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收到的最大礼物,被FBI开除。
该死的自以为是的美国人,事实俱在,就是不愿意相信,难道非得像那样发生了再后悔么!也罢,总统被暗杀了也好,白宫早该清洗一下了。
妹妹还没有回来,不会和男朋友出去吃烛光晚餐了吧?看来又要一个人孤单的过生日了。2月14日,在这天过生日还真是郁闷。5年前,养父母魂归彼端,那之后的三个生日,一直都在离家不远的酒吧打工,养活自己和小自己两岁的妹妹。18岁生日那天被FBI抓走去解决关于从未谋面过母亲所牵涉的毒品案件,19岁生日前夕听说生父在我从未涉足的祖国离奇死亡,便独自连夜启程飞向中国,那个案子办了半个月才结束,回到纽约。
20岁生日因为该死的BackstreetKiller被解雇,原来想这样倒也不错,至少从此能和在这世上唯一剩下的亲人温馨的吃家庭晚餐了,结果……
有电话响了……
那个电话是我一个在FBI的朋友John打来的,内容是:
妹妹在希尔顿酒店身亡!
赶紧驱车到了现场,然后直奔案发地点。
她是死在洗手间内的,发现时,她死亡的那个小间的门是锁上的,好比一个密室。颈部有一不和谐的缺陷,我知道那是子弹的痕迹。她就是这么死的。手里握了一把抢,加了消声器。虽然见过无数死亡现场,但看见此景我还是惊呆了,脑子一片混乱,脑海中浮现的全是有关她的天真的画面。John说:“如你所见,就是那么死的。硝烟反应,手指上的火药残留与枪、子弹的所有关系都检验过了,她应该是自杀。还有这个几乎是密室的现场,也能证明这一点。唯一的疑点也就是她在自杀时肯定没有拿枪顶着自己的颈部,不过这也很好解释,因为这个姿势的确很别扭。”
“不可能,”我反驳道,“首先,她没有自杀的理由;其次,她那把枪……”
“我们查过了记录,是今天刚刚……”
“怎么会……那,有遗书吗?”
“没有,那又怎么样?”
“那就不大可能是自杀,你想,自杀的话通常是拿枪顶着太阳穴的位置吧?没有向颈部,而且也没有直接接触……还有那个消声器,也很可疑……”
“那可以解释为她不愿惊动他人。而至于选择部位,则是‘通常是太阳穴’吧?你不能说她一定不可能选择这里。而且你在看看现场,一点疑点都没有。”
“可是,不愿惊动他人的话,可以选择在别的地方,更静谧、更不容易被人发现一点的啊!像什么公园某个角落之类的。”
“你以为凭你的这番话,能推翻自杀这个定论吗?”
“……我不相信……对了,她是一个人来这酒店的吗?”
“我们查过了,是两个人,和一个男的一起。”
“两个人!那那个男的呢?一定是他干的,去抓他,去抓他啊!”
John显得很冷静的样子,也难怪,毕竟死的不是他的亲人。“你在FBI也干过一阵子了,应该知道没有证据就申不到逮捕令,也就无法抓人。再说,今天是情人节,跟她来这的一定是她的男友吧?连你这个当哥哥的都没见过,我们更无从知道它长什么样子了,只有服务员几句简单的描述,你认为我能做些什么?”
看他这样冷静,却使我更加激动,抓起他的领子说道:“混蛋!可以去她学校中的同学们去问啊,应该有见过的。还有那枪,你有没有去查,是不是也是他们两人一起……”
“查过了,也许是的,说也是两人,一男一女。可那又怎么样呢?你怎么也得先推翻了自杀这个结论才有资格说下文。现在已经不是FBI的你,也做不了什么了吧?我把你招到现场来,只不过是让你见见她最后一面,又不是让你添乱来的。”将我的手拿开,对手下说:“将死者抬走。”
“等等,”我做了一个深呼吸,我知道不冷静是没法分析问题的,“John,我这有一张我妹妹的照片,你可以让枪械店老板辨认一下,如果是的话……我知道你是一个绘画高手,你看能不能让枪械店见过那男子的人与这里的服务员给你描述一下他的外貌特征,然后画出他的肖像画……看在我们共事两年的份上,拜托……然后,在这段时间里,借我你手下一用,我保证,在这段时间找出证据!”
