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逻辑,理性百无一用。有了逻辑,你就能在辩论中获胜,甚至离间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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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米特里:哲学流派百家争鸣。我怎样才能确定哪些是正确的呢?
塔索:谁告诉你这世上存在正确的东西了?
迪米特里:你又来了。为什么你老用问题来回答问题呢?
塔索:你有什么意见吗?
迪米特里: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因为有些事就是正确的。比如2+2=4是正确的,就这样。
塔索:但你怎么就对此这么确定呢?
迪米特里:因为我是个聪明的雅典人。
塔索:这又是另一个问题了。不过你能确定2+2=4是正确的原因,在于这个等式遵循着颠扑不破的逻辑学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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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矛盾律
塔索说对了。
让我们用一则经典的笑话开场。该笑话以亚里士多德学派的逻辑为基础。
一位拉比[11]正在村里审案。塞缪尔起身为自己辩护:“拉比,伊扎克每天放羊的时候都让羊群从我的田里横穿过去,我的庄稼都被踩坏了。那片田是我的,他这样做对我不公平。”
拉比回答:“你说得对!”
这时,伊扎克起身说道:“可是拉比,我的羊如果想要喝池塘里的水,唯一的办法就是穿过他的田。喝不到水,羊会死的。几百年来,所有牧羊人都有权利穿越池塘周围的田地,所以我也应该享有这个权利。”
拉比回答:“你说得对!”
有位女清洁工无意中听见了三人的对话,她对拉比说:“但是拉比,他们不可能都是对的啊!”
然后拉比回答道:“你说得对!”
女清洁工告诉拉比,他的行为违反了亚里士多德的无矛盾律。对一位拉比来说,这虽然不如违背教义垂涎邻居家的漂亮女佣严重,不过也相差无几了。根据无矛盾律,一件事不可能同时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不合逻辑的推理
不合逻辑的推理是哲学家的痛苦之源,不过人们大都没有发现,有时它也颇有用处。也许这就是不合逻辑的推理如此盛行的原因吧。
一个爱尔兰人走进一家都柏林的酒吧,点了三杯健力士黑啤,每杯570毫升。他喝的时候一杯杯轮流喝,每次都喝一小口,直到把三杯都喝完。接着他又点了三杯,酒保说:“你知道吗,如果你直接点一大杯1.7升的,就不会那么快见底了。”
男子答道:“是啊,我知道。但我有两个兄弟,一个在美国,一个在澳洲。我们在各奔东西的时候答应彼此,以后都会用这种方式喝酒,纪念当初三人一起喝酒的日子。这三杯酒里,两杯是我的两个兄弟的,第三杯是我自己的。”
酒保深受感动,感叹道:“多好的习惯啊!”
后来这个爱尔兰人成了酒吧的常客,他也总用同样的方式点酒喝。
一天他走进酒吧,却只点了两杯酒。酒吧里其他常客看到了,整个酒吧陷入了一片沉寂。当他到吧台去点第二轮酒的时候,酒保说道:“哥们儿,节哀顺变。”
爱尔兰人回答道:“哦,别误会,我的兄弟们都很好。只不过我刚刚信了摩门教[12],所以不得不戒酒而已。”
换句话说,谋私利的逻辑还能让你喝上两口好酒。
归纳逻辑
归纳逻辑是从特例到一般理论的推理。这种方法常被用来证实科学理论。如果你观察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只要次数足够多,就能得出结论——苹果总是往下掉,而不会往上或者往其他方向掉。接着,你可能会得出一个更具普遍性的猜想,该猜想涵盖了其他会掉落的物体——比如梨。科学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进步的。
在文学史上,再没有一个人物的“演绎”能力能像英勇无畏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出名了。不过,总体来说,福尔摩斯的推理方法和演绎逻辑毫无瓜葛。他使用的其实是归纳逻辑。首先,他仔细观察情况。接着,他运用类比和概率从自己之前的经验中总结出结果。下面这则故事中,他就是这么做的:
福尔摩斯和华生在野外露营。深夜时分,福尔摩斯一觉醒来,用手肘推了推华生。
“华生,”福尔摩斯说道,“看看天上,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华生回答:“我看到了几百万颗星星,福尔摩斯。”
“那么华生,你从中得出了什么结论?”
