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后,夏柒又裹上粗布将麻绳系回脚脖上。“这下就不用担心了,等这么久爸爸也该急了。”说罢,她小跑着原路返回。
回到大道上时,夏柒看到对面的程天海正在和两个女性交谈,他们身边还放着两个红色的油桶。
程天海正和两人说着什么,余光瞥到了夏柒,朝她招了招手。
.夏柒走过来站到程天海身后,用手指着米雅和阿怜娜:“爸爸,这两位是?”
“你就是夏柒吧?”米雅弓着身子温柔地说,“跟天海说的一样好可爱啊,还很有礼貌。我叫米雅,是爸爸的朋友哦。”米雅伸出右手。
夏柒两只小手抓着程天海的裤子,警觉地看着她。
墨无说过:“生活在平民区的人对陌生人留有疑心是在这里活下去的最低底线,不要轻信任何对你示好的陌生人。”所以三人并没有觉得夏柒的举动奇怪。
一开始程天海并没有多想,但回过头来想想才知道夏柒一开始对他也留有三分戒心,而那个苹果就是考验。
程天海摸着夏柒的头:”别害怕,小柒,她们是我的朋友。想跟你握手的大姐姐,我就是用的她的钱帮的你哦。”
听到这话夏柒缓缓探出身子,双眼仍是盯着米雅不放。米雅则是微笑着,一直没有把手收回去。
过了一会儿,夏柒终于鼓起了勇气从程天海被后走了出来,然后闭紧双眼小手一下拍到米雅的手心上大喊道:“你好!请多关照!妈妈!”
“诶?”米雅愣住了,任由夏柒上下摇她的手,过了会儿才反应过来,“不是,什么情况啊?!”
“呦,老婆。”程天海走到两人中间将手放在她们的手上面,“从今天开始我们三个就是一家人了。”
“我一家你个鬼!”米雅抽出另一只手袭向程天海的耳朵,“你再胡说我把你耳朵拧下来!”
“疼,疼疼!错了错了。”程天海叫饶道。
“噗!呵呵呵……”站在一边看戏的阿怜娜乐开花了,“呐,夏柒,为什么要叫米雅妈妈呢?”
夏柒回道:“因为夏露妈妈说过,女孩子只会把钱交给自己信得过的男生,所以爸爸和米雅关系一定非常好,还是夏柒的恩人,嗯!”
阿怜娜捂着嘴笑道,“嗯,逻辑一点毛病没有。天海你真是找了个比梓昕还凶残的小怪物啊。”
“你们这样会让人很为难的啊。”米雅红着脸说。
“不行吗?”夏柒摆出一副可怜楚楚的样子。
米雅赶忙后退两步用手臂挡着脸心道:“好强的杀伤力!为什么能这么可爱。但是,必须要拒绝,不然绝对会被她们给嘲笑的,找回姐姐后解释起来也很麻烦……”念及此处,米雅下定决心要拒绝,她放下手臂,脸上刻着坚定和无情。
夏柒眼角挂着两颗珍珠,马上要哭了一般。
见此情景米雅又用手臂遮住脸:“厄啊!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杀伤力!感觉就像万箭穿心一般,我这是心动了吗?夏柒……好想养她啊……不行!太可爱了!反正年龄差摆在这里,只要解释一下谁都会信的。大不了就被调侃几句,之后大家也就接受了。”她和程天海有了一样的想法。
看着夏柒可怜巴巴的样子,米雅终于红着脸大喊出来:“好啦!我答应就是了!”
