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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七章 依依明珠行

夏天的中午虽然热得恼人,不过,清晨时光还是很怡人的。如果你是个愿意早起的勤快人,更能看到金谷别院最美丽的早晨。太阳还没出来,淡淡的岚气笼在花木上,荷花在水面轻轻扶摇,每朵花上都有几颗滴溜溜晶莹莹的露珠,茉莉花的香气在清晨最浓郁,夏天起床上,取清凉的井水洗过脸,喝一碗银耳莲子汤,再在这花木芳香处转一圈,呀,那滋味,真是恍若神仙哩。

可惜,这样的滋味也不是每个人都懂得享受的。

闻香舍里的安承真,起得很早,丫头们端洗脸水进来的时候,她就已经穿好了衣服,梳好了头,一个人坐在床头。

咦,这衣服、发型,好像都是昨天弄的呢。

脸色也不好看,两只眼睛底下,透着一片青黑。

看来睡得不太好。

丫头们伺候着她洗了脸,又端来紫苏茶给她漱口,重新把那有些凌乱的头发梳过一遍,才打扮妥当,华衣款款的齐延月便走了进来,微微一笑,“妹妹起得好早。”

“你更早。”由着丫头们系腰带的承真扯了扯嘴角,不冷不热地道。

“我还想留着妹妹多住两天,可是成公子说妹妹赶去扬州有急事,做姐姐的也不便耽误妹妹。”延月轻轻一挥手,身后的丫头把几样糕点一一摆在小案上,“妹妹将就着先吃点。马车我已经备下来,吃的用的,一应俱全。”

“他告诉你我今天就走?”

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承真的心里像有一根针,一直扎着她,那尖锐的疼痛,随着心跳一下下蔓延全身,她撑着梳妆台,望着镜中人,一字字地问。

延月有些愕然,“怎么?不是吗?”

“是!怎么不是?!当然是!”她向着镜中微笑,眼泪却莫名其妙地流下来,她飞快地用手把泪水抹掉,吸了吸鼻子,“有什么好吃的?我吃了就走了。”

小案上,摆着新鲜莲藕糯米粥、春卷、栗子馅饼、小笼包,香气扑鼻,承真毫不客气地拿着春卷就往嘴里塞,一边勺了莲藕粥往嘴里送,另一只手伸过去抓了两只栗子馅饼,馅饼的脆皮松脆,掉在她淡黄色的裙摆上,她毫不在意,狼吞虎咽地吃完了所有食物,随便拿袖子抹了抹嘴,“走吧。”

也不待延月领路,她率先大步踏出闻香舍。什么也不用带,她带出来的东西早在出门的第一个晚上就遗失了。天地大,岁月长,可什么也不是她的。她就这么空手来,然后空手走。

大步走上荷花池上那道桥,那个少年灿烂的笑容恍惚就在眼前,她的眼睛忽然一阵胀痛,泪水又掉了下来。

没什么,没什么,不过是一个跟班而已,不过是一个有钱便是娘的臭跟班而已!她迎着初初升起的太阳深深呼吸,袖子擦去泪水,顿了顿,她跑了起来。

一路飞跑,跑得像飞一样快,飞一样,离开,逃离。

金谷别院,虽然有好吃的冰镇酸梅汤,虽然可以枕着荷花的香气入眠,虽然有人好好地伺候她——可是,她一刻也不想停在这里!

大门前,停着齐延月那辆舒适无比的马车,一个丫环,一个婆子,一个车夫,静静地站在边上,见到她,齐齐躬身,道:“安姑娘早。”

“真真,走得这么快……”齐延月从后面赶上来,微微有些喘息,掏出帕子拭了拭额角冒出的细汗,几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却有一派说不出的娇柔动人,阳光洒在白玉似的脸上,看着似乎是半透明的。

承真看着她,几乎有些痴了。

“你真的很漂亮。”承真痴痴地说。她想起了他的那句话:“我想我要喜欢上她了!不仅长得如此美丽,而且温柔大方,分明就我梦中的老婆形象!”