John叹了口气,看看我:“好吧,就这一次,让你死心。记住,如果你找不到,这幅画算是我给你的饯别礼物,离开这里,离开纽约,再也不要回来。这也是为你着想”说完,转身出门。
虽说一定要找出证据,但真的非常困难。真的,所有的一切都很完美,我想如果死者不是我的妹妹的话,我也会判定为自杀。但我相信她不会,她是一个比我还要乐观的人。
如果坚信不是自杀,那这一定就是密室杀人,只要找到凶手制造密室的证据就可以了……不过……不,从这边下手太浪费时间,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可以花费,那就得从另一头下手了……如果这时杀人案件的话,他的行动应该是尾随她进入这边,然后选择某个在她颈部冲向门外且开了门的时机,大概是她刚进去或刚要出来的时候。用加了消声器的和妹妹同一型号的枪射击,随后将消声器转移到妹妹的枪上,而消声器的作用正是为了避免让人听见枪声(而且万一还有人在洗手间的话也可以……不过他应该有事先确认,不然一个洗手间同时出现两个尸体的话……)!因为枪是今天刚买的,所以必然会带着……不过,要是万一有人在这期间闯了进来怎么办?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在门口放一个“打扫,暂停使用”之类的牌子……对,看来我第一个证据就要……
“你,去查一下关于‘暂停使用’牌子的事,可以先去问一下清洁工东西又没有动过,然后看能不能联系到一些顾客,看看她们是否有在案发的那段时间洗手间前见过那牌子。”
如果有牌子的话,按照时间来说,很可能是妹妹如厕后要出来的时候袭击的她,因为他之后要布置密室,这个工作是一定要做的,而要是在杀人之后再去取牌子,那中间的时间会很不好控制,而提前就拿好牌子肯定是赶不上她进入厕所的那段时间的。不过知道这个用处并不大,现在要解决的是妹妹手上的这个火药的问题……火药残留,这说明她开过枪……火药的残留时间……水……如果……我所料没错,他们应该是在到酒店前不久买完的枪,并在那边试了枪!而案发时间很有可能在他们刚到达这里不久,至少应该是在吃饭之前,赶在她将手上的火药洗掉之前!
“你,去询问一下John警长死者的购枪时间、死亡时间以及他们是否有在这边订餐,若有,是什么时间?或者查出他们到酒店的时间,这样更好。最后,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们是否有在买枪的那边试过枪?”
这两项充其量作为辅助证据,决定性证据还是不行……无论如何至少要先证明是他杀啊!让我想想……这种小门,锁的结构并不是很复杂,又有马桶和卷纸这些东西在这儿,我想有根钓鱼线和一把剪刀就足够了,不留痕迹的做出“密室”来。况且这边所有厕所的摆设都一样,凶手完全有机会乔装女人来这里反复试验。这里,最多是个“伪密室”而已。但这却依旧没有办法做证据用……
自杀的现场……他杀的现场……
自杀……他杀……不是太阳穴而是颈部……
距离……
原来是这样,我懂了。
射击距离不同,溅出血的距离、迹渍也不同。而且,由于射击距离不同,子弹射入人体的速度就不同,造成皮肤与人体内部系统的损伤也就会有分别!还有之所以选择的是颈部,我想他的身高也……
看了看我身边的最后剩下的一个警员,想了想,觉得现在去做这个速度测试好像有点不大现实,因为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很细微的,而在这种距离下……不过,没有关系,溅出血迹可是很明显的!他杀偏要伪装成自杀的现场,那就得擦去“多余”的血迹。换句话说,只要能证明在这边有被擦掉的妹妹的血迹就可以了。
“摆脱了,在这几处测试一下,看看有没有鲁米诺反应。”
这样就可以了。现在只差一步:找到那个人就是凶手的证据!
