转眼就跟没事人一样,这等心胸,恐怕也只有叶倾城才有吧!

叶倾城款步走来的时候,曹冲一直盯着她,观察她得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忽然,曹冲看到,陈刚一个鹞子起身,便从地上弹跳起来,随后,便已飞快的速度,朝叶倾城掠取。

曹冲想要提醒,可是已经迟了。因为,叶倾城已经被陈刚钳在手里了。

陈刚一手钳着叶倾城的后项,一手用枪抵着叶倾城。

‘死丫头,今天本来没有你什么事的,可你却几次三番袭击我。现在,你想走也走不了了。我宣布,你因为袭警,被捕了!’陈刚冷声说道。

叶倾城神色一滞,眸子里蕴含了无尽的悲伤的样子。

叶倾城缓缓抬起胳膊,指着曹冲,问,‘他是不是也要被捕?’

陈刚冷哼道,‘你俩谁也跑不了!今晚都得跟我走!’

‘那我就放心了!’

‘我靠,叶倾城,你什么意思?我也没招你惹你呀,你就这么盼着我被捕?’

叶倾城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她浅笑如花,笑道,‘因为我想跟你在一起呀,就算被捕坐牢,我也希望,能够时刻陪在你身边!’

曹冲盯着叶倾城的笑脸,越瞧越觉得熟悉,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可具体在哪里见过,他却又想不起来。

不过,叶倾城时刻粘着自己的那股劲儿,像极了一个人,那就是维纳斯。

当初,维纳斯就把曹冲当成个宝,不管走到哪儿,都要把曹冲带上。即便去上厕所,蹲大号,也要将曹冲带上。

北方的厕所,就跟旧时代的大通铺一样,是一长条沟渠,边上砌了一长溜高台。人们上厕所时,就蹲在那个高台上。

而且中间没有隔断,上厕所的每个人都能互相看到对方。曹冲跟着维纳斯进去的时候,厕所里正有许多人在解手。她们一见曹冲进来,立马大声尖叫流氓。

巧的是,这时正好有几个小混混在厕所外偷听。他们一听厕所里有人喊流氓,便立马喜滋滋地冲进来,拍着胸脯,无比自豪地说,‘流氓在此,谁喊哥呢!’

厕所里的女的,都吓傻了。今天是什么狗日子?她们就是来上个厕所,放下水而已,怎么还遇到流氓了,而且还不止一个!如今流氓都这么放肆了嘛,大白天的,就敢公然到女厕所耍流氓!

维纳斯也吃了一惊,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有那么多流氓出现在女厕所里。不过,她旋即一想,也便释然了。

那些流氓,一定知道她要上厕所,所以才在附近蹲点,为的就是进来,一睹她的娇态。

维纳斯嘴角一扬,一副十分开心的样子。美女就像一场精妙绝伦的演出,也需要别人的喝彩,来体现她的价值。

一个女人,即便拥有天使的容颜,魔鬼的娇态,但人们却对她视若无睹,把她当空气。她的美,又有什么意义呢?娇美的她,与丑陋的女人,又有什么两样呢?

维纳斯喜欢被人们关注,喜欢被人吹口哨,尽管她知道,那些赤果果的目光,和流氓哨背后潜藏着什么,她也不在乎。

她认为,只有被无限骚扰,才能体现她的美。而且,她也相信法治,相信社会公义。现在的社会已经足够文明,文明到即便维纳斯只穿着一双袜子,也不会遭遇不测的地步。

不过,正所谓盗亦有道,流氓也要有流氓的规矩。凡事得按规矩来,你在大街上对美女吹口哨,要美女的微信,这没人拦你。可你要是青天白日之下,公然跑到女厕所耍流氓,这就有些不道德了。

维纳斯对这些不道德的行为,从来都是零容忍。今天这些小流氓,算是碰到枪口上了,他们今天遇到维纳斯,活该他们嘬屎。

维纳斯溜目四顾,想要寻件趁手的兵器,给这些小流氓一点颜色瞧瞧。

她一眼便瞧见,在粪池里,有个长把柄的木铲子。当即冲过去,一把抓起木铲子,在粪坑里搅了搅。

登时,一股恶臭,犹如台风过境,席卷了整个厕所。维纳斯捂着鼻子,低头一瞧,坑里面密密麻麻全是萤白如玉的小虫。它们无比兴奋地挤着,闹着,似乎在争先恐后地喊,‘选我,选我!我要替美女出征!教训那帮狗日的……’

维纳斯乐了,她万万没想到,她的魅力这么大,连这小白虫,都为之着迷。

‘臭小子,你踏马嘬屎!’说着,维纳斯扬起胳膊,手腕轻轻一挑,那些白莹莹的小虫子,便如长虹贯日般,朝那群小流氓扑过去。

那群小流氓都吓呆了,他们在流氓行业里厮杀这么多年,见过放狗咬人的,也见过拿鞋底子抽大嘴巴的。可他们没见过拿屎尿泼的呀!

那个叫维纳斯的,好歹也是个大美女,看着挺温婉一人,怎么能干这种事呢!一边是大美女,一边是屎尿屁,这两者再怎么凑,也凑不到一块儿吧?

可是,让这些小流氓震惊的是,大美女和屎尿屁,还偏偏就凑到一起了。而且,还爆发出巨大的裂变反应。

几个小流氓张大了嘴巴,震惊地无以复加。当他们清醒过来,准备逃窜的时候,为时已晚。头发上,鼻子里,嘴巴里,到处都是屎尿。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们掉进粪坑里了呢!