能让那个爱钱如命的家伙白白丢掉二十万两银子,不仅仅是能赚更多的钱这一条吧?

初升阳光下,承真听见自己的心底,似乎传来一声轻轻的叹息。她安静地上了马车,坐在那柔软的垫子上,丫环随后坐了上来,放下帘子。

“吁——”

车夫一扬马鞭,马儿撒开四蹄,风吹起那雪白的轻纱,如梦如幻,承真靠在车壁上,心头浮动着一片酸酸楚楚的恍惚,她觉得,自己也像刚刚做了一场梦。

齐延月目送那辆马车远去,直到望不见了,才带着丫头进门,跨门槛的时候,她微微地一怔。

房檐上,坐着一个青衣少年。

风吹起他的衣袂和头发,他有些怔忡地坐在那儿,目光还停留在那辆马车消失的方向。

“不是说不来送吗?”

款款地走到檐下,延月的衣摆拖得极长,月白的纺绸上绣着淡粉色的桃花,铺在白玉石桥上,相当好看。

可成欢闻言回过头来的眼睛里,却是一片空茫。不过很快地,他又露出了一贯的微笑,“送什么?我只不过是来晒晒太阳而已。”

“嗯,夏天的太阳,晒得人挺舒服。”延月的脸上始终保持着动人的笑容,“不知道成公子现在晒够了没有?”

“够了够了。”

怎么还能说不够呢?从那天在杨梅镇相遇开始,已经有四个月零十二天,是和她在一起的。他们在同一张桌上吃饭,在一个房里睡觉,一起看过星星,吵过架,也打过架,看过她哭,看过她笑……还有什么是不够的呢?

他甚至还能亲手烧顿饭给她吃,在那短短的半天里,他不用刻意隐藏对她的温柔与宠溺,能够,真正地、自由地,宠她一回。

他,成欢,不过是一个小镇上来的混混,而她是堂堂的金枝玉叶。小小燕雀,如果有一天和凤凰飞到了一块儿,哪怕只有半天,也足够了。

真的……足够了。

他懒懒地跳下来,在那一跃之间,所有的酸楚与惆怅都埋进了心底,脸上已经露出他招牌似的、漫不经心的笑容,他走到齐延月面前,问:“大小姐有什么吩咐?”

“延月有个不情之请。”她眼望他,笑容款款,优雅地转了一个身,“请跟我来。”

经过一小片梧桐林,她把他带到了一所屋子前。

成欢认得那门匾上的三个字:“栖凤坞”。

两个丫环上前把门打开,成欢大吃了一惊,简直想跳起来。

这是一间书房,不,或者叫书楼更合适一点,分成上下两层,每一层靠壁的地方都立着书橱,书橱里都摆满了书,一走进来,一股浓郁的墨香扑面而来。

成欢打出娘胎到现在,还没见过这么多本书放在一起的盛况!一张嘴张得老大,半天也合不拢。

“你、你说要我多认点字……”好容易,他总算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吃惊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不、不会是在这里吧?”

“嗯。”延月随手抚过那一本本散发着墨香的书本,眼里有淡淡的温柔,“这里全是我爹的珍藏。小时候,就在这里,他把我抱在怀里,教我读书认字。”她望向成欢,宽容地微笑一下,“你不用紧张,我不是叫你把这里的书都读完。”她随手从书橱里抽了几本书放在书桌上,“今天先看这几本。”

“几本?!”成欢可怜兮兮地数了数那堆成一叠的书,“八本哪!我活了二十年,也不过只读了两本而已!”

“你看得完的,对不对?”延月却只是好脾气地微笑,“记住哦,你连报酬都拿了,这书,可是非读不可了。”

成欢垂死挣扎,“可、可是……你当时只是叫我帮你去赌一场而已……”

“不错,赌的就是‘苏氏蕙若兰织锦回文璇玑图’。”

成欢十分茫然,“那是什么东西?”