正在我苦苦思索时,John走了进来,问我道:“怎么样老兄?有什么进展?”
“你最好现在去抓捕那个人,别让他跑了。”
“哦?”John刚准备说什么,突然听到一个警员的声音:“这几处确实有鲁米诺反应,我现在在验证血迹归属。”John沉默了一下,正要张嘴,这时,门被推开,进来了另一个警员,汇报道:“此枪大概在5:30左右购得,他们有在这边订餐,时间是6:15,他们在6:00整时到达酒店,死者死亡时间推断为6:20,而且,他们的确有在那边试过枪。”
“你到底……”还是没有让他说完一句整话,又进来了一位警员。
“那个标志的确被移动过,不仅有移动痕迹,而且确有顾客看见那牌子出现在洗手间门口。”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什么意思?”
“过来,看看尸体旁边的这些鲁米诺反应。”
“这是……”
“啊,我怀疑是……”正说着,我意外的发现这些有鲁米诺反应旁边的墙上浮有一根金色的头发,看了一下一头乌发的死去的妹妹,接着对John说道,“对不起,问一下你去画像的时候也有问过类似凶手的身高、体型之类的事吧?他的身高是不是在1.75米左右,金黄色头发?体型应该不是很胖,身手相对灵活。”
“是这样的,”John给予肯定回答,“对了,你看一下这幅画像吧。那些人说画得分毫不差。”顺手将一张纸递给了我。
我接过纸,只是轻轻扫了一眼,便惊呆了,又仔细看了看,竟然是他!是我怀疑的BK组织成员,代号“Stager”的杀手!我就是跟踪了他3天,然后……“这个人一定要抓住,不惜一切代价。因为……”BK的事不能外传,可恶。即使是John也不行,他虽然知道我被FBI开除,但也不知道为什么。BK的事要是对外泄露一定会造成民众恐慌,不仅是美国,世界恐怕都……这个仅仅建立5年的组织,现在已经强大的可怕。而且隐蔽术高明到我们甚至没有办法掌握到它的总部在哪里,别说国家了,连在哪个大洲都不知道。
“不信的话可以做一下DNA鉴定,我认得这个人,他的名字好像是Jonathan•Green,一定要尽全力抓住他,而且不要尸体,要活人!”
“啊?嗯。”John一头雾水
“至于细节部分,你要想听我以后有空再告诉你,我先走了,”我要回家查一下资料,判断一下“Stager”的下一步行动,“有什么进展要联系我。”这样拜托他就可以了。
到家,刚打开电脑,手机收到了两条短信,一条是:“在曼哈顿某处发现一名男尸,经确认是你推理出的杀你妹妹的凶手,名字的确叫Jonathan•Green,是被射杀的,从子弹分析,是狙击步枪。”来自John。
还有一条:“干得不错,能作到这个地步的,你是第一个,不过主要是Stager犯了太多的低级错误,这次原来是想让他将功赎罪的,没想到又失手了,我们只能处死他了。我们觉得你是个人才,要不要加入我们,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请在明天中午12:00之前回复给这个号码,如果是否定的,那你最好选择现在逃命,因为选择‘不’的话明天12:00就是你的死期。”是用妹妹的号发来的,但我知道,是BK,可恶,竟然来……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肯定这不是一个玩笑,他们现在应该认为我是最有可能威胁到他们的人,他们现在的心理是:无论用什么手段只要我不为警方工作,他们便暂时会感到安全一些,也就是说能拉拢,不行的话,杀掉也没有关系。那他们为什么现在不杀掉我,而是又给我一些时间呢?真的是想给我考虑的时间吗?那十几个小时也太长了……原来如此……他们现在不知道我的位置!但是我要逃跑的话就一定会去机场、车站,他们是想在那里或者一些重要关卡守株待兔!给我的时间,也是给他们时间!不过料想他们布置速度不会快到现在就能到位,所以,想走的话,只有趁现在!习惯性的关上手机,拿了一些必需品和所有的钱财,打车奔向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