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习得八卦步
自从齐如风到来,承真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许多,以齐如风需要好好进补为借口,承真每天都能喝上些好汤好水。而这个问题,直到齐如风的伤好了大半时成欢才发现。
“不是吧?!”成欢跳起脚来,“你每天说服侍齐前辈吃饭,就是这样子‘服侍’进自己的肚子里啊?”
“叫什么叫?”承真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自顾自地又喝了一勺甲鱼汤,“是干爹让我喝的。”
“干爹?!”
成欢的眼珠子掉了下来。
承真得意地“哼”了一声。
“我是吃素的。”齐如风坐在车厢里向他微笑,“而且,难道你不知道,这丫头天生就是这般好吃好喝好生养着的人吗?”
“我只知道那种好吃好喝好养的东西最后会被拉出去宰掉呢!”成欢心里极不平衡地啃着手里的包子。呜……没天理啊,他天天跑上跑下,却只能吃包子,她就待在这里,却天天喝甲鱼汤……
“啧啧啧,干爹,你买了醋吗?”承真问。
“没有啊!”
“那我怎么闻到酸酸的味道了?”她装模作样地吸了吸鼻子,“唔,好酸,好酸。”
成欢吐血。
终日无聊,成欢跟着齐如风学算卦。
“还记得天干地支?”齐如风问。
“知道——”成欢摇头晃脑地背,“甲子、乙丑、丙寅、丁卯……”一直背到已未、庚申、辛酉……癸亥。
“那六十四卦呢?”
“乾、坤、屯、蒙、需、讼、师、比……大壮、晋、明夷、家人、睽、蹇、角、损、益……”一直到小过、既济、未济……成欢背得口干舌燥,端起身边的白瓷碗喝了一大口水,“我说老大,你教我两天,就只有这点东西吗?”
“六十四卦、卦辞,会解吗?”难以掩饰眼中的惊异,齐如风的声音都忍不住有些颤抖。说是说教了两天,其实只不过跟他说了一遍而已,而这个孩子,竟然能够背得出来!
成欢又摇头晃脑地把六十四卦卦辞背了出来。
奇才啊,奇才啊!
齐如风激动地抓住他的手,“你可知道这卦辞的含义?”
“不知道。”
成欢老老实实答,什么“括囊、无咎、无誉”,什么“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背得出来是一回事,明不明白又是另一回事,“我也只认得三字经千字文而已,压根不晓得那是些什么东西。”
齐如风震惊,“你不懂得是什么意思,却能背下来?”
“那又什么难?”成欢得意地大笑两声,“只要我见过的东西,就怎么也不会忘记!”
“好,好。”齐如风凝视着他,眼中有精光闪烁,“还记得我昨天画给你看的太极八卦图吗?”
“唔。”成欢利索地捡了一根树枝在空地上画了起来。
“好,你现在,站在中央。”
“干吗?”
“教你一个小把戏。”齐如风眼中有神秘莫测的光芒,“你照我说的去做。现在,踏震位……坤位……离位……”
他越喊越快,把成欢累得大汗淋漓,终于双腿一软,瘫在地上,“呼……呼……这、这是什么把戏?不、不会是猴戏吧?”看起来,自己很像那只被耍得团团转的猴子。
“从今以后,每日早、中、晚,各练一遍。直到无力为止。”齐如风微笑,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样子,“不出三个月,你就知道好处了。”
成欢除了每天骑着马跑来跑去买东西以外,又多了项任务。
每当他在八卦图上踏来踏去的时候,承真就靠在一边的草地上懒洋洋地晒太阳。天气越来越热,她也换了纱衣,长长的头发仍然披散着,倒像是另一件衣服。风吹来,衣服和头发一齐飞扬,成欢总忍不住看得停下脚步,有点呆。
“猪头!”承真拾起隔年的松果丢他,很尽职地履行干爹交代下来的任务,“巽位、坎位……乾位、震位……哈哈,欢欢,你可真像只蹦来蹦去的猴子!”
“我像猴子,那你呢?”成欢边练边回嘴,“你就是母猴子!”
“放屁!我什么时候跟你有关系!”承真一面说,嘴里报得更快了,“离、乾、震、坎、乾、离……”累死他去,看还有没有力气回嘴。
“你、你可别忘了……那、那天你说过你已经、跟、跟了我的!”
“哼哼,做你的春秋大梦吧!”
