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大专辩论会
赛事背景
大决赛:生之恩重于养之恩(电子科技大学队)
养之恩重于生之恩(暨南大学队)
正方:电子科技大学队:生之恩重于养之恩
一辩:杨雯;二辩:李巍;三辩:李婕达;四辩:任崇
反方:暨南大学队:养之恩重于生之恩
一辩:许莹蕾;二辩:陈明;三辩:杨薇;四辩:姜湛睿
提问嘉宾:蒋昌建: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会最佳辩手
余磊: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最佳辩手
点评嘉宾:余秋雨:着名文化学者
比赛结果:冠军:电子科技大学队
亚军:暨南大学队
最佳辩手:李巍(电子科技大学队)
辩论词
主席:
生之恩,父精母血,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世界上又多了一撇一捺——一个人。也许你的出生,对世界总人口来讲就是六十亿分之一,但是对你我个人而言,父母赐予的却是百分之百的生命。养之恩,含辛茹苦,牵肠挂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所以在揭示今天辩题之前我希望能够代表全世界的子女向全世界的爸爸妈妈们说一声:“谢谢您,爸、妈,我爱你们!”
但是很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你和我一样非常幸运,由于很多特殊的原因,使我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之下不得不把生之恩和养之恩分开来讨论。这便引出了今天的辩题。
第一关 知己知彼
1.猜测对方立论,条理清晰,言简意赅。
2.为本方立论,观点鲜明,事实准确。
本环节满分30分。
主席:
正方开始猜测反方立论(计时1分钟)
李婕达:
谢谢主持人,各位好。今天辩题的实质在于面对生命价值。生与养谁的意义更大,对方为了有利于己方论证,可能会淡化人本身生与养的价值,而忽略了人类生与养的问题;对方可能会掩盖生命的意义,加重维系生命条件的作用,认为生仅仅提供了一个起点,而养使得生命得以延续。第二,从人的本质属性看,对方会忽略生的基础作用,认为只有养能够影响人的社会性,使得人真正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完成人的人生价值。第三,对方可能会谈化人的生命乃是大自然无以数计的岁月凝结成的、最璀璨的成果,将生视作仅仅一瞬间的事,而忽略了创生的重大意义;认为养无论从精神还是物质其付出都远远大于生。最后,再论证出对方可能会运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生恩不如养恩重以及宣扬养恩重带来的积极社会意义来进一步支撑己方观点。猜测完毕,谢谢。
主席:
下面我们有请反方派出任意辩手猜测正方立论,时间1分钟,有请反方辩手。
暗指本次辩题为虚假性辩题。
许莹蕾:
谢谢主持人,大家好,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猜测对方立论。第一,对方可能搞立论创新,不把生理解为生育,不把养理解为培养。而把生养两个字进行重新的解释。第二,如果对方仍然把生和养理解为生育和培养的话,对方会以提供生命这个基础的重要性和生命的无价性,生的不可替代性和生的无可回报性来论证生之恩重于养之恩。第三,扩大恩的范围,将亲情联系的血缘关系也纳入了恩的范围,而回避了恩的真实含义。第四,把养的主体或过程割裂,将生的全过程和割裂后的养的一部分进行比较,进而否定社会之养,而回避了辩题必须建立在生和养都是一个完整过程的基础之上。对方辩友的立论我们还要拭目以待。谢谢。
主席:
双方队员猜测正确或者错误我们要看他们的立论陈词。
从正方开始,3分钟计时。请!
