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识形态存在的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被称为知识资本。知识资本的运动过程包括两方面,其一为可用技术过程概括的知识运动。技术过程以探索未知和追求发明为目的,过程的结果可能是获得成果,也可能是失败。其二是资本运动。知识资本的资本运动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用投资启动技术过程并产生知识成果;把知识成果转化为相当于投资价值加上利润的新价值。如果第一阶段没有得到知识成果,资本运动即告结束;如果知识成果没有在第二阶段转化为预期的收益,技术过程是成功的,而知识资本的运动则是失败的。
知识产权资产通常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资产即权利人在从事科研、开发、经营中形成的含有某种知识含量的无形财产。这种财产经有关机构认证后形成财产权利,例如专利、商标、着作权、计算机软件权利等,法律规定可以以知识产权进行投资。但对于以知识产权进行投资,应该经有关机构进行必要的评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会通常行使哪些职权
股东会通常指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除外;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书面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根据上述规定,董事会组成和公司任何重大决策都必须经股东会通过或认可方能生效,股东的经营管理参与权也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表决来实现。故此,股东会也是股东表达意志和要求的重要机构。
股东权利包括哪几方面
股东权利即股份制企业的投资者(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对企业所享有的权利,为法律规定公司章程所应列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投资者向公司投资成为股东,即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依据法律即享受对公司的相关权利。又由于公司设立后便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组织,投资者不能因享受相关权利而损害公司利益,为此法律对于公司股东的权利作了必要限定。《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按此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三大方面:一是资产受益;二是参与重大决策;三是选择管理者。当然除此以外还有一项权利即为处分股份的权利。
股份制企业可分为哪几类
股份制企业是由两个以上股东出资组成的企业。在法律上,它是以公司形式与独资企业相对的。根据获取资金的途径、股东权益的转让方式,特别是股东对债务所负责任的形式等,股份制企业可分为五类: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发起并组成的公司。无限责任股东代表公司管理业务,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不得参与管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股份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组成。与两合公司不同的是,其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用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其他特征与两合公司无异。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一定人数的股东发起组成,全部资本被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对公司负有限责任,股票可以在社会上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公司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以其认定的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是:一是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有严格的股东数量限制,各国法律一般规定为2~50人;二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不公开发行股票。
股权公司特点及方式是什么
股权公司亦称“控股公司”、“持股公司”,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以控制和操纵该公司经营业务的一种垄断机构。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自己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的办法,广泛吸收闲置的货币资本,用以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再以持有的股票为基础,进一步发行更多的股票,吸收更多的资金,收购更多的其他公司的股票,掌握更大的股票控制额,成为一个庞大的经营垄断集团,控制和操纵其他公司甚至整个经济活动。控制方式可分为两种:只凭借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量股票来控制和操纵其他公司的经营业务,而它自己并不经营实际业务,即纯粹的控股公司;另一种则除了控股外,还同时经营某种业务,即混合的控股公司。控制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需占有该公司全部股票的51%以上,然后在股东大会上,发挥其股权的优势,通过选举权和表决权,支配被控制公司的一切经营业务的决策。
按股分红是怎样的分配方式
按股分红是指股份制企业(或股份公司)对股东分配利润的方式。在股份制企业中,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同时也以出资额获得公司的赢利,这即是按股分红。具体来讲,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首先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然后再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其中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某一比例(如50%)时,可不再提取;当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在提取当年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另外,在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职工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出资额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俗称按股分红。
按劳分红是怎样的分配方式
