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精神消费的总量也越大,内容也就越丰富。反之,则越低,在相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差异下,精神消费水平的差异一般要大于物质消费水平的差异,因为精神消费是属于较高层次的消费活动。反过来说,一国消费结构中精神消费所占比重的高低也反映了该国生产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及消费层次和消费质量的高低。另外,一个国家的民族习惯、传统文化、国民素质等也对其居民精神消费的数量和内容有较大的影响。在我国,消费领域中一个不恰当的现象是物质消费在消费结构中占的比重偏高,而精神消费占的比重偏低,究其原因,大概有精神生活产品尚欠充分,收入分配的现实不尽合理、一些文化低而收入高的消费者的示范作用,几十年来文化精神生活极度贫乏的遗留效应等等。为此,要满足人民精神消费的需要,提高精神消费的比重,实现精神文明,就必须切实采取措施,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指导教育,帮助其树立健康,良好的消费观,提高消费者的素质,使消费者具备消费精神产品的各种能力;同时,加速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等事业,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产品。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消费者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国的精神消费也必将逐渐增多,消费层次也必将进一步上升。
精神消费带来了精神上的愉悦。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消费的解释是:为了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消耗物质财富。也就是说,消费应该是物质层面的,也就是经济消费。七、八十年代,厂商生产什么,人们就消费什么;九十年代以后,人们想消费什么,厂商就生产什么。面对商场里那满目日新月异的商品,消费欲便油然而生,于是乎,口袋里的钞票变成了长着翅膀的小鸟,一只只地飞进了商家的金柜里。现在的人们,即使是用的摆满在家中,穿的挂满在衣柜里,吃的填饱在肚子中,可那疯狂的消费热情还是依然未减。物质上的消费其实就是这样,欲壑难填。
欧阳修在《醉翁亭记》中说,“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于山水之间也。”欧老先生纵情山水,其实只为得几个挚友、几坛子酒和一个能站在那里观赏自然风光的破亭子而已。用现代经济学的眼光来看,真可谓是低投入,高消费,但其产生的精神愉悦效果,却是很难用数字衡量的。
精神消费其实不一定非得高投入。清晨,当你漫步在公园里,沐浴在朝阳下,看着晨练的人们,听着树上的鸟叫,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你的心情是不是格外地好?夕阳中,你散步在故宫筒子河边,望着那被落日映照着的角楼,你是否会感觉到那时间和空间在建筑上悄然延伸的那种美?那种精神上的愉悦是不是令你惊喜,令你振奋,令你快乐?
精神消费和经济消费是互有联系的,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时,最终动力和支撑点很多还是要由文化来帮忙。电影、电视、广播、书报等等,可以给人们以视觉、听觉上的精神愉悦。迅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给人们精神世界所带来的巨大冲击,恐怕是人们未料想到的。
人们常常会追求一种心动的感觉。在游览名山大川和异域风景中,找寻一种新鲜刺激的感觉;在都市言情戏里,找寻那青春年少时怦然心动的感觉;在艺术作品前,找寻那种超脱俗世的感觉;在互联网上,找寻那种为所欲为自由飞升的感觉;那种在心灵深处引起的莫名冲击和快感,正是我们所渴求的精神消费。有些行为投入的代价虽然微乎其微,而所收获的价值却是不可估量的。
精神消费可以推动物质消费。不过要记住,既要切忌盲目消费又不可过多地去计较什么。人说演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傻子,此论点也适合在消费场合。要想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就不必去斤斤计较那么多善于演戏的卖家,更不必去弄明白他们是不是又在演一出疯子戏。傻子当消费者一定很快乐,同样道理,消费者当傻子,精神上的愉悦可能会更多一些。
工资多涨点,物价少涨点
作为消费者,我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工资收入高了再高,而商品价格却低了又低。人们在关心收入的同时,最为关心的就是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价格水平了。因此,当前的物价上涨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就连白领阶层也开始为生计烦恼,由此也导致了社会各个阶层的普遍焦虑,诸如“跑不过刘翔,也要跑过CPI”、“工资涨得像眉毛一样慢,物价涨得像胡子一样快”等民谚都证明了这点。
物价上涨之所以会引起百姓的焦虑与不安,归根结底就是直接导致了他们的日常生活成本急剧上升,生活压力增加。因此,百姓期盼的“工资多涨点,物价少涨点”可望在未来一年实现,给了我们一个积极的民生信号,有助于缓解各个阶层普遍存在的焦虑情绪。
那么,靠什么保证“工资多涨,物价少涨”?作为平衡不同利益之间的主体,各级政府必须要考虑百姓生计,以民生为重,以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重。
公众绝对不需要一个不能兑现的民生支票。公众的荷包“胀幅”追不上GDP涨幅已经遭到社会诟病,这也被数字证明。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也呈持续下降的趋势,从1978年的15·6%降至2005年的10.2%。这种情况从一个侧面说明,职工的劳动收入分配份额在整个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地位在不断下降,决定着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较慢。
在物价上涨过程中,不少人开始远离社会主流生活。现在社会上许多现代性的价值观念同社会主要群体似乎很难搭界,许多主流媒体所热衷渲染的生活方式如白领化的高消费生活方式也很难为主要群体中的多数人所认同和效仿。