华生思考了片刻,答道:“嗯,从天文学角度来说,我眼前的景象告诉我宇宙中有数百万个星系,可能存在着数十亿颗行星。从占星学角度来说,我观察到木星正位于狮子宫。从测时法角度来说,我推测现在的时间大概是凌晨三点一刻。从气象学角度来说,我猜明天会是个大晴天。从神学角度来说,我认为上帝无所不能,而我们是如此渺小、如此卑微。呃,天空告诉了你什么呢,福尔摩斯?”
“华生,你这个白痴!我们的帐篷被人偷了!”
我们不知道福尔摩斯到底是如何得出他的结论的,不过他的思维过程可能是这样的:
1.我之前睡在帐篷里,但现在我看见了星星。
2.基于和过去类似的经历进行类比,我的直观猜想是有人偷走了我们的帐篷。
3.我们可以通过排除其他猜想来证实该猜想:
a.也许帐篷仍然在这里,只不过有人在帐篷顶上投影了一张星图。基于我过去关于人类行为的经验,以及理应出现在帐篷里却显然不在的投影仪器,这个猜想无法成立。
b.也许帐篷被风吹走了。基于我过去的经验,这么大的风或许不会吵醒华生,但一定会吵醒我,因此这个猜想也无法成立。
c.诸如此类的猜想……
4.不,我认为我一开始的猜想多半是正确的。我们的帐篷被人偷了。
这就是归纳法。多年来,我们一直在用错误的术语称呼福尔摩斯的推理技能。
归纳一跃?
可证伪性
病人:昨晚我梦见自己跟詹妮弗·洛佩兹和安吉丽娜·朱莉同床共枕,三人翻云覆雨了一整晚。
心理医生:很显然,你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欲望,就是想跟你母亲睡觉。
病人:什么?!但那两人没一个长得像我妈啊!
心理医生:啊哈!这就叫反向形成[13]!你显然在压抑自己真正的欲望。
上面这则并不是什么笑话,事实上某些弗洛伊德学说的信徒,就是用这种方式推理的。他们的推理存在一个问题,即想象不出能够反驳俄狄浦斯[14]理论的现实情况。20世纪哲学家卡尔·波普尔在批判归纳逻辑时表示,一项理论要想站得住脚,就必须具备可证伪性,也就是能够证明该理论在某些可能的情况下是错的。在上面这则伪笑话中,不存在任何弗洛伊德学派心理治疗师会承认其理论为错误的情况。
下面是一则真的笑话,这则笑话更加一针见血地表达了波普尔的观点。
两个男子正在做早餐。其中一人在给吐司涂黄油,边涂边说:“你注意过没?如果你失手掉了一片吐司,总是涂了黄油的那面着地。”
另一人回答:“不可能,我敢打赌之所以你这么认为,是因为一旦涂了黄油的那面着地,清理地面就特别烦人。我敢说,两面着地的概率是一样大的。”
提问的那人说:“哦,是吗?看着。”他把吐司扔到地上,结果涂了黄油的那面朝上。
另一人说:“你看,我就说嘛。”
一开始的那人回答:“哦,我知道了。我涂错面了!”