承真更不容情,卦位越报越快,可怜的成欢很快便浑身大汗一团烂泥似的瘫在地上,呼呼喘气。
“老大——”他扯着脖子喊,“你打坐完了没有啊?!你绝世聪明英勇无匹帅遍天下无敌手的徒弟都快被折腾死了!”
五月的夜晚星辰灿烂,淡淡的星光从车帘外透进来,四下里都是青蛙与虫子的叫声,一波,又一波。承真在车厢里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她叹了口气,爬起来,掀开帘子。
成欢靠在车辕上,脑袋歪向一边,腰上别着齐如风给他们用来避蚊虫的艾草,睡得正香。
“喂……”她轻轻推推他,不敢太大声,不想把那个在树上睡觉的人吵醒,只得轻轻地在成欢耳边叫,“别睡了,别睡了……”
“干吗?”成欢咕哝一句,睁开眼见是她,马上又合上眼睛打算继续回到梦乡,忽然耳朵上一痛,他龇牙咧嘴地喊了“半”声——嘴马上被承真捂上。
确定他真的“清醒”了,承真才慢慢放了手,靠着他在车辕上坐下,两腿轻晃,“陪我聊聊天吧?”
“不是吧?”他发出一声哀鸣,“我白天都累得像只猴了,晚上你也不让我休息一下?”
他一脸的可怜与委屈,可惜这些在安承真眼里并不比一只蚊子叫起眼多少,她的目光落在被轻纱般的月光覆盖的丛林上,草木的清香在夜晚的露水下特别浓郁,深深地吸了口气,她看了看在一棵大树稳固的枝桠上睡得无比香甜的齐如风一眼,“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干爹喜欢睡树上了!吸取天地精华呀!”
身边的成欢对这句话没有做出任何反应,承真眉头一皱,这个家伙,又睡着了——她右肘往他身上一撞,却被成欢稳稳地用手挡住了,他的目光停在深蓝的天空上,那里星辰闪烁,他指着一颗明亮的星星给她看,“知道那是什么星吗?”
“织女星嘛!”奶妈从小就指给她看过了。
“嗯……小时候,一到夏天,店里一关门,张老实就抬出竹床来乘凉,然后给我和阿三讲故事。”他明亮的眼睛眨啊眨,嘴角勾起一丝微笑,“什么牛郎织女啊,沉香救母啊!都是他从戏文里听来的,添砖加瓦地又说给我们听。不过他总是漏掉很多——他的记性一直不大好,阿三也是,一个故事,听了五遍还是记不得,于是张老实又讲第六遍。我最烦炒这样的剩饭,就去捉萤火虫……”
少年时候的记忆,有时候也很像一个总记不全的故事。这里一块,那里一块,那里有桂花糖和红烧肉的香气,有夏夜竹床上的故事,有不知遗失在哪里的一根钓鱼竿……成欢微微地叹息了一声,只听承真问:“你……小时候就和张老实住在一起吗?”她没有问出来的是:你没有和爹娘住在一起吗?
“我爹娘死得很早……”成欢却像是明白她没问出来的意思,微微眯了眯眼,努力回忆一下爹娘在脑海当中留下的依稀印象,“那个时候,我大概五六岁的样子吧?阿三也和我一样,是个孤儿,张老实算起来是我的堂叔,阿三也得管我叫声堂哥,不过这亲都扯到十万八千里去了——好歹张老实就是看到这点亲戚分上收留了我们两个……”
承真背靠着他,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声音里淡淡的惆怅和忧伤,随着晚风一起飘进她的心里,像风吹动湖面一样,她也觉得一颗心起了柔软的涟漪。
她一直以为成欢天生就是个混混,大约从小便是皮得不能再皮的孩子,父母一定为他费尽了心力……哪知道,眼前这个永远嘻嘻哈哈的男人五六岁时就失去了在这尘世能为他遮风挡雨的双亲,小小年纪,就在豆腐店当起了伙计……强烈的酸楚,和些微的心疼,让她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晚风温柔地吹起他们的发丝和衣角,四下里一遍虫蛙声。
“嘿,别说我了。说说你这大小姐吧,小时候,一定过得很好吧?”成欢很快从往事的惆怅里挣脱出来,笑嘻嘻地说。
“……我小时候,大家都很疼我。嗯,长大了大家也一样疼我。虽然娘也死得早,可从小到大,只要是我想要的东西,爹和哥哥都会想方设法都会给我弄来。衣服的料子是最好的,不是琳衣居的裁缝就别想进安王府的大门,就连那些小吃食,下人都会满京城去找最好吃的……从来、从来就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
她的声音轻轻地颤抖起来,是的,她有得不到的东西,那个杜乙商,那个她做了两年的美梦,就在快要到手的那个刹那,破灭了。
成欢轻轻拍拍她的肩,知道她为什么难过,却找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
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从车辕上跳了下来,星光把她的影子投在地面上,淡淡的一团,她眼中有泪,但脸上已经有笑容,“我才不服气呢!如果他真的见到了我,一定会喜欢我的!对不对?”