在公众忧虑的情绪中,我们不难发现,社会同时经受着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的双重困扰,劳动权利的维护处在弱化的状态之中,社会保障状况令人担忧,困难人群被边缘化等。而且,边缘群体弱势化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社会成员基本权利保护问题突出。因此,在物价上涨过程中,必须注重维护和保障社会成员的基础生存权利,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用于民生的经费投入偏少。但是,民生问题对于目前的中国不是能不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想不想解决的问题。就政府来说,首先要解决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的问题,这涉及到人最基本的生存。这也是消除“物价在跑,工资在爬”的前提。
音乐消费的社会经济学分析
凡是产品,就需要市场。只有找到市场的产品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商品,因为已经被接受,从而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西方经济学认为只有得到社会认可的行为,才有其经济价值,而这个行为的主体也才能够得到他人的回报并得以在社会中立足。人类社会就是这样在彼此相互服务的基础上存在并发展着。
音乐,不能脱离社会而生存,不考虑音乐的社会性是难以想象的。而音乐的价值同样也不能不考虑其经济性,要得到它的经济价值,只有通过市场交易,才能确定音乐的经济价值乃至艺术价值。无论多么超凡脱俗的音乐都是如此。尽管纯粹搞音乐的人很少想到音乐的经济性及其社会性,尽管音乐有的时候也是非需要一定长的时间的回味来鉴定不可,但是这确实是音乐乃至艺术世界中的一个普遍规律。所以音乐同样需要寻找市场,寻找属于它的那一小块市场,而这,就和一般商品类似,对其进行市场营销学的分析。在这里,音乐就是一种纯粹的商品。
那么,音乐商品的消费群体,即音乐市场的目标顾客群又具有怎样的特点呢?如果做高雅音乐,那么目标顾客群就是一些附庸风雅的人。创作者或者说营销者就应该考虑这样的人在社会群体中的比例。因为这可以决定销售量的多少,或者说其受欢迎的程度,这是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考虑的。假如高雅音乐不需要考虑生存的问题,那么,就可以一心一意做精致的高雅、纯粹的艺术。如果生存问题还不是那么无忧无虑,就应该针对市场来做音乐,所选择的目标顾客群的人数,当然就是越多越好,所选择的目标顾客群占总体的比例也是越大越好。
整体考虑一个国家的音乐总体消费,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个是外围,一个是内质。外围讲,就是这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一个政局动荡的国家的音乐消费群体,只能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比例。而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政通人和,经济形势也是屡创佳绩,使得全国人民基本上摆脱了温饱之虑。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消费需求就自然由吃穿上升到文化层面上来。对于内质,就是这个消费群体对音乐的偏好。
那么,我国整体消费群体的音乐喜好又是怎样的呢?对此虽然我们无法直接判断这个群体的喜好,但是通过常识推理,一般文化层次较高的人对音乐的鉴赏力,平均来说,要高于文化层次较低的人群。研究表明收入程度和文化程度成正比,文化程度较高人群的消费也越可能上升到文化层面上。尽管这不是绝对的,但这可以说是一个大致的平均情况。
再看我国人口文化程度的分布情况。据中国统计年鉴,在2003年我国有88.9%的人口是高中及其以下的文化程度。这个事实就决定了我国整体的音乐消费,暂时高雅不起来,或者说,高雅的音乐现在不可能在全国普遍流行,只能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流行。这也是女子十二乐坊国内开花国外香的道理。
音乐在每一个层次上都有优劣之分。即便在这个不高的层次上如果能够把音乐做好,一样也能得到消费者的喜爱。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中国消费高峰
独生子女引起中国的消费高峰?我们先对在校中学生和大学生的消费调查结果做一下分析,看看情况是怎么样的。
一、在校学生消费调查:不爱储蓄,热衷消费
调查对象:1982—1993年出生,在读中学生和大学生
“1982年到1998年出生的独生子女,总人数已经接近了3.2亿,他们生长的环境比1977年至1981年的独生子女更好,更加不喜欢储蓄,追求消费行为带来的舒适便利和品牌个性,2008年左右将成为中国消费的主力军。”
中学生:每月150元手机费不算高
据调查,北京一所重点高中的重点班里,20人(12个男生,8个女生)中除两人没有手机,月通讯费20元以下者有3人,20~50元者有6人,50~100元者有7人,百元以上两人。而某普通中学的初一班内,25个学生中5人有手机,4人因不是自己充话费而说不清每月的通讯费用,剩下的那个孩子认为自己150元的通讯费并“不算太高”。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班是普通班,学生家长大都是普通工薪族,还有不少是吃低保的。
大学生:每月1000元生活费很普通
走进北京的任何一座高校,随处可见的是低头狂发短信的“拇指族”、耳塞mp3耳机的“摇头晃脑族”,热衷无线上网的“网虫”。高科技含量的电子产品将大学生们全副武装,少了哪一样,都会让他们觉得极不方便。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早已不是新闻,或做家教,或打零工,或多或少都能赚点零花钱。家长除了支付他们的学费,通常还会给他们每月300~500元的零用钱,此外,国家还会发给每名普通高校注册学生每月60元的补助。都算下来,千八百的生活费对目前高校学子来说是一个平均数字,对于北京孩子这个数字可能还会更高一些。
二、文化消费能力强
北大中文系教授张颐武在日前举行的2005北京文艺论坛上曾将这一代概括为文化消费能力特别强。“他们是独生子女,赶上了历史上最富裕时期。他们要买书,于是郭敬明成了文化英雄;他们要玩游戏,于是陈天桥成了网游大亨;他们要看电影,于是《头文字D》卖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