对这个人来说,他的理论无懈可击。
演绎逻辑
演绎逻辑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演绎论证的基本模型就是三段论——“人终有一死;苏格拉底是人;因此苏格拉底也终有一死。”令人吃惊的是,人们经常会乱用演绎逻辑,这么来论证——“人终有一死;苏格拉底终有一死;因此苏格拉底是人。”这样的论证不合逻辑。这就像是在说——“人终有一死;我儿子养的仓鼠终有一死;因此我儿子养的仓鼠是人。”
另一种乱用演绎论证的情况是在错误的前提下进行论证。
一位老牛仔走进酒吧点了杯酒。正当他坐在那儿呷着威士忌的时候,来了一位年轻女子,坐到他身边。她转过身问老牛仔:“你是个真正的牛仔吗?”
老牛仔回答道:“嗯,我一辈子都待在牧场里,牧马啊,修围栏啊,给牛打烙印啊,所以我想我应该算是个牛仔。”
那位女士接着说:“我是个女同性恋。我整天脑子里都在想女人。早上一起床就想。洗澡或看电视的时候也在想,似乎什么事都能勾起我对女人的念想。”
过了一小会儿,一对夫妇坐到了老牛仔旁边,问道:“你是个真正的牛仔吗?”
他回答:“以前我一直以为我是,但刚刚我发现自己是个女同性恋。”
如果要刨根究底地分析这位牛仔的论证错在哪里,可能会很有趣,也可能很无聊。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来分析一下。
在他回答第一个关于他是不是真正牛仔的问题时,他如此推理:
● 如果有人一辈子都做着牛仔范儿的事,那么他就是个真正的牛仔。
● 我一辈子都做着那些牛仔范儿的事。
● 因此我是个真正的牛仔。
那位女士如此推理:
● 如果一个女人整天都在想女人,那她就是个女同性恋。
● 我是个女人。
● 我整天在想女人。
● 因此我是个女同性恋。
当这位牛仔根据推理得出同样的结论时,他假定了一个前提,而该前提在他的情况下是错误的:即条件(2):我是个女人。
好吧,我们可从来没说过哲学和笑话没什么两样。
基于类比的归纳论证
这世上不存在类比论证。好吧,我觉得可能是鸭子[15]。而在回答“宇宙由何物或何人创造”这个问题时,有人就运用了类比论证。他们认为,由于宇宙类似钟表,所以肯定存在一个钟表匠。正如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学者大卫·休谟指出的,该论证经不起推敲,因为除非存在另一个宇宙,否则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和整个宇宙进行类比,所以我们不能用任何仅是这个宇宙一部分的东西来充当宇宙。为什么非得是钟表?休谟抛出这个问题。为什么宇宙不能和一只袋鼠类比?毕竟这两者内部都是有机互联的。不过,拿袋鼠来类比会得出一个有关宇宙起源截然不同的结论,即我们生活的宇宙是另一个宇宙与第三个宇宙发生性关系之后的产物。类比论证的根本问题在于,它认为由于A事物的某些方面与B事物类似,所以A事物的其他方面也与B事物类似。事实并不一定如此。
近来,钟表论证随着智慧设计“理论”又一次登台亮相,该理论认为自然界中的物质(如雪花、眼球、夸克等)结构极为复杂,因此一定存在一位极其睿智的设计者。当宾夕法尼亚州多佛学区的教育委员会因为将智慧设计论定为进化论的“替代理论”,并将其添加到学校课程中而被告上法庭备受质疑时,主审法官约翰·琼斯三世裁定,这些人实际上应该回学校再读读书。琼斯经常用机智的方式写下自己的见解,他情不自禁地嘲弄了被告席上那些所谓的专家证人。比如,有一位教授虽然承认类比论证存在瑕疵,却认为“这种方法在科幻电影中仍有用武之地”。下一位证人,哦拜托!
类比论证的另一个问题在于,如果观察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类比会大相径庭。
三个工程学专业的大学生在讨论设计人体的上帝到底是什么职业。第一个学生说:“上帝肯定是个机械工程师。瞧瞧我们身上所有的关节。”
第二个学生说:“我觉得上帝肯定是个电气工程师。我们的神经系统拥有成千上万个电路接口。”
第三个学生说:“实际上,上帝是个土木工程师。除了干这一行的,还有谁能想到把输送有毒废料的管道埋在娱乐区域下方呢?”