成欢坐在车上,看着那双比星星还要美丽的眼睛,淡淡的哀伤爬上心头,他微微地一笑,“对。”
承真得意地在草地上一个旋身,轻薄的纱衣扬起,风吹得她像一个误落凡间的仙子。
成欢却像不敢多看似的,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我要睡了。”
“不要嘛不要嘛!”承真聊兴正浓,“陪我去小溪那边走走!”
“我的小郡主,我要睡觉!”成欢无奈地抗议,然而事实证明,他的抗议一次比一次无力,在承真的“软磨功”下,往往所有原则都化为泡影。
于是,他一面打着哈欠,一面跟着活蹦乱跳的承真往小溪边去,在第二天的时候,顶着两只黑眼圈再到集市上采办食粮。当他带着馒头、烧鸡之类的东西回来时,承真还躺在马车里香梦沉酣。
总共花了半个多月,齐如风的伤势才算稳定了下来。在某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早上,成欢一扬马鞭,带着车厢里的“干父女”,直奔通州。
刚刚踏上通州地面,在这小小雁城,齐如风便吩咐找了家客栈,这令向来习惯在白天赶路晚上住店的成欢和承真两人有点不适应,不过,当齐如风提议让成欢带着承真逛逛雁城时,承真立马兴高采烈地出了门,一面低声同自己的跟班盘算,“我干爹给你的金子还剩多少?”
“没多少!”成欢摸了摸荷包,目光开始望向别处。
“欢欢——”承真拉拉他的袖子,用祈求的眼神看着他,“你就告诉我嘛!”
天哪,又来了又来了,成欢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中了邪,对她这副模样的抵抗力越来越差,他乖乖地把剩下的几片金叶子掏了出来。
耶!又成功了!凭这超级无敌老少通吃的撒娇大法,她得意地数了数叶子,末了,分成两份,一半塞进自己的荷包里,一半递成欢,“喏,这些你拿着,等下我要去买衣服、买头饰、买蜜饯、买胭脂水粉什么的……你得跟着付钱!”
“可是……你那半呢?”
“这是女孩子的私房钱!我要留着慢慢花。”她又抱着他的胳膊,拖长了声音,“欢欢——我们逛街去吧!”
于是成欢带着一肚子郁闷去逛街,一路上,他绞尽脑汁想着怎么把那几片叶子要回来,“呃,真真,这可是你干爹的钱,回头他问我要怎么办?”唔,这个借口最好了。
“有什么怎么办?告诉他我们用完了不就是了?”
“可是,人家是你干爹耶!你好意思这样贪污吗?”
“切!”承真极不屑地笑了一下,“我的干爹,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有什么稀奇?”那些常到王府里的老头子,哪个不成了她的干爹?哪个不提着东西来“看望”干女儿?直接拎东西找安王爷多不好意思,但是找小郡主就没问题了!尤其是做了自己干女儿的小郡主!承真乐得笑纳——东西管收,事可不管做。
咦,这丫头的脸皮厚得超乎成欢的想象!他只得乖乖跟在她身后,每次在她唤“欢欢”的时候,把钱递上。
郁闷郁闷郁闷,想他天纵英才聪明绝顶的成欢,就这样栽了!
他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一脸霉相地踏进客栈大门,眼前忽然闪过两道明晃晃的光——他脚反射性地往后连退两步,正是“震位”和“巽位”。
封住他去路的,竟然是两把明晃晃的钢刀!
跟在他身边的承真“咦”了一声,小小声问道:“我们没走错门吧?”
