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高的爱人是一个妓女他把所有的钱都用在画画和妓女身上有一天妓女说想要梵高的耳朵于是梵高真的把耳朵割下来有了著名的梵高的自画像但是当梵高把耳朵给了妓女的时候妓女吓的落荒而逃了你看为什么我把你想要的给了你你还是走了。
《林徽因传》里,有一段话:
人的一生要经历太多的生离死别,那些突如其来的离别往往将人伤得措手不及。人生何处不相逢,但有些转身,真的就是一生,从此后会无期,永不相见。用力爱过的人,讲再见那一刻格外艰难。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对方已经云淡风轻,你却念念不忘。如果你累了不能一直用最初的热情去爱她.平平淡淡不是不行.但是你说一声.别让她小小的脑袋胡思乱想.如果还能有机会在下一个转角遇到你,那我会选择有预谋的绕开你。
女孩带着恋人回家见父母男孩礼貌勤快帮着一起下厨母亲聊起女孩小时候的事情:“她古灵精怪的还说长大以后要嫁给玩具熊呢”女孩附和道:“对了要不是搬家时弄丢了玩具熊现在你还能见见情敌哦”男孩笑着听完悄悄藏起因切菜而伤到的手指伤口没有流血反而露出一点洁白的棉絮。一天,小兔子跑到农夫那里问农夫:“农夫,农夫,怎样才能和你一样手上长满老茧呢?”农夫说:“你跟着我干农活就行了。”于是小兔子每天跟着农夫干活,从播种到丰收,最后农夫让小兔子拿点它喜欢的东西回去吃,小兔子什么都没要走了。“小刺猬,你看,再也不怕扎手,我可以和你一起玩跳山羊了!”对一个人的冲动大概在15天左右,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段还没有追到,那那份冲动就会减少甚至消失,对一个人的回忆大概在120天左右,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段还是对那个人念念不忘,那么这个是你深爱过的人。对你的爱我总是难以启齿,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才算恰到好处,怕表达不够你觉得我不够爱你,怕你会觉得你爱我比我你多,表达太多让又会让你觉得可以肆无忌惮,可以把我的心攥在手上,稍微用点力就让我痛到无法呼吸,但无论怎样,至少现在的我认定你就是我一生的爱,绝不可能更改。我没有很刻意的去想念你,因为我知道遇到了就应该感恩,路过了就需要释怀,我只是在很多很多的小瞬间想起你,比如一部电影,一首歌,一句歌词,一条马路和无数个闭上眼睛的瞬间。我一直都觉得,最难过的瞬间一定不是你爱而不得的时候,而是你明白,你和这个人真的没有以后了,以后,他给过你的没有给过你的,都要给另一个人了,而你,连眼红都没有资格。很多人搞錯告白的意思,告是告訴,白是話,向對方告白是告訴對方一些話,而不是向對方索取關係,告白接的應該是句點,而不是問號,對方要是同樣地喜歡你,自然會反過來告白,要是不喜歡你也別難過,因為告白本身就是目的,而你達成了目的,所以你已經很棒了。
一生所爱,可惜你给不了我想要的,你只是在我的生命里一笑而过,成为过客,挥一挥衣袖,不带走我的一缕缕思念。“思无邪”那个时代的爱情也有野花的自在芬芳,芦荻飘飞似雪的季节,年轻的她和他在原野上相遇,进入他和她视野的,是彼此。当希望有一个人出现时,这个人出现了,于是难以离弃,于是携手百年。生命是如此偶然,爱情又是这样的单纯却执着。我开始仰慕我们的祖先,仰慕他他们泉水般清澈的那一份心境。一生只爱一个人是多浪漫的事情.
在微博上看到过这样一段话,“我以前,我也以为,开始厌倦了就是要结束了。直到最近才知道:当你感觉爱开始变淡的时候,真正的爱才开始浮现。当然,你可以选择放弃掉,然后去寻找又一个新鲜的爱。但代价就是,你永远逃不过新鲜的死循环。”“你是个流浪世间的旅人,一边抱着毕生寻找灵魂缺失那一半的决心,一边摆脱不掉遇不上那人的悲观,沉默而挣扎地凝望着无言的风景你和ta的灵魂都太过独特,明明能感受到对方的存在,却各自像两只平行世界中的52赫兹鲸鱼,隔着茫茫人海道一声没有回应的安好,在自己的宇宙中慢慢孤老。
一个小时前我想吃玉米,但是因为冷不想出去就吃了包薯片。半个小时前我又想吃玉米于是我吃了一个橙子。我到现在还想吃玉米,所以我又吃了饼干和酸奶,但是我还想吃玉米。这种就像我真的喜欢你,半路喜欢别人也没有用,最后还是喜欢你。你要换过很多的手机壳才会觉得最完美的就是裸机你要喝过很多的碳酸饮料才会回归白开水的平淡健康你要看过很多各异的风景才会清楚心之所向你要错过很多人才会在某一刻一把抓住对的那一个人不都这样吗你见得多了就知道怎么选了对的人晚一点再遇吧这样等我们足够成熟就再也别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