最后我们会发现类比论证并不能让人满意。当谈到诸如上帝是否存在这类基本信念时,类比论证无法提供我们想要的确定性。大概除了高中生的类比,再没有什么能比哲学家误用的类比更糟糕了。我们来观摩一下由《华盛顿邮报》举办的“高中作文最差类比大赛”获奖作品吧:
● “残酷的命运让这对不幸的恋人许久不得见面,他们就像两列货运火车,穿过草地奔向对方。一列在下午6点36分离开克利夫兰,时速89千米,另一列则在晚上7点47分从托皮卡出发,时速56千米。”
● “约翰和玛丽素未谋面,像两只素未谋面的蜂鸟。”
● “小船轻柔地漂过池塘,这种感觉和保龄球完全不同。”
● “从阁楼上传来了一声怪异的嗥叫。整个景象恐怖而离奇,就像你在另一座城市度假,本应于晚上7点30分发生的危险,7点就发生了。”
“以先后为因果”的谬误
首先谈谈该术语的社交用途:在某些圈子里,如果你一本正经地讲出这句话,就能在派对上交好运。有趣的是,一旦你用大白话说出这个词组,就会得到完全相反的效果:“在这之后,所以因为这。”你可以去试试。
这个词组描述了一种错误逻辑,即因为第二件事紧随第一件事发生,就认为第二件事是由第一件事引起的。鉴于某些显而易见的原因,这种错误逻辑在社会政治演讲中十分普遍,比如“大多数海洛因成瘾的人都是从抽大麻开始的”。这句话没错,但其中更多的人是从喝牛奶开始的呢。
事后归因在某些文化里能给生活带来更多欢乐:“公鸡打鸣时太阳升起,因此肯定是公鸡的鸣叫才让太阳升起的。”谢啦,公鸡!或者拿我们的一位同事举例:
她每天早上都出门走到前廊那里大喊:“让这幢房子免受虎患吧!”然后回房。
后来我们问她:“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儿方圆三千里内都没有老虎啊。”
她回答道:“看见了吧?我的喊话奏效了!”
事后归因类笑话的激增和人类错觉的增多成正比。
一位年长的犹太绅士娶了一位年轻小姐为妻,两人十分相爱。然而,就算丈夫在床上使出浑身解数,妻子依然无法达到高潮。由于任何一名犹太妻子都有权享受云雨之乐,所以两人决定向拉比请教。拉比听了他们的事之后,轻抚胡须,提出了以下建议:
“雇个高大魁梧的年轻男子,你们行房的时候让他在你们上方挥舞毛巾。这样会有助于妻子进入幻想,从而达到高潮。”
他们回家后遵循了拉比的建议,雇了一位帅小伙,让他在两人行房时挥舞毛巾。然而这个建议并没有什么用,妻子依然没有得到满足。
夫妻俩困惑不解,又回去找拉比。拉比对丈夫说:“好吧,这次换着来。让那个年轻人和你妻子行房,你在他俩上方挥舞毛巾。”夫妻俩再次遵循了拉比的建议。
那位小伙和妻子同床,而丈夫则负责挥舞毛巾。小伙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工作,很快妻子就大声尖叫着来了一次地动山摇的高潮。
丈夫微微一笑,看着年轻人,得意地说:“傻了吧,毛巾应该这么挥才对!”
好了,关于事后归因类,我再讲最后一个笑话。我保证是最后一个。
疗养院里,一位八旬老人走到一位穿着桃红色紧身裤的老太太面前,说:“今天是我的生日!”
老太太答道:“好呀,我打赌我能分毫不差地说出你的年龄。”
“真的?你要怎么做?”
老太太说:“很简单。把裤子脱了。”
老头把裤子脱了下来。
老太太继续说:“不错,现在把你的内裤也脱了。”
老头照做了。那位老太太抚摸了他片刻,说道:“你今年84岁了!”