按劳分红也称劳动分红,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的独特形式。简而言之,按劳分红即以企业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劳动量分配可分配利润(税后利润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的余额)的一种方式。按劳分红是一种吸取了按劳分配计算分配额和按资分红分配对象两种方法的混合性分配方式。由于这是一种特殊的分配方式,在股份合作企业的分配方式中不占主要地位,其分配对象也主要是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职工。从理论上分析,按劳分红实质上是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的折中方式,所以在企业的利润分配中具有调节分配均等化的作用。由于按劳分配的方式中,每个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劳动相差不大,分配结果体现不出差异性,尤其按照目前的工资制度,同档次工资中的劳动差异基本无法体现在工资收入差异上,而同时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股份的认购一方面取决于职工的认购能力,另一方面在生产、经营、管理等不同岗位和职位上的职工,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与普通职工认购的股份有一定的差别,如果按股分红比例过大,就有可能造成个人收入的悬殊。这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就可以采取按劳分红,对可分配利润先行分配一部分,然后再按资分红。这时按劳分红的对象,就不仅仅是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职工,而且还包括全体职工。三种分配方式的结合,就可以更好地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又能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职工合法权益有哪些
职工,即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依法向社会招用的各类职工。职工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主体,是他们从事的生产劳动,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与发展。他们在企业从事工作,也具有各方面的权益,如按时足额领取工资、依法享受劳动安全与卫生保护等。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一些企业或企业家忽视职工地位,侵害职工利益,造成严重后果,有的影响到社会稳定,为此国家及相关立法都十分强调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制定《公司法》也将职工合法权益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司经营原则。《公司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董事任期有何限制
董事任期即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期限。由于董事会实行任期制,故对于董事的任期也应有所限制,规定明确的任期既有利于董事会组成人员的稳定及工作积极性的调动,也有利于他们的工作稳定和勤恳敬业,还可以防止一些不为股东欢迎的人选长期留任对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后果,以及避免有些为大家拥戴的人选被无故免职。对于董事的任期,《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的职务。第一百零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人数有何限制
董事会任期即法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效率而对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的数量限制。公司是一种经营机构,它要进行生产经营必须提高效益,由于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执行机构,这一机构的简繁情况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经营与效益,为此法律根据公司经营与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对董事会的人员限制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公司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即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编者着)的除外。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企业法人的内涵是什么
企业法人即依法设立具有自己的财产或依法管理的财产,进行企业登记,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与事业法人和机关法人的最大区别在于,它能依法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赚取利润。《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素质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企业为适应外部环境和实现企业目的,将其内部各生产经营要素有机地组合起来而形成的整体性功能和特征即为企业素质。企业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职工素质、技术素质和管理素质三方面。职工素质包括领导人员素质、技术人员素质、管理人员素质和工人素质等,这是企业素质的核心和主导方面。职工素质从特点上又可分为意志品质素质、专业技术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等。技术素质即企业的生产、科研能力,包括硬技术素质和软技术素质。硬技术素质是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它关系到产品质量、各种消耗和成本高低,以及企业劳动生产率;软技术素质是企业开发、设计和研制新产品的工作质量和能力,良好的软技术素质能够使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通过不断推出新产品而立于不败之地。管理素质即企业为实现其经济目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体现出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能力的总和。管理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能否将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结合起来,实现最佳经济效果。管理素质包括基础管理素质和专业管理素质。基础管理素质体现在标准化工作、定额工作、计量工作、信息工作、基础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等方面;专业管理素质包括战略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企业素质的以上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其中,技术素质是基础,管理素质是保证,而职工素质特别是企业经营者的素质是企业兴衰的关键。企业素质主要通过信息利用能力、技术开发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参与竞争能力、实现赢利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等进行衡量。提高企业素质的主要途径有:重视基础教育和各方面的技术培训,提高人的素质;明确企业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而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等。
何谓企业形象
企业形象即企业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经济、文化意义上的综合形象。它存留在社会公众以及企业内外利益相关者的心目中。社会公众的范围,小到社区,大到全球公众;企业内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职工、银行、投资人、证券公司、媒体、经销商、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与公司利益相关的个人和机构。企业形象的被接受,需要两个最基本的要素:认知和认同。认知是指通过传递企业的信息,使公众知道企业及其产品的存在。企业为了使公众认知,必须不断发布有关信息。方法包括利用广告进行企业形象设计与策划,建立公共关系和组织各类媒体活动等。在信息的反复刺激下,社会公众及利益相关者逐步对企业及其产品有了认知。在营销中,特别是在产品的实际使用及售后服务方面满足公众的需求,才能最终取得公众的认同。
什么是企业形象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