“一幅织锦,上面有许多字。”齐延月简单地向他解释,“如果能赢到它,固然是最好,可是想从那个人手里赢东西,真是比登天还难。我们只要能看一眼就好了。”

“我要做的,就是把那东西拿过来看上一眼,然后把字全部记下来?”成欢总算摸到一点眉目了。

“不错。传闻这幅织锦,字不过数百,却藏诗千首,是幅极好的文字戏。”

“哦……”成欢点了点头,然而他仍旧不明白,“这个东西,拿来干什么用的呢?”

“我爹是地地道道的书痴,有一回,为了一个拓本,他几乎拿了万金宗半数家当去跟人家换。花了三年时间,没日没夜地钻在那本子里,总算悟透了。于是把它丢到一边,又出门去了。他的年纪大了,每次他一出去,我都很担心。可是,他说,要他不出去,就要我解散万金宗。成欢,如果换作你是我,你会怎么办?”“可是辛苦经营起来的家业,丢了也可惜。”成欢点点头,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既然他沉迷学问,最好就找个最麻烦的学问让他慢慢钻。那个什么苏什么若兰的璇玑回文图就不错。”

“最重要的是,看不到璇织图的织锦原文,唯有你的过目成诵,我爹才信得过……”延月点头微头,“所以……你要把那些字记下来。位置也不能错哦。”

于是,成欢开始成为一个好好学生,每日天不亮就起床,吃过香喷喷的早饭,伸一个大懒腰,然后在瞬间搭拉下肩膀,一步三挪地挪进栖凤坞。

延月聘了一名老夫子来教他,有时也会亲自来。可见她对这幅织锦回文图,极为看重。

这天,老夫子教他念一首诗: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从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

“哎,夫子,等等等等……”嘴里含着一颗葡萄的成欢打断老师,问,“‘参’与‘商’是什么东西?”

“是两颗星。”老夫子据实作答,“参星升起,商星落下,永不相见。”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成欢的声音有那么一点低沉,手也没再伸向摆在面前的瓜果玉盘,“就是说,人们一旦别离,便像参星和商星一样,此生都无法相见?”

“嗯。”老夫子点点头,“下面便是: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他又朗朗地念下去,成欢却听不到他在读什么,一字字,像风,或者像水,从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出,完全没有经过大脑。

大脑里只回响着那样一句话:“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有时候分别,也许就代表着永不相见。

就像参星和商星那样!

“姑娘,天色不早了,我们找间客栈歇一晚吧?”

帘外,婆子的声音轻轻地传来。

伏在小案上的安承真抬起头,果然,暮色已经降临,夕阳昏黄绚烂。街道上的小贩开始收摊子,也有女人扯着嗓子唤自己家的小孩回来吃饭。

一天,就过去了。

她由丫环扶着,整个人轻飘飘地,脚下一点儿重量也没有,软绵绵地在一座桌子边坐下。

掌柜与小二连忙过来巴结:“姑娘要吃点什么?房子要几间?我们这儿的鱼肉羹最最地道,姑娘要不要来一碗尝尝。”

“地道还不快去端来?”婆子发话,“另外拣些干净菜式上来,姑娘吃得高兴,有赏!要吃得不好,我就把你的店门砸了!”

“保您满意,保您满意!”掌柜赔着笑,弯着腰退开,自去吩咐厨房。

丫环问小二要了白开水,把面前的杯子烫了烫,再从茶壶里倒出一杯茶,送到承真面前。

菜很快地上来。有粉玉茭白、葱脍胁条、三花鱼子、芙蓉锦鸡,一大碗碧莹莹的莲蓬汤,还上了一小碗鱼肉羹。

丫环在一旁打扇,婆子把各式菜夹到承真碗里,车夫不与主子同桌,已经在另一边要了菜吃开了。

到底是大府人户调教出来的人,分寸一点不比王府差。

她又过上了郡主娘娘锦衣玉食的生活。

不用在马车上过夜,不用吃那淡而无味的阳春面,不会有人在一旁总惹她生气发火……她的头发梳了最时兴的三仙望月髻,戴着珍珠的头饰,身上的衣服是最好的料子,香薰过,因此时刻散发着一股清雅的香气。