流氓们恨死了维纳斯,又怕死了维纳斯。维纳斯太凶残了,惹不起,惹不起呀!

流氓鬼哭狼嚎着,从女厕所跑了出去。

维纳斯对决流氓的战斗,维纳斯取得压倒性胜利。

厕所里的其他女生,纷纷上前道贺,称赞她的英勇无畏。维纳斯对这些并不感冒,她才不在乎这些庸脂俗粉的感谢呢!

更何况,她教训那些小流氓,只是因为那些家伙做的太过分,严重挑战了她的底线。跟那些女生没有半毛钱关系。

那些女生,为了表示感谢,经过一致决议,最终决定,允许曹冲进入女厕所。不过,他不能一个人进来,身边必须有至少一名骨干陪随。

维纳斯听了这话,彻底动容。虽然她私自将曹冲带进女厕所,别人也没办法阻止。可是,私自带一个男人进入女厕所,毕竟有悖纲常。

现在好了,这里的女生同意曹冲进来,以后维纳斯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带着曹冲进出女厕所,而不用有任何顾及了。

曹冲收回思绪,越发觉得,叶倾城粘着自己的这股劲,和当初的维纳斯,有过之而无不及。

欸,等等!维纳斯!叶倾城!

曹冲突然发现一个令他感到震惊的细节,叶倾城好像和维纳斯长的有几分相似!

难道……难道他们有血缘关系?是亲姐妹?

曹冲盯着眼前的叶倾城,仔细打量着,她的眸子,她的颧骨,她的额发,已经她细长的颈项,几乎都有维纳斯的影子。

怪不得,曹冲看到叶倾城时,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原来两人是姐妹!

天呐,还真是让曹冲给猜中了!叶倾城的姐姐就是他的迷妹之一!而且还是最为致命的维纳斯。

曹冲不禁感叹,我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竟然让我和她们姐妹成了欢喜冤家。

上大学的时候,落入维纳斯之手,和她同日月、共缠绵。

大学毕业后,好不容易有了喘息之机,却又遇到了维纳斯的妹妹——叶倾城。

这俩姐妹,该不会是商量好的吧?姐姐腻了,就让妹妹接棒。妹妹累了,再交还给姐姐!她们这是要用她们的美艳,来支配我一生的节奏呀!

不过,曹冲仔细一想,姐妹二人合谋的可能性,应该很低。因为之前,曹冲提及叶倾城的姐姐时,叶倾城的情绪,曾经一度失控。

她俩人之间,应该发生过什么误会,让她们互相憎恨对方,视对方为仇人。

如果曹冲的猜测属实,叶倾城和维纳斯合谋的几率,应该几乎为零。也就是说,叶倾城根本不知道,曹冲曾经和维纳斯有过长达三年的小旅馆之约。

如此一来,曹冲就更加需要严守维纳斯的秘密,不让叶倾城知道了。如果叶倾城知道,他现在喜欢的人,是维纳斯玩剩下的,她一定会抓狂,甚至失控到将维纳斯玩剩下的东西给毁掉。

那样的话,叶倾城一定会倚仗她的妖艳,去勾搭其他男人。曹冲非但不可能实现之前许下的宏愿,拯救亿万无辜的男性同胞,免遭叶倾城的荼毒,还有可能有性命之忧。

这是曹冲最不愿看到的。所以,曹冲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将维纳斯的秘密,死守在肚子里,永远不让叶倾城知道。

曹冲盯着叶倾城,笑道,‘你真是个黏人的小妖精!我入狱是因为我犯了罪。罪有应得。你何苦过来掺和一脚呢?惹得自己也被捕!’

叶倾城笑着说,‘从我见到你真颜的那一刻,我便深深地爱上了你!当时,我就立下誓言,今生非你不嫁。不管男今生贫穷,还是富贵,我都要和你一起走下去。

即便你身陷囹圄,那也没有关系。我不会像其他贞洁烈女一样,在牢房外死守空房。我会和你一起进入监狱,做一对恩爱的囚犯夫妻!’

曹冲听了,十分感动。如今他即将身陷囹圄,还能听到她如此真情的告白。看来,叶倾城是真的陷进了他的爱的囚笼,再也无法挣脱了。

曹冲安慰说,‘傻瓜,牢狱那种地方,那么乱,我怎么舍得你进去受苦?而且,你我虽然情投意合,但法官宣判时,又岂会因为我俩的深情,将我们分在同一个牢房?刑期还没服完,就整出一大堆贝比出来,那样岂不乱套了?’

叶倾城苦笑道,‘不会的,我们不可能生出一大堆贝比的。我早就预料到了一切,所以,我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你瞧,我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叶倾城晃了晃手里的小方袋子,曹冲朝它看过去,那是调料包一般大小的袋子。上面印着大象二字,而且还有超薄、凸点等字样。

曹冲秒懂。这种东西,曹冲再熟悉不过了。大学三年里,他不知和它们打过多少次交道,成千上万次,总该有的吧!

曹冲低头瞅了瞅自己麻杆似的身体,叹息道,‘欸,我这身体,就是那东西惹的祸呀!当初,如果我不贪恋此物,我也不会落魄到现在这种境地。’

曹冲盯着叶倾城的眼睛,深情地说,‘宝贝,听我的,离那东西远点。那东西就是洪水猛兽,会将一个人毁掉的!’

叶倾城急了,她说,‘那怎么行?我们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干柴烈火,又无所事事,没有这东西,我们肯定会整出一大堆贝比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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