老头问:“你怎么知道的?”
老太太回答:“你昨天告诉过我了。”
这位老人被书中提到的一种老掉牙的把戏给骗了,即以先后为因果的谬误——她猜中年龄,是在摸了他的下体之后,因此她之所以能猜中他的年龄,是因为摸了他的下体……也正是这里提到的“因”,每次都能把你搞糊涂。
总而言之,我们之所以会误信以先后为因果的谬误,是因为我们没能注意到还有另一个原因在起作用。
一个纽约男孩正跟着他的表弟穿越路易斯安那州的沼泽。这个城里来的男孩问道:“有人说,要是你拿着手电筒,短吻鳄就不会攻击你,这是真的吗?”
他的表弟回答道:“这取决于你拿着手电筒时跑得有多快。”
这个城里长大的男孩把手电筒看作因,实际上它只是个道具。
蒙特卡洛谬误
赌徒们都知道蒙特卡洛谬误。不过要是听说这其实是个谬误,其中有些人估计会大吃一惊。他们很可能一直把这个谬误当成策略来用。事实上,荷官就是靠这个吃饭的。
我们都知道,在红、黑区域各占一半的轮盘赌游戏中,指针有50%概率停在红色区域。如果我们多次转动轮盘(比如转1000次),同时轮盘也没被动过手脚或者有其他问题,那么平均下来,指针应该有约500次停在红色区域。因此,如果我们转了6次,轮盘指针都停在黑色区域,我们就很容易觉得下一轮赌红色胜算更大。红色是“理应出现的”,对吧?错了。轮盘在第七次中停留在红色区域的概率和之前任何一轮一样都是50%,不管之前指针在黑色区域连续停留了多少次,这个概率都不会发生改变。
以下是一条基于蒙特卡洛谬误提出的明智建议:
如果你打算搭乘一架商业航班,出于安全考虑最好随身携带一枚炸弹……因为同一架飞机上有两个人携带炸弹的可能性太低了。
循环论证
在循环论证中,支持某一命题的证据包含命题本身。循环论证经常能自成一则笑话,完全不需要添砖加瓦。
秋天到了,保留地的印第安人询问他们的新酋长今年冬天会不会很冷。然而,这位新酋长从小生活在现代社会,完全没学过印第安人古老的秘法,根本无从得知今年是冷冬还是暖冬。为了保险起见,他建议整个部落收集木材,以免碰上冷冬。几天后,这位酋长想到了一个实用的办法,他打电话到国家气象局,询问他们根据预测今年冬天是否是冷冬。气象学家回答说,的确,他认为今年冬天会挺冷的。于是,酋长建议部落囤积更多的木材。
几周后,酋长再次致电气象局,问道:“现在来看,今年冬天还是会很冷吗?”
气象学家回答:“当然了,今年冬天看来将极为寒冷。”于是,酋长建议部落把能收集到的木材全部收集起来。
又过了几周,酋长再一次致电气象局,询问对今年冬天的最新预测情况。气象学家说:“我们现在预测,今年的冬天将是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冷的一个冬天!”
酋长说:“真的吗?你凭什么这么肯定呢?”
气象学家答道:“因为印第安人正发疯似的收集木材!”
这位酋长认为部落需要囤积更多木材,而支撑此观点的证据却是他在囤积更多木材。幸运的是,他锯木头不用手,用的是电圆锯。
诉诸权威的论证谬误
诉诸权威的论证是我们一位上司最喜欢的论证方法之一。引用权威观点来支持自己的论证,本身并非一种逻辑谬误,因为专家的看法和其他证据一样都是合理证据。真正的谬误所在是,不管与你对立的观点有多令人信服,你仅凭对权威的崇拜就肯定了自己的观点。
特德见到了他的朋友阿里,惊呼道:“阿里!我之前听说你死了!”
