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完了,黄安的那首《新鸳鸯蝴蝶梦》开始在整个影院回响。林侃牵着曼丽的手,两人随着散场的人们慢慢往外走。这样的场景对曼丽来说不仅十分熟悉而且很有亲切感。
小时候跟着爸爸妈妈晚上看电影,散场后回家的路上,人比现在多,大人小孩都是一副瞌睡相。
有一次,一个小男孩,大约三、四岁的模样,迷迷糊糊跟着父母抬脚迈步,嘴里却清楚地说,爸爸我要吃大肉。周围的人全都被逗笑了,曼丽一边笑,一边想,其实所有人都想吃大肉。
国营菜场里的生猪肉供不应求,自己家里一个月只能买到几斤肉,爸爸还对卖肉的师傅说尽好话,要他卖给自己肥的肉。肥肉可以熬出白白的香香的猪油,为伙食添点油水,肥肉熬完油后变成油渣,油渣上洒几粒盐,是全家人爱吃的美味。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谁会预料到自己居然在未来的日子里怕吃肥肉,怕油水大,为了养生还要特意吃素。
你在笑什么?林侃问,曼丽知道是刚才回忆往昔,想起那个要吃大肉的小男孩,自己情不自禁笑了一下。她挽上林侃的臂弯,笑吟吟地回答道,我想快点回去。林侃显然意识到了曼丽的意思,得到一个超过预期的回答,他满意地搂住曼丽,他的脸上也绽出了笑意。在人间已是癫,何苦要上青天,不如温柔同眠。影院的音响设备效果真好,让黄安这首歌唱进了人们的心里面,至少唱进了曼丽和林侃的心里面。
曼丽和林侃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各自都有一间单人宿舍,恰巧还是隔壁相邻。由于这样的缘份,两个人自然而然走在一起了。
曼丽喜欢去林侃的房间,他有一对旧的木头沙发和一台早已过时理应淘汰的12吋的黑白电视机,这些已经足以满足曼丽对业余生活的休闲娱乐要求。曼丽本来就是一个对物质条件容易满足的人,她对自己这一特点非常明了,而且内心给自己极大的肯定。
单位里自然有人说曼丽和林侃的闲话,谁要他们隔壁相邻却不知避嫌,毕竟还没有结婚,又不是两口子。事实上,他们也无法避嫌,热恋中的人,如胶似漆在所难免。曼丽坐在林侃的宿舍里,直到夜晚关灯关门,也没有谁看到曼丽离开林侃的宿舍回自己的宿舍。第二天天亮,曼丽从林侃的宿舍出来,打开自己的宿舍房门,拿出洗漱用具,站在宿舍门口的水池边和林侃一起刷牙、洗脸。
曼丽和林侃同居的事情很快传到了曼丽父母的耳朵里,可是这时的曼丽早已不是以前的那个曼丽了。她有了工作,有了经济来源,有了自己的单身宿舍,仿佛就天不怕地不怕了。她不怕别人对自己名誉的诋毁会给自己的父母、兄弟带来坏的影响,大不了和家里划清界限就好,自己一人做事一人当。再说此时不比从前,社会风气开始变得对年轻人有了很大包容,小城的人们对他人的私人感情、隐私什么的也逐渐有了一定的尊重。更难得的是,曼丽的父母并未因此责怪曼丽,这使曼丽对父母的个性有了新的认识。
曼丽偶尔回家和父母一起吃饭,爸妈催她快点和林侃领结婚证,免得旁人说闲话。曼丽觉得爸妈说的很有道理,并且林侃也多次催促她领结婚证,于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曼丽和林侃请了假,拿了单位的相关证明,去县民政局领结婚证。
他们以为去照张合照,交了工本费,就可以拿到结婚证,没想到工作人员让他们先去看录像。曼丽和林侃走进放录像的房间,里面已经坐满了同样来领结婚证的年轻人。录像内容是教年轻人一些新婚知识,曼丽心里想,幸亏自己早已和林侃同居,不然看到这个录像的内容,心里会生出极大的反感,说不定拒绝婚姻,拒绝领结婚证、甚至拒绝恋爱都是有可能的。
年轻男女的确需要学习两性的知识,可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学习,曼丽觉得完全是多此一举。县城里的电影院有两个录像厅,每天都会放几场录像,这些录像大多是香港三级片,品位不高,但是也使小县城的年轻人对异性的好奇心变得坦然,大多能够直面问题,他们大多会去购买、或者借来与婚恋知识有关的书籍阅读学习。
看完录像出来,工作人员把结婚证交给他们之前还让他们参加一个刮奖活动,让他们交两元钱,买一张刮刮卡,曼丽刮出了“谢谢参与”,然后工作人员才把结婚证交到他们两个手里。
林侃第二天就去向单位申请了一个套间做婚房,他们从此告别单身宿舍。
领了结婚证,接下来就是举办婚礼的事情。但是曼丽对办婚礼完全持抵触态度,因为曼丽参加过好几场婚礼,有同事的,有同学的。婚宴上新郎就酒醉得不行,到了闹洞房的环节,长辈被统统请离,留下年轻人狂欢。不光男宾们捉弄新郎,连女宾们也不客气,不惜拿出自己的口红在新郎脸上、身上乱画,让新郎出尽洋相。曼丽觉得自己的朋友应该都不喜欢把婚礼弄成庸俗样子,但是曼丽不敢保证自己能控制婚礼的场面,来宾喝多了酒,做出不理智的事情,那是完全有可能的,所以曼丽认为不举行婚礼是最安全保险的。让曼丽感到欣慰的是,林侃和自己的想法竟然一样,林侃说他参加过的婚礼上竟然有伴郎对新娘搂搂抱抱,他不能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
林侃把跟曼丽领了结婚证的事情打电话告诉他的父母,林侃的父母表示,婚礼一定要办,因为他们的亲戚、朋友的孩子举行婚礼的时候,他们都随了份子送了钱,好不容易等到自己的儿子结婚,他们正好可以把送出去的礼钱收回。林侃觉得父母的要求也是合理的,就和曼丽商量,还是把婚礼办了。等到过了几天,林侃的父母打电话来,要林侃和曼丽自己在县城找好饭店,把酒席定下,请柬发出去,到时间他们就邀请亲戚朋友一起乘汽车来赴宴。林侃一听,觉得事情麻烦,本来自己就不想办婚礼,结果所有的程序都还要自己亲自操劳,于是跟父母说,自己已经和曼丽商量好,决定不办婚礼了。林侃的父母那边对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自然有了怨气。
曼丽的父母这边似乎比曼丽还要不喜欢办婚礼。曼丽试探性地问过父母,你们送出去的礼钱失去了一个收回来的机会,你们不觉得遗憾吧?曼丽的爸妈说,送出去礼钱,也去吃了酒席,都吃回来了,有什么遗憾的。给你办婚礼,我们嫌麻烦,将来你的两个弟弟要是办婚礼,我们也是一样觉得麻烦。曼丽听父母这样说,很开心,她从来没有觉得爸爸、妈妈如此开明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