“耶!夏柒又有妈妈啦!”夏柒变脸似的笑道。
“耶!我有老婆啦!”程天海附和道。
“够了啊!”米雅红着脸大喊。
“呵呵,没关系吗夏柒?”阿怜娜问道,“你不是已经有过妈妈了吗?你说叫夏露来着。”
“没关系的啦。”夏柒摇了摇食指,“那是妈妈,这是干妈。”
“嗯,没毛病。”阿怜娜笑着伸出手,“我叫阿怜娜,夏柒可以叫我娜师傅或者直接叫娜姐哦。”
“嗯!娜姐好!”夏柒和她握手以示友好。
握完手后,阿怜娜随之结束了话题:“时候也不早了,再不回去梓昕该等急了。”说罢,阿怜娜便先走一步,她回头看着程天海,“记得掂着那两桶油哦。”
“诶?为什么又是我干体力活啊。”程天海抱怨道。
“当然是因为你是男生啦。”米雅抱起夏柒小跑起来,“我们先走一步啦。”
夏柒朝着程天海招手:“爸爸加油啊!要快点追上夏柒呀。”
“真是的。”程天海叹了口气,随后轻轻松松地一下子掂起那两桶油,“哦!”
……
赶了一段路,时间也不算太紧了,四人的步伐渐渐慢了下来。离城门也还有一段距离要走,来的路上没有注意周围,回去的时候四人当作逛街好好看了一番。
相比于城门边,这边显然更加繁华,已经接近于灾难前三级城市的样子。
每个人都是普普通通的着装,乞丐也少之又少,街道上也不见有摆地摊儿的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间门面店和玻璃窗内琳琅满目的商品。
在这里,平时的生活用品和粮食只要去超市就能买到。大街上的店铺更多的是饭店、家具店和服装店,中间也混杂着书店和宾馆。
在这里进行买卖的人都是货真价实的商家,所以店内的防盗设施和方法也比城门那边先进的多。
先说玻璃,这些钢化玻璃是经过特殊加工的,硬度达到10mm以下的子弹都射不穿的程度。其外,店内和店外还安了高清摄像头,门也是自动的。店内的天花板上还装了很多喷雾器一旦出现小偷,门就会自动关闭,喷雾也会喷出无味无色的催眠气体。
而最重要的是,这边还留有很多之前的娱乐场所。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球馆这些灾难前每个人都去过的地方这一路还真见了不少,但越往城门那儿走,就变得越来越少,就如农村和城市的差距一般,平民区的经济差距有着明显的地带差距。
距离城门最近的地方都是难民和穷平民的住处,越往里深入住的平民越富有。
住在这边的平民基本都是只拥有套房和居住权,但收入很低或者是靠着高额的出租费收入维持生计。
而住在贝尔蒂之墙附近的平民都是千万级以上的富翁。那里的大街上也看不到难民,因为所有在那边的难民或低等平民都是主子的奴隶或者仆从,尽管不会挨饿但要一直屈居人下……
程天海左瞅瞅右看看。他们这一路也看到了好几家卖童装的店,里边的衣服也是相当不错。男童装、女童装,甚至是cos装都有。
“呐,娜姐。”程天海叫住走在最前面的阿怜娜,“要不然我们趁这个时间给夏柒买件像样的衣服穿吧。”
说着,程天海看向夏柒,后者虽然可爱,但脸上、手臂上都很脏,看上去就向刚从垃圾堆里爬出来一样。
再看她穿的衣服,混色粗布缝缝补补而成,和大街上的流浪汉如出一辙。
“嘿~你还真有脸说啊。”阿怜娜侧过身歪着头看着程天海,“先是在城门口让我垫上这么多钱帮你解围,接着不顾我反对买下了个啥用没有的导游,又把米雅的钱花的一点不剩。”她顿了一下继续说,“要不是我带的钱多,汽油都买不起。”
程天海挠了挠脸:“额……正所谓世事难料嘛,娜姐你不是也懂有备无患的道理嘛哈哈哈。”他转移话题道,“说起来一直没见到墨无啊,他去哪了?”
“他啊。”阿怜娜没好气地说,“托你的福,那家伙赚够了经费,把我们带到加油站之后就溜了。还托我给你说声谢谢。”
程天海随口回了一句:“这样啊。”他看向夏柒笑了笑,“抱歉啦小柒,只能下次再给你买衣服了。”
“没关系啦,夏柒也穿这衣服穿习惯了。”夏柒话锋一转,“快走吧,快走吧,夏柒还没见过城外长什么样子呢。”
三人点了点头,短暂的闲聊之后有加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