这才是她自己。

那个,头发也不梳,只穿粗陋纱衣的女子,就像是她不小心做的一场乱梦。

她安安静静地吃完饭,由丫头陪着进房间。被褥铺好,准备安歇。

“明儿。”她唤那丫头,“要是蜡烛熄了,你要记得点上。”

“是。”

丫环乖巧地答应了。一会儿婆子吃完饭上来,换丫环下去吃饭。小二已经把洗脸水送进来,婆子服侍着承真洗了手脸,再替她卸了首饰,长长的头发编作一根长辫。忽然想起了什么是的,婆子从身上掏出一只小小的布囊,道:“这是昨天夜里,成公子托我给姑娘的。”

承真上床的动作僵了僵,不过很快,她脱掉了鞋子,淡淡道:“扔了它。”

“可是成公子说,有了它,姑娘好过夜……”

“我叫你扔了它!”婆子的话还没说完,承真忽地翻过身来,尖声叫道。

那个可恶的、讨厌的、不要脸的成欢!

那个没良心的、背信弃义、见色忘利的成欢!

这位安姑娘,一路来挺温顺乖巧的啊!婆子被她这副模样吓了一跳,忙迭地扔下那个小布囊,再也不敢提“成公子”三个字。

一夜无话。承真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望着帐顶的刺绣久久不得入眠。好在丫环倒也尽职,一宿烛光都没灭过——不对!

丫环根本没起来过!

一支蜡烛,同样也不可能点亮一个晚上!

承真被自己的发现吓了一跳,偷偷在纱帐里转动脑袋,视线慢慢地,经过帐顶,经过屋子的横梁,经过漆黑一片的窗户,经过立在墙边的橱柜,落在桌上——

果然,那里,只有一滩燃完了的烛泪!

天哪!

一股声浪从丹田直冲喉头,老天爷原谅她打扰整家客栈客人的甜美睡眠——呃、呃、呃咳咳咳,她努力把那声窜到嗓子眼的尖叫吞回肚子里去。

因为她看到了一样东西。

靠门边的墙角,一个小小的黑布袋子里,散发出柔和的光芒——

那就是,充盈了整个房间的亮光的来源。

咦?什么东西?承真很好奇地下床,把它捡了起来。

里面有颗圆圆的东西,她一拉袋口的丝结,一颗发着光的珠滴溜溜滚了出来,光芒瞬间照亮了她的脸。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吗?

掌心托着那颗珠子,她好奇里合拢手,光芒还是从指缝里透出来,而且,似乎隐隐要透出她的整只手掌,把她的手映得几若透明!

好好玩的珠子呀!

她站起身来,随手把那黑布袋子往地上一扔——等等,黑布袋子?好眼熟的黑布袋子……婆子说,成欢送给她的那黑布袋子!

死成欢!

她像是扔烫手山芋似的,连忙把那珠子扔了,意犹不尽,再往上面踩两脚!不不,不要那个臭男人的东西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再一次捡起它,打开窗户,准备把它扔出窗外——

扬手的一个刹那,她又想起来了,婆子说:“可是成公子说,有了它,姑娘好过夜……”

他知道她怕黑,担心她怕黑!

就那么一个瞬间,她的心忽然被一种意外的力量击穿,甜蜜与惊喜结伴而来,手已经高高扬起,可珠子,却扔不出去了。

她握着它,掌心握得饱满,心也同样被某种甜蜜的汁液充满,好像要满溢出来。她就那么握着它,在室内走来走去,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扩散,似乎连发梢都要被这意外的快乐浸透,终于,她满足地长叹一声,掀开纱帐,上床。

躺下犹不忘把它放在面前细细地看。

夜明珠耶!连她也只是听过的夜明珠耶——咦,他从哪里弄来的?

一念及此,承真鲜花一般的脸色马上就变了。

他还能从哪里弄来?当然是万金宗的大小姐手里了!

看啊,跟了大小姐,夜明珠都可以随便送人啦!

怎么能怪他丢下自己呢?长了眼睛的人都知道她和齐延月之间该跟着谁!齐延月比她漂亮,比她有钱!这两样,可不是成欢最喜欢的东西?!