“住手。”
客栈里传出一个清冷的女声,通往后楼的楼梯上,站着一个白衣女子,轻轻地一挥手,“这两位是宗主的朋友。”
那两柄钢刀马上撤了,两个黑衣男子向成欢一抱拳,“多有得罪。”
成欢干笑两声,“呃,好、好说……”妈呀,吓死他了!这辈子第一次看到这种明晃晃的杀人玩意!
楼上的女子慢慢地下楼,一步一步,身后的衣摆拖得极长,人已经走到厅堂,衣摆的尽头却还在楼梯上。成欢忍不住想问问她穿这样的衣服走路会不会不方便,不过等她走到近处时,他却发现自己的舌头有点打结。
眼前这个女人,真是太、太、太美了!
眉如远黛,那眉毛下面秋水似的眼睛,还有那淡淡的笑意,像一团淡淡的云雾围拢在周身,她轻轻地向成欢微微一福,“成公子救了我爹一命,请受延月一拜。”
“呃、呃,不敢不敢。”成欢连忙弯腰作揖,耶,成公子!这么漂亮的女人叫他成公子!
齐延月嫣然一笑,“我爹正在楼上疗伤,成公子、安姑娘,请坐下喝杯茶吧。”
“哦,好好好……”成欢忙不迭地答应,腿上忽然被踹了一脚,他莫名其妙地回过身,语气不善地问,“干吗?!”
“提醒你掉了东西!”承真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成欢愕然,左左右右看了看,“掉了什么东西?”
“眼珠子!”
臭男人,死色狼,看到一个漂亮女人就痴呆成这副模样!岂止掉了眼珠子,连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两位,请喝茶。”齐延月不动声色地打断这两个人之间的僵持。
成欢与安承真各自白了一眼,发出不屑的一声冷哼,给齐延月一个面子,端起茶杯。
一杯茶下了肚,成欢才有空问:“这位姐姐……”
还叫“姐姐”!真恶心,安承真不待他说完,抢着问道:“你是我干爹的女儿?我干爹又是什么宗主?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啊!”
“爹在这家客栈留了万金宗的标记。”齐延月款款地解释,说话时眉毛微微地一扬,或者眼睛轻轻一眨,仪态万千,她走过来拉着承真的手,“真真妹妹,路上可真亏你照顾爹。”
“呃,没有没有……”承真想着一路来都是她吃香的喝辣的,齐如风不过吃了两根白菜而已,脸上忍不住有点发烫。
“哈哈……”看到承真脸红的样子,成欢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现在觉得不好意思了?当时喝汤的时候,怎么没让着你干爹呀?”
“成欢!”
被毁坏到形象的承真两眼一瞪,眼看两人又要吵了起来,齐延月连忙道:“雁城地小,延月想请二位到寒舍做客,不知两位可愿赏光?”
齐延月的马车拉出来的时候,真把承真吓了一跳。
花梨木的车架在阳光下泛出淡淡的光泽,雪白的轻纱从车窗上飘下,风来,吹起一场梦境。延月携着她的手上车,不大的车内,放着两只软垫,还一只小小的茶几。上面有茶壶、茶杯和几样细点。车厢的后壁沿边放着一个小小的书架,放着几十本书,最顶上一层,甚至还放了一盆盛开的花。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枝桠很矮小,花却开得繁盛,洁白的花朵散发出沁人的清香,香气染上白纱帘,染上软绸坐垫,染上茶几,染上书橱,那么一个小小的天地里,充满了芳香。
走进了才发现那书橱是和车壁连着的——竟是从一整块花梨木里雕出来的!
延月在一块垫子上盘膝坐下,倒了一杯茶递给承真。
茶色如碧玉,好生漂亮。
“你可真懂享受。”承真由衷地说。便是她那以奢侈挥霍出名的哥哥,也没有这样一辆马车。
“是吗?”延月淡淡地一笑,“那么你就好好在我这里住几天,享受一下。”
“我还有事呢。”承真不太给面子地说。要不是那个死成欢贪图齐如风的“重谢”,她才不愿在这里耽搁时间。
延月看着她,眼中露出些许的笑意。虽然她一直以来便是笑脸迎人,可承真却有个很奇怪的感觉——这一次,她才像是真的笑。
马车拐了几个弯,在一条小巷前停下,大约是后门,门开得很小,蔷薇花从里面爬上了墙头,隐约看到一片翠竹,风吹来,每一棵竹子都像是一片羽毛,轻轻摇摆。很快有个小丫环来开门,一进去,迎面便是一个池塘,种满荷花,一座小桥横跨其上,延月在前引路,笑道:“请。”
成欢踩在桥上,不可思议地望向承真,压低了嗓子道:“我说,这石头怎么这么像玉啊?真漂亮!”
