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请客,我也会很开心。”林克塞进一个小巧型的馒头,慢悠悠道:“现在时间也不早了,你该回去休息了吧?”
“不要吧,时间还早,你陪我走走好嘛?”晓晓软语地靠在他肩上。嘀咕道:“家里好冷清。每天回家就我一个人。我不太想回家。”
“呃,这个”林克心想,如果你邀请我去你家,我绝对不会拒绝。
“林克,做我男朋友你觉得开心嘛?”晓晓抬起俏脸好奇问道。
“当然开心,做你男朋友每天有吃的有喝的。还不开心那我就满不知足了。”林克口水横飞,仿佛做晓晓男朋友是一件天大的好事。而这件好事被他逮住了。
“真的?”晓晓脸蛋儿暗淡道:“可是我什么都不跟你说,连家都不让进,你会不会怪我?”
“傻瓜。”林克故作深沉,点燃一支烟,柔声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不愿告诉对方。并非刻意隐瞒。兴许是每个人都有一些喜欢一个人承担的事情。或者说,在你看来,这些事告诉我对我没什么好处。所以你选择不告诉我。不论如何,我尊重你的选择。”
“你真好”晓晓搂住林克腰身,脸蛋儿摩擦着他的胸膛,轻声道:“林克,我跟你说实话,其实我以前交往过两个男朋友。”
“什么??”林克勃然大怒,眼珠子喷出火来,声音颤抖道:“他们是谁,告诉我,我现在去宰了他们。,连老子的女人都敢动,不想在新义市混了?对了,他们对你动手动脚没有?亲过你没有?”
“哪有”晓晓垂头丧气道:“第一个男朋友交往半天,他想抱我,我没让他得逞,所以泡汤了。第二个更可气,当时他在公司上班,我和另外一个职员开玩笑,他就说我水性杨花。没几天又黄了。”
“哎。其实你真是水性杨花,还好遇到我这样的老好人,不然你真嫁不出去。”小林哥得瑟啊。看来她的初吻还是给老子了吧?这样说来应该还是小。恩,找个机会问问和小屁屁有没有没摸过。娘的。老子捡到宝了。
“你呢?以前有没有交往过女朋友?”晓晓笑眯眯地看着林克。林克脸庞通红。和他接触一段时间,大抵上知道林克是个怎样的男人。他强装镇定:“肯定没有。老子都活了二十六七岁了。你是第一个女朋友。以前很多美女喜欢我。不过我一直没碰上你这个类型的。所以全都抛弃了。没见上次和你打啵我都流口水?要是以前交过女朋友,我至于这么饥渴吗?”
“讨厌!”
俩人漫步街道,亲亲我我一番,林克送晓晓回家自个儿也回去了。这样忙碌几天,倦意越来越重,倒在床上不消片刻就睡着了。
嘟嘟嘟嘟
头疼欲裂的林克揉着头发爬起来。本以为的闹钟,却发现是手机铃声,屋外一片漆黑,手机时间才三点半。
“Shit!!”林克接通电话,吼道:“,你家里死人了啊?这么晚打电脑?心理有阴影?”
“哈哈。是不是很爽?美梦中被惊醒?我祝你接下来做个噩梦。”熟悉好听的声音传来,林克气得全身发颤,破口大骂:“你这个该死的臭警察,我要告你。一定要告你!”
“告吧。反正我用一次性电话卡。待会就扔了,看你找谁告,去告谁。哈哈。本小姐刚下班,现在睡意来了,关手机睡觉了。”
嘟嘟
林克疯了。他对着窗户口嘶声怒吼。这季婉君太变态了,临晨三点半给老子打电话,简直不是人,畜生啊!被季婉君这么一闹腾,他是一点睡意都没了。林克以往日夜颠倒,白天睡觉夜晚出门活动。来创世纪这半个月,已经调整好生物钟。可现在被季婉君一打搅,再也没有半点困意。所幸打开电脑上网。夜间,人总会显得多愁伤感,没心没肺的小林哥也有这点感触。QQ有个空间,小林哥弄好空间,看着没一点装饰,心中颇为惆怅,干脆老子写篇日记吧。小时候我可是有写日记的好习惯。现在早抛到九霄云后。现在改邪归正应该不晚。
用那弹指神通,形容蜗牛般敲打日记标题:泡妞秘籍
小林哥觉得有必要写点自己的泡妞技巧。虽然他实践经验异常薄弱,但理论知识却是才高发抖。为了以后有点炫耀的资本。他脑海里开始琢磨如何将知识转化成文字。
第一步,怎样给美女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
小林哥打了半天,方才将这么一句话搞定。摸着下巴道:“其实我这样有魅力的男人泡妞,一般人是学不来的。现在的美女喜欢有幽默细胞,又不失大方的女孩。该斯文的时候斯文,该诙谐的时候诙谐。像我完全展现本性。从来不弄虚作假。斯文在心中,一般人是无法挖掘出来的。尤其是我的文化素养这么高。现在的女孩肯定很少有能了解我的。不提也罢。”