莫名的怨怒如刚才的惊喜来得一样迅速而激烈,她用力地把珠子扔出去,重重地砸在墙上,弹在地上,滴溜溜地转,光华四溢。

可、可是,最起码,他知道把这个送给她……他那样抠门的一个人,会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送给她……

不,不,他跟了齐延月,一颗夜明珠又算什么呢?!

他早已不在乎她,她走的时候甚至连送也没有送一下!

哦,他是个什么东西?她为什么要为他生气难过?不过一个小混混,小跟班而已,她找他也只是为了让他陪着一起去扬州罢了,现在,她不仅省下了那二十万两银子,日子还过得更舒坦,她应该高兴,应该高兴!

她努力调整自己的呼吸,给自己的脸换上笑容,然而很快地,她又觉得想哭。

不管怎么说,他对她也不是全然不管啊……不管怎么说,他都记得她怕黑啊……不管怎么说,这颗价值不菲的夜明珠,是他送的啊……

一个晚上,很快在安承真的柔肠百转中过去,东方渐渐泛白,夜明珠的光芒也跟着淡下去,直至再一次成为一颗毫不起眼的珠子,躺在墙根下。

丫环伺候承真梳洗,用罢早饭,车夫已经套好了马,在门口等着。

承真看着那颗珠子,咬了咬牙,狠了狠心,快步走出门。

死成欢,我才不会要你的东西!

马车稳稳地前行,丫环正在给那盆散发着浓郁香气的白花浇水。承真坐在软垫上,懒洋洋地靠着车壁,眼睛已经闭上,看来似乎已经睡着了。忽然之间,她睁开眼,向车夫道:“回去,回去!”

天啊,三个下人暗暗在肚子里哀号一声,又来了!

“安姑娘,回哪里去?”车夫硬着头皮,问。

“回那家客栈!”

唉,车夫无声地叹了口气,跟坐在车辕上的张妈妈交换了一个认命的眼色,一拉缰绳,调转马头。

她要把那颗夜明珠拿回来!

一定要把那颗夜明珠拿回来!

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以至她浑身都轻轻地颤抖。可是还没走出三里地,她的念头却又变了。

干吗要回去?不是说过不要他的东西吗?一个破人,一颗破珠子,为什么要回去?!不,她应该快马加鞭,赶快到扬州去!

“停,停,停——”她从马车里探出头来,“别回去了,我们去扬州!”

唉!

三道无声的叹息。

丫环终于忍不住柔声道:“姑娘,您这样来来回回地跑,别说两个月了,就算三年,也到不了扬州城啊!”

“是啊是啊,你们就别再拖拖拉拉了,快点走快点走。”

三个人欲哭无泪啊!他们什么时候拖拖拉拉了?明明是某人这样来来回回折磨他们五六天了啊!

马车很快地驶出官道,进入街市,找了家客栈住下。

承真吃过饭先回房,丫环伺候她洗了脸,再替她卸下钗环,承真耐着性子坐着,可是,心里面却像有无数只蚂蚁在爬,堵得她快喘不过气来。这莫名的情愫叫她又烦又躁,忍不住长吁短叹,索性站了起来,“我去街上走走,你在这儿等着我吧。”

那一股无名的燥火,一点一点把她身上的水分烤干。她得出门,再坐下去,自己快要爆炸了!

将近夏末,黄昏别有一股从地气里蒸上来的闷热,街上有小贩挑着担子卖冰糖荔枝和银耳莲子汤,旁边脂粉铺、衣料铺、当铺正准备打烊,哦,当铺,她看着那只挂在檐下的写着巨大“当”字的灯笼,忽然想到成欢带她去当首饰的时候……老板也是秃头挺肚,年纪差不多也有五十了,屋子里灯火昏暗……那个时候,成欢就站在柜台边上,搂着那老板的肩,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说的,硬是把四五百两的东西,当了六百两银子!

真是厉害啊!