阿里大笑道:“并没有啊。你看,我还活得好好的。”
特德回答:“不可能,告诉我这个消息的人比你可靠多了。”
权威论证中起作用的总是当事人心中无比权威的那个人。
一男子走进宠物店,要看鹦鹉。店主给他看了两只漂亮的鹦鹉:“这只5000美元,那只10000美元。”
男子说:“哇哦!这只5000美元的会干什么呢?”
店主回答:“这只鹦鹉会唱莫扎特写的所有咏叹调。”
“那另一只呢?”
“他会唱瓦格纳的整部《尼伯龙根的指环》。外面还有一只鹦鹉,值30000美元。”
“天哪!它又会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不过这两只鹦鹉叫它‘大师’。”
根据我方权威人士的说法,某些权威的可信度比其他权威要高。而当权威们意见相左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
四位拉比过去常聚在一起讨论神学问题,其中三位总是观点一致,一起围攻第四位。有天这位拉比又以1:3的结果输了,他走出门决定向更高级的权威申诉。
他大喊道:“啊,上帝啊!我心中明白自己是对的,错的是他们!请赐我一个征兆,向他们证明这一切吧!”
拉比的祈祷话音刚落,说时迟那时快,原本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阴云密布,笼罩着四位拉比。雷声隆隆,然后逐渐消散。“来自上帝的征兆!看见了吧,我是对的,我就知道!”但另外三位拉比并不同意,他们指出大热天经常会变天打雷。
于是那位拉比再次祈祷:“啊,上帝啊,我需要一个更大的征兆来展示我是对的,他们是错的。所以上帝,请赐我一个更大的征兆吧!”这一次空中出现了四朵乌云,它们互相靠拢聚成了一大朵乌云,同时一道闪电击中了附近山丘上的一棵树。
这位拉比大喊:“我就说我是对的!”然而他的朋友们坚持认为,目前为止发生的一切都能用自然原因解释。
于是这位拉比准备去求一个非常非常大的征兆,正当他开口说道“啊,上帝啊……”的时候,天空突然一片漆黑,大地震颤,一个低沉而洪亮的嗓音缓慢庄重地说:“他!是!对!的!”
这位拉比双手叉腰,转身对另外三个人说道:“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其中一位拉比耸耸肩,说:“好吧,那现在算3:2。”
芝诺悖论
所谓悖论,就是某一看似合理的推理基于看似正确的假设之上,结果却得出了前后矛盾或明显错误的结论。稍微改换几个词,这个定义便成了笑话的定义——至少本书中的大部分笑话就是如此。正确的东西以特别合乎逻辑的方式推导出错误的东西,这会让人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而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地方就是笑点。脑中同时存在两种互相矛盾的想法会让我们晕头转向。最重要的是,你可以通过在派对上讲一个难解的悖论博取众人一笑。
当谈到同时存在两种互相排斥的想法这一问题时,就不得不提一下来自以利亚的芝诺[16]。你听说过他讲的阿基里斯和乌龟赛跑的故事吗?阿基里斯自然比乌龟跑得快,所以乌龟被放在阿基里斯前方很远处起跑。随着发令枪响(或者用公元前5世纪的说法,随着标枪掷出),阿基里斯的第一个目标是到达乌龟的起跑点。当然,到那时乌龟肯定已经往前爬了一小段路了。所以现在阿基里斯必须跑到乌龟目前所处的那个地点。等他到那里时,乌龟又爬到前面去了。不管阿基里斯到达乌龟之前所处的那个位置多少次(即使他尝试无数次),他永远都追不上乌龟,尽管他和乌龟之间的距离能够无限缩短。而乌龟只需要不停地向前爬就能赢得比赛。
好吧,芝诺毕竟不是雷诺[17],作为一位公元前5世纪的哲学家,他已经算不错了。另外,就像先前那些经典脱口秀演员一样,芝诺可能会说:“这样的段子我还有100万个呢。”事实上,只有4个。另一个是跑道悖论。
为了到达跑道终点,参赛者首先就得跑完无数段路程。他必须先到达跑道中点,再到达剩下距离的中点,接着到达依然剩下的距离的中点,以此类推。从理论上来说,由于他不得不到达无数个中点,所以他永远不可能到达跑道终点。显然事实并非如此。这一点就连芝诺都能看出来。
下面是一则经典笑话,简直就像从芝诺嘴里讲出来的:
售货员:“女士,这款吸尘器能让您的工作量减少一半。”
顾客:“太棒了!给我来两台!”