第二步,如何与美女展开进一步接触。
这点就关键了,在小林哥认为。你必须有拿得出手的一技之长。美女不会和一个屁都不会且粗俗邋遢的民工过多接触。如果真有,那也是小说里的畸形感情。都是作者出来的。不可取。至于一技之长,可以恶补,也可以本身就具备这样的素质。不论如何,要让美女看到你的闪光点。绝对不能让美女认为你是废材。要真这样,你可就完蛋了。当然,深度装逼也是一技之长。这取决于你泡的对象。女神级别的美女,适合深度装逼。因为一般的男人,已经无法入她法眼了。
第三步必须认清楚,女朋友究竟是什么。
这一点颇具关键性。小林哥觉得和女孩子交往,从普通朋友变成好朋友,再到非常非常好、无话不谈的朋友,某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你“不小心”拉了她的手;“月上柳梢头”,你突然袭击吻了她。如果她不拒绝,或者半推半就,这时证明她默认你的动作,无论她口头上是否承认,她心理已经认为你是他男朋友了。
这一点小林哥深有体会,他与晓晓便是这样发展过来的。从初期在办公室俩人最能聊,而后成为好朋友,虽然没无话不谈到晓晓连每个月的大姨妈什么时候来告诉林克。倒也差不多成了有求必应,心系君身。鉴于这一点,林克觉得不论是交女友,还是找结婚对象。一见钟情往往没步步为营、稳扎稳打靠得住。
一见钟情属于感情忽然膨胀不可遏止,但这也是人类冲动的一个切入点。人会冲动。圣人也不例外。而这样的感情,经不住时间考验,虽然也不乏海枯石烂的例外,但大多数,都会被现实所击碎。爱情悲剧出现最频繁的也是这一类。
至于第四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文明恋爱,不可强求。
小林哥觉得,并不是每个男人都像自己这样全能。是个女孩都能追求到。在感情上,男人普遍成为弱势群体。有一句话说得极为精妙,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一层纱。所以在感情这方面,女孩比男人的优势大太多。只要不是太丑陋的女孩,稍微表明心迹,恐怕男生就忍不住上床了。而相反。女孩较之矜持,越是被追,越发将这一闪光点发扬到极限。任凭你上蹿下跳,累成死狗。她永远保持淡淡的笑,直到确认你的诚心与人品,才会尝试与你交往。
小林哥再尝试着用自己不多的知识解释:“恋爱是一种严肃的社会活动,凡事留一线,不能误人误己。这个世界上的女人花样百出,追不上一个女孩很正常。就好比你有强大的理论知识,逆天的实战经验,可你同样追不上TWINS里的任何一个。所以凡事别太过,点到为止。
第五点。别在美女面前愤世嫉俗。
只有觉得自己失败的男人才会在他人面前愤世嫉俗。尽管每个男人都有这样的心理,可不代表能在美女面前提这茬。很重要的一点。女孩子都喜欢男人有上进心。玩世不恭可以展现一个男人的魅力。却不能成为吸引女孩的唯一闪光点。玩世不恭只能让一个男人更有魅力,前提是必须有其它更让女孩为之神往的优点。
所以,切忌在女孩面前愤世嫉俗,指点这个那个如何黑暗,如何不符合道理。你知道的,别人也知道。不努力,只在这儿叫嚷,美女对你的印象会大打折扣。
执笔人小林哥
洋洋洒洒写完这篇文章,小林哥觉得自己还是老有才的。不但将自己的理论知识全都灌输进入,连实践经验也全都忽悠上去。他认为以后如果创世纪要开一次恋爱总结大会,完全可以邀请小林哥作特邀嘉宾进行演讲。
这么闲着无聊写下来,竟已经临晨五点。打了个哈欠,洗漱后穿好衣服,看了看时间。五点半,可以出门了。
街边行人寥寥,少量迫切展现肌肉的猛男们劳心劳力地锻炼着。在路边买了两根油条,一碗豆浆,边走边吃。而后再站点等车。
一切都是那么顺利,生活单调却不失韵味。公司的美女们等待着林克的降临。小璐同学还在家里等他送去上学。每天的生活都排得十分拥挤。一辆公汽停下,正要上车之际,街对面一名男子从轿车钻出来,摘掉墨镜,那人正是贾云。他一脸冷淡地盯着林克。微微招手,林克一愣,心中暗忖:“莫非想请我吃早餐?,不早点通知老子,刚吃完人参燕窝,你这家伙真坏。”
漫不经心穿过人行道,贾云的打扮十分黑社会。黑色风衣,白色围巾,墨镜,油光铮亮的皮鞋。林克上下打量几眼,好笑道:“你热不热?”