她忍不住微笑起来。

“……姑娘……姑娘……”

仿佛有人唤她,她怔了怔,从遥远的记忆中回过神,原来是店老板,他问:“姑娘,你要当什么东西吗?”

“当东西?不用。”她现在有钱花。

“那么……姑娘有何贵干?”

“我不干什么呀!”

“那、那……”店老板抓了抓头,面有难色,“那你跑进我的店里来做什么?”

“啊?”她怎么走进来了?“哦哦哦……”她一迭声地退了出来,店老板总算可以顺利地打烊,回家吃饭。

天越来越晚了,有几户人家搬出了竹床,大大小小的坐在竹床上乘凉,一个穿棉布坎背的白发老爷子摇着蒲扇跟几个小毛孩子绘声绘色地讲故事,“……哎哟,当时那个妖怪一出来,那舌头,血淋淋的,伸得这么长……菩萨一挥手,只听‘啪’地一声响,那妖怪的舌头上突然着了火,哎哟哟,不到一眨眼功夫,就把那妖怪烧成了灰!”

“真的啊?!”

“那菩萨是怎么一挥手啊?妖怪怎么就成灰了?”

“菩萨真是厉害啊!”

“……”

着了魔似的,承真怔怔地站住了,莫名其妙地,堵塞在心底里的那团闷和躁,忽然之间全都化成了酸楚,她靠在墙边,一眨眼,泪珠儿滚落下来。

她想到了那个月夜啊,成欢和她背靠背坐着,清凉的晚风吹在他们脸上、身上,他指着天上问她:“知道那是什么星吗?”还告诉她小时候捉萤火虫的事,坐在竹床上听故事的……时空仿佛都不存在了,他的声音就在耳边,在这么一个时刻,响起在风里。

她豁然转身,拼了命跑回客栈,从后面的马车上卸下一匹马,飞身跨上,一挟马肚,那马飞奔出门!

她要去找回那颗珠子!

一定要把它找回来!

那永远带着笑意的声音,那永远梳不好的乱发,那永远散发着年轻光泽的眼睛——此时此刻,她不要记得他要离开她,不要记得他沿路以来的小气和抠门,她只是想着,把那颗珠子找回来!

“来啦来啦!”

天刚蒙蒙亮,这家客栈的门就被拍得震天响,小二揉揉兀自迷糊的睡眼,爬起来去开门。

“哐当”一声,刚拿下门闩,店门便让人推开了,小二也被门撞得倒在地上,一匹高头大马率先冲了进来。他怔了好一会儿来思索这是不是梦,当那马往客房奔去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扯着嗓子大叫:“不好啦!不好啦!有人来砸场子啦!”

这一声叫喊才落下,客房那边登时惊起一片喧哗。“强盗啊!”“抢钱啊!”“快快快,关上门关上门!”……最后,一道凄厉异常的声音响起:“女侠饶命啊!”

一个衣冠不整的男人被人从床上拖下来,手里死死地抱着一个青布包袱,在掌柜带着店里所有的伙计赶到的工夫,这个不幸的男人已经被踢到了桌子底下,一个娇小的身影正把满床的被子、枕头、席子……连同那男人脱下的衣服,统统往地上扔。

“这、这位女侠……”掌柜吞了口口水,半边身子躲在门背后,颤颤地道,“请、请问有何贵干?”

女侠听见人声,回过身来,一张白玉似的俏脸上汪着两粒葡萄般的眼珠,真是漂亮!在场的男人在心底里很捧场地赞叹了一句,掌柜“咦”的叫了一声,“您、您是……”好面熟啊,这不是前些日子在这里住过的那位姑娘吗?只是那个斯斯文文走路都要丫环扶的千金小姐,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一脚能把个大男人踹进桌子底下的江湖女侠了?

然而还不待他感慨完,胸前衣襟马上被人一把抓住,安承真急急地道:“我走了之后,这屋子有多少人住过了?”

“大、大概三两个、个吧?”

“什么?!他们是哪里人,往哪里去,走了多久了?”