这则笑话有点古怪。跑道悖论违背常识,所以即使我们搞不清楚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我们依然会肯定某个地方出了问题。然而在这则吸尘器笑话里,芝诺的推理一点都不矛盾。如果这位女士的目的是不花任何时间就做完家务,那么没有哪种省时的吸尘器(或者和她同时操作吸尘器的人)能胜任该任务。同时使用两台吸尘器只会将清理地毯的时间缩短3/4,同时使用三台则缩短5/6,随着吸尘器数量的无限增加以此类推。
逻辑和语义悖论
逻辑和语义悖论之母是罗素悖论。该悖论以它的作者命名,也就是20世纪的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这一悖论即:“若某集合由一切不属于自身的集合所组成,那该集合包含于自身这一说法是否成立?”如果你说了这句话,同时又具有数学高等学位,那这句话的影响力肯定就特别大了。不过等一下。幸运的是,20世纪,另外两位逻辑学家格里林和尼尔森提出了通俗版的罗素悖论。这是一则基于词汇自指概念的语义悖论。
比如说:有两种不同类型的词汇,一种能够指代自身(自谓),另一种不能指代自身(他谓)。自谓词的范例有“短”(short,一个很短的单词),“多音节的”(polysyllabic,这个词有好几个音节),以及我们的最爱“17个字母的”(seventeen-lettered,恰好17个字母)。他谓词的范例有“膝外翻的”(genu valgus,词里既没有膝盖这个器官,也没有触摸或其他类型的身体接触)、“单音节的”(monosyllabic,这却是个多音节词)。问题是:“他谓”这个词是自谓的还是他谓的?如果是自谓的,那么该词就符合他谓的定义。如果是他谓的,那么该词就符合自谓的定义。哈!哈!
还不觉得好笑吗?好吧,这儿还有个例子能把哲学概念转化成好笑的故事,以便人们理解:
有一座小镇,镇上唯一的理发师(顺带一提,是个男的)负责为全镇人刮胡子,但他只为那些不会自己刮胡子的小镇居民服务。那么,这位理发师给自己刮胡子吗?
如果他自己刮胡子,那他就不会为自己刮胡子。如果他自己不会刮胡子,但他明明会刮胡子啊。
下面这则罗素悖论是为派对准备的。
我们不常进女洗手间,所以没法确定里面发生了什么。不过我们知道男性读者们对男洗手间(尤其是大学里的男洗手间)隔间墙上以涂鸦形式出现的悖论很熟悉。这些悖论都是类似于罗素悖论和格里林——尼尔森悖论的逻辑或语义悖论,只不过更机灵一点。还记得吗?还记得看到这些话的时候,你当时坐在哪间吗?
判断对错:“这句话是错的。”
或者,如果一个人成功尝试了失败,那么他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纯粹为了好玩,你下次经过小便池的时候可以在上面刻上这句话“‘他谓’这个词是自谓的还是他谓的?”这样做可是很有范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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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米特里:挺有意思。但上面的这些话和回答那些大问题有什么关系吗?
塔索:嗯,假如你参观了德尔斐的神示所[18],然后问:“德尔斐,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呢?”接着神会回答:“生命就像一场野餐,所有野餐都很有趣,因此生命也很有趣。”那么,逻辑学能帮你针对这一回答和他聊上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