“笨蛋!”承真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这本来就是玉。汉白玉。”
“哇,拿白玉当石头用啊?!”成欢感慨极了,“难怪要叫万金宗呵!”真是富有万金啊!
“延月姐姐,明明是这样清雅的小亭台楼阁,为什么要取这么俗气的名字?”承真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问在前面带路的齐延月。
“越是俗气的东西,越多人喜欢。就是因为喜欢的人太多,这样东西才俗了起来。”延月淡淡地笑道,“比如这个‘金’字,谁不喜欢?”
“嗯嗯嗯。”成欢十分赞成,“‘万金’呀,光听着就觉得高兴,好名字,好名字。”
“财迷心窍。”承真白了他一眼。
“你说我不要紧,可别把延月姐姐扯进来……”成欢闲闲地掏了掏耳朵,不紧不慢地说。
“不要紧。”延月回头一笑,淡淡的阳光洒在她白玉似的脸庞上,美丽得叫人心动不已,“我的确很喜欢钱。”
“啊!我想我要喜欢上她了!”看着她那婷婷袅袅的背影,成欢的眼里冒出粉红心形,“不仅长得如此美丽,而且温柔大方,分明就我梦中的老婆形象!何况还跟我志趣相投……哎哟——”
腿上传来一阵剧痛,不用说,又是安承真踹了他一脚。
“你又想提醒我什么?!”他忍不住吼道。
“提醒你不要在大白天发春。”承真冷冷地道,“就算要发,也请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她伸出手,推开站在前面的他,追上齐延月。
真是莫名其妙的丫头,怎么自从到了通州就这么看他不顺眼?
后院。
七月天,粉白浅红的花都开了,竹林下面摆着一只小小大理石桌,四只圆形石凳。此刻,桌上放着一只紫砂壶,一只白玉似的手伸过来,提起它,往两只小巧的茶杯里各自斟了八份满。淡淡的茶香,很快弥漫在空气里。
齐如风喝了一口,点头叹息:“真是好茶。”
“能得爹爹一赞,也不枉女儿找得这般辛苦。”坐在他对面的齐延月也抿了一小口,露出享受的微笑,“这三滚三陈的碧螺春,醇香不同凡品吧?”
“嗯。”
延月轻轻地站起来,走到齐如风面前,把头埋在他膝盖上,语气里带着些娇纵和祈怜,“爹爹你看,这里有这么好的茶,又有这么乖的女儿,难道还留不下您吗?”
“月儿啊……”齐如风抚着女儿柔软的长发,脸上一片感慨,“爹还是那句话,待你解散万金宗之时,便是我们父女共享天伦之日……”
“为什么一定要解散万金宗?”延月不忿地抬起头,“我不杀人,不越货,凭真本事养活手底下的兄弟,爹,为什么你总要我解散万金宗?!”
“因为你是个女人!”齐如风看着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叹息,“你应当好好地找个可靠的男人嫁了,生儿育女,到老来才有子孙绕膝,永享天伦。”
延月站了起来,脸上有一片皎洁的骄傲,“这世上,哪里有值得我嫁的人?”
齐如风的叹息更重了。
不错,他的女儿,太优秀了。
五年前,万金宗三个字,还只代表着江湖上的一个小小帮派,宗主齐如风也不过是个爱喝酒会算命的寻常江湖客,可是短短五年,万金宗便跻身江湖十大门阀之一。虽然势力从未扩充过通州地界,但其财势之雄厚,早已名震江湖。
一个小帮派,短短五年,便有了这样的局面,不得不叫人惊叹。
这一切,只是因为齐如风生了个好女儿。
表面上,宗主仍然是齐如风,可是,万金宗里的大小事务,早已交给了大小姐齐延月。
在万金宗里,一声“大小姐”,可比宗主有分量得多。
这样一个女子,有谁配娶?谁敢娶?
无怪齐延月,是那么骄傲,又是那么寂寞。
作为宗主,他当然乐意手下有这样一位帮手。可作为父亲,他宁愿解散万金宗,还他一个平凡的女儿,还女儿一个平凡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