完了完了,夜明珠这样的宝贝,谁见了不赶紧揣着走人?承真心里又急又乱又慌,更有一团让人窒息的绝望从心底里升起,抓着掌柜胸襟的手不自觉地用力,掌柜在她手底下快要喘不过气来,一个满脸横肉的大个子走来,沉声道:“小妞,松手!”

大约每家店都会养一两个这样的家伙吧?专业负责对付那些吃霸王餐之类的客人,可惜承真正在气头上,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双手直接掐住了掌柜的脖子,“你还我东西!还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

同样一句话,却是三个声音一起出口的。

声音有点颤,整句话有一半声气还憋在嗓子里的,是正因为呼吸不畅而满面通红的掌柜。

凶巴巴的,好像丢东西是他的那个,是横肉大汉。

第三个,带着喘息声的,是跟着承真后面刚刚进来的车夫。丫环发现承真逛到天黑也没回客栈,车夫也很快发现拉车的马少一了匹,三个人用膝盖一想便知道,这位主子在路上折腾了五六天还没够呢,这不,亲自上马了!

“安姑娘!”丫环明儿和张妈妈也都累得脸红红地赶来了,客房里挤了一屋子人,张妈妈久经世故,约摸明白了七八分,掏出一只小盒,恭恭敬敬送到承真面前,“姑娘要找的,可是这个?”

盒子里放着一只小小的黑布囊。

承真睁大了眼睛,脸上泪痕未干,笑容已经露了出来,一把松了那掌柜,拉开布囊,一粒滚圆的珠子落在她的手心里。

在明亮的光线里,它只是颗水晶般的珠子罢了,可是到了晚上,它会发出柔和光芒,温暖她整个梦境!

“它怎么会在你这里呢?”承真捧着那珠子,眼里又是欣喜又是感激,忽然之间,眼前的张妈妈变得比自己的奶娘还是亲切可爱,她拉着张妈妈的手,一面往外走,一面问。

“那么贵重的东西,就算姑娘不要,也不能白白便宜了别人哪!”张妈妈笑着回答,环顾满屋子被承真一大早吵醒的人们,伸手掏了一只银锭子,“嗒”的一声,飞到桌面上,笑吟吟道,“大伙儿喝杯茶吧!”

店外,车夫已经重新套好了车子,明儿打着帘子,承真上车,骑了一个晚上的马,骨头都快颠酥了,屁股一挨着软垫,马上舒服地叹了口气。

那颗珠子,乖乖地躺在她的掌心里,就像炎夏的一碗冰镇酸梅汤,把所有的烦躁、郁闷和莫名其妙的酸楚,都去得一干二净。

车窗外,天蓝如镜,没有一丝儿白云,风中带来花木和泥土的香气,虽然心里还有丝丝缕缕挥之不去的淡淡哀伤,但脸上,却已经浮现了笑容。

不要去恨一个人,恨一个人的时候,往往要花太多的精力和心血。而且,在恨的时候,承受着这份恨意的,只有你一个人。

承真终于发现,把成欢当成个陪伴过自己而又离去的伙伴,只对他保有淡淡的怀念,其实是一件很好的事。

是的,他只是她在人生旅途中偶遇的一个朋友。跟他在一起的日子,现在回头想想,所有的不快,仿佛都变得可笑,所有的快乐呢,此时却觉出一丝淡淡的哀伤。

她此行的目的,还是扬州城,还是杜乙商。只是很奇怪,在她不再怨恨成欢的同时,似乎连对杜乙商的责怪也淡去了。她已经想不起来,当时是怎么想的。冲到杜家,把杜乙商骂一顿吗?还是把那个勾引他的女人骂一顿呢?再不然打一架?

到了扬州,又要做什么呢?

她趴在小几上,手指拨弄着小小的紫砂茶杯,眉头微微地皱起……一下子,仿佛失去了方向感。她像个只有一腔愚勇的兵士,一味只知往前冲,可是还没冲到敌营,就已经用光了力气,她只想倒在地上睡一觉,什么也不去想……

很快地,她睡着了。

明儿和张妈妈交换了一个微笑——总算,可以安安稳稳地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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