杨雯:
谢谢主持人,大家好。在浩瀚的银河系中,地球在38亿年前一个岩浆喷涌、大雨倾盆的阵痛中分娩出了第一个生命,这让人敬畏,也让人神奇。而人作为最具智慧的生物,其最高价值就在于他能够尊重生命。生是生命创生和保护、培养。而养呢?是指养育维持,保持生命的一个延续性的一个手段。恩是恩惠,而更是看哪一个更重要的一个评判标准。作为一个价值判断,其标准就是看,哪一个是第一性,其目的更加重要;哪一个更关键、起决定性作用,更具价值。我方认为生之恩重于养之恩。第一,从重要性上讲,生之恩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首先,没有生就没有养。是生决定了养的所有意义。由此生是第一性,更关键。第二,生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超越的过程。人的一生,其过程正是一个不断创生的过程。是生使物种得以延续,让生物的基因从父辈遗传到子辈,而养只是维持生命,这一过程手段无论如何都没有目的重要。再其次,生不仅仅只是那一瞬间,生命的胚胎是在水中形成,它表示着生命在原生的时候,在海洋中探索过程的一个缩影,因此生命的价值正是大自然在上千万年间进化过程中的一个结晶。因此,它的价值远远要大于后天短暂的养育过程。因此生是一个物质基础,它提供了可以开花结果的条件,而养只是对精神层面的培养。物质决定精神,本位决定方向。最后从社会价值上来看,生是无可取代的,是无以回报的。血浓于水的生之恩是天赋的权利和责任。它不可被取代,因此也是不求回报、没有带任何功利色彩的恩。多少华侨回国寻根,不求养之恩,却为报生之恩。由此可见,生之恩确实要重于养之恩。是什么让那刹那的辉煌凝聚成了永恒?是什么让人们朝圣般顶礼膜拜?是那声嘹亮的啼哭,是那声回荡在宇宙里穿越时空的生命礼赞。费尔巴哈说;“生命本身就是最大的幸福……”
主席:
正方时间到,下面是反方的立论陈词,时间3分钟,请。
许莹蕾:
谢谢主持人,大家好。今天我们探讨的虽然是“恩”这样一个看似情感的话题,但是我们依然要明确几个严谨的概念。首先恩意味恩情,生之恩,即父母赋予我们生命的恩情。而养之恩则包括了父母和社会养育我们的恩情。因为在养的过程中我们根本无法割裂父母与社会的联系,也无法把养的范围从社会中脱离开来,而这种应理解为更重要。由于恩是一个感性的词语,根本无法量化,因此我方认为,今天判断的标准应当基于二者谁产生的意义更为重要。
接下来我将从两个层面三个点论证我方观点。第一,从子女的受恩者的角度看,养之恩重于生之恩,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当然是一种大恩,但是只有通过养的过程才能真正体现生命的重要意义。为什么?就像是一块璞玉,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雕琢,才能形成一块真正有价值的玉。这正是所谓的“玉不琢不成器”,而这又恰恰是生所做不到的。否则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兮。正如狼孩儿,正因为他没有人的养育,所以他才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第二,从社会的层面来看,养之恩也重于生之恩。人组成了社会,人领导着社会,人发展着社会。因此,我们只有站在社会的高度对二者的重要性进行评判,这样的重要才能说明更重要。为什么?人类社会和其他任何生物群体一样,都需要延续。但是人类社会和其他生物群体不同在于它更需要发展;而发展需要的不仅仅是人,更多地需要的是人才,而我们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靠的是什么?靠的是父母和社会的培养嘛。其次从价值层面上看,我们不仅说养之恩重于生之恩,而且养之恩应当重于生之恩,从失足青年的反面教训中,我们看到了两个重要,我们要呼吁父母和社会,更加重视养的过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女真正实现自我的价值,进而以感恩的心态回报社会。这样的生命才有意义,在这里我想感谢父母赋予了我生命,在这里我更想感谢我的父母和社会各界对我的培养,因此我说养之恩重于生之恩。谢谢。
主席:
下面我们有请在场的九位评委老师为两支队伍在第一个环节的表现进行打分。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双方的得分情况。首先是正方,正方得分192分;我们再来看一下反方的得分情况,反方本轮得分184分。
虽然说现在反方暂时落后,但是我们反方的同学不要着急,因为我们第二个环节的名字就叫作防守反击。
第二关 防守反击
1.双方的反驳必须针对对方的立论。
2.双方的再反驳必须针对对方的反驳。
主席:
首先由反方派出任意选手针对正方立论进行反驳。时间1分半钟,有请。
杨薇:
谢谢主持人,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在第一点告诉我们,因为生命的无价性,而养恩又是给人提供了一个生命的延续性,所以然生恩就重于养恩。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果生而弃之不养他,你的恩从何而来?也就是说生提供了我们生命的起点,而养提供了生命维持和延续的东西。如果说你生了而不养,根本谈不上恩。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因为生提供了人的物质基础,而后天养只是给了他后天的培养,因此生恩要重于养恩。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人生下来是赋予了你的自然属性,而社会属性正是通过养的过程来实现的。狼孩儿为什么称为狼孩儿,正因为赋予了他人这个自然属性之后没有赋予他社会属性。所以说,我们不把他标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陈明:
补充一点,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们,工具使用可以用基因的方法延续下来,对方辩友,您是不是一生下来就会学习、就会开飞机?那对方辩友,您今天不用在这里辩论了,因为你一生下来基因中就有辩论基因在里面。这样的比较合理吗?对方辩友最根本的核心问题是偷换了生和生命。他告诉我,生命比维持生命的手段重要。就好像告诉我,人比吃饭重要。这样的比较合理吗?无论是生理学上的生,还是今天的养,都是维持生命血统延续的一种手段而已。
主席:
谢谢,我们有请正方针对反方的反驳进行再反驳。1分半钟时间,请。
李巍:
谢谢,大家好,我回答对方的几个问题。对方第一个问题提出说生和养都不可或缺,这个我们完全同意,因为今天谈的是养也有恩,而生之恩大于养之恩、重于养之恩。第二,对方辩友说,他拿了一个开飞机的例子,我告诉对方辩友,我们生之恩注定了人出生之后,他就有开飞机的可能性,您可以想像一个猴子它经过系统培养在广汉飞行学院学了两年开飞机它就敢开飞机吗?不可能吧。所以对方辩友又提到了一个狼孩的问题,我想请大家仔细地想一下,我们大家知道人猿泰山吧,人猿泰山接回了城里,稍加培养,他就可以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到处走来走去。可是如果一头狼,你把它放到城里经过培养,它能够成为人吗?当然不可能,它只可能成为大狼狗。
而我们今天所谈的养,既然是人类,当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我们人类包括肉体的自然生命、个体的精神生命和思想的价值生命。我的老师教育我,他给了我实现自己的人格的可能,当然是给了我的精神生命,而我为社会创造条件、创造财富,我又有了价值生命,这就是人之为人最大的恩。
谢谢。
主席:
我们再有请正方针对反方的立论进行反驳。时间1分半钟,计时开始。
李婕达:
谢谢主持人,各位好。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玉不琢不成器,然而试问一块石头任你百般雕琢它能成为美玉吗?而决定是石头和玉的差别的正是生的功绩啊。对方同学又告诉我们人的社会性只能靠养来培养。然而如果没有生提供的精神基础,人可能具备社会性吗?科学家曾经对猿猴培养,试图培养其社会性,但最终归于失败。其实母亲创生你的那一刹那,正是将人类千百年来积淀的结晶传递给你,赋予你作为一个人的精神基础。对方辩友又说一切的养都高于生,似乎把养提到生之上。然而试问,为什么每个国家都将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视为生命权,而对于罪犯最大的惩罚莫过于剥夺其生命权。说到底生命是本源的,其他的一切都是派生的。对方将本末倒置,结论不能令人信服。下面请李巍同学为大家解释逻辑问题。
李巍:
好,谢谢!我们来看逻辑,对方辩友今天告诉我们的逻辑是因为我们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所以没法得出正确的结论。对方辩友把生和养割裂得很开,认为生只是一瞬间的活动,而养却是以后的全部。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养和教和学是同一概念吗?当然不是啦。所以然我们今天看就应该看本源,看哪个是因的恩,哪个是果的恩。所以,我们要系统地来看这个问题。谢谢。
主席:
时间到,谢谢。我们看到反方的同学已经迫不及待地想针对正方的反驳进行再反驳啦。请。
陈明:
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玉这个东西它本身很重要。不是雕刻重要,那么为什么我们经常说玉不琢不成器呢?第二点,对方辩友告诉我法律上的问题,说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实对方辩友又在偷换概念,他把生命又等同于生。生是一个纯粹生理学意义上的分娩的过程,而我们说养是一个培养的过程。二者那是延续生命的手段。对方辩友不要在这里偷换概念。第三,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养不包含一个教的过程,不包含一个学习的过程,那我就不理解了,为什么中国古人告诉我们“养而不教父之过,教而不严师之惰”?这难道不是能说明教养和学习是一体的吗?另外一点对方辩友谈到了法律,对方辩友,我就是学法律的,我告诉你,其实在法律上对于养父母不管他有没有生我们,都必须去赡养他;而对于生身父母如果他没有养我们,我们就不需要去赡养他。这不是说明,作为法律中主流的、社会的价值评判标准都认为养此问有力!之恩重于生之恩,对方辩友为什么还这样执迷不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